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天下之大,他竟然无处可去。
正文 第五百零二章 好逑
保罗·多曼努尔又起了个大早,倒不是他也跟对门的小皮匠似的要看店;或者是隔壁的老乔巴那样,一大早上就要去码头区那边去收鲜鱼,而是他实在睡不着了。
这几天,他一直都睡不太安稳,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也不点灯,只用手在床头的桌子摸索着。摸到水罐后,也不管里面的水是哪一天的,拿起来就咕咚咕咚地灌了几口;然后才跪起来,蹭啊蹭地推开了窗户上的挡板。
清冷的风扑在脸上,将最后的一分睡意也带走了。这时候保罗才发现:原来月亮还没有升起来——这说明,时间还不到凌晨三点。
能看懂月相的变化,听起来似乎是那些占卜师的玩意,但实际上,这是每一个买不起表的人,所必会的技能之一。
保罗裹着被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直到身体感觉暖和了,才手脚利索地套上衣服;并借着星光,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他那双半新不旧的靴子。
拭去浮土之后,他又从床底下掏出一个装满羊油的小罐,用布巾沾了,仔细地涂抹在靴子上,直到鞋面变得柔软才算罢休。
——这是他每次出门所必做的准备之一,因为胡里奥先生,不喜欢身边的人衣衫不整。
作为一个帮闲,保罗当然不能不考虑金主的品味。
不过这一次,可不是胡里奥先生要传唤他,而是他打算一大早上,就去见一个女人;准确的说,是一个花骨朵般含苞未放的少女。
人是巷子西头于贝尔家的,他前两天替胡里奥先生收房租时才有幸碰到。虽然姑娘家年纪还小,但那令人惊心动魄的美丽,便已经开始崭露头角了。
他们大院所在的这条街,叫做破耳朵巷,乃是名副其实的贫民区。之所以叫这个名字,除了里面的通路像耳朵眼一样曲里拐弯之外,整个街区,还被碧流河死皮赖脸地削去了一块。
这一段河道当然是没有人肯掏钱清理的,因此只是草草地通了一遍,让河水能流过去就算完事。冬天还能好点,到夏天天气一热,河滩上那些垃圾,便蒸腾出令人作呕的臭气,让人大热天的都不敢开窗;就这,还没算上老鼠虫豸的肆虐呢。
这样一个穷山恶水的地方,居然能飞出金凤凰来,又怎能不让人怀疑?
保罗·多曼努尔打听过了,那小姑娘,是前些日子才刚刚出现在于贝尔家中的,说是自小便失散的妹妹。但这个说法,自诩聪明过人的保罗是半点都不相信。
明摆着的事:就于贝尔那恶汉的父母,能生出这样精灵一般的小姑娘来?再说,你于贝尔都三十好几的人了,又哪来的十来岁的妹子跟你“打小”失散?
……
……
出门的时候,保罗好巧不巧地撞见了对门的费舍尔大婶。她手中提了只篮子,里边堆得高高的,又用布蒙着,神神秘秘的样子;也不知道里边都装了些什么。
他本来是想躲开的,只可惜他的身形,已经落在了对方眼里。就听那大婶放开了喉咙叫道:“哎呀真巧,是小保罗。这么早是要上哪去啊!”
保罗暗叫一声晦气,却不敢不给出回应。要知道在一片保罗所惹不起的人物中,这大婶便算一号——与她那窝囊的皮匠儿子不同:这大婶,倒是出了名的泼辣,而且从来不拿自己当外人。保罗小的时候,就没少挨她的打骂。
不过厉害归厉害,这费舍尔大婶,倒是个远近闻名的热心肠,谁家但凡有什么事,准是第一个出头的。因此她在这一片街区中的声望很高,用一呼百应来形容并不夸张。
因此保罗有时候也想,她儿子会如此懦弱,多半还就是因为有这么一个强势的母亲。
当然,传言中有黑道背景,并且人高马大的于贝尔,保罗也是不敢惹的。如果那家伙在家的话,保罗也不敢上门去聒噪;可是,谁让他把花朵一般妹子扔家里,自己却一走就是好几天呢?
不趁着他不在家的机会,好好地探望一下,联络联络邻里的感情(这句话别扭不?),可是会天打雷劈的!
“拉倒吧,你跟那大个子有什么感情?是惦记上人家妹子了吧!”费舍尔大婶可是眼里不揉沙子的主,当面便揭穿了他的把戏,数落道,“什么时候你也学着满嘴冒沫了?你呀,想也是白想,像你这样成天也没个正形,谁家肯把妹子嫁给你?……我说小保罗,你就不能正经找个事作么?”
像你儿子一样当皮匠么?保罗撇撇嘴,心说我倒是想,但之前那八年的学徒谁供?咱可没有那么好命,有一个好娘罩着,不给人帮闲,早就他妈的饿死街头了。
话,他当然没打算跟对方明说,因为就算说了也不会有人可怜,只会更加地瞧不起你罢了。
正所谓贫贱之家百事衰,沦落到这一片街区里的,谁家还没个惨事:就比如眼前的这个费舍尔大婶,年轻时,就被一无良浪子给骗了,又跟家里闹翻,这么多年一个人顶门过日子,还要养活个蠢儿子,容易么?
所以说,人,一定要靠自己!
两人谈谈说说——其实多数时候,是费舍尔大婶在数落小保罗;路上还与几个洗漱的街坊打了招呼,不多时,便来到了于贝尔的小楼前。这时候保罗才猛地醒觉,原来对方的目的地,居然和自己一样。
对了,她那个当皮匠的蠢儿子,可是还打着光棍呢,她……不会是在为儿子的将来铺路吧?保罗暗中有些担心的想。
注意到小伙子脸上那怪异的表情,费舍尔大婶啐了一口,似笑非笑地说:“怎么,许你来,就不许你家大婶来了?”
“哪能呢,”保罗赔着笑道,“就凭婶子的人望,到哪里还不是都横着走……”
“呸!那是螃蟹!”费舍尔大婶又啐了一口,不过脸上,倒多了些自得之意。她上下打量着小保罗的穿戴,口中啧啧连声道,“打扮得倒是人模狗样的,只是来瞧人家姑娘,你就好意思空着手?要不怎么说你这孩子,就是不着调……”
被她一说,保罗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忘记了初会最关键的东西:礼物!一般说来,这种时候应该是送鲜花吧?或者漂亮的丝巾之类……但问题是,送这些,对方也看不见啊!
一时间,保罗竟禁不住患得患失起来。
正文 第五百零三章 女孩与狼
并不是他保罗·多曼努尔以前没碰过女人,而是在这之前,他从没像一般的小青年那样,上杆子追求过女人。
想想也是,以前和他搭咕在一起的,除了流莺便是吧女;即便是那些见天袒露着白花花胸脯的洗衣女工,也不会打正眼瞧他——虽然她们自己的名声,比起他来也好不到哪去。
更别说,是那些好人家的女儿了。
但这些话,他显然是不会当着对方的面说出来的,因为他是小保罗;“有办法”的小保罗,从来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倒他,最起码在这群街坊、和胡里奥先生面前是这样。
“哪啊!”小保罗深吸了一口气,义正词严地说,“人家姑娘家初来乍到的,难免会有些不习惯,再说她还是……咳,既然于贝尔那家伙心粗,咱们这街里街坊的,总要多照应一点;就算帮不上什么忙,陪着小妹子多说说话,解解闷儿什么也是好的,您说是不?”
“偏你又有的说嘴。”费舍尔大婶嗤之以鼻道,“算了,反正你这毛崽子总是让人操心……哪!”说着话,她迅速地掀开篮子上的布帘,取出一个油纸包递了过去。
能看出包这个纸包的人,是颇花了一番心思的;虽然瞧着不怎么起眼,但纸包外侧,还特意留了一条边没有叠上。
“是什么?”小保罗好奇地凑在那条边上闻了闻,想打开瞧个仔细,却又觉得不妥。
“吃的。人活一辈子,不就为一张嘴嘛,还有什么比送这个更实惠……甭谢,以后少气你婶子几次就行!”说罢费舍尔大婶就不再理他,转头踏上了小楼前的碎砖台阶。
其实这种台阶,在贫民区里反而更加常见。倒不是穷讲究,而是因为这里地处河边,而这一段河道,却修得跟老男人的前列腺似的;一到六九月汛期的时候,水很可能就会漫上来。
所以这附近的房子,基本都会比地面高个那么一米半米的,除非是临时搭建的窝棚。
上了台阶之后,费舍尔大婶还使劲地朝后板了板腰,这个动作,让她壮硕的腰背显得更加臃肿。小保罗还清楚地记得,大婶年轻时,还是很有几分姿色的,尤其是那堪堪一握的小腰,走起路来扭啊扭的,勾得多少男人馋涎暗吞。也多亏了那些男人,她才能顺利地将儿子养大吧?
但现如今,只剩下满身的酸痛可供追忆。
到底是什么,夺去了女人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小保罗不知道,此时的他正在犯愁,因为他实在想不出,一个瞎丫头就算听到了他们的呼唤,又如何出来应门。
让保罗吃惊不已的是:门,居然没闩;费舍尔大婶只轻轻一推就开了。
深秋的天,总是亮得很迟。外面都灰蒙蒙的,何况是这背光背阴的小楼。或许是里面太黑的关系,上楼梯时,保罗很不小心地绊了一下,膝盖磕在木板的边角处,发出“咚”的一声。
“是谁呀?”一个声音,从楼上传了过来。声音很脆生生地,很甜;让人一听之下,精神便好了几分。但她下一句话,就让人有些哭笑不得了,“于贝尔哥哥出门去了,你们要找他,就赶明个再来吧……啊,要么后天?”
“这小丫头,竟然连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么?”保罗在心里暗自嗟叹,那费舍尔大婶却在一边开腔道:“找你家的大笨熊干什么?我是专门来看你地。”
“哎呀,是婶子!”声音中多了一分惊喜,“那你身边的大哥哥是谁啊?是小皮匠哥哥吗?”
“怎么可能。”费舍尔大婶嗤道,“要真有这么个儿子,我不是早被他气死了……对了,你告诉婶子,你怎么知道跟我一起来的,是个臭男人?”
“他们的脚步声,和女人不一样嘛。”那个声音解释道,“而且刚才的声音老响了,肯定……摔得很疼吧,他都没有哭。”
费舍尔大婶笑着打趣道:“那要是换了你,会不会哭?”
“不会!”上面的小姑娘想都没想,就斩钉截铁地说;可顿了一顿,她又仿似不太确定一样弱弱地说,“应该……不会吧?”听那声音,显然是多了几分担心。
保罗禁不住为之失笑——这时候他半截身子,已经探出了楼梯口。可是还没等他的眼睛,适应屋内的黑暗,两道黄绿色的幽光,就好像冷电一般“刷”地射了过来;他“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战,一时间,笑意都变作冷汗发了。
——在来之前,他就曾经听人说过,小姑娘身边总跟着一条漂亮的大狗,但此时此刻,小保罗只想把那个人揪过来,用脚狠狠地踩他的嘴巴;
再问问他:到底什么样的狗,眼睛在黑暗中能发出这种黄绿色的光?当然,如果他现在颤抖的双脚,还能听他使唤的话。
——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狗,而是狼!一头桀骜的,永远充满了危险与野性的狼!
而且这头狼,绝对和他以前看到的都不一样:仅仅是一个眼神而已,就让小保罗浑身的寒毛都要炸起来!皮肤也麻酥酥的,空气中,似乎多了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喘口气,都比平时要费劲得多。
他知道,那是恐惧。
小保罗不敢放言说他的武技怎么怎么样,但这么多年混下来,街头斗殴的经验早已是相当丰富,甚至不久之前,他还用棒子敲昏了一个二级的武者,虽然是那在乱军之中的偷袭。
这下子,小保罗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于贝尔,敢将人扔在家里自己跑出去“作事”;也明白小丫头为什么一个人在家,却敢大大咧咧地连门都不闩的原因了。
——有这么一个凶悍的贴身保镖在,那就是生人勿近,比挂在他于贝尔裤腰带上都要安全。
最起码于贝尔本人,就从没给过他如此深重的压力!
……
……
时间,便在这无尽的恐惧之中悄悄地溜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道光,柔柔地落在窗边的大床上,让他终于看清了那头狼的全貌。
——原来是床上的小姑娘,推开了旁边的气窗。
和黑暗中那种地狱魔物一般的感觉不同:阳光下的狼,虽然还是一样让他感到害怕,但这种怕,竟多了一种近乎崇拜的味道——正如那些街坊们所说:它实在是太漂亮了!
亮银色的皮毛,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再加上那修长的体型,矫健的身姿……它就宛若一座带着神性的雕塑般,优雅,而又充满了力量。
小保罗注意到,狼的下唇,还有一道深邃的黑边,让它的表情看起来总是在笑一样。只是你无法分辨出,那笑容中,有几分讥诮,几分邪魅,和几分的云淡风轻。
正文 第五百零四章 芦苇花开
和那头神只般高贵的狼比起来,小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