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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惑潋、镜月、天-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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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哪里敢受,一把扶住他,又问:“大爷,你知不知道,天师府上御家少爷小姐还在这里么?” 
  老汉哼了一声:“这里呆不住人啦,何况乡亲们都很恨他们,他们早就走了,听说逃到了临近的寒风郡一个姑子庙,御家大小姐出家了,三公子也在那庙子附近扎了个草房子住。” 
  我赶紧问:“大爷可知道姑子庙的名字?” 
  老汉摇头道:“这……我可不知道了。” 

  原来是玄玄庵。 
  我把老汉带出了玉湖郡,将他安顿下来。不过,以我的力量,救得了这个老汉,却救不了濒临绝境的玉湖郡。战争留下的这些饥民,我也无能为力。这时想着御锦的帝王之心、雷泽的天下大志,都是血腥了。 
  我再不要做这样的英雄。 
  催马星夜兼程到了寒风郡,几番打听,总算找到御家姐弟的下落。还好御琴是个出色绝伦的美人儿,她到了寒风郡也算是个轰动一时的大事,我这才能顺利找到她姐弟的下落。 
  我走在玄玄庵外的山路上,有点迟疑,想了一下,还是不见御琴的好。不是不明白她的心思,但我永远不可能回应,又何必惹她烦恼。何况,见了御琴,我的死讯再也瞒不了人,这番机关就成了白做。 
  我决定直接去找御风华。 
  这少年我虽未打过交道,在天玄宫也远远看到过他几次。他不认得我,我却认得他,直接带走就好。当下竖起大帽,遮住大半边面孔,直奔玄玄庵。 
  到得山口附近,远远正看到御琴!我心头一动,不想被她看到,悄悄勒马避过一边,躲在巨石后面。 
  她已经剃了头,做尼姑打扮,神情憔悴,却还是不改绝美的清丽容色,挑了两担水行走。身边跟了一个衣裳粗陋的少年,面貌清秀异常,正是御风华! 
  ——这娇奢无度的御三公子,竟然背了小山高两担柴火,看上去像个寻常的山乡少年,哪里还有半点金堂玉马的尊贵影子。 
  奇怪的是,骄傲冷淡的御风华,面对这样窘迫地步,却也神情平静自在。我看得暗暗称奇,再没料到他姐弟二人会如此度日。美丽娇媚的御琴,她是天之娇女的锦屏公主呀,怎能吃这样的苦? 
  忽然间,我起了一个念头:不如把他们一起带回南朝去? 
  正自思量,只听御风华柔声道:“姐姐,你也累了,就在这里歇歇吧。” 
  御琴答应一声,放下担子。 
  御风华从怀中取出一块破旧的布,铺在石头上,让御琴坐了。又用白帕子给御琴抹去汗水。这番动作大是细腻温存,想不到他对姐姐倒是很好。 
  御琴轻轻叹息一声:“风华,你真是越来越懂事啦,可惜跟着姐姐在这里吃苦,委屈了你。” 
  御风华微微一笑,神情倒也颇为自在,柔声道:“以前都是姐姐照顾我,现在我可以照顾姐姐,倒觉得很得意呢。有什么苦不苦的。” 
  御琴微微叹道:“风华,你是个文武双全之人,如果回去投身朝廷,想必可得重用,而且……你父亲一定肯帮你的,又何必在这里砍柴,埋没一生?” 
  我听得这一句“你父亲一定肯帮你的。”心头一动,已知道想必御家姐弟早就说破了御风华的身世!这么说,御风华明明知道他是林归云的儿子,却宁肯在山中砍柴,也不愿南归?这是为了什么? 
  当下凝神细听,却听御风华微微一笑:“那个爹啊,我都不认得,回去做什么。我从小就爱赖着姐姐,现在也只喜欢跟姐姐在一起。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我听得这话,忽然明白:原来,御风华不肯回去,只为了御琴!这少年怕是爱上美丽如仙的姐姐了!这份心思,也算痴切。可是,御琴已经出家了啊!御风华这样痴守着,岂不成空? 
  御琴听了他这番温存言语,却只是温柔一笑,缓缓为他理顺了零乱的鬓发:“风华,你还太小。很多事,你不会明白。回去吧,你父亲多年没见过你,一定很惊喜的。我……已经出家,人世间的纠葛,和我无关了。你也别留在这里,误我清修……”说到后来,口气虽严峻,神情却颇见凄婉不忍,分明狠不下心肠! 
  我听到这里,心头暗暗叹息,倒巴不得她答应了御风华去。这样青春艳色的御琴,本该快乐,却为了命运之错,枯居深山,我也看不过去。 
  只见御风华听得微微变色,随即洒然一笑:“随便你怎么说好了。姐姐,反正我做定了癞皮膏药,你要做一辈子尼姑,我也可以在这里砍一辈子的柴,也都是欢欢喜喜的。” 
  我听到这里,心头已经明白,御风华对御琴已经情深至此,只怕十头牛也拉他不回去了。御琴自沧海郡一别,神情决裂,只怕她决计不肯和我回南朝。如此说来,御风华也不会回去。不过,以他二人相处的样子,我反而松一口气,无论如何,他们的山居生活虽然艰苦,也不是没有快乐的。 
  我决定不再打扰他们的平静,呆在一边,一直等到二人离去,也悄然上马去了。 
  御风华有他自己的快乐天空,林归云如果知道了,想必也不会反对的。 
  御琴,但愿你不要再倔强,但愿你从此幸福…… 

  出了玄玄山,我忍不住回头凝望。 
  终于,大事已了。林归云交给我的两件事,我都做了,虽然比来的时候有些意外变动,但我选的已是最好办法。 
  然,我遗失在这里的,却是更多更多。 
  生死相随的若水,终于嫁作人妻。暴烈而挚情的雷泽,却因我折损了绝世锋芒。那无意间风起涟漪的御琴,更是零落深山,幸有御风华作陪。 
  短短几个月,我似乎已掏空了今生剩余的感情。曾经痴心的,曾经辜负的,曾经难舍的,一切成了烟云缥缈! 
  徒留我这么多的情感无可消除,这一辈子,怕是再也忘不掉此地的白山黑水了。 
  日色低微,山影渐渐晕散在烟霞缥缈中,我目不转睛的凝望着,直到雾气遮去了一切,用力一摇头,轻轻自语:“该走了。” 
  不知道今后还要面对什么,但我心里,总会记得那些过去的温柔和快乐。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所以,应无有恨,不是么? 
  我策马而去,一路向南。 

  玄玄山中山势纵横,我在山中行了数日,正自踌躇,忽然听到琴声隐隐,竟然有些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我吃了一惊,忽然记起当日和兰韵同行,曾经遇到过一个布衣琴师。 
  如今琴声依旧,我那美丽而薄命的姐姐,却已不可再得了! 
  曾经,我是那么的骄傲洒脱,现在却只留下一个空洞的躯壳。忘不了的过去,姐姐凄凉的笑容,雷泽愤怒的眼睛…… 
  总是冤孽,如何能不记得?如何消解? 
  我缓缓勒马,轻若无声的叹息。怔怔听着,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琴声忽然中断了,一个温和的声音轻轻说:“又是你么?” 
  我自觉失态,定神一看,竟然又是那个布衣琴师,带着琴,从山石和树木后面转出来,微笑着走向我。想不到他也来了北国。 
  几年不见,他越发神容俊雅,但却多了一些苍白冷峻的气息。 
  我镇定一下,淡淡微笑:“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他静静看着我,轻轻叹息:“想不到再次相见,阁下的神采竟然憔悴了许多。有什么不如意么?” 
  我苦笑一下,听了这一句,一时间竟有天荒地老、物是人非之感,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沉默良久,我轻轻叹息:“一言难尽。能再遇到先生,在下颇有恍如隔世之感。” 
  布衣琴师微微一笑,不再说话,盘坐在地,铮铮弹奏起来,琴声空灵如夜雨,温柔如春风,我静静听着,知道他意示宽慰,心下感激。 
  一曲既罢,我拱手为谢,打马而去。 
  走出很久,我才忽然注意到,我脸上居然有淡淡的真心笑容。 
  是了,每次遇到琴师,他似乎总能让我忘记忧虑。 

  辞别那布衣琴师,我继续在山中穿行,忽听身后马蹄的的,回头看去,却见一个粉妆玉琢的素衣童子纵马急奔而来,一见我,颇为欢喜,叫道:“请先生留步!”快马加鞭赶了过来。我微觉诧异,也不知道这山中如何忽然钻出了这么一个神清气朗的小孩。按说这一路我行为低调,本没什么招惹,居然还有人找我,有点奇怪。 
  那小童一个翻身跳下马,欣然道;“嗯,看这个气势,一定就没错啦!这位先生,适才我家主人未能与先生肯谈,颇觉遗憾。主人与先生当日一曲应和,深感知己难得,怀想至今。天幸今日再见,主人特意要小人送来一物相赠,以示薄意。”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袋子,取出一只华光晶莹的墨色短犀角,鞠身双手奉上。 
  这犀角异常美丽,隐隐有晕彩流转,分明是传说中天下无双的辟邪神物通灵犀。 
  我见忽有人以如此神物相赠,有些诧异,没料到那布衣琴师竟有这般厚意。不过无功不受禄,当下摇头笑笑:“多谢你家主人了。不过通灵犀是上古神物,珍贵之极,在下断不敢受的。这位小哥儿请回吧。就说盛情心领啦!” 
  那小童见我不肯收,想了一下,目光一转,对我道:“先生大概是觉得萍水相逢,此举失之突兀吧。其实我家主人尊贵自持,这么多年,小人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对人如此一见如故。家主也说了,原不该如此唐突,以此俗物相送。但君子相交,贵在知心。既然家主与先生相知于心,区区身外物何足计较,不过表达一番知己之意而已。想来先生该不会怪他的。就请先生收下吧。” 
  我听了这话,心头一动,觉得这小童年龄虽幼,却口齿伶俐,言语清雅,态度恳切,端的是强将手下无弱兵。观其仆而知其主,可知这布衣琴师大非常人可比,我今次怕是走眼啦!他说到这个份上,我反是不宜推拒,当下收了通灵犀,说:“那就请小哥代我向贵主上说一声谢。”小童见任务完成,颇为欢喜,欣然点头,一拱手,打马而去。那匹马颇为神俊,速度快极,不多时已走了个不见踪迹。 
  老实说,若是平时,按照我现在被天刀流磕上的情形,对什么都很小心注意,还真不能放下疑心来,有人接近自然心生警惕。不过,以那布衣琴师开阔空灵的气度,我也为之心折。若对这等人物存疑,反而落了下品。不过,此人会对我如此友善,也是意外。 
  我打量了一下手中的袋子,但见看着虽不起眼,却是以精细夏布制成,用料异常考究。这样的材料只有南朝锦绣山庄织得出来,只供一些王公贵族做礼服之用,想不到被人随随便便用作布袋,看来这位布衣琴师,应该是异常尊贵清要之人。但我可没听说过这号人物,此人身份,颇见疑团重重。 
  不过,天下英雄豪杰之多,那也是难以估量。我淡淡一笑,把通灵犀别在腰间,继续赶路。 
  下卷 
  十六、纵马烟云 
  行行复行行,我终于回到北天关外。 
  这段时间北国内乱,无心对付南朝,北天关倒也清静,关外临时还设了集市,可以见到两国百姓来来往往,做点小生意,倒也和气。我看了有些感慨,其实要说南朝北国,老百姓本是一样的,他们可管不了什么军国大事,自求一碗安稳饭吃而已。偏生有一干英雄豪杰之辈,定要用世人的鲜血成就一世英名,却也没甚么好的。 
  看着北天关的城墙,总能记起雷泽围城之日,他英姿瓖伟,似乎能让我的灵魂也为之震动……必须承认,我颇为仰慕雷泽横扫千军的出群气慨,不过,亲眼看着北帝的人设计废他武功,我自问反而松一口气。不是不爱他,却……无法只是爱着他而已,我已做不到不顾一切。 
  呵,那个重甲高马、英气飞逸的雷泽,毕竟过去了。他是一夜白头了吧?却不知在想些什么。念及我的时候,他在恨着么? 
  雷泽,这个在南朝人心中像魔神一样可怕的名字……我想起来的时候,却难忍万千思绪。也许,这个隐约痛楚的感觉,要跟定我一辈子。 
  离他而去,我就只有北天关了。 
  还好,这里有我同生共死的三万士兵,我虽向来和他们冷冷淡淡,经过几番生死恶战,却早已视之为手足兄弟,有他们在,此生毕竟不是寂寞。去国已久,甚至想起林归云那个老狐狸,也觉得亲切。 
  看着北天关熟悉的城楼,我忽然强烈地感到什么叫做归心似箭,情不自禁加快了脚步。 
  我走到城楼下,一眼看到守城门的两个卫兵也认得,却是炫奇营的王小黑和钟五,乍见故人,心下喜悦,招呼道:“小黑,小五,我回来啦!” 
  王小黑闻声一看,一下子见到我,大吃一惊,愣了一会,嘴皮颤抖,欲言又止。那钟五年纪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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