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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先生,早。你想吃什么?”
于南天习惯性的皱了眉,这样的问法,怎么好像是以前家里还有菲佣时,菲佣会对他说的话。
“不用麻烦了,我习惯在外面吃。”
“不麻烦,有现成的吐司。还是我将做好的三明治包起来,让你带到公司吃?”丁美芳不死心地又问。
“那就随便。”他转身走往浴室洗脸刷牙。
很显然爸爸和那个君君已经出门了,或许他该趁这个机会和丁美芳多聊几句。
当他在餐桌坐下来时,桌上已经有了火腿三明治和一杯鲜奶,看来丁美芳已将他的喜好打听得一清二楚。
“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于南天对着丁美芳说。
丁美芳一楞,视线从烤面包机上栘向他,“谢谢。”
“你怎么认识我爸爸的?”
看来他是要跟她话家常,于是丁美芳战战兢兢的在他的对面坐下。
“我是于总公司里的总机。”
俊杰集团说穿了就是于氏集团。
从于爷爷开始创业,然后经由两位夫人的开枝散叶,总共生了四个儿子、四个女儿,这八个儿女又生了二十几个第三代,而于南天在第三代里,属于于爷爷特别栽培、浮得上台面的佼佼者。
集团从传统的纺织起家,到现在横跨了营建业、百货业及科技业。
于宗翰在四兄弟中,野心最小,从不参与兄弟姊妹的夺权争利,也最不具总经理相,因此,只负责旗下逐渐凋零的纺织公司。虽挂着总经理的头衔,事实上大权都在集团总裁于爷爷的手上,于宗翰这个总经理,算起来只是个领薪水的经理人。
“总机和总经理,虽然都有个总字,但可以相识、相恋,这也差太多了吧?”于南天淡淡地说。
“于总人很好,把我当亲人在照顾,让我和君君有个可以落脚的地方,我真的很感激他。”
丁美芳的眼神清澈,不像是在说谎。
“这个我带在路上吃。”他将鲜奶一口喝尽,然后拎起三明治,走出家门。
于南天回想起一连串的不合逻辑,觉得事情越来越诡异,究竟是怎么回事?
方记火锅店里,依然座无虚席。
林怡君小小的身影,不时在厨房里穿梭。每个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她依旧来到方记火锅店打工赚零用钱。
不能因为目前有于伯父照顾她,她就当起大小姐,她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这么幸福的人。
命运之神只要不苛刻她,她就万分庆幸了,她不会贪图不属于她的荣华富贵。所以,她要更努力赚钱,万一再次被于南天给赶出去,才不会从极乐天堂摔到极苦地狱。
“君君,外头一次进来好几桌的客人,你出来帮一下忙。”李阿姨在她身边交代。
“知道了。”林怡君走到外头时,一眼就看见坐在角落位置的于南天和他那位漂亮的女友。
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南天大哥,不但面带笑容,还替女友剥虾子。
而他的女友,有着细细的眉、大大的眼、薄薄的唇,长相没有紫柔那么粉嫩,却有着十足十的女人味。
原来南天大哥喜欢的是这种长头发的女人,那从现在开始,她也要将一头的短发给留长,她一定要努力让南天大哥喜欢上她。
就在林怡君选出翠上的菜盘之后,于南天的女友正好伸手招着穿着围裙制服的她。
“小姐,请问需要什么吗?”她还是没有勇气跟于南天相认,万一在这个场合于南天给她脸色看,那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请给我豆腐和鸭血。”于南天的女友说。
“请等一下,马上来。”林怡君偷空看了于南天一眼,于南天正好也以莫测高深的眼神看着她。
林怡君对他笑了笑,然后才走到厨房拿了豆腐和鸭血。“先生、小姐,请慢用。”
于南天看着林怡君离开的背影。这小女孩在搞什么鬼?不是才高一吗?都已经住进他家了,为什么还要来这里打工?
“南天,你在看什么?”陈舒琳随着他的眼神看过去,不明白他在看什么。
“没什么。”于南天继续动起筷子。
拿到电信工程学学位的于南天,目前在俊杰集团所属的俊杰科技服务,在通信研究团队任职,主要是在开发市场、研究市场,并且一步一步朝管理之路迈进。
而陈舒琳也是该团队的研究员,两人在朝夕相处之下,自然而然发展成比普通同事还要好,但距离男女朋友还差一点的交情。
因为陈舒琳非常喜欢吃方记火锅,在她有意将感情增温下,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缠着于南天陪她一起来吃饭。
和陈舒琳的晚餐结束,他照例送她到捷运站,然后他在抵挡不住的好奇心下,再度回到方记。
只剩下七成客人的店里,已经看不见林怡君的踪影。于是,他又走到三米宽的防火巷。
方记的后门边,依旧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卖力的洗着水槽里的碗盘。
他皱眉,不知道这对母女在卖弄什么诡计。以可怜的姿态来博取同情,进而让她们入于家的门,然后分得庞大的财产?
他不能不这想,谁让于家的招牌太响亮,而丁美芳又太年轻。
十点过后,他看见她走出店门口,接着又看见她和一位看起来很油条的高中生说话。那高中男生替她戴上安全帽,她还是一副笑得很白痴的样子,最后坐上那个男生的摩托车。
凭她那副蠢样,才升上高中一个月,就交到男朋友?
这个小女生,或许不像表面那么单纯简单。
于家的庭院里,在小小的鱼池旁,在千紫万红的花海中,有一张乘凉用的秋千。秋千上,林怡君正抱着一本书,蜷曲着身体,在日落霞光中睡着了。
于南天将车子停在庭院旁的空地,才下车就看见她。
周日的午后,时间慵懒得像是停止了转动,风轻轻在耳边吹动,他的唇角也不自觉扬起。
从大陆回来这一个月,他很少跟林怡君碰上面。她上学时,他还没起床;而他深夜回家时,她几乎都在房间里。
连晚餐,他都很少在家里吃。除了很忙之外,不知为何,他竟排斥与那张爱笑的脸相处。
看她睡着的模样,就让他想起哈巴狗。
四肢短小,肌肉丰满,脸上的五官平坦,眼皮略略浮肿,微启的嘴有着淡淡的笑容,看得出来她睡得极舒服。
她黑油油的眼睛,总是带着讨好的眼神,她还是一只擅长搞笑、狗腿奉承的哈巴狗。
林怡君的睡眠极浅,长年的警戒心,让她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自己吓自己的惊醒过来。
而如今,她感觉到有个物体,遮住了她原本暖暖的光线,她眨动惺忪的睡眼,看见了遮住光源的男人。
“南天大哥?”她在嘴里呢喃。“不对呀,他怎么可能会对我笑?等她将模糊的眼睛揉得更清楚些之后……
“啊……”她吓得跌下了秋千,一屁股狠狠地坐在地上。
于南天唇角仅存的笑意隐没了,转身就要往屋内走去,长脚才迈出一步,想了想又转了个方向,来到林怡君的身前。
他伸出一只手,林怡君看着他的动作,虽然有些不解他的好意,她还是反射性地将自己的手交到他的大手里。
他一把将她拉了起来,看了她一眼,然后放开她的手。
“南天大哥,谢谢你。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她看着他的人,感受手里的温度,傻傻地笑了出来,看来他并不是那么讨厌她。
于南天顿了顿,没有答话,就这么走进屋内。
“南天大哥,今天天气很舒服,没有那么热了,我觉得应该是秋天来了。你今天去哪玩?是跟那个在火锅店吃饭的女朋友一起出门的吗?”她哇啦哇啦的说着话,跟在他的背后走到客厅。
于南天浓眉皱起,她还是一只很吵的哈巴狗。
“我爸呢?”他只好出声打断她。早知道不该一时妇人之仁伸手去拉她一把的。
“南天大哥,伯父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说是要去百货公司买东西,晚上不回来吃了。”
“喔。”他继续走到他的房门口。
“南天大哥,我妈以为你今天晚上也不会回来吃,所以就没准备晚餐,看你要吃什么,我煮给你吃。”虽然只能对着他的背影说话,她还是努力不懈地想拉拢他。
如果于南天能给妈妈好脸色看,相信妈妈住在于家一定会更快乐的。
“不用了,我自己出去吃。”他握上房门的把手时,又听见她那清脆中带着飞扬的声音。
“南天大哥,我有跟我妈妈学煮菜,所以我煮的东西还不错吃哦,你想要吃什么?”
她左一句南天大哥、右一句南天大哥,叫得他的头都痛了。“你知不知道你很吵?你可不可以闭嘴?”
他的话很冷,没有任何高低起伏。接着“砰”一声,房门在她眼前五公分处给关'奇+书+网'上,就差那么一点,她已经够塌的鼻子就要撞得更塌了。
她虽然有那么一点点难过,但她不会被打败的,如果她会就此而垂头丧气,那她就不叫林怡君了。
林怡君之所以是林怡君,除了名字通俗到无人能敌之外,她还是只打不死的蟑螂。
总有一天,她会离开于家,所以就算于南天再怎么讨厌她,她也无所谓,可是妈妈就不同了。
妈妈好不容易遇上像于伯父这么好的男人,这是妈妈迟来的幸福,她一定要助妈妈一臂之力,让于南天喜欢妈妈,让妈妈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
她卷起袖子,穿上妈妈的围裙,翻看冰箱里的食物,只有肉丝和一些青菜,那就煮个什锦面好了。
不到二十分钟,两碗色香味俱全的什锦面上桌。她走到于南天的房门口,虽然她不怕碰钉子,但她还是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握起拳头轻敲房门。
“南天大哥,我面煮好了,你可以出来吃了。”一秒钟、二秒钟、三秒钟……听不到房内有任何的回话或者动静,于是她又喊着:“南天大哥,南天大哥。”这次她没有敲门,而是侧脸将耳朵贴靠在门板上,想听听看房内到底有没有他的声音。
怪了,他到底在不在房内?她心里犹在纳闷时,房门突然打开,她的身体一时失去门板的倚靠——“啊……”在她的叫声中,她跌入了于南天的怀里。
于南天胸口被她胖胖的身体一撞,让他眉头又皱了起来,然后他用两只手抓住她的两条手臂,迫使她离开他的胸口。
“你在干什么?”他压低声音。
“我……我叫你吃面,你都没有回应,所以……”两只手臂还被他牢牢抓住。长这么大以来。她第一次跟一个大男人这么近距离接触,害她很没用的心头小鹿乱撞了好几下。
他放开手。“我说过我不吃。”他闻到了香味,空空的胃在翻滚作怪,他不知为何还在口头逞强。
他虽然不欢迎她们母女,但还不曾对她们口出恶言或动怒、发脾气,他只是一副拒人于千里的难以亲近样。
他明知自己不该这样,他这样冷眼对待一个小他十岁的小女孩,这根本算不上好男人的行为,可是他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南天大哥,我都已经煮了,你至少吃一口,若不好吃就不要吃嘛。”她的眼神充满盈盈的乞求。
一个人干什么活得这么自卑,难道她不懂什么叫尊严?他很想拒绝,可是看见她那副哈巴狗的样子,他就再也拒绝不下去。
他定到餐桌,拿起了筷子,吞了一口面,的确是好滋味。
“好吃吗?合你的口味吗?会不会太咸?”她眼巴巴地问。
“你可不可以安静地让我吃面?”
“可以,当然可以。”她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她也跟着拿起筷子。
万岁!南天大哥肯吃她煮的面,那是不是代表,他慢慢的接受她这个妹妹了?
今晚,只有她跟他,是她跟他的第一次晚餐。
虽然他的脸还是很臭,闷着头一直吃,连句话都不肯说,但是,这顿晚餐,让她足足快乐了一整个晚上。
凌晨一点。
于南天习惯在睡前喝一杯牛奶,好舒缓他工作一整天的疲惫及压力。当他喝完牛奶,正一脚要跨出厨房时,就看见丁美芳又从爸爸的房间走出来,他脚一缩,缩回了厨房的墙边。
“美芳,我们谈谈。”
于南天听见爸爸的声音。
“于总。”
为什么丁美芳会喊爸爸“于总”?
“美芳,这样也不是办法,你天天等到半夜才能回房去睡觉,长久下去身体一定会受不了的,干脆让南天和君君知道,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夜里的声音传递得很清楚,于南天一字一句听进了爸爸所说的话。
“于总,对不起,给你带来麻烦了。”
“别这么说,我想南天不会告诉君君的。”
“如果让君君知道,我是来你家作佣人的,那她一定不会答应住进来的。你别看君君整天笑咪咪的,其实那是怕我担心,那孩子舍不得我吃苦受罪,要是她知道,我怕她心里会很难过。”
“你不是佣人,我早说过了,你是个朋友,来我家里帮忙的朋友。”
于南天听见爸爸加重的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