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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越逼越近。在敌军士兵冲锋的时候,泰坦战士在巨力的率领下逐渐向我靠拢,将优先打击的对象变为了敌方的骑兵。敌人的骑兵只有两个小队,快要冲到我面前的时候,已经几乎损失殆尽。这时候,三百名亲卫齐声呐喊,然后开始蹂躏那少得可怜的敌方骑兵。由于狼多肉少,敌方的骑兵很快就变成了历史的尘埃。按凯迪的说法:他根本还没完成热身,结果敌人的骑兵就全部死光了。
骑兵的悲惨经历并没有完全阻止步兵冲锋的步伐,因为他们离我已经不足一百米了。这时候,我命令亲卫和泰坦战士们与敌方士兵保持相同的速度后退,同时,泰坦战士仍然向敌人施展霹雳闪电。
敌人仍旧在追击,只是,这是一种绝望的追击。步兵的速度无论如何也赶不上泰坦战士和卓索图骑兵,更为痛苦的是,在追击的同时,步兵们一个接一个地被霹雳闪电击倒。
本能的恐惧最终战胜了军纪和荣誉。当第一个无法承受这种压力的英格兰尼人开始逃跑后,敌方的攻势终于完全瓦解了。
剩余的近两千敌军开始歇斯底里地逃跑,看到敌人兵败如山倒,我命令早已跃跃欲试的凯迪率领亲卫们开始追击。泰坦战士则簇拥着我,以正常的速度向敌人逃跑的方向追去。
这一战已经大获全胜,没必要浪费泰坦战士的体力和斗气了。泰坦巨人虽然属于亚神族,可是他们毕竟并不是神族。三天的长途奔袭再加上刚才的战斗,泰坦巨人的斗气已经耗费了至少三成。保持泰坦战士的体力和斗气是取胜的保障。接下来的战斗中,敌人会更多,战斗也会将更为激烈。所以,扩大战果的任务交给卓索图人已经足够了。
看着追击的卓索图人毫无怜悯地收割着人命,我索然摇头。在这场战斗中我没有参战,兴致极高的小火也没有从这场战斗中得到任何实战经验。三个联队就这么轻易地被我军击败了。可见,如果再次前来的敌人只是普通的、常规的士兵,那么胜利也太没悬念了。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的预言变成了现实。所以,寂寞和惆怅不停地骚扰着我。在这两天,我逐渐体会神族并不干涉人类活动的原因了。因为,以神的力量去干涉人类的活动,实在是一件太过无聊的事。
两天里,我们轻轻松松击败了两支敢于前来迎战的部队。
这两支部队一支有五千人,另一支将近有八千人。而且他们吸取了上次失败的经验,一开始就摆出了冲锋的阵型。
可惜的是,他们仍然无法克服追不上卓索图人和泰坦战士的致命弱点。战斗的过程一层不变、极为单调。
敌方冲锋,我军保持着不被敌人追上的速度开始后退(如果敌人用骑兵包抄,我军则以击溃两冀骑兵为首要目标);敌方士兵不停地被泰坦战士单方面屠杀;敌方士气下降;敌人停止追击;我军稍稍前进后继续远程攻击;敌军再冲锋;我军再后退;敌方士兵再次不停地被泰坦战士单方面屠杀;敌方士气继续下降……直至完全崩溃;然后,早已忍耐不住的卓索图人开始追杀溃兵。
卓索图骑兵用来攻城肯定是不适合的。泰坦战士虽然擅长任何形势的战斗,可是为了保存实力,所以一路上我军并没有攻击任何城堡。就这样,经过三场完胜之后,我军几乎毫无损失就抵达了吾尔汉——如果泰坦战士损耗斗气不算损失的话。
望着不远处集结的敌军,我终于产生了一丝兴趣。
第八部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尽管情报显示伊莉在曼城陷落后失踪了,不过,我并不认为伊莉会躲在曼城的某个角落。即使伊莉那种刚烈、不知变通的性格有所改变,知道城破后躲在某处以便某一天东山再起。可是如果伊莉在曼城被攻克后仍然停留在城内,那么英格兰尼人占领曼城这么多天,肯定早就将她秘密俘获了。
无论伊莉是逃出曼城躲藏在某处还是被英格兰尼人秘密俘获,总之,她不可能在曼城就是了。所以在绕过曼城时,我并没有多作停留。再说了,即使我心有余,力也不足啊。以我目前的兵力结构和数量看,向曼城这种大型城市发动进攻简直和找死差不多。
绕过曼城前往吾尔汉的路上,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一路上,敌人全都龟缩在城堡里。通过探察术得知,那些适宜两百名士兵防守的城堡里,往往挤满了超过一千的士兵;适宜一千名士兵防守的城堡里,驻守的战士通常超过三千。他妈的,如果手头上的士兵再多一些,我非要留下一部队军队围住城堡,将里面的士兵活活饿死。
我知道敌人打得什么鬼主意。无非是诱敌深入,在敌军后路上建成一条封锁链。截断我军的粮道以及阻止后援军队。虽然明知敌军的总指挥为我设置了一个巨大的陷阱,不过我却夷然不惧。我自已当然是不怕被包围的,泰坦巨人和卓索图人同样也不怕这种程度的包围网。
不就是粮道被断以及没有援军吗?
我们需要援军吗?似乎不需要吧。我们只不过四百人,却已经打败了三支分别为三千、五千、八千的部队,而且自身几乎没有伤亡。虽然不是什么歼灭战,可是这三场战斗至少消灭了敌军五千士兵。说起来,我似乎又创造了一次传奇经典。
至于说粮道,对我来说同样不重要。
泰坦战士根本不需要所谓的补给,任何植物和动物都可以补充泰坦巨人所需要的营养。卓索图人倒是需要吃粮食。可是他们人均有三匹马,离开萨弗斯的控制区之前,为了不影响行军的速度,另外两匹马只不过驮了三十公斤的干粮。也就是说,即使一路上我们无法获取任何补给(这一点很难想象),靠马背上的干粮卓索图人也可以饱饱地吃上三十天。而卓索图人骑的草原马比起内陆的马还有另外一个明显的优势:它们并不需要特制的马粮。只要有草(有时候树叶也行),这些个子矮小、冲刺速度偏慢但却吃苦耐劳的草原马就不会挨饿。
所以说,敌方的总指挥虽然阴险,可惜却施展了一个对我几乎无效的阴谋——之所以说几乎无效而不说完全无效,是因为我觉得,有援军总不会是一件坏事。
带着好奇,我率领着四百名战士,以一种茫然无知的姿态笔直地朝着敌人预设好的陷阱闯去。
在行军的路上,我越是思索,就越是对敌方的总指挥充满了好奇。俘虏们都说这次侵略塞斯的总指挥是儒尼奥尔。博格中将。可是我总是隐约觉得这种大气的策略似曾相见,应该不是儒尼奥尔的手笔。
虽然部队只有区区四百人,不过我仍然将军队详细地划分为前队、中军与后队。所谓的前队和后队其实只有十人,他们的任务只不过是进行侦察。由斥候侦察的情报可知,敌军主力集结在吾尔汉东北方向五公里处,明显正在等待与我军决一死战。
前进的路上没有任何埋伏或阻饶,甚至连骚扰也没有。可是在后路上,敌军部队却开始逐渐集结。虽然离我们很远,却隐隐有夹击之势。
我最佩服敌方总指挥的地方并非是“诱敌深入”这一战略决策,而是他所选择的决战地点。
草原马并非最适合爬山路的马种,可是它们在山路上的表现比起内陆的高头大马却强得多。如果敌军选择的地点不是吾尔汉,我管他去死!哪怕是爬山路,我也要绕道去营救克洛斯。克洛斯这家伙平时不哼不哈,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可真是没得说。既然英格兰尼悍然进攻塞斯,那么我总归会与英格兰尼翻脸。克洛斯那么一闹,逼得英格兰尼不得不首先向我国开战,令我高兴得不得了。就冲着这一点,我也得将克洛斯救出来。可惜的是,敌人将主力集结在吾尔汉。
且不说这样一来解吾尔汉之围的难度大多了,更重要的是,我不得不朝着敌军主力集结的方向闯去。虽说艺高人胆大,可是想想,吾尔汉地区敌军总兵力大概在三万以上,再加上配合主力包抄我军后路的其他部队,总兵力应该超过四万五千吧。虽然说敌人的四万五千人当中至少有一万人是溃兵,士气绝对不高。可是,以四百对四万五千,怎么说都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就这样一路带着好奇与佩服,我终于来到了敌军阵前。
看到敌军的总指挥官,看到敌军鼎盛的军力。虽然因为挑战难度大大提高而产生了兴趣,不过,我多少还是有些遗憾。
敌军的总指挥官居然是肯洛王子!
于是,我终于明白这些天为什么对这种大手笔的策略有熟悉的感觉了。
这套技俩,肯洛王子对我的大舅子施展过。都是诱敌深入,都是以敌方舍不得放弃的目标为诱饵!
答应过大舅子要以阴谋诡计打败肯洛,可惜的是,我却反而被肯洛设计了。
上次与肯洛打交道的时候我曾经想过:肯洛武功不低,头脑又出色,还总是有足够的护卫保护他,下次要找齐帮手围殴他。可是现在,我再次落于这种不利的境地。虽说这次并非孤身一人。可是与面前将近三万大军比起来,身旁的四百将士不仅仅算不上助力,反而是一种拖累。看着这个命中注定的,曾经让我吃过亏的狡猾敌人,看着那鼎盛的军容,我暗生退意。
可是凭借比精灵更佳的视力,那隐约可见的吾尔汉城廓又令我很难做出撤退的决定。
想想,克洛斯此刻正坚守着我的领地,每天都在苦苦期盼着援军的到来。况且,克洛斯迫使英格兰尼不得不首先撕毁和平条约,虽然动机未必与伊莉完全无关,可是他的所做所为毕竟深合我意。抛下这种忠诚的家臣不管,似乎太说不过去。
犹豫间,一辆豪华的马车从敌阵中笔直向我驶来。嗯,这样很好。先谈再打,正是文明人在战斗前应有的过程。对我来说,谈判的时间正好用来考虑得失。如果敌军不是派出使者而是全军攻击,我当然是率领着部队逃跑再说。如果敌军追得太急,搞不好我会一下子跑不见的。
很难想象,在战场上居然会出现一辆这么华丽的马车。因为距离的缘故,我无法判断马车的材质究竟是什么,可是马车外表上贴满的金箔,足以证明马车主人的奢侈与豪华。更何况,用来拉车的八匹骏马居然是那种血统极为纯正的阿拉伯马。那八匹骏马中随便挑出一匹,也比我的部队中任何马匹都要昂贵。那些矮小、便宜的草原马暂且不说,凯迪所骑的马可是我亲赐的!
看看用来拉马车的那八匹骏马,再回头看看凯迪的坐骑,我很有点不好意思的感觉。
马车近了,车厢处的玫瑰徽章跃入我的眼帘。凡是带有玫瑰的徽章都必须是国王亲自颁发。纵使从来没见过这个徽章,我也知道马车的主人与英格兰尼王室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徽章里的玫瑰极为完整,相信除了英格兰尼国王自己的徽章外,再也没有比这个徽章中更为完整的玫瑰图案了。
这会是谁的马车呢?肯洛王子倒是有资格用这样的徽章,可是他的徽章我见过,并不是这副图案。
马车驶到我的面前。当车门打开后,从马车里走出一个侍从,随后,一个相貌威严的中年人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走出马车后,那个中年人的身体里隐约散发出连我都几乎无法察觉的魔法波动。从这一现象中,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马车里有非常高明的魔法阵或者是魔法装置。二、此人的魔法造诣极高——与兰丝不相上下。
我闭上眼睛,强按住内心的杀机。
我知道他是谁!
圣东尼奥。詹姆士,英格兰尼的国师,现任国王的叔叔,英格兰尼目前唯一的魔导师——虽然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年轻。
无论是从政治上还是从实力上,干掉圣东尼奥。詹姆士比干掉肯洛王子更能令英格兰尼遭受巨大的损失。可惜的是,魔导师都是深不可测的人。
随着实力的提升,我越来越意识到,兰丝的实力只能用深不可测来形容(虽然兰丝同样也不可能清楚我的实力)。而且,德克萨国师恩斯特。洛佩斯被暗杀的例子告诉我:魔导师不是不可能被杀掉,只是,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虽然表面看起来魔法师的身体极其单薄,可是等级越高,他们的能力就越是神秘。我琢磨着,圣东尼奥既然敢来到我的面前,肯定有自保的方法。
恩斯特。洛佩斯毙命时自爆,即便是圣骑士、影剑士也因此身负重伤。万一我在杀掉圣东尼奥时,他也自爆呢?
深吸一口气之后,我睁开眼睛。
“圣东尼奥。詹姆士国师?”
圣东尼奥的表情平静,可是他那深邃锐利的目光却散发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点头后,虽然明知我是谁,他仍然按社交的礼仪礼貌地问道:“兰特。萧国王陛下?”
理论上,一个王国中国王的权力最大。不过,王国中与其地位互为国体者同样存在。例如王妃,又例如国师。
如今英格兰尼就这么派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