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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立刻像往常一样骂我一通,我正等待着她盘问,可妈妈却不吭声了。这正是星期天的下午,她又是忙得不可开交:料理家务、下厨做饭,还有对克劳斯的厌烦。因此,她无暇对我大发雷霆或喋喋不休。也许,她根本就不想知道我的心事。
我也没有勇气说话。再说,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有讲话的必要,我对什么都没有主见,我全凭意气打发日子,我对明天从来就没什么打算,没有什么雄心壮志,我能有什么雄心壮志?我们从不谈论前途问题。
下一个周未,按我们和母亲所商定好的,凯茜到我家来过夜。我把她带到家里。她完全沉醉于毒品的迷幻之中。我也吃了一些药片,不过我的眼睛还能看清眼前坑坑洼洼的路。刚才凯茜傻呆地站在马路中间,要不是我把她拉到人行道上来,说不定她会被迎面开来的汽车压得粉身碎骨。
我把她推进我的卧室里,妈妈立刻跑过来。我和凯茜都已产生了幻觉:我看到的妈妈太胖了,她被门框夹住了,进不了我的房间。我们哈哈大笑,笑个不停,我看见妈妈变成一条龙——一条温顺的龙,头发上还饰着一块骨头。我们俩笑得直不起腰,妈妈也和我们一道快乐地笑起来。她心里准想着:“看这两个疯丫头!”
从此以后,凯茜几乎每个星期六晚上都带我到“音响舞厅”去。起初,我只不过是陪陪她而已,要不我真不知道如何打发周未的夜晚。慢慢地,我习惯了俱乐部里的一切。我跟妈妈说,我们上舞厅去,她答应了,只不过要求我一定乘最后一班地铁回家。
直到1975年夏天,一切都很顺利。有一次周末,我们决定在舞厅过夜。和往常一样,我们各自对母亲说到对方家里过夜。因为我们两家都没有电话,所以母亲无法监视我们的行踪,因而这一招一直很灵。我们先到“团伙之家”,在那里,我们先把两瓶葡萄酒喝光,然后再吞一些迷幻药,凯茜还另外吞下了一颗“埃非特灵”。过一会儿,她哭起来了。我明白其中的奥妙,因为“埃非特灵”这种药有时会使你产生一种反悔的痛苦心理。
当我突然发现凯茜不见了的时候,我感到害怕。我马上想到她会去的地方,所以立刻乘地铁找她去。她果真在那里,躺在一条长椅子上睡着了。在她身边的地上,有一袋炸土豆片。就在我把她叫醒之前,一列地铁进站了,凯茜的妈妈从车厢里走出来。她在一家蒸气浴室里工作,总是在晚上十点钟左右下班。当她发现她的女儿在站台上睡觉时,感到十分惊奇。因为她还以为女儿是上我家过夜的。她走上前去,狠狠地打了女儿左右两个耳光。这耳光打得可真响,凯茜醒过来,吐了满地。她妈妈拉着她的胳膊——就像警察抓人一样——把她带走了。
也许地铁站台上这两记耳光使她免遭了许多的麻烦,否则凯茜一定会沦为“拉客的丫头”。
从那以后,凯茜被禁止再来找我,每天晚上被锁在家里。有一段时间,我真感到孤独,现在团伙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的乐趣。虽然我们继续到“团伙之家”聚会,可是星期六晚上,我一定要上“音响舞厅”去。我觉得那个地方更有意思,那里的人也比团伙里的好,都是我崇拜的对象。只不过我现在常常身无分文,因为过去凯茜每个月能拿到100马克的零花钱,这点钱足够我们俩购买大麻和药片。可是从那以后,我只好自己找钱花,所谓找钱也就是偷钱。
再也没人陪我上“音响舞厅”,我只好独自一人去。我也不想凯茜,什么都不想,我在这个五花八门的世界中漂泊。
在地铁的车厢里,我还喜欢注意观察那些上“音响舞厅”的人的打扮。这些人一眼就可以识别出来:他们总是打扮得十分讲究,留着长长的头发,脚上穿着有10公分高的高跟靴子。他们就是我心目中的明星,是“音响舞厅”的明星!我再也不害怕独自一人上那个地方去了。
在“音响舞厅”的楼梯上,我碰上了一个小伙子。他盯着我,俏悄地和我说了几句话。我觉得这个小伙子挺棒。他个子很高,身躯修长,留着一头长长的金发,看样子是个十分文静的男孩。我们一直站在楼梯上交谈,我真感到高兴。我们越谈越投机,我们喜欢同样的音乐,就连我们吃完迷幻药所作的“旅行”也都一样,他叫阿特兹。他是第一个使我动情的小伙子。对我来说,真是一见钟情,我有生以来头一次爱上了一个男孩。
阿特兹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这是一帮很热情的小伙子,我立刻感到如鱼得水,十分惬意。我们一起谈论各种毒品,谈论“作旅行”的最好方法。我现在知道的东西也和他们一样多。他们还谈论海洛因。大家都知道这种东西不能开玩笑,谁要是染上了它,还不如朝自己头上开一枪。我说。“只有那些毫无志气的人才会去打这种针。”然后,大家又谈起时装来:如何把牛仔裤改得更窄。这方面我也略懂一点,因为我瘦得很快,所以几乎每个星期都得把裤子改瘦一点。穿贴腿牛仔裤实际上已经成了“音响舞厅”成员的标志。我可以教他们如何把裤子改瘦,这也是我惟一会做的针线活。
用不着我苦苦哀求,这伙人马上就接纳我加入他们的行列。我也觉得问心无愧,充满信心,我突然发现这伙人当中还有一个小伙子特别热情。他叫戴特莱夫。他和阿特兹不同,显得格外温柔。文静,他那张俊俏的脸蛋还带着几分孩子的稚气。在团伙里,大家都叫他“小瓷人”,他16岁。跟他说话我觉得特别自由自在;还有一个特别滑稽的姑娘,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很受大家的赏识。她一开口就会叫你笑掉了牙。我真欣赏她的本事,这伙人当中只有一个家伙不怎么样,就是那个布拉基。这人有时真损人,甚至敢在你面前作出下流的小动作,所以跟这样人说话要特别留意。还有另外一个男孩我也不怎么喜欢,因为他特别喜欢尾随女人。自从我和查理的那次交往以后,我特别瞧不起这种男孩子。
就这样,我们常常一起聊天过夜,有时也出去抽一口大麻。当舞厅关门以后,我们就到选帝侯街溜溜。而每当我乘上地铁回家的时候,我总觉得心里乐滋滋的,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感受到爱情的温暖。
我现在总盼着周未的到来。
阿特兹很温情,很会体贴人。在我们第三次在“音响舞厅”见面的时候,他吻了我一下,我也回送他一吻,这是一个纯洁的吻。我不愿意走得更远。阿特兹感觉到了我的意思,当然他不会当面说出来。
我和阿特兹如同兄妹一般亲热。他是我的大哥。我们总是手拉手地走路。这样我就觉得是受到一种保护似的。阿特兹今年16岁,是一名装配窗玻璃的学徒工。他特别讨厌这种工作。为了使他高兴,我改变了发型,还从旧货商那里买了一件大衣。如果没有阿特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日子。
现在,早晨5点钟舞厅关门之后我也不回家了。我和伙伴们大清早就去溜大街,然后去参观博物馆或动物园。有时候,我们整个星期天都呆在一起。我曾经把凯茜的遭遇告诉过妈妈,不过,我又编造了一些新的女朋友,好骗妈妈说我是到女友家去过夜。我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我可以随时给妈妈编出一串一串的话来,向她交待我的周未是怎么度过的。
我和老团伙里的人渐渐疏远了。虽然我有时候也上他们那里去,向他们讲述我在“音响舞厅”的种种奇遇。他们都对我露出羡慕的目光。显然,我已经比他们走得更远了,可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更没有想到会有许多老伙伴步我的后尘。
在“音响舞厅”里,除了海洛因以外,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毒品。我抽大麻也抽得越来越凶,还常常吃迷幻药和兴奋剂,我完全沉浸在一种无忧无虑的幸福之中。
直到一个星期六晚上,当我到达“音响舞厅”的时候,我碰上了团伙里一个名叫于维的男孩。他对我说:“你知道吗?阿特兹已经辞掉他的工作,他现在每天都到这里来。”我觉得于维说话的声音有点异常。我一听马上明白,肯定他又跟上别的姑娘了。
我问:“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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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维回答说:“他有一个名叫莫妮的姑娘。”
这是多么沉重的打击!我惟一的希望就是:这不是真的。我走进舞厅,看见阿特兹一个人呆在那里。没有什么和往常不一样,他仍旧亲吻我,然后把我的衣物锁到他的柜橱里。在“音响舞厅”,大家都把东西锁在小格柜橱里,否则就会被人偷走。
过一会儿,那个叫莫妮的姑娘也来了。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她。她很自然地和我们坐在一起,因为她也是团伙里的一员。我故意坐在离她稍远一点的地方,以便暗中观察她的行动。
她和我完全不同,矮小的个子,胖乎乎的,总是挂着笑。她和阿特兹显得格外亲热。我心里不断地重复:“这不是真的,这不可能,他怎么会把我抛弃而爱上这么一个傻丫头?”可我也不得不承认,莫妮有一张十分漂亮的脸蛋,还有一头美丽的金黄|色头发。我心里想:“也许他需要这么一个既温存又热情的姑娘。”后来我又产生另外一种猜测:“阿特兹喜欢那种愿意跟他睡觉的姑娘,莫妮一定是这类货色。”
我的脑子完全清醒。再说,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服什么麻醉药品。当我再也无法忍受看到他们呆在一起的时候,我跑到舞池里自我发泄了一通。当我回来的时候,他们不见了。我像一个疯子似地到处奔跑,寻找他们。最后终于发现他们呆在电影院里,紧紧地抱在一起。
我立刻跑回来找其他的伙伴。有个男孩马上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就是戴特莱夫。他把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不想哭,因为我总觉得当着伙伴的面哭鼻子是丢脸的事。为什么“丢脸”?我也不知道。可是,当我觉得实在无法忍受住眼泪的时候,我马上穿过马路,跑到舞厅对面的公园里躲起来。我伤心地哭成一个泪人。“
突然间,戴特莱夫来到我的身旁,他递给我一张擦口纸,接着又递给一张。刚才我已经自顾不暇,所以没有发现他来到我的身边。过了好一阵子之后,我才想到他专门出来找我是多么的好心。
我再也不想见阿特兹。只要见到他我就感到难受,正是他害得我现在当着众人的面掉眼泪。戴特莱夫又把我带回“音响舞厅”里去。
无论如何,我还得回去一趟,因为我的衣物还锁在阿特兹的小柜里,钥匙还在他手里。我只好硬着头皮跑进电影院去跟他要钥匙。东西取出来之后,我再也没有力气把钥匙送回去。幸好戴特莱夫帮了我的忙。
这时候已经是清晨两点钟,我误了最后一班地铁。我站在舞厅门口发呆,不晓得该上哪去。此时此刻,我多么想吃点药片,可我身上连一粒都没有,就在这个时候,原来团伙中的一个名叫庞代尔的小伙子走过来,我知道他是一个毒贩子,身上一定带有好药。我向他要了一份迷幻药。他感到十分奇怪,为什么在这种时候我会如此迫切地吃这种药,他很痛快给了一份质量上等的迷幻药,我一口把它们吞下去,然后下到舞池里跳舞。我像疯子似地跳了至少一个小时。我忽然遇上彼埃特,我向他诉说我刚才跟阿特兹吃醋的经过。可是彼埃特无动于衷,因为他也刚吃过迷幻药。他只是冷淡地对我说:“姑娘,忘掉它吧!”“别为这种事难过。”等一类的话。
我吃了一块香草糖,自己不断地嘀咕着:“我总是孤孤单单一个人。生活真叫人讨厌。”我只好再下去跳舞,一直跳到舞厅关门的时候。
在门口,我又碰见阿特兹和莫妮,还有团伙里的好几个伙伴。我觉得无所谓了。
阿特兹把莫妮带到他家去,我和其他伙伴则到动物园附近的溜冰场溜冰。因为下过雨,冰上积了许多水,在上面滑冰就像在海上行走一样。突然间我听到一声敲破玻璃的声音。男孩子把收款台的玻璃亭子砸破了,有个小伙子从破口爬进去,打开抽屉,然后把一捆捆硬币向我们扔过来。还没等我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大家便撒腿跑起来。因为我穿着高跟鞋,刚一跑就摔了一跤,弄得浑身都湿透了。幸好戴特莱夫等着我,拉着我的手跑了出来。
我们来到克朗兹莱咖啡馆门口,一起瓜分刚才抢来的“战利品”。每个人都有一份,我觉得真有意思。他们分给我两捆5个马克的硬币。大家都乐坏了,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弄到了不少钱,而且主要是我们竟能成功地逃开滑冰场里那两名已经跟踪我们多时的私人警察的监视。那几串小钱大家都不分,而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