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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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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就顺手消灭,而如果发现对方队伍里有见习魔法师或是有骑士、剑士以上的人,我一般都不愿意惹。

有一次判断失误,攻击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不知道那个队伍里有什么重要的任务,里面居然有好几个魔法师、骑士、剑士,还有一个高级魔法师。惹上这样的强大敌人,自然只能落荒而逃。幸好我魔武双修,而且可以使用飞行术。不然真是凶多吉少。

第一部 第十八章

大帝在参加塞斯的复国战争开始,对他的首支部队进行了整编。整编地点在安德烈村,因而此次整编被称之为安得烈整编事件。自从大帝将未来的塞斯公国战斗力最强的第一团进行整编后,这只部队战力大为提升。在伟大的大帝带领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安得烈整编事件中,发生了一件历史学家为之争论不休的话题:为什么兰特大帝在得到部队的指挥权后虽然马上向外宣称公爵回来的消息,却没有首先进行对伊莉公爵的效忠仪式。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兰特大帝早就心怀征服天下大志,自然不肯屈居伊莉公爵手下,向某个人效忠,因而故意忽略了举行对公爵的效忠仪式。而另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兰特大帝本来准备在光复塞斯公国之后,再正式举行效忠仪式的,只不过由于各种意外,致使效忠仪式始终没有举行。效忠仪式是一个很神圣的仪式,草草举行,是对伊莉公爵的不尊重,也是对仪式的一种污辱。

--《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没想到最先遇到的,居然是我们的熟人——如果闪电可以算做人的话。闪电欢快地嘶叫着跑到我跟前,而我也从嘴里发出毫无意义的叫喊声冲向闪电,然后紧紧地抱住它的脖子。

在寻找抵抗队伍的期间,伊莉很坚强。可是当她看见后面出现的马迪尔、乔、克洛斯之后,她小嘴的一扁,眼泪又忍不住流出了眼眶。当然,除了乔,大家都因为能够活着见面而让眼泪暂时放纵了。

放开闪电后,我走向三个人。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还是乔先开了口:“主公,我们听说了你在附近的消息,所以赶了过来。”

一时间,我感觉恍如隔世。三个人看起来都比以前瘦多了,以前高瘦的乔现在显得更瘦了。

我用力拍打着马迪尔的肩,“马迪尔,你现在瘦多了。不过还好,看起来更英俊些!想必兰妮会更喜欢现在你的模样吧。”乔听到这句话,显得莫名其妙。也不能说他傻,因为我也是从后来收到兰特的来信察觉的。马迪尔憨憨地笑笑。

转向乔,“乔,用我赐你的剑杀过几个敌人?比起马迪尔怎么样?”

乔自豪地说:“比他那臭小子自然强多了。连作为魔法师的克洛斯也没我杀的敌人多呢。”

克洛斯这时恢复了冷静,向我行了礼后,又向伊莉行了一个礼。

“对不起,郡主。我没能保护好公爵大人。”

心直口快的乔大声说:“郡主,其实克洛斯已经做得很好了。上次被包围时,如果不是因为克洛斯不顾性命地殿后,我们大家可能都不能活着见到主公和你了。那一次克洛斯自己也身负重伤,也和我们失散了。前些日子我们汇合时,他的伤都还没好呢。”

我和伊莉下意识地看了看他那挟在肩下做为拐杖的木棍。

叹了口气,我拍拍他的肩。“你不必难过,在那种情况下你已经尽力了,伊莉郡主不会怪你的。”

伊莉哽咽着安慰克洛斯:“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相信父亲对你所做的一切也是很满意的。谢谢你,克洛斯。”

我看了看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以前认识的人。其中有公爵的直属部下,也有上位贵族和他们的家臣。现在他们大多满脸疲惫,不修边幅。如果不是眼里仇恨和坚毅的神色及手里紧握的武器,真的很象一群逃荒者。

正在胡思乱想,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突然走到我面前。我见过他,他是塞斯首都曼城的城守,阿拉斯子爵。

“阿尔巴伯爵、布拉日隆男爵,请你带领我们这群人与可恶的英格兰尼人斗争,光复伟大的塞斯公国!”

随着他话音刚落,周围就响起了乱七八糟的声音。

“兰特,你就做我们的首领吧。”

“伯爵大人,带着我们狠狠地揍那些下流的英格兰尼人吧。”

“大侄子,我相信你一定能将侵略者赶回老家,老叔叔也愿意听从你的指挥。”

……

刚开始我的确吓了一跳。

好在我脑子快,马上想明白了其实的缘故。他们之所以愿意让我作首领,不外三个原因。

一、马迪尔、乔、克洛斯很给我挣面子,大家都认识到了他们在战争中的实力。因而也连带认同了我的实力。而且在这支队伍里,主要是由公爵大人的直属亲兵和外公的家臣组成。而现在,外公的家臣自然而然效忠于我了。

二、他们已经听说了我和伊莉在塞斯的几场战斗。既然我与伊莉两人可以击败一支普通的百人小队,证明我的确拥有较强的实力。

三、也是最重要的是:我与伊莉的关系特殊。而伊莉肯定是将来的塞斯公爵。这种情况下,自然是由我作这群人的首领最好。伊莉虽然是塞斯的精神依托,但是由于思维习惯,人们宁愿盲目相信一个男性的军事能力而不愿尝试让一位没有作战经验的女性带领他们作战--哪怕她是未来的女公爵。

既然大家愿意接受我,为了伊莉,我难道能推托吗?我举起双手示意他们安静。

“好的,如果大家相信我,我愿意做大家的首领。相信大家团结在伊莉……公爵的周围,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打败敌人,光复塞斯公国。”

周围发出欢呼声。相信前一段非常艰难的日子里,他们很难得这么高兴吧。现在伊莉回来了,他们重新有了效忠的目标,士气也相应地高了起来。

趁热打铁,我振肩高呼:“塞斯万岁!”

周围的人群也爆发欢呼。“塞斯万岁!”

“伊莉……公爵万岁!”

“伊莉公爵万岁!”

……

晚上的庆祝晚会上,大家几乎都喝醉了。他们很久都难以找到用酒精放纵自己的理由了。现在马迪尔他们因为与主公重逢而高兴,其余的人因为又有了精神依托而兴奋。总之一句话,如果十二点之后有一支百人小队摸到我们的营地,即使我们不至于全军覆没,能够逃生的人也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第二天,我和几个主要的首领简单地开了个会。参加会议的有伊莉、阿拉斯子爵、那个昨天喊我大侄子的布莱克本伯爵、马迪尔父子俩。而马迪尔是作为我的首席侍卫官出席的(我成年且袭爵,因而马迪尔由近侍成为首席侍卫官),并没有发言权。

想想也真好笑,区区不足三百人的队伍,居然有正副三个首领。原先,阿拉斯子爵代表公爵的直属亲兵任正首领,马迪尔的父亲巴顿代表外公的家臣任第一副首领,布莱克本伯爵代表其他人任第二副首领。看来有人的地方就有人际关系这句话的确没错。

既然他们公认我的首领地位,他们自然只有屈居类似小队长的位置了。不过在关于小队长属下应该怎么分配的问题上,布莱克本伯爵一开始就表现出对我口服心不服。我想将那些人完全打散,巴顿自然同意,而阿拉斯子爵也默默同意,但布莱克本伯爵认为他指挥他的那群手下已经习惯了,不愿意将部下打散。

我问布莱克本:“布莱克本伯爵,你的手下兵种情况怎么样?”

布莱克本想了想,谨慎地回答:“战斗到现在能活下来的能力基本上都不错。我的队伍中有一个魔法师、三个见习魔法师、两个骑士、七个见习骑士、两个剑士、一个见习剑士、两个弓箭手、十一个见习弓箭手。而我本人是阻击手。(弓箭手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弓箭手、弓箭手、高级弓箭手、阻击手、高级阻击手、神射手。)”

我接着问他:“阿拉斯子爵和巴顿的队伍里,与你的情况差不多,也是各兵种混杂吧?”

他想了想,回答说:“他们两人的队伍实力比我稍强些。”

“好,那么我问你,假如我们现在与敌人遭遇了。这时我下令魔法师布起结界,弓箭手射箭,步兵持盾在前掩护,骑兵预备强力冲击。命令下达后,我的战士们多长时间才会有所反应,执行命令的效果会怎么样?”

布莱克本有些尴尬,而阿拉斯和巴顿则赞许地点点头。

布莱克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我明白了。首领大人请下令吧。”

第一个难题终于解决了。我问了问其余两人的队伍情况。看来这支队伍的实力的确不错。仅仅魔法方面就有三个高级魔法师、五个魔法师、十七个见习魔法师。之所以藏起来没主动进攻敌人,可能一方面由于暂时没有效忠的对象,士气低落;也有可能是因为队伍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严重,贸然出击只会失败。

“现在任命:阿拉斯子爵为第一特别行动队长。辖魔法师小队、剑士小队。布莱克本伯爵为第二特别行动队长。辖弓箭手小队、骑士小队。另从剑士和骑士中分别抽出三十个精锐人员组成公爵近卫,由巴顿指挥。”

对于我这个分配,大家都相对满意。魔法师往往在战争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布莱克本伯爵本人是阻击手,对于指挥弓箭手相应熟悉。巴顿虽然被削减了手下,但指挥的全是精锐剑士、骑士,也没有太失落。

“好了,现在考虑第二个问题。公爵已经回国了。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个消息传出去呢?先说说我的观点:将消息传出去后,塞斯国内的人民会更具有信心,对于提升人民和反抗组织的士气有莫大的好处。但这么一来,英格兰尼人将会给我们施加更大的压力。我们的队伍可能将会成为首要被消灭的目标。”

“我不怕。”半天没有出声的伊莉开口了。

我无可奈何地望望这个略显倔强的塞斯公国精神上的依托。这难道是怕或不怕那么简单的问题吗?现在主要是要分析得失利弊。假如我们刚公开伊莉回到塞斯的消息,队伍就被闻迅而来的敌人击溃了,这对于提升塞斯人的信心可没有一点帮助。

好在另外三个人都是理性大于感性的人。他们沉吟了一会儿,又各自交换了眼神之后,巴顿首先发言。“还是主公拿主意吧。”其他两人也连连点头。

唉,其实我真不愿意宣布伊莉回来了。这样一样,压力将加强若干倍。但如果不进行宣传,伊莉首先就会和我过不去。再说我们回来的目的也是解放塞斯,总是要面对危险的。但愿我们能撑过敌人疯狂的进攻。

“好,我就决定,从今天起三天内,你们三个人按我的要求对部队进行整编。三天后,我们就树起塞斯公爵的旗帜。”

第一部 第十九章

猞猁,魔兽之王,偶尔出现在人界。性情凶猛;行动迅捷无声,最高速度可以与射出的利箭相媲美;爪尖牙利,可以抓裂品质为二级的盾牌和铠甲;皮坚硬无比,以猞猁皮制成的软甲,价值十万金以上,柔软,受到普通斗气及二级以下魔法攻击时,着甲者丝毫不会受伤;力大无穷,成年猞猁的力量可与九头牛再加两只虎相抗衡。擅长火系魔法,成年猞猁可使用火系四级魔法地狱烈焰,且施展魔法非常迅速。拥有令百兽畏惧的能力。是神界圣兽凤凰的天敌,一旦相见,双方相斗致死方休。懂人言,被拥有强大力量之人制服后,终身跟随,极忠诚。喜欢主人为之挠后背和肚皮。有一种无法证实的猜测:猞猁乐于认主,是因为它太过喜欢人类为它挠痒。

附猞猁速描一张——《山海经。奇兽篇》

在塞斯复国战争中,兰特大帝拥有一只猞猁。这种情况令后世百思不得其解:猞猁只服从力量比自己强大的生物。但在塞斯复国战的时候,兰特大帝表现出来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令猞猁服从。有部分人认为,当时大帝为了在战略上取得更大的利益,隐藏了自身真正的实力。但他们无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为什么当兰特大帝与英格兰尼大军交战时,在身负重伤的危险情况下,仍旧不表现出真正的力量。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派出的斥侯得到一个消息,一只两百余人的敌军后勤部队将在两个小时后从附近通过。我大喜过望。他们作为我取得第一次战斗胜利的祭品再好不过了。作为后勤部队,作战能力相对较低,我们以强击弱,以多打少,以有备攻无备,赢的不要太容易。而打胜之后,还可以取得大量的补给品,对于我们这样一只近来供给严重缺乏的队伍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而对于我个人来说,取得第一场战斗的胜利,有利于加深在部下中的威望,提升他们的信心。虽然以我们的实力,特别是经过整编后,击溃一支普通混编大队(一般约千人左右)也并不困难。但那样一来会造成相当的人员损失,二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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