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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丧尸会种田 全-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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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所以,虽身处末世,但根本就没有体会到缺乏食物的难处。
   他们的对话令坐在后座正在休息的刘以晴也睁开了眼睛,静静听着李勇接下来的话。
   李勇叹了一口气,转动方向盘,车子向右拐了一个弯,“现在的情况很不好。水源被污染,地下水已经不能饮用了。现在能饮用的只能是密封好的瓶装水以及水系异能者释放出的水。所以说,现在的水非常的珍贵。”正因为这样,他才对林聪浪费水的事情,看不过眼了。
   闻言,林聪仰起头,把瓶中剩余的水根儿喝了个一干二净。原来,现在的水是这么宝贵的啊,他好像每天还洗脸的说,以后他都不洗脸了-_-|||
   不管是饮用水还是洗脸水都是刘以晴他们给他的,这不由得让他庆幸,要不是他们,他恐怕也成了那些灰头土脸,面黄肌瘦的一员了。
   相处了这么长日子,他也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刘以晴他们身上有不少的秘密,但他是个聪明人,不该说的自然是不会说的。
   汽车拐过几个弯,绕过了一条河……太阳已经到头顶了。
   “也不知道今天吃什么,肚子好饿。”林聪低头拍了拍扁扁的肚子,嘟囔道。
   李勇看了他一眼,还真是个孩子,竟然还盼着吃饭。现在吃饭能吃什么呢,难道还以为能像从前一样讲究色香味?!能裹腹那就不错了。像是他的包里就只有一些干馒头,快过了期的面包,香肠以及两瓶饮用水。
   而事实上却是他想错了。下车吃饭的时候,李勇惊叹地看着他们从包里拿出一样样的东西。
   刘以晴背着一个小单肩包,林聪背了一个巨大的登山包。林聪先是从登山包里掏出了锅子,勺子,碗,筷子……o(╯□╰)o
   “你怎么往包里放了这些东西?还这么多?”李勇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一定很古怪。一般幸存者的包裹里存放的都是食物或者衣服。而林聪的包裹里却是一些厨具,这真的很诡异。
   刘以晴在自己的包里摸索了一会儿,就从里面摸出了一棵发蔫儿的白菜,几个发软的西红柿,几枚鸡蛋,一些肉,米和几瓶矿泉水。
   “你还有蔬菜?”李勇的眼睛一亮,蔬菜虽然已经发蔫了,但还是相当难得的。他在末世后还是吃到过一次肉的,但是蔬菜就完全没有过了。
   林聪没有说话,他也不知道他该说什么。干脆用火系异能点燃柴,开始煮饭。没错,林聪还有一个身份——伙夫。
   “我们刚从B市出来!”刘以晴言简意赅地说道。
   李勇点了点头。如果是在B市获得这些食物的话,倒是也不会让人奇怪的。但是,刘以晴身上背的包不过五十公分长,三十公分宽,能放这么东西,还不显得鼓鼓囊囊吗?
   这明显是不可能的。那么说起来,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你是空间异能者。”李勇这句话并不是询问,而是确定。
   “对。”刘以晴经过一番思考,知道空间的事情是瞒不住的。反正也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有空间,只要不让别人知道她的空间和其他人的空间不同就行了。
   李聪搅动着锅,小威站在了锅前,像是要看看饭好了没有。
   李勇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他也听说过空间异能者的事情,一般只有几立方米,可以用来储藏东西。不过,比起空间异能者来,还是水系异能者更加炙手可热。
   一般异能者一般都不愿意多说自己的异能,所以,李勇在知道刘以晴是空间异能者后,并没有继续追问。
   刘以晴拿出来的这些东西自然是不够所有人吃的。林聪和李勇自动地把大部分的食物让给了刘以晴。
   虽然并没有吃饱,但是李勇已经很知足了。他已经好久没有吃到热腾腾的饭菜了,虽不过几个月,他却觉得仿佛过了大半辈子。
   正当收拾好东西,准备上车的时候,小威突然说道:“有东西过来了!”
   与此同时,刘以晴也听到了那种奇怪,而又令人全身发毛的声音。刘以晴微微眯起了眼睛,是什么声音呢,她好像听过又好像没听过。
   “那是什么?火烧云?”李勇怀疑地望着天边黑红色的那团东西。
   “不是!”刘以晴已经看清那片所谓的‘火烧云’是什么东西了。
   “麻雀?!”林聪有些不敢相信地嚷嚷道。他真是太倒霉了。先是碰到了丧尸老鼠,现在又碰到了丧尸麻雀,若是说他接下来还会碰到什么变异动物,他是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
   有些发黑的烤麻雀是挺好吃的。但是,如果说是一群黑乎乎,带着火焰的麻雀冲过来的话,那可就不好玩儿了。
   
 
 第二十九章 打不过,躲
 更新时间2012…3…28 23:59:18  字数:2338
 
  在丧尸麻雀的前面有一辆破烂的黑色轿车,正在小路上疯狂飞驰。在不远处还有几个晃晃悠悠的丧尸正跟在车子的后面。
   一阶后期丧尸的速度和常人无异,但和车比起来,自然有着天壤之别。
   而此时,丧尸麻雀已经飞到了丧尸的头顶,带着火焰的羽毛纷纷落下。很快,丧尸身体的各个部位开始着火。
   丧尸也能感觉到火焰的烧灼感,但是他没有智慧,根本就不知道怎样才能扑灭火焰。疼痛只会让他以更快的速度奔跑,但这样却反而使身体上的火焰越来越大,直至把他烧成焦炭。
   丧尸麻雀的数量太多了,他们现在最好先找一个地方躲起来。
   就在南边几百米的地方有一个地窖,在末世前,附近的农民用来种植蘑菇的。
   “跑!”刘以晴的音量确保她身边的人都能听到。这些丧尸麻雀可不管你是人类还是丧尸,它们带火的羽毛所到之处就是一场灾难。
   在听话方面,林聪一向是个佼佼者。刘以晴的话音刚落,他就用吃奶般的力气飞奔了过去。李勇有些反应不过来,等见到大家都跑了,他这才紧跟了过去。
   地窖不大,只有二三十平的样子。地窖的门只是用一块简单的石板挡着,并不严实,边边角角留了很多缝儿,时不时地有小风儿吹过来,让人忍不住打一个喷嚏。
   丧尸麻雀所经过的地方,地面变成了焦土,满目疮痍,惨不忍睹。好在现在是冬天,地里的冬小麦还没有长起来,没有燃烧物,大多地方的火燃烧了一会儿就熄灭了。
   李勇从石缝中,担忧地看着外面那群丧尸麻雀。这年头儿,连麻雀都这么厉害,他们这些普通人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在进入地窖后,李勇就发挥了绅士风度,让刘以晴抱着小威躲到了里面,他和林聪守在门口,以防万一。
   他的这一举动,看得林聪直咂嘴。他知不知道啊,其实他们的主力就是刘以晴和小威啊。哦,对,李勇的确是不知道。他还没有见过刘以晴的身手呢。在路上的时候,只碰到了几个零散的丧尸,他的火焰就可以对付了。说起火焰,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的火焰的颜色好像深了一点儿,也变小了一点儿。
   那辆在丧尸麻雀前面飞驰的车辆,早已变得千疮百孔,在前盖儿撞向一块石头后终于罢工,变成了一堆废铁。
   从车上下来了四个男人和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的衣着精致,身上还披着一个银色的斗篷,除了眼睛,整个人都被包裹住了。而那四个男人衣着统一,应该是他的保镖。
   “哎?怎么是他?”这时,林聪的嘴中发出了一声惊呼。
   刘以晴懒懒地抬起了眼皮,看到四个男子中有一个矮个子,动作神情都有些唯唯诺诺的,是当初在S市时,刘炜领过来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小男孩根本就跑不快,只能有人抱着他。有了他这个拖累,抱着他的男人自然是跑不快的。很快,他就被丧尸麻雀群追上了。
   就在这时,他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抱着小男孩扑倒在地,用庞大的身子把小男孩结结实实地护在了身下。
   丧尸麻雀停止了前进,宛如雨点般地砸在了男人的身上,人的身上燃烧起了熊熊大火,口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但还是一动也不动的。
   而他的三个同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就抓紧时间,向刘以晴他们身处的地窖跑了过来。
   他们没想到里面有人,表情只是愣了短短几秒,就简单地打了一个招呼后,钻了进来。
   地窖并不大,再加上了三个大男人,一时间显得很是拥挤。
   “耗子?你怎么没跟着刘哥?”林聪早就认出这个小个子男人了,一般总是跟着刘炜的屁股后面打转儿。
   “聪哥!”耗子一见到熟人,两眼都在发亮了。
   林聪挥了挥手,露出了一副苦相,“哦,我说了。别叫我聪哥,聪哥的。听着好像说我是棵大葱似的。”
   “聪哥!收留我吧!我现在是没地方去了。”耗子的小眼睛水汪汪的,露出了希冀的目光。
   “可不没地方去了!任务失败,你以为回去还能有命吗?”一个男人看不过眼,出声警告道,“小子!别理他!他就是个孬种!带上他没好事儿!”
   林聪讪讪地笑了笑。他可没想带上耗子。耗子的个性他相当清楚,见到事儿就想躲,总想依靠个强大的势力,除了嘴甜点儿,没多少用。总的来说,他就是个拖累。
   男人这么一说,耗子可就急了,“我孬种?!你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你要是有种,你就出去把少爷救回来啊!你去啊!”
   男人被问得张口结舌。过了会儿,用拳头重重地锤了一下地面,面色不虞。
   刘以晴的鼻子哼了哼,刚刚安全,就开始内讧了,这就是人性啊。
   “死我们不怕!虽说任务失败的后果相当严重,但起码我们还是能见一次老婆孩子吧。”年长的男子开口说话了。
   “是啊,我想我家的娃儿了。”刚才捶地的男子也叹了一口气,他家的娃儿今年刚出生,还只有那么一点儿大。
   耗子可不管这些,他只是想着赶紧攀上新的大树。他不停地在林聪的耳边唠叨着,可以说是说尽了一切的好话。
   最后,林聪被折磨得烦得不得了了,才说道:“我可做不了主!”
   耗子又用希冀的目光瞄着李勇,认为他才是这几个人里面的领导,至于刘以晴和小威则被他忽略了。
   “不行!”
   当听到一声清冷的女声后,耗子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其他两个男人更是诧异,这几个人的领队竟然是个女的?!
   “你不记得我了?”刘以晴说着,就活动了活动手腕儿,发出了一阵响亮的噼啪声。
   地窖中比较黑,耗子看了半天才认出刘以晴是谁。瞳孔不由地微微睁大,他可是记得刘以晴当初把枪都给折断了。对了,他现在也是个速度异能者,不怕,不怕。
   而此时,大量的丧尸麻雀开始渐渐飞走,因为那个火人已经变成了丧尸,四肢变得坑坑洞洞,后脑勺已经损坏大半,看着很是吓人。但即使这样,火人还在漫无目的地走着,并且速度还不慢。
   等到危机彻底解除后,刘以晴他们才从地窖中钻了出来。一出来,小威就拍了拍刘以晴的肩膀,表示自己要下来。
   刘以晴一放下他,他就跑到了刚才火人呆的一小堆儿灰烬前,小手轻轻一揭,就露出了一个粉嫩的小男孩。
   男孩被吓坏了,哆哆嗦嗦地也说不出话来。由于猛然趴下,衣衫不整,一个玉佩似的东西从脖颈处掉了出来。
   见状,刘以晴的眼睛不由地一亮。这块玉佩他认识,每一个刘家男嗣的身上都有这么一块玉佩。也就是说,这个小家伙是她的亲戚喽?但问题是,她根本就不认识他啊。
   
 
 第三十章 姑侄
 更新时间2012…3…30 17:12:46  字数:3032
 
  老爸的私生子?一瞬间,刘以晴觉得自己的想法很雷人。刘父这个人虽然有些大男子主义,有些烂好心,但作风问题一向是很好的,绝对不会出格,也不会出现私生子这种骇人听闻的事儿。
   更何况那个孩子不过八岁,按岁数来说,是大伯或者二伯孙子的可能性会更大些吧。大伯可以排除,刘以南是他唯一的一个儿子,如果还有其他儿子或者孙子的话,也不用刘以南他嚣张那么多年了。
   如果不是大伯的话,那就只有失踪的二伯了。
   二伯可是个谜。爷爷家中没有一张二伯的照片。听说爷爷年轻时脾气暴躁,在二伯离家出走后,一生气就把二伯的照片全都烧毁了。自此,家人都不敢在爷爷的面前提起二伯的事情。
   所以,在前世的时候,她从没有见过二伯。看来,这个二伯还是极有本事的了。另外,在末世前,老家的其他亲戚她也没有见到过。不知是死了还是已经躲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就在刘以晴走神的时候,小男孩也在盯着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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