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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的姐妹俩。当时我只想爸爸一定会重新大发雷霆。可是他房里一点动静都没有。唯一能听到的声音是电视里的广播。
我把妹妹抱到我的床上。我们俩紧缩成一团,挨在一起。这时候妹妹想撒尿。她不敢上浴室去,可她又怕把床尿湿会挨爸爸打。她开始哆嗦起来。最后还是我拉着她的手把她带到浴室里去。这时爸爸在他房间里说话了:“祝你们晚安。”
第二天早上,没有人来叫醒我们,这一天我们没有上学去。快到中午的时候,妈妈回来了。她几乎一声不吭,一进门就收拾东西。她把小花猫装进提袋里,并且叫我把狗牵着,然后带着我们向地铁走去。后来我们上妈妈的一位同事家里住了一些日子。这时候妈妈告诉我们,她决定和爸爸离婚。
妈妈这位同事的房子也很小,根本无法接待我们母女3个人,还有那只小花猫和阿萨斯,没过几天,这位同事也开始烦起来了。妈妈只好重新收拾行李,带着我们和那两只动物回到克罗比小区。
正当我和妹妹在洗澡的时候,爸爸回来了。他朝着我们走过来,用一种完全自然的声音对我们谈话,好像家里根本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似的。他问我们:“你们干吗要走?你们用不着到别人家里睡觉去。咱们3个满可以过舒服的日子。”我和妹妹一听,目瞪口呆,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天晚上,爸爸直来直往,仿佛家里根本就没有妈妈存在似的。后来他对我们也一样,不再跟我们说话,连看我们一眼都不看。这真是比挨打还难受。
爸爸再也没动手打过我。不过他这种对我们冷漠的举止倒更使我难受。我只是这个时候才真正体会到他是我的爸爸。其实,我从没有恨过他,我只不过怕他而已。而且我过去一直为他感到骄傲,因为他也喜欢动物,因为他有一辆大汽车,这是一辆“波尔什”62年新型的车。可现在,他几乎不再是我爸爸了,尽管我们依然一起住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祸不单行,偏偏就在这个时候,我的阿萨斯因为腹部穿孔而死去了。我真伤心透了。可是,谁也没有来安慰我。妈妈只想着她自己的事,想着她的离婚。她常常哭,再也没露出过笑容,我感到十分寂寞、孤单。
※ ※ ※
一天晚上,门铃响了。我去开门。这是爸爸的朋友克劳斯,他来找爸爸喝酒去。可爸爸已经出去了。
妈妈请这个家伙进屋来。他要比爸爸年轻得多,看来是个二十二三岁的人。他突然问妈妈是否愿意跟他一起去吃晚饭?妈妈立即回答:“去,干吗不去?”她马上换好衣服,跟着这个家伙走了,把我们姐妹俩留在家里。
要是别的孩子也许会感到难堪,或者替妈妈担心。我也是这样,有那么一阵子感到不好受。不过,很快就觉得应该替她高兴,从心底里替她高兴。看她出门时显得那么兴奋,尽管她没有过分的流露出来。妹妹也跟我的看法一样。她说:“这回妈妈可高兴啦。”从那以后,克劳斯常常趁爸爸不在家的时候来找妈妈。有个星期天——我记得特别清楚——妈妈叫我们倒上去。我回来的时候故意静俏悄地不发出一点声音。当我朝卧室里瞧一眼的时候,我看见克劳斯正在亲我妈妈。
我觉得这大可笑了。我悄悄地溜进我的房间。他们没有看见我,而我也没有把我所看见的告诉任何人,甚至对妹妹也没谈,尽管平时我对她没有什么保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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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那个男人总往我们家里钻。我觉得他很讨厌。不过他对我们倒很热情,尤其是对妈妈更体贴入微。妈妈再也不哭了,有时又能听见她的笑声。她开始憧憬未来。她又向我们描绘将来和克劳斯一起生活以后的新房子。可眼下还只是一个幻想,再说爸爸一直也不搬走。甚至当法院已经判决他们离婚以后还不想搬走。我的父母互相仇恨,可他们还在一张床上,那个时候我们总是没钱花。
后来我们终于搬到鲁道夫另一套间里,就在小区地铁站附近。搬家以后也不觉得日子过得有多好。克劳斯还是常常钻到我们家里来。我越来越讨厌他,可是他仍然是客客气气。无论如何,他的确是我和妈妈间的一个障碍,我打心眼里不愿意接受他当我们的爸爸,我也不愿意让这个青年男子指挥我。我对他越来越厉害。
我们终于吵起架来,都是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有时是我挑起了事端。最经常的是因为我那些唱片。妈妈在我11岁生日的时候特意送我一部电唱机,所以到了晚上,我总想听一下唱片——我有几张管弦乐的和一些迪斯科的唱片——我把声音放得响响的,响得连鼓膜都要震破了。
一天晚上,克劳斯突然出现在我房间里,他让我把声音放小一些。我不理他,照样放下去。他走过来,干脆把唱机的唱头臂搁起来。我又重新把它放上去,并且站在唱机面前不让他过来。克劳斯把我推开。我不能容忍这个男人碰我一下,所以我终于发火了。
妈妈通常总是小心翼翼地站在我这边。这倒不是上策,因为这一来就会引起克劳斯和妈妈吵起架来,而我顿时就会感到是我惹起了风波。在我们家里的确多了一个人。
其实,有时还会出现比吵架更糟糕的局面,那就是那些在家里安静的夜晚:我们全都会集到客厅里,克劳斯不是翻阅画报,就是摆弄电视机的旋钮,妈妈尽量想找个话题,好让大家聊起来。她一会儿跟我们说话,一会儿跟她的朋友说话,可谁也没有认真理睬她,使她枉费一番苦心。这种情景才真让人难受。我和妹妹都感觉到我们在这个房间里的确是多余的人。当我们一说要出去散散步的时候,谁也不会反对。至少克劳斯,他看到我们出去一定会暗自高兴。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便尽量多出去,并且尽量在外面多呆一些时候。
回想起来,我觉得克劳斯没有什么好责备的,当时他只不过是一个20来岁的小伙子,他哪里懂得什么叫家庭,他也不可能理解妈妈对我们以及我们对妈妈到底有多重的分量。他完全不理解我们多么需要在晚上和周未与妈妈一起度过这短暂而难得的时刻。可妈妈既想照顾我们,又想留住她的朋友。就这样,她又一次作茧自缚,使自己陷入困境而无法自拔。
面对着这种处境,我无法逆来顺受,我变得更加爱吵闹,更加咄咄逼人。妹妹却变得越来越沉默。妈妈感到难受,我想她一定还不完全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不过她提出来要回爸爸那里去。我觉得她这个想法特别荒唐,因为她忘了爸爸过去对我们的所作所为了。可是这回爸爸真的建议我和妹妹回到他那里去。他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他有一位年轻的女朋友。当我们碰见他的时候,他显得脾气特别好,并且显得和我们挺亲热,他还送我一条狗。一条母狗。
我12岁。我已经有了一点胸脯,并且开始对男孩子和男人有强烈的兴趣。在我的眼里,他们都是一些怪人。他们全都很粗鲁。无论是逛大街的大小伙子,还是克劳斯和爸爸,我都觉得他们是粗鲁的人。他们使我害怕,可同时又使我着迷。他们很强壮,他们掌握着权力。我羡慕他们。无论如何,他们的脾气和他们的权势吸引着我。
我终于用起妈妈的吹风机,用指甲刀为自己剪出两道刘海,并且把头发往一边梳。我很注意整理我的头发,因为有人说过我留着这头长发很好看。我再也不愿意穿我那些小姑娘穿的格子花呢裤子。穿着它显得幼稚。我喜欢穿牛仔裤,家里就给我买牛仔裤。我喜欢穿高跟鞋,妈妈就把她的一双高跟鞋给了我。
我就这样穿着牛仔裤和高跟鞋,几乎每天晚上去逛大街,一直遇到10点钟才回家。我觉得家里人并不喜欢我呆在家里。可要从另一方面想,我倒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因为我想要多自由就能多自由。我甚至觉得和克劳斯吵架是一件有甜头的可爱的事,因为我能从中感觉到我的威力——敢于把一个成年人痛骂一顿。
妹妹无法忍受这个家庭的环境,她终于做出一个令我无法理解的决定:回到爸爸那里去。她离开妈妈,尤其是离开了我。这一来使我觉得更孤单。可是对妈妈来说,这可是一次严重的打击。她又开始哭泣。她在她的男朋友和亲生女儿之间无能为力,又一次陷入绝境之中而心痛欲裂。
原来以为妹妹过不多久就会回来的,谁知她在爸爸那里却过得很满意。爸爸不仅给她零花钱,还替她交纳骑马费,并且特意为她买了一条真正的马裤。这一切对于我来说真是难以相信。我又开始到跑马场那里去干零活,以便换取免费练习骑马的机会。因为机会不多,所以身穿漂亮马裤的妹妹骑马技术很快就超过了我。
不过,我终于也得到了赔偿:爸爸给我提供了一次到西班牙去旅游的机会。当时由于我在学校学习成绩优秀,学校宣布我可以继续上中学,并且给我在克罗比小区的“综合性中学”报了名。因此,从逻辑上讲,我将有机会学完全部高中学业,一直到参加中学会考。就在即将跨进人生中一个新的阶段的前夕,爸爸和他的女朋友带着我飞往西班牙的多尔莫利诺。这真是一个愉快的假期。爸爸表现得很好,我也发现他也一直喜欢我——只不过他有他的爱法。现在他几乎拿我当大人看待。有些时候,甚至当他晚上跟女朋友出去散步时还把我带上。他已经变成一个非常讲道理的人。现在他也有许多和他同年龄的朋友,可他再也不向他们隐瞒他结过婚,我也再用不着叫他“理查叔叔”。我是他的女儿。他也显得为我而感到骄傲。美中不足的是,这一次爸爸完全是根据他的时间表安排出国度假,这刚好是我假期末尾的时间,弄得我到新学校报到时整整迟到了两个星期。
我真感到为难。在我这个班里,别人都成群结伙地成为好朋友,而我却孤零零地躲在我的角落里。最糟糕的是,在我呆在西班牙的那两周期间,校方已经给同学们解释过学校的新制度。这种制度对一个刚从小学升上来的新生来说实在太复杂了。每个学生都得自己选择学科方向,并且对所选修的课程都得——申明。其他的同学都知道底细,懂得该选修哪些课程。而我却没人引导,只好自己瞎选一通。在这么一个学校里,我真被弄得糊里糊涂,六神无主。这里和小学也不一样,老师并不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因为一个老师必须同时给几百个学生上大课。如果你想读完高中参加会考,那就得全靠自己奋斗。必须决心努力学习,争取被选入水平最高的小组。要不就有父母从旁辅导和督促才行。可有谁来管我?我真是一只可怜虫。
在这个学校里,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神气”,因为别人已经比我多上了两星期的课。在一所新学校里,缺两个星期的课可不是一件小事,我开始施展我在小学里的绝招:在课堂上起哄,打断老师的讲话,对老师的讲话进行反驳。因为有些时候我觉得老师讲错了。我又重新起来造反,反对老师,反对学校。我想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一个赫赫有名的人。
我们班上的头头是一个女生,大家都叫她凯茜。她已经有一个丰满的胸脯,看上去至少要比我大两岁。她同时也显得比较成熟老练,大家都非常尊敬她。我对她十分崇拜,真想成为她的好朋友。还有一点,她长得很像美国的麦当娜,很性感,那时我已经喜欢麦当娜了,常在电视里见到她大胆的演出。
凯茜有个男朋友,一个了不起的家伙。他在我的年级里的另一个平行班上,不过,他比我们的年龄大一些。他叫米兰,身高1。70米,一头又黑又鬃的长发一直披到肩膀上。他穿着紧身的牛仔裤,还有一双最时髦的皮鞋。所有的姑娘都狂热地迷恋他。凯茜的威信不仅是因为她有丰满的胸脯和成年人的风度,同时又是因为她是米兰的好朋友。
我们这些姑娘对心目中最喜欢的男孩子有一个准确的形象:他不应该穿着喇叭裤到处逛来逛去,而应该穿着牛仔裤,神气十足,还得穿上时髦的皮鞋(尤其是不要穿运动鞋,以免显得幼稚),最好是穿着带有饰边并且是高跟的皮鞋。我们最瞧不起那些在教室里扔纸团或苹果核胡闹的男生。往往就是这些淘气的男生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喝牛奶。玩足球。而那些真正的硬汉却躲在角落里抽烟。喝啤酒。我还记得有一次凯酋跟我讲到米兰曾经喝到酩酊大醉,使我听后十分吃惊。
我还不知道如何能够使一个像米兰一样的男生喜欢我,或者——其实也是一码事——使凯茜能够把我看作她的好伙伴。光是她那外号“凯茜”就叫我羡慕不已。我又幻想着有一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