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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复杂、漫长的故事系统。它的主人公叫昆泰沙。”
第十二章 丁戈游戏 第三话 造物主传说
“一百多年前昆泰沙出生在切尔斯基山脉下接近因迪吉尔卡河附近的一座荒僻的伊瓦诺夫小镇里。镇上唯一出山的通道就是这条大河。因此船舶特别多,可以航到德鲁日纳或乌斯季涅拉。河水总是呈现令人不不安的灰蓝色,从远处望总像千万头巨大怪物的背脊从中涌出。逢到多雨的季节,因迪吉尔卡河的浪更是肆虐。有了如此宽广的河道和畅通发达的河运条件,水寇一族也是在这里兴旺起来的。当地人们也把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民粹分子格瓦普列汉诺夫以及他所在黑分社员统统归入其中,据说他们是沙皇的死敌。
“昆泰沙是我上个躯体的名字。他的父亲只是切尔斯基山脉最不起眼的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的父亲—昆泰沙的曾祖父被称作‘农奴’,不过看来只是个称呼的问题,并没什么大区别。镇上的医疗条件太差,人们也普遍存在迷信思想,对不吉利的日子出生的孩子心存敌意。昆泰沙生不逢时,母亲就在个大家都看见流星的夜里产下他。而镇上唯一勉强称得上不是兽医的医生早已和大家一样吓得呆在家里的地窖中不敢出来。母亲大量的出血,昆泰沙则在出生的一刹那接受了鲜血的洗礼,我本身的能力以及记忆失去了一大半,能够留下的唯一线索是自己的潜意识总在不停地提醒自己:我是与众不同的。事实上每个人都与其他人不一样,可在人类社会中,只能有一个统一的高度。
“镇里最受人尊敬的是神学权威的帕塔夫牧师,他同时也是镇上唯一的学校的名誉校长。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普通人一样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容貌。他的潜意识曾经不止一次地赞叹。能看到自身的形象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镜子真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伟大发明,仅次于上帝造人。他抬起左手——手指上满是豆黄色的粗茧。虽然自他这一代起不再在农田上辛劳耕种,可祖先的职业却透过血脉遗传下无可辩驳的铁证。手指触到镜边缘的裂痕——虽然不是很锋利,不过他仍然要试一试,是否是因刮脸而带上的肥皂沫造成的错觉。昆泰沙比其他孩子学会说话要早得多,几乎让村里的人认为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似乎是恶魔赋予的天性。然而帕塔夫却很喜欢他。5岁的昆泰沙这样说,自己从小到大的性情一直从未变过,尤其讨厌恶作剧甚至憎恨,但他身边的孩子却都是这方面的高手,他们在用尖锐的肥皂为自己的镜面划上一道道恐怖而丑陋的疤痕后嬉皮笑脸地跑开,而自己却为此吃了父母的苦头。虽然至今父母也坚决不会为当时不分青红皂白的错误行为道歉,或有一丝一毫的愧疚,但他却早已淡记了这些,因为他现在有些认同:大人是不会犯错误的,犯错的都是而且只能是孩子。皇帝的罪过要臣子背负,方是至忠至孝。昆泰沙幼小的心灵隐隐觉得,我们都会为自己的愚蠢开脱,而自己无法开脱的理由在于当时没有长大,毫无力量的自己又能向谁动手,迁怒于谁呢?恐怕只有蚁巢了。昆泰沙暗忖道。
他常顺手摸摸脖子上长起的小红疙瘩发硬了没有。这东西倒并不会令他太难受,但食物放在身上却不吃的确不是件合理的事情。中国唐代李延寿在《南史刘穆之传》有着‘嗜痂成癖’的史话。说刘穆之的孙子刘 喜欢吃疮好了结成的硬‘脓痂’,并赞叹鲜美程度可比鲍鱼。一次他拜访孟灵休,正值孟灵休生疮,于是欣喜若狂地把孟灵休身上所有的痂都抠来吃掉了,仿佛凸凹不平的鳄鱼嘴里那些牙签鸟一样。昆泰沙并不是很爱吃硬痂,但滋味比镇办学校食堂的伙食要好得多。再说这是自己身上的,算是自产自销。纵然是别人身上的也没什么用,还不如送给自己吃了。刘 大概只爱吃痂,可昆泰沙却兴趣广泛,他从孩提时代就有吃鼻屎的习惯。半液半固的鼻涕味道并不好,但干硬的鼻屎却像略带咸味的酱牛肉干。小时候熟悉他的玩伴瞥到这种情景曾很好心地怂恿他去吃粪便。可他不傻,屎是很臭的,但鼻屎却真的很好吃。屎只配给连年颗粒无收的庄稼吃。
“牧师在学校实际掌管的要比一个校长多得多,他负责批改全校学生的作文。学生并不多,只有五六十个,但他们是这个小镇未来的遗产。有时牧师不愿一天的时间就这样白白荒废掉,就会随手打开一本作文薄。通常他一看字迹就大约能猜到是谁。镇上有一个英俄混血儿吉娜,是本镇首屈一指的有钱人家的女儿,也是个远近闻名的音乐才女。她为自己的作品取名为‘惨叫’。女人是最适合伴音乐跳舞的,就跟男人最适合打架一样。等到亲耳欣赏之后,牧师才感到这名字是多么恰切。曲子会令普通人毛骨悚然。因为它几乎像是一大群女人与狼在一齐此起彼伏地尖叫,它也许毫无规律可言,但牧师却总能眯着眼睛不紧不慢地打出节拍来。每当想到吉娜,他就有一股想找一根钢管插入她耻丘的冲动念头,因为她走路双腿分得很开,气味古怪。
“她的作文一直写得很单纯,总像是一个长不大而且充满幻想的孩童。有篇文章她在课堂上读过,给昆泰沙的印象很深。大体意思是这样的:在她十二岁生日那天,她在家里的鱼缸前观鱼,忽然她发现有一条金鱼比其它鱼都要大得多,光鼓起的鱼眼就相当于普通同类的半个身躯。贴在玻璃上走形的脸更是令人惊悚与作呕。她吓得哇哇大叫起来,一失手‘啪’地将整个鱼缸摔到地上打碎。锋锐的玻璃碎片从她脸庞上掠过时留下一道道细微的红痕。那只大得可怕的鱼在地上凶猛地打滚,企图冲到她身上。她越来越害怕,因为那鱼暴凸的目光死死地钉入她灵魂深处。她找了一只汤匙盛起怪鱼,向后院走去,然后轻轻将它放下。她在文章结尾处解释说自己非常后悔,而作文纸上的泪水被烘干起伏不平的地貌也证实了这一点是真的。由于当时她忘记鱼是生在水里死在水里的,而不应该土葬。她形容自己看到被泥土裹得面目全非的鱼正在微弱地挣扎,最终一动不动时,她仿佛在欣赏一场真正的活埋。她好后悔。
“当时昆泰沙听到这里,笑了。同时想象着那条鱼狰狞可怖的嘴脸。
“她的另一篇作文内容也是很痛苦的笔风。原因在于她听从城里回来的有见识的人说,有个与寡妇通奸的丈夫在与发现丑闻的妻子发生争执后残忍地杀害了她,并灭绝人性地将其肢解。她详细地描述了自己想象中的肢解过程。这位丈夫过去在农村的职业是名优秀的屠夫,杀牛刀用得臻熟无比,很快地将妻子一分为六,然后又把她的脑袋像对待猪头一般剃光了毛发,再放入锅里蒸煮。蒸了一遍不放心,再蒸一遍。丈夫最终打开锅盖时,怎么也辨不出他妻子原来的样貌了,甚至连是不是人头都未必能断定。如果拿来与猪头比较,完全可以说这仅仅是一团冒着白气的淌着液尸味四溢的模糊浆肉,眼珠与鼻子都烂在嘴里,而耳朵也躲进了头颅内,根本看不出来是头部,他心满意足地把这个朝夕相处的脸和残肢断臂一起装入大麻袋中,然后绑了块近百斤的大石头,扔到河水支流形成的,本来就臭得厉害的湖里。
“牧师企图洞悉每个学生与众不同的独特思想。他一直相信吉娜就是个在思想方面独树一帜的孩子。在他们这个被深山老林包围住的偏僻野镇里,人们的思想也跟着禁锢起来,但镇上有几个人却完全不同。昆泰沙认为吉娜有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足以以假乱真,这也是很多人亲眼目睹的,记得一次集体野炊,当她发现自己忘记带钱时,不慌不忙地拾起地上一片树叶,走到附近的杂货店老板面前说,这是张一福林的票子,她要买包甜点。老板觉得她要真的没有病的话,就是极大的侮辱了自己。因为这种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用这种拙劣不堪甚至根本不配被称之为谎言的混话令他深深地恶心与不安。他竟有了要把以前赚过的钱都数一遍,看看有没有用树叶冒充的奇特想法。
“当吉娜再次出现在他面前,又晃动着那片叶子,说这是十福林你自己看着办吧。老板竟犹豫了一阵,将叶子还给她,又白给了她一包甜点,让她别再来捣乱了。她说她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抢东西的,吉娜总共离开了不到十分钟,她按原来的方向,原来的步伐走来,甚至表情和眼神都丝毫不变,她把叶子郑重其事地放到老板手里。老板颤颤地点头说,这是一百福林。在那一瞬间我们竟也都相信了。吉娜拿到甜点之后仍是不走,她在等待老板找还剩下的九十九福林。在这个山中镇里,吉娜永远不会缺钱,只要还有树林,还有叶子,甚至什么东西都可以充作货币,这都是无所谓的。吉娜完全有能力用木头做一杆枪然后去镇上唯一的银行抢劫,不过她没必要这么做,一个富翁是无法生活在全是穷光蛋的世界里的。
“她的优点是:从不愤怒,因为没人能奈何得了她。她说过的最粗鲁的一句话仅仅是:‘上帝会替我收拾你的!’牧师在听说之后专程去告诫她,最好把‘替’换成‘为’,因为上帝是我们的主人,他或许也会有主人,但决不会是吉娜。吉娜就是这种走到哪里都引得许多镇民在背后窃窃私语的怪人,一生一世都是,直至死的那一天。
“你们知道西伯利亚剑齿虎吗?这是冰源时期地球上最凶猛的野兽,它的食物主要是同样奔驰在千里雪原茫茫冰海之上的大唇犀三趾马与铲齿猛犸。造物主发动的第二次末日审判将神仆连同它一起埋入了深深的地层,在沉寂了几百万年后等待着变为生命的证明——化石,这些话若视伟大而慈祥的牧师帕塔夫听到,他的脾气便会像掩藏在大西洋底的休眠火山一般喷薄而出。与其他牧师神父的区别在于,他不会总是费尽口舌唾沫四溅地宣扬上帝的伟大以及讨论一根头发上能站多少个天使并且他平日里吃些什么之类的问题,而是竭力地发掘科学的害处。他曾将达尔文的名著搬到课堂上,反正我们都不懂,他就用同样的语言辩驳了一番,数落物种起源的种种疏漏。那时本来前世记忆尽失的昆泰沙却忽然福至心灵,似乎想到了,真正的科学,真正的真理…………万物的发展应当是介于进化论和有神论之间的终极理论,那就是,上帝本身是一位撒播生命种子的最伟大的科学家。尽管公元二世纪诺斯替葛教派不同意上帝是造物主,那是因为当时信徒们搞不清个体与种族之间的区别。
“可最有趣的是,适才说的剑齿并不是研究科学的异端分子与神经病常挂在嘴边的,而是牧师的同行们,他们送给帕塔夫的绰号。这就解释了帕塔夫为什么比教皇更痛恨‘剑齿虎’了。凰塔夫长得并不丑,但他的脸真的如同一张皱巴巴的虎头犬面皮,鼓起的腮帮与翘起的嘴角相连,像是随时就会有一双吸血鬼的尖牙立即钻出。但帕塔夫每天都站在教堂的大十字架前,而从不畏惧。直至如今当人类看到佛像时,心中会涌起虔诚,可当面对十字架时,却在安详平和中发出一声的叹息。
“说说耶诃赛,这是个身材瘦小,长着一双贼兮兮的小眼的狡黠的孩子,他与吉娜的冷漠完全相反,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超出常规的活跃,为山上终年不散的雾气增添了活力。他的开朗令人觉得波谲云诡,人们像相信吉娜能够扭转乾坤一样,也同样相信耶诃赛可以把坟场变成游乐场。耶诃赛最喜欢讲故事,这些故事不论孩子还是大人都不爱听,因为这会使他们感到莫名其妙。吉娜却是个不喜多言,只爱聆听的孩子。他俩几乎成天凑在一块儿,耶诃赛不停地讲,吉娜不住地点头。朋友总是在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而敌人恰恰也在这时候出现,有时他们会趋于重合。
“帕塔夫给孩子们布置家庭作业,就是回家搜集各种不利于进化论和日心说的资料。‘日心说’比较容易推倒,因为自古以来的巫师与占星家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而他们自己也在暗处瑟瑟发抖,心底深处隐匿着对月圆之夜布达佩斯城堡狼人怪物的恐惧感。耶诃赛讲的是关于医学的残忍,16年前德国贝尔山古堡里接连不断地发生命案,农奴与仆人们都死于非命,而城里的主人又不允许家仆向外宣扬。等到教廷的人一到,城里的主人才不得不畏罪自杀。调查的结果是,这位主人是一名心向科学的异端怪杰,他发明了新的药剂,逐一在家仆甚至亲人身上作试验,而结果却一直都是失败的。耶诃赛说用人体来做试验就是科学的本质。帕塔夫对这句话非常赞许,因为今天他讲的故事大家都能听懂。牧师补充说,上帝是无所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