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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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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敛心神仔细地感应正在冷却的金属的温度。感到时机成熟,我抽出自从获得后就几乎没离过身的杀神剑。轻喝一声,施展气系魔法飘浮术使金属花瓶飘浮在空中,剑光一闪而逝,金属花瓶由表及里疙疙瘩瘩的无数皱纹全部消失不见。

将花瓶状的金属物放置在桌子上,我得意地将杀神剑放回剑鞘。此时的花瓶极为光滑,表面流动着明艳的亮丽色彩。这种类似神器上的流动的金色光芒其实对我而言并不重要,它是银精均匀地熔入白金之后的一种现象。有人说银精是世界上最为昂贵的金属,因为从一吨白银原矿中通常只能提炼出十几克银精。

看见我完成了花瓶的制作,安丽丝提出疑问。“你仅仅以一剑就由表及里削平了这个花瓶的表面。格斗技达到黄金骑士的水平能够看出这一剑犹如天马行空、浑如天成,可是这只能够起到威吓的作用吧?这个花瓶还有别的作用吗?”

我神秘地一笑,对着花瓶注入魔力。瓶口处隐隐泛着的氤氲水气,随即,水气凝结成冰,形成一朵玫瑰花。虽然只是冰晶结成,但是花红叶绿,煞是好看。这支冰晶玫瑰与真实的玫瑰除了在温度上,并没有什么两样。而且,这朵冰晶玫瑰还隐隐散发出一股幽幽的清香。

“怎么会这样?”安丽丝惊奇地从我手上接过花瓶,仔细地研究。不过以她的魔法知识,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出来的。

安丽丝察觉了我的偷笑,娇嗔道:“你站在旁边偷笑干什么?还不快给我解释!”

“制作这个花瓶时,我用玄金丝在花瓶的内壁组成了一个魔法阵,将蓝水晶和云母片全部连接起来。蓝水晶属于水系魔法物品,而云母片属于气系魔法物品。我制作的这个魔法阵有一个复杂的循环体系:为金属花瓶注入魔力之后,这个魔法阵就可以自行运转至少十年的时间。”

“蓝水晶在瓶口制造水汽,而云母片将水汽在固定的位置凝结成冰。铅华这种金属遇水可以微量散发香味,虽然与玫瑰的香味不尽相同,不过这种效果也算不错啦。至于说颜色,也是由云母片提供的气元素造成的现象。”

安丽丝捧着花瓶喃喃自语:“真神奇……太精美了……”

“这件礼物只要让皮耶德的妻子看到,她肯定会强烈要求皮耶德将之收下。皮耶德总不好意思收下我的礼物后仍然继续叛乱吧。有时候,走走夫人路线也是必要的。”

安丽丝回过神来,她璀然一笑。“我不知道你还有这种技能呢。你可真有本事?”

魔法确实是博大精深的学问。不被正统魔法师协会所承认的就有精神系魔法、黑巫术(诅咒、蛊等)、东方五行术、死灵魔法等。除去正统的四系元素魔法不论,魔法器具打造也是属于魔法师协会所承认的分支魔法。圣华学校的魔法分院就开设有这一专业,而且还是个热门专业。不过我的这项技术是从兰仆那儿学到的。按兰仆的说法是:我的魔法物品制造技术在人类当中属于最先进的(不是最优秀,因为技巧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对于老婆的赞扬,我当仁不让地接受了。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却使我的表情迅速由洋洋自得转变为目瞪口呆。

“以后有空,你可要为我打造几件精致而神奇的首饰。”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早知如此,这件事情就应该瞒着安丽丝进行。

真的只是“几件”那么容易吗?并非不相信安丽丝,但女人某些时候说的话绝对不可信。例如说逛街前女人声称只想逛“一会儿”;又或者说她对丈夫说只需要“几件”首饰就会心满意足。

如果我为安丽丝做的首饰不合她的心意,自然会惹得她大发娇嗔(一次两次也就罢了,夫妻情调而已。可是如果我老不做出合安丽丝心意的首饰,她肯定会将大发娇嗔变为大发雷霆);如果我做的首饰很合她的心意——这倒很容易——可是毫无疑问,我下半辈子将沦为安丽丝专属的首饰匠(或许正确的说法是安丽丝与卡特琳娜两人的私有首饰匠)。

打了个冷颤,我嘟嘟哝哝地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迅速将话题转移。“夏默还在外面等着呢。我写封书信交给他,让他快点去史都郡解决皮耶德的叛乱问题。”

安丽丝挽起我的手臂,然后幸福地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明白,匹夫无罪,怀壁其罪。对我而言,应该算是怀才其罪。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在安丽丝面前露这一手。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解决这个难题。

将书信和装着花瓶的箱子一并交给夏默。箱子的最里层铺着红绒布,然后则是一层具有极佳保温效果的棉布。相信冰晶玫瑰在这种条件下不会融化。其实即使融化了也无所谓,只要放在有水汽的地方,冰晶玫瑰自然会长出来。顶多也只不过是魔法花瓶里的魔力会稍稍有些损失。

待夏默接过书信和红木箱后,我向他交待底线。“皮耶德。康迪伯爵可以拥有象多明戈时代同样的权力,史都郡的民政和军政完全可以由他自行处理——我不干涉。但史都郡目前是多明戈的采邑,多明戈对此事同样拥有发言权。”

“你可以明白告诉皮耶德,如果将来多明戈向他要求史都郡的权力,由于多明戈是我的家臣,所以那时我自然会站在多明戈一边。”

夏默听到这儿,忍不住进言。

“主公,我有句肺腑之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

夏默略微犹豫,终于直言。“政治,有时候不必过于诚实!”

“夏默,你的意思大约是:政治是肮脏的,是充满尔虞我诈的。对吗?”

夏默沉默不语,但并不回避我的目光。

我微微一笑。“皮耶德能够称霸史都郡,自然是个聪明人。我想,他或许会考虑成为我的家臣吧。你此次前去,可以向皮耶德透露我希望收他为家臣的意愿。”

“如果皮耶德突然变得愚蠢了,我也不在乎。你出发后,我会封锁史都郡与外界的通道,还会派遣信使去通知法兰西斯从属公国玛哈亚,要求玛哈亚在史都郡叛乱平息之前禁止与史都郡进行任何贸易。这样,会给皮耶德制造极大的压力。”

我沉吟了一会儿,补充道:“如果此时前去,你能够肯定皮耶德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汉子,我授予你便宜行事的权力,可以立即解除对史都郡的封锁后再与之进行谈判——反正何时再次封锁也只不过是我一句话。”

“史都郡虽然没有饥荒发生,但史都郡的粮食产量极少,粮食根本就无法自足。如果皮耶德真的顽泯不化,我也不愿意与擅长山地作战的黄金骑士直接战斗。我会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即使饿死全史都郡的人,我也在所不惜!”

滔滔不绝地说着大话,与其说是为了给夏默增加信心,还不是说是在为自己打气。可是言犹未尽之时,我却鄂然而止。

夏默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我熟悉的表情。奇怪了,难道格里恩这个姓氏真的有什么魔力吗?要不然,夏默已经将“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这句话深深地烙在了心中?

“夏默,你怎么显得……”我本来准备用疯狂这个词,可是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比较中性的词汇。“你现在怎么显得有些……有些兴奋的样子?”

“您刚才表现出的霸气实在太令我心折了!”

他恭恭敬敬地向我行礼。“您的意思我已经完全明白了。”说完,他充满着自信转身离去。

叛乱问题都交给家臣去处理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现在好象不必再为叛乱的事伤脑筋了。以前我只是知道布雷西亚并不富裕,却并不知道布雷西亚境内居然有饥荒发生。现在,似乎确实应该处理一下布雷西亚的政务了。

公爵办公室的环境不错,留给安丽丝用,反正她也对那儿熟悉了。我的自制力应该属于优秀之列,要不然卡特琳娜根本不可能保持完壁之身。可是安丽丝实在太美丽、太有吸引力了,我绝对不能和安丽丝一同办公。她的一颦一笑总会转移我的注意力,与她共处一室办公,我们的办公地点多半会由办公桌转变为华丽舒适的双人床。

从安丽丝那儿将有关叛乱和饥荒的文件清理出来,我抱着这些文件走出公爵办公室。安丽丝看着我的一举一动,突然脸红了,她什么都没说。安丽丝此时红着脸的样子让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证明她明白我的想法。

两个字:丢脸。

……

三个字:太丢脸。

……

第四部 第六章

第四部第六章

幸好从阿朗佐那儿勒索了近千吨的粮食,这些粮食可以用来解燃眉之急。不过从多明戈的富有程度和人民的贫困程度看,布雷西亚的官员恐怕未必有几个好人。所谓上行下效,那些赈灾的粮食如果交给现任的官员,不知到底有多少能够落入百姓的手中。无论赈灾的粮食会被贪污多少,还是得发放。这却也的确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也许,应该派塞斯人充当这个角色?

一来,粮食是我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我拥有对那批粮食的完全处置权,自然可以自由选择由谁去发放;二来,让塞斯人发放粮食,可以拉近布雷西亚百姓与塞斯人的距离,而且还可以让布雷西亚百姓更容易接受我;三来,我在塞斯人的心目中毕竟地位崇高,而且已经根深缔固,很难想象会有哪个塞斯人胆敢贪污神魔大人所发放的赈灾粮。

需要处理的事情确实很多,不过赈灾肯定是最急需处理的事。找了个近卫吩咐他传令下去,让剩余所有的战士在半个小时内到训练场集合。然后,我找了张桌子坐下,飞快地写着关于赈粮的相应通告。

写完通告,大约只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走进公爵专属的书记官室,里面只有一个人值班。有一个人就行了,我赶紧吩咐他将这份通告找人誊写五十份。

又回到堆放文件的地方随意处理几份不太重要的文件,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我来到训练场。

拉库里骑着马在显眼的位置等着我。看见我后,他的眼中闪烁着期盼的光芒。我集合部队的举动,大约使他误认为马上会有战事发生。那样,我就会改变刚才针对他的命令。

看到台下整齐的塞斯轻骑兵部队,我的自豪感油然而生。这次来布雷西亚,对塞斯人而言,应该算是背井离乡。虽然我要求吾尔汉和卡敖奇的士兵自愿参加这支远征部队。没想到志愿者并不少,居然有四千多人,而且其中还有一千多不是吾尔汉和卡敖奇的人,甚至还有外国人。也不管马匹是否会犯思乡之愁,反正我把能够征集的马全都带上了。从塞斯出发的时候,一共组成了两支满员的吾尔汉…卡敖奇独立城邦轻骑兵联队。马迪尔很照顾拉库里,仍旧让他担任一支联队的联队长。按我的意思,拉库里的能力只够当一个小队长(最多也只能让他当个大队长)。不过马迪尔的面子必须要给,况且拉库里也的确忠勇,还为我立下了大功,所以我也就对这项人事安排保持着沉默。

卓索图族的战士每人都有两匹以上的坐骑,因而凯森曾大方的建议将吾尔汉…卡敖奇独立城邦联军全部组建为骑兵。不过我考虑再三,最终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在我看来,卓索图骑兵的彪悍勇敢并非是最大的特点,他们真正的优势在于行动迅速诡异,来去如风,奔袭如电,善穿插,能奔袭。如果卓索图骑兵人均坐骑少于两匹马,那么他们的这一优势将大为削弱。草原边缘族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骑术无可挑剔。仅就骑术而言,一个普通的卓索图骑兵比一个见习骑士的骑术更加精良。为了将并不精于骑术的塞斯人全部组建为骑兵,因而削弱卓索图骑兵的战斗力,那将会得不偿失。以后如果有可能,我将让卓索图战士人均拥有三匹以上的坐骑。

台下似乎只有拉库里的这支轻骑兵联队是塞斯人。不过,一千人足够用了。

继续扫视台下的部队,除了拉库里的骑兵联队和我的亲卫外,还有一个布雷西亚步兵小队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和高昂的斗志。布雷西亚军在塞斯遭受重挫后,只剩下五千多人,部队完全重组过。看来,那个领兵的小队长应该是个优秀的人才,我暗暗赞叹。只是像这种优秀的人才却埋没在小小的小队长之职上,足见多明戈用人不明。

“长话短说,布雷西亚连续两年遭受了天灾,因而今年一些地方发生了饥荒。现在,作为布雷西亚的公爵,我要用自己的私人财产进行赈灾!”反正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粮食我一个人是绝对吃不完的。

台下发出嗡嗡的议论声。在一群训练不合格的士兵面前演讲确实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一段话总会被打断几次。不过看到那个小队长率领的士兵们比拉库里和凯森的士兵更能保持安静,这让我感到很高兴。又发现一个人才。

待台下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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