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BY爱爱
爱如少年(上)
苏爱爱是个四肢不勤的人,这样的人每每到体育课就是最的的折磨,更折磨的是,体育会考就要来了。
体育达标的要求是跳绳一分钟120次,苏爱爱彻底没戏,她计算过好多次了,她的速度永远是75上下。她这样的速度,连体育老师都看不下去了,喊了句:“体委,你来负责!”石烈情就晃过来了。
和苏爱爱相反,石烈情是个运动细胞超发达的强人,校田径队的,中考还加了因为体育特长生附加分,分了班后,当然不让的被派成女生体委。
李萌萌正在帮苏爱爱计时,对着气喘嘘嘘的苏爱爱说,还差20个。
石烈情说:“苏爱爱,你跳的姿势不对,跳一下还颠一下,浪费时间还做重复的功。”
苏爱爱郁闷,重新跳,跳了十几下还是一样的效果,石烈情在旁边说:“不要颠,不要颠……”
垂头丧气的停下来,李萌萌也说:“对啊,爱爱。你真的是跳一下颠一下,难怪那么慢!”
苏爱爱继续跳,结果还是一样。
石烈情看了快下课的时间,说:“苏爱爱,你跳对一下我给你一块钱,快跳!”
苏爱爱注定是穷人的命,依旧错。
石烈情咬牙切齿拿过李萌萌手里的跳绳,喊苏爱爱:“算了,我带你跳!”
那是小学时才爱玩的两人跳绳游戏,苏爱爱觉得这谁不会啊。但石烈情的速度哪是正常个人跳的速度,苏爱爱站在绳子里,开始的时候老是脚底绊绳,慢慢的跟上石烈情的速度。
石烈情停下来,拍巴掌:“你自己再跳跳,就按刚才的速度!”
苏爱爱的“颠颠”病就这样被神奇的治好了。
等到苏爱爱和石烈情都三十多岁,带着孩子在餐厅里喝咖啡的时候,苏爱爱还会对石烈情说:“烈情,你欠了我一百多个大洋没还呢!”
但那时石烈情和苏爱爱还没有好到这种地步,顶多算个同桌,一起抱怨一下作业怎么那么多,老师怎么那么变态。苏爱爱觉得石烈情是年级里的人物,嗓门很大,和什么男生都玩得来,做事风风火火苏爱爱承认自己和石烈情绝对不是一个等级的。在石烈情看来,苏爱爱内向了点,和普通女生无异,但有一点好,不太八卦。她要学习又参加田径队的训练,哪管得着苏爱爱是什么样的人?
但女生的友谊发展起来就像坐火箭一样的快,前一阵子还不相熟,下一阵子就连祖宗十八代都恨不得告诉对方。
自从苏爱爱在石烈情的帮助下过了体育考的关,她就觉得烈情看起来比谁都亲。
上课偷吃零食要带烈情一份,下课愿意和烈情一起去厕所,放了学,两人还找到了共同的最爱,学校门口小卖部自制的桂花米汤……
日子一久,两人本来在对方面前维持的表面形象破裂,原来本质上都是活闹鬼。
烈情拍了大腿说:“苏爱爱,看起来老实内向,屁,其实骨子里是个强大的甩子!”
“甩子”和“活闹鬼”都是本市的方言,意思是能闹腾,瞎闹腾。
石烈情如果说一个人是“甩子”那就是对你最大的赞扬,打心眼底把你和她划成一国的了。
在友谊蒸蒸日上的同时,苏爱爱的爱情却不知流落何方。
她会越来越多的留意到方歌,目光老朝着他转,在晨会上,在操场上,在楼梯间……她觉得自己的眼睛就像在方歌身上装上了高灵敏定位系统,总是一眼就望到他在的地方,心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低了眉眼偷偷看他在做什么。
和他擦身而过的时候,她说话的声音就突然变得很大,笑声很甜,背挺得很直的走过,有时还无意识的拢拢刘海。
方歌是个很安静的孩子,学习不错,是男生体委,还会拉小提琴。关键是不浮躁的孩子,老师喜欢,男生女生都愿意找他玩,没带书的同学只要找他,说:“方歌,帮我去别班借本书吧!”就一定能借到书。
在那时,谁能借到最多书,当然就是人缘最好的。
民以食为天,学以抄为天。
一大早来,石烈情没写英文作业问苏爱爱要,苏爱爱放下书包才知道一大早来居然忘了还有英语完型没做。石烈情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苏爱爱小朋友,你怎么作业也不做!”
苏爱爱拿出笔袋,找笔:“石烈情小朋友,我应该做的吗?赶紧借!”
石烈情拿笔点点庄南的背:“南南,借两本作业本!”
庄南扔了两本作业过来,烈情挑了一本,苏爱爱拿另一本,一看封面愣了愣,姓名那一栏,两个大字:方歌。字如其人,清秀有型,最后一捺拖出来,有凛冽的笔锋。
苏爱爱抄作业,方歌正好走过来问庄南:“本子呢?”
庄南一指后面埋头奋笔疾书的两人。
苏爱爱赶紧抬头:“不好意思,等下……就给你!”她说话有点紧张,从她的角度能看到方歌红润的嘴唇。
方歌微笑:“没关系,直接帮我交了吧!”
苏爱爱的心中突然开了朵栀子花,甜蜜的芬芳一下子充盈心间。
她立刻点头,又觉得自己这幅度是不是大了点。方歌已经转身,回座位。
苏爱爱最后把方歌的本子,自己的本子,烈情的本子一起交了。
但留下来的,是过目难忘的字体,她晚上在房里写作业,趴在桌上,一笔一笔认真的模仿着,偷偷的喜悦着,方歌,方歌,方歌……这样的名字顿时充斥了洁白无瑕的纸页。
爱如少年(下)
冬天仿佛是一夜间来的。学校的树木一下子全变得秃秃的,落叶也不知道被刮到何处。
高三中期席卷了一股艺术热,无法一门心思读书的学生,只有走其它的路子,出国或是参加艺术考试,套句赵经典的话,后者叫“不走正道”。
苏爱爱在这么个重点中学成绩中游,苏妈妈为了买个保险,也帮她报了个播音主持的考试,还请了艺术院的学生突击了一个月。于是苏爱爱也“不走正道”了一把。
南师大的宁海路校区充满古老的学术气息,老旧的教学楼,斑驳的铁栏杆,红柱的回廊,砖瓦的房顶……无一不表现出这所百年老校在教育界不可动摇的地位。
苏爱爱坐在回廊里等面试,李萌萌和石烈情都说要陪她来的,最后萌萌要考试,烈情有田径队的训练。她不习惯被那么多不熟悉的面孔包围,算好时间偷偷的溜了出来,但一人找了这么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后又开始觉得紧张。
此时已是十二月末,开始下起细雪来,回廊外有片深灰的水渍,雪粒飘到上面,一下子消失不见。回廊的一头是文学院的主考地,另一头是音乐学院的等候区,似乎是唱美声的人,在“咪咪咪嘛嘛嘛”的吊嗓子,苏爱爱拢了拢羽绒服,靠在红漆柱边有点想笑,却又想到自己还不是一样在等着,又笑不出来了。
远远的,有个少年背着小提琴盒慢慢的走近,棕色的双排扣大衣,白色的围巾在风雪里飞扬。他走入回廊,掸了掸肩上的雪粒,抬眼看到苏爱爱,笑了笑,雪花化在他温暖的眼角眉梢,这样的笑容使得晦涩的冬日一下子明媚起来。
几乎是两人同时开的口:“你也来考试?”
一下子又都笑出来。
苏爱爱点头,指指回廊另一边:“我来考播音。”她想起李萌萌说过:“方歌也要去考试的!”
心怦怦得跳得耳膜都发涨,这算不算是缘分?
苏爱爱小声问:“你记得我?”
方歌坐下,掏出纸巾,慢慢的擦拭琴盒:“恩,记得,你坐石烈情边上。”
良久的,两人都不说话,外面的雪下的更大了,那滩水渍渐渐变成了层浅浅的白。
还是苏爱爱勇敢一点,问:“你什么时候考试,紧张吗?”
方歌抬手看了下表,摇摇头:“还早。你紧张?”
苏爱爱觉得自己是个笨蛋,人家都拿过奖的,参加这样的考试能紧张到哪去。
暗自埋怨着自己,踌躇着该说些什么,又觉得说什么话都不对。
方歌不说话,打开琴盒,苏爱爱偷偷瞄了一眼,发亮的小提琴面,她在心里感叹下,太有气质了,可惜气质和她从来不擦边。
方歌拿了琴站起来,苏爱爱正在疑惑,他已经把琴架在腮边,压了琴弓,拉出了一道音符,然后是一首悠扬的曲子。
方歌的背很直,手腕灵动的跳跃,下巴成很坚实的线条,低垂的眼睫如蝴蝶的翅膀般微微的颤抖,苏爱爱傻瞪瞪的看着,她不懂音乐,对小提琴的了解只有初中时代朱自清文里那个美丽的名字:“梵婀林”,但方歌的姿势让她突然觉得会拉小提琴是这个世上最美丽的事。
远处音乐楼吊嗓子的声音一下子远去了,只剩下古老的回廊,白雪的世界,和她眼前这个认真的演奏着小提琴的少年。风卷着棉花糖般的雪粒飘进来,融在光洁的小提琴上,他挺直的肩上,卷翘的睫上……一下子又都化开,突然之间,这个干枯的冬季全变得水润润的。
这首曲子其实很熟悉,低沉的时候如蝴蝶轻点的触角,欢快的时候如孩童的踮着的脚步,一下子把苏爱爱拉入迷离的梦中,梦中的回廊,白雪,少年……
尔后,苏爱爱找到那首歌的名字………………舒曼《梦幻曲》。
一曲结束,方歌耸耸肩,琴弓比了比苏爱爱腕上的手表:“你别迟到了。”
苏爱爱这才如梦初醒,跳起来就奔向考场。这样一路去面试竟也忘了紧张。虽然的结果并不佳,临时抱的佛脚能有什么效果,但她的心情却奇好,一考完就飞快的奔过回廊,站在音乐楼的楼下,跺着脚,搓手呵着热气,等着那个棕色大衣的身影出现在楼道的窗里,她用力挥了挥手,手拢在嘴边,大声喊了句:“谢谢,加油!”
来不及等方歌挥手,就撒腿跑了……
苏爱爱在很久的日子里都能记得那个冬日,她在百年老校里奔跑,带着灿烂的心情,雪花融在她红彤彤的脸上……她喜欢的那个少年,曾站在她的面前,垂着清秀的眉眼为她拉出了一首梦幻曲。这首曲子在从未在岁月里变得斑驳,如同这个少年的微笑,一直在心中荡漾……
烈情,你说当年的我们是勇敢的吗?单纯的喜欢上一个人,不为他有多少钱,父母做什么的,开怎样的车,住多大的房,学习有多好?只是单纯的喜欢上了,只是因为喜欢上这个人!然后,在雪中为了刚出生的爱恋奋力的蹦跑着!而现在的我们,为什么不能了呢?
……………………BY爱爱
生如夏花(上)
班上的女生突然开始流行看言情小说,那时还没有原创这回事,书都是从学校附近小书屋里租来的台湾盗版,很大的字体,电脑绘的朦胧人物封面。女生们要不把书夹在课本里,要不捂在桌肚里偷偷的看。
苏爱爱问李萌萌借了一本,上语文课的时候偷偷的夹在书包和桌板的空隙间。石烈情突然低喊了句:“老师来了!”
苏爱爱吓了一跳,赶紧把书往桌肚里一推,“咚”的一声闷响,惹得坐前面的庄南摸摸耳朵,回头瞄了一眼。
苏爱爱抬头看,老师哪里来了?老师好好的站在讲台上呢!
石烈情笑得趴下身子,说:“苏爱爱,你完了,你思春了!”
苏爱爱红了脸,掐石烈情:“思你个头,别胡说!”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什么心情?
苏爱爱不知道。但她不觉得对方歌的感情像小说里描写的一样,那么的轰轰烈烈。她只是越来越多的去注意方歌,到最后,注意他都变成了一种习惯。
听见他的名字就如听见自己的名字一样,一下子很紧张;不由自主的去看他,去又害怕让他知道她在看他;和他讲句话都要先在心里打好草稿,开口的时候心怦怦的跳……
如此这般,小心翼翼,却又沾沾自喜着。
可是,如果喜欢的人是有女朋友的呢?
苏爱爱是知道方歌有女朋友的,李萌萌说过的,只是她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真人了。
苏爱爱在小卖部和李萌萌喝汽水,五毛钱一瓶的玻璃瓶装可乐。
李萌萌拿胳膊顶苏爱爱,小声说:“看,方歌和七班的宋小乔!”
苏爱爱喝可乐,眼睛盯着吸管,“恩”了一声。
其实她早就看到了,方歌推着自行车从紫藤长廊那头出来的时候她就看到了,然后她也看到了那个女生,她背着书包冲方歌招手,方歌就站在原地等她,她跑跳着过来,笑起来有两颗小虎牙,脸很小,短发,像谁呢?像孙燕姿,苏爱爱想起来了。
原来,她叫宋小乔。苏爱爱吸了一大口可乐,吸管被咬得乱七八糟。
李萌萌继续说:“听说他们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听说都是南师附小的,真没想到方歌是那么长情的人!”
苏爱爱不说话,她的心火辣辣的,眼睛却不能阻止的去看。
方歌推着车,宋小乔站在方歌身边;宋小乔说话,方歌笑着偏头看她;宋小乔和方歌肩并肩走出了校门……
苏爱爱转身还玻璃瓶,李萌萌还在说:“他们小学时一个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