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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么。”楚星朔含着笑看着程世雄,眼神里含着一种深不可测的意味。
“可不,”程世雄左脚向前迈出一步,优美而娴熟的携着楚星朔转了一个半圈,“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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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的地位与日俱增,已经与诚哥并称为魏爷的左右手了。
那个曾经救了阿来一命的小弟阿德,身份也自比从前高出了许多,成了阿来形影不离的亲信。
魏爷的生意,说白了,也无非是贩卖军火,走私鸦片,投放高利贷,经营赌场和妓院。当然,魏爷的大部分重要的生意还是都交由诚哥来办的,阿来的名下,不过是赌场和军火。妓院自有魏爷养的几个女人去经手,他们爷们是不跟那班妖媚的娘儿们打交道的。这是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那些个卖笑的女子们,虽人人都有着悲惨的经历,却也都在这个年代里学得盛气凌人,让人难以理喻了。阿来常常觉得,这些女人在很多时候甚至比男人还要强悍。
阿德把车子停在了“乐天坊”的门口。
“乐天坊”算是上海滩名头最响、姑娘最多,热闹也最多的夜总会了,别的不说,只魏爷的名号往这里一摆,人和票子,便呼啦啦的涌进来了。
阿来微斜着头看了一眼这霓虹灯闪耀的繁华所在,四名穿着亮缎子高开叉旗袍的女子浓装艳抹的站在门口,挥着手中的手帕笑语频频的招呼着过往的男人们。穿着西装,头带礼帽的男人在门里进进出出,叼着烟,打着洒嗝,脸上泛着潮红,不是被女人掺扶着,就是被门口的女子扬了手帕打在脸上,亲昵的挽住送进门里,或者相伴几步,耳语些什么,送出去。
阿来轻轻压低了礼帽,下了车,径直走向大门。
门口的女人自然是认得阿来的,她们不敢轻易的招惹这位太岁,只恭敬的跟他打声招呼。但进了门里,可就不那么清静了。
“哟,来哥。”一只香腻腻的手搭上了阿来的肩膀,接紧着,一个香软的身子便靠了过来。“今儿真是难得一见你。”
一张漂亮的脸凑近了阿来的肩膀,下巴轻轻的低在他的肩上。阿来微转过头,冷冷的瞟了一眼这张脸。如果洗净了这张脸上浓重的胭脂,这应该是一张很年轻很清纯的脸庞,她的五官精致,身材婀娜,紫色的旗袍将她打扮得过于成熟了,掩盖了她本应清纯年轻的色彩。她暧昧的眨着眼睛,贴着阿来,在他的耳边吹着软绵绵的气。
“亏人家还一直惦记着你,你都不想人家的。”那个略带着稚嫩的声音甜甜的说着,伸出一只小手从前面搭到阿来的肩上,几乎要抱住了他。
阿来面无表情的将头转向一边,伸出手抓住了那只手的手腕,毫不客气的拎了起来,然后甩向一边,全然没有怜香惜玉的风度。
女子被甩到了一边,人也被阿来推开,她还没等再说什么,阿来早已经头也不回的走进去了。
她气鼓鼓的盯着阿来的背影半晌,恨恨的跺了跺脚,腰身一拧,转到别处去了。
“阿来,又被小滋缠上了?”诚哥坐在魏爷的旁边,笑着打趣。
阿来笑了笑,恭恭敬敬的跟魏爷打了个招呼,坐了下来。
“去吧。”魏爷亲昵的在身边缠着自己的女人的后背上拍了拍,包房里的女人们便乖乖的站起身来,随同几个手下一起走出了包房。
“阿来,你也成些气候了。”魏爷靠在身后的沙发上,一双精光四射的老眼盯着阿来道:“我想交给你我在汉口的一些生意,但是,这还得你自己去打回来。”
魏爷的口气淡淡的,但是神情却是不容置疑的。
汉口?阿来的眼睛一亮。
第六十八章 神秘的地方
回到汉口,已经大半个月有余了。
从南丰离开的时候,白鹿几乎常常会到桔园坐客,而且似乎与楚嫣然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两个人常常亲密无间的有说有笑。白鹿或者缠着楚龙韬带着她和楚嫣然在桔园闲逛,或者三人一同出去上街,赶上楚龙韬不在,两个人便手挽手的到外面溜达。
由于楚嫣然在白府的舞会上出尽了风头,有三五个小伙子对她表示了好感,写了信给她,甚至有一位地位显赫的年过四旬的高级军官对她极献殷勤,楚嫣然的脸上就像开了花儿一样整日散发着光彩。直到回到楚府,她还不断的收到来信,当然,这其中也偶尔会包含白鹿的问候信。她便也时常把自己关在房里,握着笔,整日冥思苦想着如何回复这些“柔情蜜意”的信件,却苦于才思枯竭,实在想不出该如何回复,便索性统统扔进了抽屉里不予理睬了。
楚锦然的心情可不甚很好,她本是一个极其害羞腼腆的人,凡事都藏在心里,从不敢对任何人提起,又没了娘,心事变得更重更多了,压得她透不过气,又不晓得跟谁去商量,只得一个人闷着。整日郁郁寡欢的,唉声叹气。见了月,是愁:见了花,花竟也是愁的,叫她好生的苦楚。
沈清弦倒是心情愉悦,整日在楚府里忙上忙下,愈发做得有声有色,像模像样起来,王妈眯着眼睛,叼着烟注视着她的身影,嘴角挂着满意的笑容,轻轻点头。
楚星朔则还是老样子,兀自清高,兀自高傲,欢喜就是欢喜了,恼了就是恼了,下人们见了她依然还是战战兢兢的,唯有沈清弦敢与她心平静气的交流。
大少爷楚伯雅在这期间去了长沙。
楚龙韬是极少在家里闷着的,他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外面游荡,或者跟着程家两个少爷跑出去,偶尔也会去找找沈清弦的麻烦。不过,现在的沈清弦可不是从前的沈清弦了,他很明显的感觉到了这一点,沈清弦再不是从前那个见了他转身就跑掉的小女孩了,也不再是那个会听到他房间里有响动便傻呼呼的去敲门的小丫头了,她婷婷玉立,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了自己的主见,似乎,也懂得了反抗。她不但不躲他,反而还学会了瞪他、奚落他、挖苦他,他惊讶于她的改变,更欣赏她这种更独立、更有主见的行为与性格。楚龙韬有一种感觉,眼前的这个小丫头已经完完全全的脱了胎换了骨了,她还是沈清弦吗?她从哪里来的?是从原来那个叫做沈清弦的身体里挣出来的,还是原本那小丫头就是这样的,只是一直被怯懦埋住了光彩,让人无从发现的?
他突然感觉到,自己发现她的越多,对于她的感情,似乎也就越深、越让他难以抗拒,无能为力。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贱骨头?”楚龙韬双手抱肩,啼笑皆非的问着自己,最后,只能无奈的摇头苦笑。
这一日,楚星朔神秘兮兮的把沈清弦唤了过来,叫她等着,自己则抓起几件衣服,钻进了里间。
沈清弦不知道这古灵精怪的小姑奶奶又要做什么,便耐着性子坐在外面等。不一会儿,便见楚星朔探出了脑袋,一脸的兴奋笑容。
“二小姐,你这是要做什么?”沈清弦被她脸上那古里古怪的笑容也弄得好奇起来,忍不住问道。
“哈哈,看看我,看看我!”楚星朔笑着,一下子从里间跳出来,伸开双臂展示给沈清弦看。
“哟。”沈清弦给唬了一跳,只见这二小姐一身的格子西服,窄肩、宽腰,长裤,里面穿着雪白的衬衫,还系着领带。她的左手捏着一个鸭舌帽,右手则握着一个外国男人经常会拿着的一种手杖――活脱脱的男人打扮!
“二小姐,你这是……”沈清弦愣愣的看着楚星朔,这小姑奶奶难不成要扮成男人么?
“过几天,世雄就要去南丰了,我们约了今儿去个神秘的地方乐一乐。”楚星朔兴致勃勃的走到梳妆台旁边,将手杖放在一边儿,认认真真的带好了鸭舌帽。又转回来,双手抱肩,斜侧着脸摆了一个很帅气的姿势问沈清弦:“怎么样,是不是比男人还要帅?”
沈清弦忍不住笑出声来,对待这位二小姐,她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一个姑娘家,好端端的打扮成男人模样,这像什么样子呢?不过,话又说回来,楚星朔穿着这一身的西服,倒真有一种帅气的英气,鸭舌帽下那一双闪着机灵光芒的眼睛又是那样的调皮可爱,她由衷的叹息,为什么这些大户人家的孩子都是这样貌美如花的呢?
上天真是过于偏爱眼前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二小姐了!
“那神秘的地方,是哪儿呢?为什么偏偏要打扮成男人的样子才行?”沈清弦也觉得十分的好奇。
楚星朔伸出一根手指熬有介事的摇了摇,神气活现的笑道:“当然是只有男人才能进得去的地方!”说罢,得意的笑着,取了手杖跑出门去。
又要搞什么鬼啊。沈清弦无奈看着楚星朔一溜烟的跑了出去,只能摇头苦笑。
程家的车子,早在楚府外恭候了半天了,楚星朔飞快的钻进了车里,才发现楚锦然也穿上了男生的衣服坐在了车子的后座上。楚锦然穿着的是一身深蓝色西装,带黑色礼帽,看样子头发已经藏进了帽子里了。她脸上挂着期待的笑容,羞羞涩涩的坐在那儿,如果不知道她是个女娃娃,还真当这小伙子是个娘娘腔呢!
“锦然也去?”楚星朔有点惊愕,这个平常胆小羞怯的三妹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胆大了的?
“是啊,”程世英笑道,“我想着锦然妹妹在家也是无聊的,不如跟我们一起去玩玩。”
“保护锦然的任务,可就要交给你了哦!”楚龙韬坐在后座的最边儿上,笑着揶揄程世英。
程世英含笑瞪了一眼楚龙韬,脸上容光焕发。
楚星朔是坐在司机旁边的,她从倒镜里看着坐在程氏兄弟中间的楚锦然,嘴角挂上了一丝带着深意的微笑。
“出发喽!”楚星朔欢乐的叫道。
第六十九章 火与火的相逢(上)
“不夜天”,汉口最大的夜总会。
几个月前便有一位容貌倾城、歌声绝美的头牌歌女入驻,“不夜天”的名声便叫得更响了,大批的男人携着大洋涌进“不夜天”,千金掷去,只为求得美人一笑。
况且又有说“不夜天”的舞女、歌女们也都是从全国各地搜罗而来的漂亮女人,这叫哪个男人不心痒呢?
在绚丽耀眼的霓虹灯下,立着“商别小姐倾情歌唱”几个大字的牌子。楚星朔压低了帽子,手持手杖走下车来。她瞟了一眼那个牌子,不由得好生的好奇,现在尚不知那名满汉口的漂亮歌女长相如何,但却为何偏偏要叫这么一个伤感的名字?歌女的名字不应该取些个至少听上去附庸风雅的名字么?像什么“凤仙”啊、“蝴蝶”啊、“桃花”什么的,这商别……怎么看,都觉得有那么一股子的凄切。
楚锦然也下了车,她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座繁华的夜总会,被它花花绿绿、五光十色的气势所震撼,夜总会的大门关关合合,人络驿不绝,从里面传出来的靡靡之音不绝于耳,让这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楚家三小姐,彻彻底底的惊呆了。
“锦然,我们进去吧。”程世雄走过来叫她。
楚锦然忙不迭点了点头,快走了两步。
“只要跟着我就好。”程世英快步走到楚锦然身边,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揽了一下她的肩膀,将她拉到自己的身边。
楚星朔,则大步流星的走到门口,伸手那么一推,迈了进去。
一股繁华之气汹涌而来,呼啦啦的将几个紧紧的包围住。强烈的的灯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各种乐器混合在一起喧闹着,刺激着他们的耳膜,无数的人影在他们的身边晃动。
除了楚龙韬,其他四人都有那么几秒钟完全无法反应得过来,简直愣在了当场。
这边早有人走过来,将几人引到了一个桌边,这桌子离舞台不远,可以看得清楚,对几人来说倒是个绝好的地方。坐定之后,便又去望向那喧闹的舞台中央了。
舞台上雾气缭绕,不知是用了什么方法营造出的这种效果,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各样的光芒在舞台上转来转去,变幻出神秘莫测的光彩。穿着华丽衣服的女人们排成漂亮的队型,随着音乐起舞。
而站在这一切中央的,也是最受暏目的,是一个穿着一身缀满了金光闪闪的耀目水晶亮片的紫色长裙的女子,她的身材修长,体形优美,曲线有致。她的应该是烫过的,卷曲着盘成很好看的发式,几颗洁白而晶莹的珍珠被一根亮晶晶的金属攒成花朵的形状别在头发的一侧,她的黛眉高耸,眼眸流转,连皮肤似乎都荡漾着水气,整个人,像是从画里走下来似的。
“春风她吻上我的脸
告诉我现在是春天
虽说是春眠不觉晓
只有那偷懒人人高眠
春风她吻上我的脸
告诉我现在是春天
虽然是春光无限好
只怕那春光老去在眼前
趁着这春色在人间
起一个清早跟春相见
让春风吹到我身边
轻轻地吻上我的脸
春风她吻上我的脸
告诉我现在是春天
春天里处处花争艳
别让那花谢一年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