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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小镇后,发现镇上的气氛确实异样。人们的脸上,基本上都是一个表情:惊慌。有些店铺甚至关了门。好在酒店并没有关门。我们走进酒店,发现里面只剩下一个正在惊慌失措收拾东西的老板。
“老板,给我们弄几个你们的招牌菜,再来一瓶葡萄酒。”
老板被身后的声音吓得一哆嗦。
他回过身来,解释着说:“尊贵的客人。现在实在不行。难道您不知道疾风马贼团即将洗掠本镇吗?唉,那些贵族和当官的平时收税挺努力,现在得知我们即将遭受疾风马贼团进攻,居然都不派兵来救我们。现在我必须离开这儿,不能为您服务。”
我是个好脾气并且讲道理的人。可是卡特琳娜却不管那么多,她突然用斗气压迫住酒店老板,使他全身不能动弹。
为了不使卡特琳娜的形象遭受破坏,我只好赶紧扮演黑脸的角色。“如果你想多活一些时候,还是现在为我们准备食物吧。不然你没死在马贼手中,却死在生气的客人手中,岂不是更冤?”
悄悄挠了一把卡特琳娜的小蛮腰,小魔女扑哧一声笑了。被斗气松开的酒店老板面色苍白。我扔给他两枚金币,他犹豫了一下,往厨房走去。也不知他是被我吓坏了还是爱金钱胜过性命。
我继续挠卡特琳娜的细腰,她笑着想逃出我的魔掌,却被我轻舒猿臂将她圈住。“小魔女,以后不许欺负这种老实人。”
卡特琳娜认真地想了想:“可是人类都很奸诈耶,我分不清谁是老实人。我只知道让你不高兴的人都不能被原谅。”
“那就这样吧:以后没向我们动手的人你就不许欺负他。”
卡特琳娜嘟着红唇答应了。我赶紧转移视线,她嘟起小嘴的模样实在太刺激善良本分的我。
由于几天都没吃到可口食物的关系,我和卡特琳娜对这个酒店的招牌菜很满意。现在卡特琳娜显然吃得正高兴,她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地舔手指起来。
唉,宠坏的孩子。卡特琳娜父母也太不负责了,还没把她教育好就这样交给我,以后一定要向她娘家索要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抓住她的小手,“琳娜,你知道你这样的形象不太淑女吗?”
小美女害羞了,她有点脸红。“妈妈告诉过我啦。不过这牛排太好吃,我一时忍不住就用手抓了。现在手也脏了,就……”
我义正严辞地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不然……等你过了十八岁也不娶你。为了保护你的淑女形象,现在我来帮你解决用手抓过牛排的问题。”
我轻轻的吮吸卡特琳娜的纤纤玉指。经过这些天的深入接触,虽然没有真个销魂,但她的敏感点却都被我掌握了。
卡特琳娜象征性地想抽回小手,却很快迷失在被快感冲击的感觉中,她强忍着咬住下唇,双眼却水汪汪起来。
在这关键的时刻,不知死活的马贼居然来攻打这个小镇了。卡特琳娜显然与兰仆有个相同点。他们只对我关心,哪怕杀人的事就发生在他们的身边,他们也会无动于衷。
小镇很小,它只不过有中等庄园的大小。而小镇的城墙如果用更准确的词形容,应该被称之为围墙。
我很恼火,在卡特琳娜真正迷失之前,砍杀声将她惊醒。毕竟濒死之人发出的惨叫声很煞风景。
我的语气中自然带有怒气。“现在我们去为民除害,干掉那群马贼吧。”卡特琳娜明白我怒气的真正含义,她红着脸用几乎察觉不到的幅度点点头。
牵着她的手,我们来到城墙上。与马贼搏斗的是小镇上的义勇军。就这些人,如果在平原上还不够马贼一个强冲锋。现在虽然躲在城墙后负隅顽固抗,但估计也支持不了半个小时。
马贼大约有三百余人。现在四级以下的魔法可以瞬间施展,因而我便懒得使用高级魔法了。如果我多点耐心,也许使用连锁闪电后便不用再费心了。连锁闪电是四级魔法,而流星火雨是三级魔法,生性懒散的我便选择了后者。没想到在流星火雨的洗礼下,居然还有五十多个人拥有活动能力。
这群马贼也真是讨厌,干嘛用分散的冲锋阵形呢?集中在一块儿被我烧死多省心。人分得那么散开,害得我的流星火雨在单位面积上的强度不够,结果三百余人的马贼中除了青铜骑士、讯剑士外,居然还有好几个骑士、剑士等级的人也躲过一劫。
义勇军先是呆住了,然后很快发现了我和卡特琳娜。他们热泪盈眶冲着我喊万岁。
这下我的脸更挂不住了。青铜骑士、讯剑士也就算了,连普通骑士、剑士都可以逃生的话,如果消息传到塞斯,我的形象损失可太大了。
“疾风马贼团,你们的末日到了!”
借助圣斗气的力量,声音很响而且传得很远。开始的时候我对这种效果很满意,因为有些义勇军开始对我膜拜起来。
不过当疾风马贼团拼命四窜逃命时,我又后悔起来。干嘛又吹牛呢?真是多事。打败马贼享受英雄的待遇也就够了。说什么他们末日到了,结果吓得他们四窜逃命。现在如果要实践这句话,不是自找辛苦吗?
第二部 第二十章
一个军团由十个联队组成,一个联队含三个大队,一个大队含三个小队,一个小队的常规编制为一百人。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神圣大帝是个专情的人。神圣大帝之所以不仅仅只有一个红颜知已,据权威人士透露:那是因为神圣大帝被一块被称之为烧鸡,状似黑炭,实为剧毒物质的物体所迫害引发的不良后果。
当神圣大帝和卡特琳娜帝妃与精通厨艺的安丽丝。希拉相遇后,两人同时被她的厨艺所俘获。当神圣大帝仍旧在犹豫是否向安丽丝帝妃表达爱情之时,卡特琳娜甚至……(出于帝妃尊贵的形象考虑,此处省略五十一字)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
重新见到阿呆无论如何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如果不是在我正准备出发追杀马贼的前提下,我会更高兴的。阿呆突然从远处跑过来,从那可怕的速度可以推断出其冲力的大小。遗憾的是当时我确实高兴坏了,除了忘了应该立刻追击马贼外,也忘了阿呆以这种速度冲过来的冲击力。
纵使是高阶白银骑士,对这样的冲击力也无可奈何啊。
强忍着没有用手捂住巨痛的臀部,我挤出微笑爬起来。冲到阿呆面前,我拼命地掐、捏、扭,终于吓得阿呆呜呜地叫着逃出我的魔掌。看着阿呆委屈的样子,我解释说它耽误了我追杀马贼。
我死也不会承认报复阿呆是因为刚才臀部被摔得太痛。
本来还担心我有阿呆作坐骑,而卡特琳娜只能骑马会不高兴。哪知道该死的阿呆居然没把它真正的主人放在眼里,首先驼起卡特琳娜起来。重色轻友的公猞猁!我怀疑如果让阿呆看见卡特琳娜的真实模样,阿呆甚至会把卡特琳娜当作第一主人,而把我晾在一边。
阿呆绝对是个很色的猞猁。它对我挤眉弄眼,然后轻吼一声。其大意令我气得不行。居然是:换了个妞?主人你真行。
卡特琳娜这时候有些生气,又有些害羞。我有点不明白。如果是因为与我共骑而害羞,那也不合常理。我与她之间只存在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什么可害羞的。至于说生气,我确实想不出理由。
追杀马贼的任务基本上还算顺利。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追、杀。如果仅仅是我,马贼们可能还会逃掉一些,因为他们见势不妙分头逃跑起来。但是有阿呆在,它可以借着气味追上从其它方向逃跑的马贼。以阿呆的速度和追踪能力,这些马贼已经被判了死刑。
如果追杀骑士就不会这么费力了。如果是骑士,他们虽然在危险的情况下也会兵分两路或三路,但不至于象马贼这样先是分成四五路,眼看我要追上其中一路的时候又马上溃散向四面八方逃跑。
多数情况下还算是尊重骑士许下的诺言,在崇拜我的镇民面前声称要杀光马贼,我会尽量做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按阿呆的说法,前面是最后一拨马贼,大约有十几个人。我很振奋,因为马上可以完成任务了。
追着追着居然追到一个营地,前面是列阵而待的军队。我定睛一看,不由打了退堂鼓。这支军队足足有三千多人,而且他们不是普通人,是兽人!
兽人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神魔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矮人、精灵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兽人就仇视人类。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大无穷、反应快、行动敏捷,而且至少有20%以上的兽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绰绰有余。好在他们数量较少,而且只会三级以下魔法。不过相应的,他们拥有一定的抗魔能力。
如果不用魔法,三千人伸着脑袋让我砍,恐怕我手上的普通精钢剑也会砍钝,但是如果要借助卡特琳娜的力量,却又颇为伤害我的自尊心。使用魔法,对身体极为强壮的兽人的伤害力相应小于人类。假如我使用魔法,想要杀死这三千兽人不知道要用多少个四、五级的魔法,那时候搞不好会脱力。再说按比例他们中有六百可以狂化的战士,这六百狂化的战士用魔法可不容易干掉。这时候,我特别想学禁忌魔法,可惜兰仆说过以我的血统不能使用禁忌魔法。
正准备骑着阿呆逃命,阿呆却趾高气扬地向兽人们走去。如果不是舍不得扔下阿呆,我差点没从阿呆背上跳下来抱着卡特琳娜用飞行术逃命。
正在我紧张阿呆会做出什么激怒兽人的事时,卡特琳娜却出状况了。她化作一道白光飞向兽人首领。没想到兽人首领的反应极为迅速,他手中巨斧似乎出自本能一翻,荡开卡特琳娜的偷袭,然后却不知道怎么居然痴了。他结结巴巴地说:“……人类勇士似乎不应该偷袭。”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她出现的状态还不够多似的,她也发起呆来。过了好一阵子,她突然转身向我跑来。“表哥,会说话的兽人耶。这是一个会说话的兽人耶。”
我对那个兽人首领有些不屑。他显然被卡特琳娜的美貌征服了。现在卡特琳娜还戴着面具呢,如果被兽人首领看见她的绝世风姿,非发疯不可。
紧张地盯着兽人,没想到兽人们也紧张地望着我。兽人首领发痴我多少有些理解,但不至于这三千人都发花痴了吧?
不知道是哪个带头,兽人们突然向我跪下了。整整三千人突然向我下跪也确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他们这样的行为总算比呐喊着全部冲向我更让人愿意接受些。
我清清嗓子,咳了一声。“嗯,首领站起来,我们谈谈。”
底下没动静,这是怎么回事?按说中华语是大陆通用语,兽人中也有10%掌握中华语啊?首领想必不会是普通的兽人,他应该掌握中华语才对啊。我看了看首领,他正神情恍惚的偷偷看着卡特琳娜。
正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时候,阿呆大啸一声。一个看起来象是兽人巫师的人站起来对兽人说:“魔兽王允许你们起来。”哗,三千人都起来了。
我奇怪地望着阿呆,它什么时候有这些部下了?居然比我的部下还多。
这时候,那个兽人巫师和那个强壮得让人害怕的兽人首领向我们走来。他们走到跟前后对着阿呆施了一个礼,然后咬牙切齿盯着我。我明白了,那是因为我现在骑在他们的魔兽王身上令他们非常不满意。我赶紧从阿呆背上跳下来,现在阿呆最大,别把那三千兽人惹急了。阿呆对他们轻吼一声,大意是说我是它的主人。这时兽人巫师他们由咬牙切齿变为惊慌失措。他们匍匐在我脚下说:“请魔王恕罪。”
卡特琳娜吐一吐小香舌,“哇,我怎么忘了在神魔大战中兽人是站在魔族这边的。”
兽人到底是兽人,没知识,也不多看看书。自神魔大战后,猞猁并不仅仅是魔王的坐骑。只要是力量远大于猞猁,无论是人类、矮人还是精灵,甚至是兽人,都可以成为猞猁的主人。不过矮人、精灵是热受自由的种族,不会没事去制服猞猁,而兽人把猞猁看作图腾,心中根本不会有那种念头,所以在人间基本上只有人类会成为猞猁的主人。我也懒得给他们详细说明情况,被他们认为是魔王,那我的生命就可以完全得到保障了。
“你们介绍一下自己吧。”
“俺是阿塞拜部落首领木力。”
“我是阿塞拜部落大巫师桑让。”
有时候谨慎是一种美德。“木力,你怎么认识魔兽王和我?”
木力咧开嘴大笑,“魔王大人,魔兽王是我们阿塞拜部落的图腾,我们当然认识了。至于您,能够以魔兽王为坐骑的,除了魔王还有谁?”
我满意地看着这两个恭恭敬敬的兽人。只要他们认为我是魔王,那么他们就是我的部下。本来还在发愁如何才能拥有一支强大的部队,现在送上门来了。想了想,我问他们那十几个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