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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山鸡和百事通都说了话,这下猛男急了,总觉得自己也应该说点什么,可是猛男是属于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物,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什么好词,直憋得一脸通红,“我…我…我…”,就在也没有下文了。
我打断猛男的话,“老大,刚才是怎么了?是不是看到值钱的冥器?”
这一问才知道就在大伙打开暗格之时,一道耀眼的白色金光从棺底急射而出,大伙并没有看到什么东西就已经被白色金光瞬间刺瞎了眼睛,难怪大伙会倒在地上用手紧捂双眼不停的翻滚、嘶喊,那场景非常的恐怖,就像死前所受的折磨。
后来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大伙一一醒来,就唯独我依然躺在地上,紧闭双眼面色发白,身体上还隐隐约约的浮现着一层红光,大伙一傻眼就一致认为是中邪,于是大伙就开始使用摸金者宝典的法蓝经,虽说不知道管不管用,还是死马当活马医,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大伙都没有丢下我,百事通是最怕妖魔鬼怪,连他也留下念法蓝经,我真的很感动。
一说到值钱的冥器,大伙赶紧走向棺裹,只见暗格里平摆着一把长约五十厘米的白剑,全身透着雪白,就连剑柄也是白色的,大伙面面相觑,难道刚才激射而出的白光会是从这柄白剑发出?
山鸡刚想伸手下去拿,老大急忙大声喝住,山鸡经过刚才一幕也是怕得要死早已收回了手,虽然冥器值钱,但是生命可比冥器值钱多了,有钱没命花那也是徒然。
不知道这柄白剑有什么玄机,竟令得老大如此的紧张,老大略一沉思,“你们有没有发现,此棺是一口黑棺,黑棺里却摆放着一柄白剑,这可是有违黑白风水密术,如果我说得没错,这柄白剑一定是凶器,要是谁拿了它,恐怕…嘿嘿…”
老大兜了个圈子,没有继续说下去,这一下可把我们的好奇心都给钓上了,“恐怕什么?”
老大嘿嘿的阴笑,那神情极其恐怖,“恐怕活不过今夜子时。”
啊!!!
我们一脸震惊,那这白剑我们到底是拿?还是不拿?这一阵的犹豫,我忍不住的望了望洞口,外面已经是一片漆黑,不知何时外面的白日已成了黑夜,看来离深夜子时不远了……
第五章 冰雾的封印
还是山鸡忍不住耐性,“老大,那这白剑我们是拿?还是不拿?”对于一个倒斗摸金者来说,战利品只能看而不能摸那可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更何况往后的日子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开销可要全靠它了。
百事通想了想,“老大既然知道它的危险所在,一定会有良策对付,大伙别急,让老大想想。”
猛男依然傻站着,瞪着眼睛看着平躺在棺裹中的白剑,也没有看出什么名堂,难道真如老大说的那么可怕?若不是老大已交代不许动里边的东西,恐怕山鸡第一个先下手,那么接着第二个动手的就是猛男。
此刻我的视觉也完全恢复,借着明晃的烛光看见一把白剑平躺在暗格里,剑身宽三厘米,中间略为突起,两边弧形而下至剑刃,这剑的锋芒透着冷冷的寒光,有些晶亮,不过剑体本身好象暗淡了些,并没有冰雪般的纯白,剑尖呈半圆状,看了许久,也不明白这剑到底是出自哪个时代。
等了许久,就等老大一句话,只见老大一发狠,“他娘的!既然来了,岂有空手而回的道理,干!”说着就挽起手袖,看样子是要动手了,“黑棺白剑乃风水中的禁忌,导乱天地二脉,行木水之术,而得阴阳相称,成为禁忌中的上品,而此刻若是我没猜错,白剑的下面还有一样东西。”
东西?我们睁大了双眼拼命的瞧,不管如何仔细,除了白剑就没有任何东西,老大口中所说的东西,究竟是何物?正当大伙怀疑老大的话与自己的眼睛时,老大瞧了瞧大伙,“嘿嘿!要是这样你们也能看见,那还称得上禁忌?告诉你们,今天老大我就露一手给你们看,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说着就来到棺裹的白剑旁,伸出手指着白剑,“你们看!此剑平躺,厚约五毫米,清澈而见底却没有冰雪般的白,剑长约五十厘米,剑尖形半圆乃木中水之物,木在下水在上,我们都知道水浮木,而此刻颠倒自然规律,却能形成阴阳之道,那么水与木之间一定还有一道屏障。”
老大的话直听得大伙一头雾水,就像天书,我捉摸了许久才略有所懂,然而百事通心中不解,“老大,你说的木是不是指棺木,但你用这白剑比喻成水,就有点不明白了,凡是真剑都以金、铁、铜炼制而成,你看它锋芒无比,就不会是一把假剑。”
老大笑了笑,“这就是铸剑师的高明!如果我没有猜错,此剑并非人为所造?你们想想,当今以铸剑技术最高的凯越帝国,也不可能造出这样的剑,就连当今七位剑圣也未必拥有比此剑更好的武器。”
老大的话直听得大伙目瞪口呆,剑圣!那是何等的威望与荣耀,要是将此剑卖给剑圣,那我们不就成为天下的有钱人了,老大已看穿了我们的想法,“第兄们,今天走运了,此剑乃稀有的极品,要是能将此剑出手,今后我们就可以成为天下的有钱人了!”
憧憬、美梦、香车、美女、金钱,天啊!每一样都是那么的吸引人,有钱人简直就是太好了,正当大伙得意忘形之际,“可…可这剑…怎么拿出来?”山鸡问道。
老大笑了笑,“确切的来说,此剑并非用水做的,而是用埋藏地底的冰晶在加以稀有的材料才炼制而成,你们在仔细看看,白剑上方约两寸处是不是有薄薄的气丝,凝而不去!”
大伙在仔细一看,还真有那么一丝丝的白气在剑体上方萦绕。
“那是冰雾的封印!”
冰雾的封印!这名字够呛,还真没听说过这样奇怪东西,山鸡看了看我,我又看了看百事通,这究竟有什么来头?
“冰雾的封印,其实就是将水与上方的木形成隔离,将本已逆行自然而成的阴阳之态变成了凶棺,当打开棺底的暗格时已触动了机关,所以才会有白光射出,造成暂时性的失明,上天有好生之德,看来墓中人并非歹邪之人,只是想以此信号来警告盗墓之人,贪得无厌必死无疑。”
大伙听了连连点头,老大拍了拍山鸡的肩膀,“冰雾的封印最凶险之处就是只要有东西一接触,立即就会被变成冰雕,随天长日久风化而消失。”
唰的一下直听得山鸡脸色苍白,伸起手看了看,一时说不出话来,若不是老大及时提醒,恐怕山鸡现在已经变成一只死鸡,别提那脸色有多难看!
老大居然对风水秘术知道如此多,直到今天还是第一次发现,怎么平时就装成真人不露相,经老大这么一说,大伙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伸着耳朵听老大继续说下去,最好赶紧将破解之法说出,然后拿东西走人。
“要想破这冰雾的封印必须以鲜血破口,而此人的鲜血必须是阳刚之气。”大伙面面相觑,站着的都是男人,说到要放血,而且放自己的血,还真有点……
“腾龙,这一层禁忌由你来打开,你身上有红光,只有用你的鲜血才能破除冰雾。”老大这么一说,哪还有顾虑,为了大伙,也为了自己能早日成为有钱人,就算是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我豪气冲天,“好!”说着就上前站在老大的身旁,听候命令。
老大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然后将我的一只手放到白剑的上方,眼开老大就要割下去,我赶紧闭上眼睛别让害怕而令我本能的收手,只觉一阵疼痛袭来,手腕已被锋利的匕首划破,鲜血流出正滴进冰雾之中,只听扑哧…扑哧…的声响,冒起一屡屡的白烟,笼罩着整个墓穴,飘渺的白烟让我回想起了那个神秘的极乐。
“好了!腾龙,赶快止血。”这时侯我才发现两眼直冒金花,呼吸有些沉重,老大赶紧替我包扎上,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兄弟!”
等我略一休息恢复清醒,冰雾的封印已经被解开,只见白剑已被我的鲜血染红,天啊!我到底流了多少血?老大已伸手轻轻的将白剑拿在手中,此时的白剑已完全变得通红,剑身一起,鲜血汇聚棺底瞬间呈现出一张画有峰云环绕,丛林妖兽的地图,只有巴掌那么大。
忽觉不对,老大赶紧将染红的白剑交给我,“大伙快往墓穴的洞口跑!”还未等我们反应过来,脚下已是一阵晃动,头顶的泥土纷纷掉落,地震!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老大喊出声的零点一秒,大伙毫不犹豫拼了命的往外面跑。由于十几米的洞口挖得不够宽,只能一人通过,一个跟在一个的后面,恨不得此刻多长两条腿,我们连滚带爬的终于跑出了洞口。
只见老大还在后面,眼看就要倒塌了,大伙把心都提到了喉咙,“老大,快!”还有两米,老大突然来个扑身,我顺手一抓用力一扯,轰隆的一声,身后的洞口已经被掩埋,老大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他娘的!差点就将小命搁在这了!”
借着月光,老大手中正拿着那张血红的地图……
第六章 做生意
刚才的一幕还真是九死一生,大伙不停的喘着气,老大将血红的地图放入口袋里招呼大伙赶紧下山,到了晚上这山里还真够吓人的,千万别在跳出个什么妖兽猛鬼的东西,在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住的地方是租用的房子,虽然不是很大,装五个人还是绰绰有余,摸黑披星戴月的赶回住所,大伙一商量,明日一早立即赶到郡都城,然后托人找买家,这回要是生意做成了,可就发了。
一夜,整整一夜的美梦,太阳都已高升,而我们却还在睡着美梦,老大一脚踩下去,那还真够呛的,赶紧跳起来穿上衣服,洗涑两分钟,列队,然后老大训话分配今日的任务,一说到郡都城那可是个好地方,郡都城是喀嚓尔国的中心城市,这里的商业气息非常的发达与热闹,当然这里的有钱人在喀嚓尔国来说也是非常的多,要想获得真正的高价,那就是把东西放到拍卖行举行竞拍,大买家就会如鱼水般的涌来。
现在所处的位置是郡都城边界的一个小镇,用马代劳就可在中午前赶到郡都城,这回老大并没有省钱,所以早晨的餐饮非常的丰盛,鸡蛋、牛奶、松香肉面,嘿嘿…虽然这些东西在城里不算什么,可这是大伙来到这个小镇上最好的一次早餐,一个多月来都是有鸡蛋没牛奶,有牛奶而没有鸡蛋的清葱面,吃起来都觉得寒酸叫苦,你还别不知足,在这小镇上若是普通人家有这样的东西吃,那简直就像是过年一样的丰盛。
我也曾问过老大,这小镇怎么那么穷?老大僻了一下眼睛,“有东西吃你们就吃,这国家的事情你们少管,老实的呆着,别给我惹祸就行,老大我可不想在重操旧业打打杀杀,现在我们是有品味的人,做事情要高雅些,不要动不动的就喊打喊杀,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一听大伙都傻了眼,老大的话还真深奥,足够研究一辈子,老大一阵轻笑,“那是肯定的,要是我一说你们就懂,那干脆你们来当老大,我当小第。”
这一说还真够绝的,大伙只能傻笑却不敢在说话,生怕又得罪了老大,可就不好办了。
接下来的时间老大已经雇好两辆马车,大伙一登上车,马儿朝着郡都城狂奔,郡都城,人口五十万,极具艺术宣染的城,这里的建筑都非常有名,比如空中花园,形象雕立的戏剧场,还有地下魔宫……等等都代表着喀嚓尔国的建筑实力,说实话,郡都城我也是第二次来,这回有钱一定在郡都城买套宅院,买五六十个美丽的女奴回来当下人,这回定居不走了。
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我探出头望了一下,赶紧收回头,”糟了!老大,有骑士和魔法师!”
老大瞪了我一眼,还以为我在开玩笑,侧眼一看,皱了皱眉头嘀咕几声:他娘的!还真有骑士和魔法师。百事通一听,慌了,紧张有些慌乱,“老大,他们不会是冲我们来的吧!”
老大纂了纂拳头,“不会,放心吧!那么多年都过去了,帝国也不会因为那点小事而劳师动众的来抓我们,在说了,其他的大事就已经搞得他们灰头土脸,哪还有时间来管咱们的事。”
虽然如此说,但也不敢大意,老大示意大伙机灵点,可别弄出什么岔子,于是百事通向后面的马车打了个手势,正好山鸡也探头出来,看到百事通打的手势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于是回了个手势表示知道。
我又继续看了看,郡都城的城门口站满了两排士兵,城门的两旁还站着一名骑士和魔法师,骑士和魔法师的区别在于衣服不一样,很好区分,骑士穿着一身银白色的战甲,背后挂剑,手握盾牌,头带银壳,而普通的士兵只是一套简单的灰色盔甲,手中握着长矛,而魔法师则穿一件黑色的圣袍,袍长至腿,有点像裙子,手握银杖,若以现代人的眼光来评价,那么就是骑士穿的衣服时髦,有艺术品味,魔法师就是休闲,不居一格。
进城的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