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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再说一次?”
“再说就再说。不卖,一百个不卖一千个不卖;山无棱,天地合,老子就不卖。别说是你,就算是你搭档猪面来了也不卖。”包光光又开始了他的急速喷吐。
之所以不虞对方翻脸动手,是因为他早已算准了:牛头怪这个种族天生智商就不高,那脾气更是跟六七岁的小孩似的,虽然不见得傻,但犯浑的时候远比其睡觉的时候多。再加上那壮硕的体型和不凡的武力,就跟个炸药桶没什么区别。要是没人在后面看着,卓尔们能让他在大街上晃那才奇怪。
果然如包光光所料,正在老牛伸手要抓他胸口的时候,门外又进来了两个男性卓尔和一个拎着战锤的灰矮人。其中一个的男性卓尔只冷冷地说了一句话就让牛头怪拉乌安静下来。
他说的是,再不住手就真饿你三天!
“不用理他!”另一个相对矮些的卓尔道,“给我们来四份肉卷……五份吧,一份少放点盐。”听到吃的,牛头怪拉乌的眼睛又亮了,在一旁叫嚷道:“还有蘑菇汤!”
好么,都呆一块去了。老包想到这里,一种被打败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有气无力的说:“难道,你们就没看见门口的那块牌子?”
“哦?……我们没注意,上面都写了什么?”
包光光捕捉到了声音中那一丝尴尬,细细一想他就明白过来:牌子上的字是用大陆通用语写的,虽然卓尔们大多会说,但不代表他们就能看得懂啊;就算是那边高度发达的社会,不认字的文盲还到处都是呢,何况是这里!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老包看店
包光光一脸无奈的解释:“那上面说,由于今天老板家里有事,餐馆暂时停业一天。所以,各位明日请早。”谁知道他这一抬头,却让对面那矮个的卓尔吃了一惊。
“人类?真稀奇,我从来不知道在城里还有人类。”
“你不认识我?”包光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整个布莱梅门就他一个人类,还有比这更明显的特征么?来到这里之后,他虽然多数时间都宅在占星塔里,但时不时总要搞点事情出来,可以说极其高调,就差没敲锣打鼓了。
在这种声势下,居然还有卓尔不知道他!
其实情况还真是如此。对面那四个家伙,是城里小有名气的一支佣兵小队。当老包来到布莱梅门的时候,他们刚巧接了个护送商队的任务出去了,这是刚刚回来,装备还没来得及脱,自然也就没机会了解最近城中发生了什么变故。
听老包说得笃定,那矮个卓尔自然摸不着头脑:“我应该认识你?”他转头望着自己的同伴,“你认识他么,维勒斯?”
那个叫维勒斯的卓尔上下打量了老包几眼,开口道:“怎么,你不是这家店的老板吗?”
“当然不是了!”包光光郁闷了,难道自己就那么像个厨子?
“很好!”维勒斯双目灼灼的逼视着老包,“你刚才明明说过餐馆今天不营业;既然你不是老板,又凭什么坐在这里喝汤?”
“呃……其实我是被老板请来替他看店的,你可以叫我——”说着话,老包用手指了指脸上的银质面具,“银先生。”在他想来,既然对方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也就没有跟他们解释必要,更何况解释也不一定有用,趁早打发了拉倒。
可是还没等他开口,牛头怪拉乌又开始叫嚷起来:“蘑菇汤!拉乌肚子饿了,要喝蘑菇汤!还要吃煎肉卷!”
“银先生是吗?”维勒斯点点头道:“你听到了,我的手下在喊饿。我不管你是老板也好,看店的也好;给我们来点吃的。蘑菇汤还有剩吧?还有煎肉卷,我同伴的那份少放点盐。”
最后他又补充了一句,我们可以付双倍的钱,你没意见吧,阿莱克?
餐馆中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那个叫阿莱克的矮个卓尔,狐疑地看了自己的同伴一眼,因为在他的印象中,维勒斯很少像这般咄咄逼人;而那个一进来就坐在门边的石凳上,自顾自摇晃着够不着地的双脚,仿似对谈话莫不关心的灰矮人,这时候也抬起头来望着这边。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事实上他一直都在注意这边的情况,先前那种不在意只是装出来的!
“喂,喂!用不着这样吧?”包光光苦着脸说。
其实煎肉卷他吃过几次,和那边的“肉燕”差不多,说白了就是肉包肉,差别只是一个像馄饨,一个像春卷而已。肉皮的做法应该也大同小异。真要做,估计他也能弄出个七八分出来,但万一库瑞娜来了,看到几个素不相识的家伙在这里吃得正欢算怎么回事?
正在包光光左右为难的时候,外面又听见有人喊:“诺莫!蘑菇汤他们又不要了,改成了两份熏鱼!”
声音很古怪,瓮声瓮气不说,吐字还十分模糊,就好像老人掉光了牙齿一般说话“噗噗”漏风。可紧接着包光光就释然了,因为随着声音转进来的,是一只巨魔!
这巨魔身高足有两米,绿油油的皮肤和地精如出一辙。如果你不看皮肤上纠结的肉瘤和外翻的獠牙,那就是一只放大了的地精。当然了,这只“地精”的打扮颇为庞克——比真鹰喙还夸张的鹰勾鼻上挂了一个鼻环,形如扫把的长发更是根根直立,让人完全可以理解餐馆中为什么会如此干净。
巨魔进来后也不理这一屋子人,径直走进了厨房;可没多久他又出来了,四处张望着似乎在找什么。
包光光心里咯噔一下,暗想这家伙该是店里送外卖的吧?未免节外生枝,他赶紧解释道:“他有点事出去啦。走时拜托我替他看着……我?我是你主人的朋友呗。”
“他朋友?”巨魔眼珠一转,“那你说,他叫什么名字?”
“诺莫。”
“他在骗你!”旁边的维勒斯冷冷道,“那是你刚才自己说出来的。要不,你再问问他你主人姓什么?……答不出来了吧?从一开始我就觉得你不对劲了。说,你到底是谁,真正的老板又在什么地方?”
看着眼前的卓尔步步紧逼,包光光只感觉满嘴发苦:“日啊!卓尔不是性子都冷漠吗?怎么老子偏偏就遇上个好管闲事的?”他当然不知道,如果维勒斯不是多管闲事的话,也不至于在家族中混不下去而出来当佣兵。
“到头来,还是得靠拳头吗?”丝丝缕缕的黑暗从老包的身后喷涌而出。本来维勒斯早有准备,背后的弯刀也抽了出来;但见到黑雾他还是大吃了一惊:“你是罗丝的牧师?”
也难怪他会这么问。毕竟“黑暗行之术”本就是脱胎于罗丝的神术,对于非施法者职业来说,其中的差别实在不大。
倒是小个子阿莱克的心态没有受到影响,他“蹭”的一声从护腕中弹出拳刃,一猫腰就朝老包扑去——对付施法者,距离就是胜负!但他不知道的是,如果换别的武器,大概还能给包光光制造点麻烦,唯独拳刃这玩意不行。
不夸张的说,遇上用拳刃的敌人,老包甚至都敢跟他打肉搏!只要对方的速度不是太变态。
谁让拳刃短,而他的“墙”厚的?光芒闪动间,一个半透明的筝型盾就拦在了老包和刺客之间,如果阿莱克脚下不停,就只有一个结果,他的身体会直接撞在这面盾牌上!
于是阿莱克退。
这时候坐在门口的灰矮人也大喝一声,从石凳上跳了下来,伸手从背后摸出了一把小号飞斧。只可惜他的斧头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见目标兜帽下的阴影处白光一闪!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五章 壳与毒
心灵震爆!
其实灰矮人对精神类法术的抗性颇高,即便是七级法术的震慑效果也定不住他们多长时间;相对的,有时候低级的“蛛网术”却会收到奇效,就因为矮人的手脚短。
在蛛网术中奋力挣扎的他们,经常会把自己捆得像个大粽子似的,有力也使不出。
但是别忘了,老包还要同时面对两个卓尔和一个牛头怪!而那矮人坐在门口应该是早就计划好的,除非他包光光用上法术强效或增远之类的超魔技巧,不然一般性的法术根本不可能将对方一网打尽。
这时候就显出心灵震爆的变态之处了,井喷一般的精神力,可以横扫五十米内视线所及的每一个角落,除了心灵上的打击外,还附带了一定的物理攻击效果。
它除了“震慑”之外,还能“震退”!
尽管灰矮人本身抗性很高,但是刚刚落地的他,还没来得及站稳就被这股力量冲成了滚地葫芦,“咕噜噜”的从门口滚了出去。而那个叫阿莱克的刺客更倒霉,本来他已经在后退了,这下又被人加了把劲,顿时就跟个风筝一样飞了起来。由于中了震慑效果,身在空中的他根本没办法控制身体,结果一头抢在石板墙上,撞了个七荤八素。
唯一遗憾的就是这法术消耗实在太大,只一个法术下去,老包全身的魔力就被抽空了三分之一。以前他守着主脑,施展心灵震爆不用考虑耗“蓝”。可如今离开了主脑的充能范围,他就不得不精打细算了。
“啊嗷——”牛头怪拉乌放声大吼,吼声中他的双眼开始充血,身体也开始以一种奇异的频率颤抖着,那甲片互相撞击,发出一阵“哗啦啦”的声响,绝对是正宗的“重金属”音乐!
“狂化?”包光光一惊之下,差点没将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可紧接着,他就发现对方的状态和狂化有些不同:冰原战士的狂化,是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结果,分泌突破极限时甚至可以改组基因;而对方,则更像是通过某种手段将基因中的兽性因子诱发出来,于是包光光猜测,这应该是“兽化”的一种。
包光光不了解这种兽化有什么能力,事实上他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兽化。尽管看威势,这种兽化远不如乌鲁狂化时那么惊人,但他并没有因此就放松警惕。
于是他谨慎地退了一步,将身形隐没在“黑暗行之术”所制造的黑暗里,踪影不见。
……
……
维勒斯狠狠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尖,剧痛让他从昏噩中挣脱出来,可是这时候已经晚了——那个奇怪的人类正在后退,黑暗翻滚着没过他的肩膀,就好像一个软趴趴却韧性十足的壳。
“该死!”维勒斯想都没想,第一时间就追了进去,可紧接着又用比刚才更快的速度退了回来。因为他刚靠近黑雾,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辛辣味,和室内四处飘散的香气混在一起,令人垂涎欲滴。但是维勒斯清楚,那绝不是蘑菇汤的味道!
退至牛头怪拉乌身前的时候,那家伙正好也恢复了行动力;看拉乌挥起手中的平头战斧,维勒斯赶紧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
“退后!”维勒斯低喝道,“那是牧师的施毒术,你就这么冲过去想找死么?”
但是维勒斯错了。对方遁入黑暗后根本就没下什么毒,他嗅到的那种味道,不过是老包顺手撒了一把混合了胡椒粉的石灰。目的,就是为了干扰敌人的嗅觉。
——这个脱胎于罗丝神术的暗影法术,早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黑暗行之术”了,因为包光光并不满足于只剥夺对方的视觉。
如果当时维勒斯冒冒失失追了进去,等待他的,就将是全方位立体式的误导大餐“百鬼夜行”了。幻音术会影响他的听觉,吹风术会将他周围的气流搅乱。至于嗅觉味觉,就如我们先前所说的那样到处扔一些有刺激性气味的东西。包光光当然知道用清醒药剂的效果更好,但那种无视魔抗的大杀器一出,才是真正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就连他包光光自己,也没办法在屋里继续待下去了。
想凭借对魔力的感应查知施法者的位置?好想法,但是对老包不管用。因为他的魔法阵可以在身周二十米之内的任何地方成型,只要那里没有障碍!靠那个找老包,只会被误导得更厉害。
要不怎么说,维勒斯这也算错有错招。
其实他不是没想过对方在虚张声势,但是他不愿去赌那个几率;几年的佣兵生涯,更让他懂得了什么叫小心谨慎。
佣兵和单纯的战士是不同的,就算死了,也没有人给他们盖国旗、奏国歌。所以对一个资深佣兵来说什么荣耀面子都是扯淡,他最高的行为准则就是保命!不敬业吗?或许吧,但活着本身就是一种专业!
而且他也没那个必要去赌。
出身于迪斯特纳家的他,早已对其巡逻的习惯了如指掌,他知道就在几分钟之后,家族的两支六人巡逻小队就会在此地不远处碰面。因此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将眼前这个人类牢牢地钉在这里,等待援军。
话又说回来,若不是这可疑人物出现在迪斯特纳家的地盘里,他也不会那么上心去管闲事吧。
维勒斯用空着的左手打了几个手势——在卓尔中,手语几乎和通用语一样普及,但是各大家族中也有一些独特的手势,就好像汉语中的方言一样,只有本地人能听懂,“外佬”是听不懂的。
于是阿莱克站起来后,第一个就冲出门去,老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