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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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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界更加脆弱。于是,随着我的一声令下,作为防御器械的长木桩被摧毁了,开始燃烧;士兵们一群一群倒下,没有完全死去的士兵躺在地上挣扎、哀号。

古书上说有些名将在即将胜利是会高兴地捋长长的胡子来表达愉悦之情,可惜安丽丝不许我蓄长胡须,非要我保持小白脸的形象。所以,我只能摸着仅剩粗硬胡茬的下巴傻乐。眼前的战斗情况,令我愉快得恨不得仰天狂啸一番。现在我军集中优势兵力,以己之长击敌之短,好生痛快。

不过我没有长啸并不代表别人也不大叫。

一声穿云裂石的狂啸声响彻整个战场。虽然与声源相距甚远,可是我的耳朵里仍旧余音缭缭。

幸亏大喊大叫的人不在我的身旁。要不然,我的耳膜还不得被震破?

是谁叫得那么凄厉啊,怎么象野兽一样?

正在迷惑是谁发出这么可怕的声音,狂啸声突然终止。取而代之的,是象打雷一般隆隆的说话声。

“兰特小儿,可敢与我克劳德。哈曼单挑决一死战?!”

太好了,人形野兽发狂了。仅仅从声音就可以听出,克劳德公爵的战意有多炽烈。正合我意!接受挑战的一方,拥有一点小小的优势。虽然在战场上受挑战方无法选择时间和地点,可是我可以选择决斗的方式!

哈哈……

圣骑士是无法施展魔法的。

第五部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绛红色的魔法披风随风飘扬,我手持屠龙枪,威风凛凛地驾驭着白雪朝着敌军阵地飞去。战场上大多数眼光都随着我的身影而移动。心底油然升起一股莫名的虚荣心,我偷偷地乐。

从敌阵也出来一个人。

我仔细地打量对面的人,与传说中的克劳德公爵的形象一一比较。从外表看,克劳德公爵估计在四十岁左右。不过对于能够施展圣斗气以上的人来说,从外表判断年龄就不那么可靠了。总的来说,可以用一个大字来形容克劳德公爵。他的身形高大,约二米三左右,即使在在兽人当中也算是高个子。他没有着甲,皮肤黝黑。全身都是鼓胀的肌肉,连脸上也是如此。他的汗毛显得过于粗,过于硬,这样的汗毛显然更象兽毛而并非人类的体毛。他的手中拿着比正常又长又粗的特制长矛,背上插着两柄大得可怕的令人发怵的巨斧。

克劳德公爵红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奇怪眼神我见得多了,马迪尔的首席家臣休特的那种眼神就令人很不自在,他老是盯着别人脑袋研究如何能够一箭射中。可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克劳德公爵此时盯着我的眼神好象一只饥饿的野兽正盯着它的食物一样。如果不是骑在白雪身上漂浮在半空中,我敢肯定正在呲牙啮齿的克劳德会扑过来咬断我的脖子。

我大笑一声。

“克劳德公爵,你应该知道爱克斯大陆决斗的规矩。既然你向我挑战,作为受挑战方,我拥有选择决斗时间、决斗地点、决斗方式的权力。战场上的决斗,时间与地点已经确定。至于决斗方式,我选择以魔法的方式来进行决斗。”

克劳德被激怒了,他愤怒地咆哮着:“哪有那么多破规矩,你下来,和我决斗!”

我瞪大眼睛,好不容易才克制住掩住耳朵的冲动。看来被激怒的克劳德公爵拥有一项特别可怕的能力,能够以声音伤人。

我优雅地“呸”了一声。当然,用圣斗气来加强“呸”的音量会破坏我优雅的气质,因而我选择了拟音术。

“连决斗的规矩都不懂,居然有胆量在大庭广众之下现丑!决斗是贵族的行为,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定,岂不与野兽毫无区别?”

克劳德的眼睛更红了。他突然将长矛抛向我,那种闪电般的速度弄得我狼狈不堪。下意识地用左臂上的小型臂盾一挡,巨大的撞击力差点没把我从白雪上撞下去。我摇晃了一下,总算稳住了身形。如果凯森与我对练时没有刻意收敛力量,那么克劳德公爵大概是我一生中所见过拥有最恐怖力量的战士吧。

忍了又忍,我没有破口大骂。曾经对儒尼奥尔偷袭投掷过长矛,不过那并不代表我认同克劳德公爵的行为。对儒尼奥尔投掷长矛时,我们正在打仗。可是现在,我是受邀与克劳德公爵进行决斗的。

把屠龙枪投出去太可惜,剑鞘里的杀神剑更不属于投掷类武器。如果不是因为身边没有廉价的东西可以扔,我肯定会把所有不值钱的东西对准他劈头盖脸的乱扔一顿。

我恨恨地深吸一口气,抽出杀神剑。无论是高级魔法还是终极圣斗气对克劳德这种人都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效果。不过,我凭什么吃这个亏?!

毫无预兆,敌军阵地出现了地狱烈火。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没有哪个魔法师会浪费宝贵的魔力制造结界。真可笑,英格兰尼人和我打了那么多交道,居然还是不记得我不必咏颂那冗长魔法咒语。不过话说回来,只要我想,只要时间充足,他们的确没办法防备。我可以骑着白雪在敌阵上空翱翔。敌军魔法师不可能不间断地施展结界吧?狮鹫骑士与我战斗只是送死,入侵布雷西亚的敌军中并没有巨龙骑士。

地狱烈火的威力和杀伤面积与火球术可不能同日而语,距离敌人的阵地大约有两百米的距离,可是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隐约的热浪袭来。听见敌人阵地上的哭嚎声传来,我大致估计了一下:当场死去而无法发出声音的不计,地狱烈火至少导致上百人被灼伤。

我扬声解释道:“克劳德公爵用行动告诉我:攻击前不必任何警告!”

其实战场上偷袭并不是不可理喻的行为。可是对克劳德公爵恨得牙痒,能够诋毁他的机会我绝对不会放过。

克劳德公爵被我气得怒发冲冠。他哇呀哇呀地大叫着,对着我射出一道又一道的终极圣斗气。

终极圣斗气威力极大,所含的能量也很多。以白雪的速度勉强可以躲过终极圣斗气的袭击,不过我不愿意累着白雪。思维赶不上行动(或者说,杀神剑直接夺去了我的身体控制权),屠龙枪洒出繁星万点,一一点击那迅速而众多的终极圣斗气。屠龙枪吸收了终极圣斗气的大部分能量,还自动化解了许多冲击力,可是即便这样,巨大的撞击力仍然令我大叹吃不消。可是吃不消也得坚持啊,每吸收一颗终极圣斗气的能量都大致相当于我苦练一天斗气。

兰仆将我的身体改造后,体内的经脉粗大强壮得不成名堂。虽然我现在只是黄金骑士,可是吸收了数以百计的终极圣斗气后,我仍旧隐约觉得体内所能够积蓄的能量极限远远没有达到。事实上,我成为黄金骑士之后,能量从来没有蓄满过。我曾经就此情况对西西王旁敲侧击过,他的能量倒是经常保持在蓄满的状态下。不知道我的体内为什么象个无底洞,总是蓄不满。或许是我练气不太勤奋的缘故吧。

克劳德公爵主攻,我主守。可是我却越来越高兴。兰仆教我的练气方法虽然在日常活动中同样可以起作用,比起专门煅练的效果自然差了一点。我很懒,现在有如此多的能量这样方便地涌入体内,可以免除苦苦煅练的麻烦,想不开心都难。也许以后缺少能量了,就去找别人决斗好了。

正高兴得差点哼起小曲来,克劳德公爵似乎察觉了什么。他停止了徒劳的攻击,对我大吼:“兰特小儿,有种你就下来!”

我不满地看着克劳德公爵。正开心着呢,他怎么不经我同意突然就停下来了呢?

“克劳德你这个老家伙,有种你就不要停下来,继续用终极圣斗气攻击我!”

克劳德困惑地看着我,微微地喘着气,显然刚才一番急功令他有点吃力。我知道他在迷惑什么。以前我与凯森对练的时候,总是利用杀神剑告诉我的战斗技巧与之缠斗。如果连续接五个终极圣斗气,我的手臂就会被震得发麻乃至握不住武器。克劳德显然弄不明白我为什么挡了他上百个终极圣斗气仍然没有疲惫之感。要不是屠龙枪吸收了绝大多数的能量,我还真的无法接住克劳德这么可怕的攻击。

“这不公平。你在天上可以随时下来攻击我,可是我只能用斗气攻击你。”

瞧着克劳德一脸认真的表情,我哭笑不得。他以圣骑士打一个黄金骑士倒不觉得不公平了。

“按你的说法,巨龙骑士无法骑别的坐骑,那么他必须徒步战斗才算公平了?”

克劳德不知道为什么渐渐平静了下来,他的目光不再那么充满兽性。他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说道:“可是你并不是巨龙骑士。”

我耸耸肩。“但是我的独角兽喜欢在天上飞,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白雪侧过头不满地瞪了我一眼。其实它在天上飞的时候必须施展出飞行术,需要耗费的能量远远超过在地上奔跑。如果不是必要,独角兽更愿意在地上行走。

克劳德公爵眯着眼睛看了我半天,突然大喝一声:“出击!”

随着他的语音一落,敌人的大军开始向马迪尔那一面发起攻击,克劳德公爵又开始对着我不停地射出终极圣斗气。

屠龙枪以精确的点击迎上能量球,贪婪地吸收着能量。不过现在我现在对吸收能量有点心不在焉,因为我对克劳德公爵产生了说不出的怀疑。与克劳德公爵决斗的地点正处于猞猁兵团前进的路上,如果此时克劳德公爵没有与我决斗的话,多明戈肯定早就率领的军队朝着敌人的背部扑上去了。可是在现在的情况下,如果猞猁兵团前进就有违爱克斯大陆决斗的规则(任何人不得靠近决斗双方的场地)。

难道说克劳德公爵或者他的参谋团能够想出这样一种计谋:以一人之力就致使我和猞猁兵团无法加入战斗?

往深里想,如果我现在主动脱离战斗,克劳德公爵这个大嗓门会不会喊出“布雷西亚公爵被我打败落荒而逃了”之类的话呢?不知情的人看到我脱离与克劳德公爵的战斗,我方士兵的士气肯定会低落,而敌方士兵的士气则会迅速上涨。

如果这的确是敌人阴谋,那么策划这个计谋的人的心计就让人觉得有些可怕了。

现在,我的确被这个计谋所困住了。我无法命令猞猁兵团从后方夹击英格兰尼人。因为这条命令有违骑士和贵族关于决斗的有关规定。我不能在讽刺了克劳德公爵之后马上打自己的嘴巴。即使我愿意放弃自己的自尊,猞猁兵团的士兵也会对接近决斗双方的战斗地点有相当的心理障碍。让士兵们心存犹豫地发动进攻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作了一个极为大胆的决定。将身体的指挥权全部交给杀神剑,我抽空观察远处战场上发生的一切。杀神剑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它仅仅利用听力、皮肤对空气波动的感觉、眼角的余光就挡住了所有的终极圣斗气。

小时候外公带我参加贵族的狩猎活动时,我对壮观的理解是:三百个以上的徒步者或是一百名以上的骑者同时向一个方向冲去。卡敖奇战役时,我站在高处俯视数以十万计的士兵在一块几十平方公里的地域内拼死搏杀,那种壮观只能用震撼来形容。现在,我见识了另一种壮观。

箭雨,黑压压的箭雨!在这种遮天蔽日的恐怖箭雨面前,即使是凯森恐怕也无法保证能够全身而退。

马迪尔最喜爱的兵种在这一时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骑士和魔法气氛浓烈的爱克斯大陆,弓箭手通常只是做为骑士和步兵之间由于进攻速度不同而造成的力量空隙的一种有限的填补作用的兵种。可是马迪尔的作法却是将弓箭手作为兵团中的绝对主力。而我以接触魔法之前,也将弓箭作战看作是一种高雅的表现(当然,这种想法根源于当时我对自己的格斗技丝毫不抱以信心的缘故)。马迪尔重组迅狼兵团的时候,大量地招收布雷西亚会使用长弓的猎人和牧羊人,而且给予了他们绝对的尊重和较好的待遇。

马迪尔来到布雷西亚后发现了一个令他欣喜若狂的情况:绝大多数布雷西亚的猎人和牧羊人都能够熟练使用一种特殊的弓。人们通常称呼这种弓为长弓。这种长弓比普通弓要可怕得多。它和人一般高,很结实,其威力可以与十字弓弩或者合成弓相比。当然,长弓的本质特征不在弓本身,而在使用长弓的人。它要求使用者经过多年的训练以培养足够的力量才能拉开它,掌握准确射击的技能。十字弓弩为人们提供了一件既便利使用,又能增长自身力量的机械;而长弓却是依赖经最好训练的人的使用,才能发挥出威力。布雷西亚勤劳的猎人和牧羊人利用空闲的时间熟练掌握了长弓的使用方法。这一切对于马迪尔而言,就象是捡到了宝贝一样。长弓的发射速度是十字弓弩的3-4倍,一名技术娴熟的射手对远距离目标快速地射击,足以保证有两枝箭同时在空中飞行。所以综合起来看,长弓的威力大于十字弓弩。在众多的弓箭种类中,除了精灵弓,再也有没其他的弓能够比得过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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