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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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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书到现在,十二月,一月,二月,三月17号,二十万字,很少。

    但每一章都有认真思忖,大部分章节都是每晚九点以后码的,时间都是自己挤出来的,对于这句话,我如今深信不疑,每晚都是咬着牙尖码出来,你们或许不知晓,家里人给我的压力有多大,现在拿不上一分钱,在父母眼里就成了“无所事事。”

    有时心里很压抑,想和大家说说,又怕被说成卖萌搞同情,这玩意我也不想,大老爷们的,成天哭哭啼啼的求票,没意思。

    但看着悍记的成绩逐渐下滑,我的心似乎也随着沉入大海,如坠冰窖。

    读者一般只关注大神,新人少有问津,出头机会本就少,如果你书成绩还差,那就更是雪上加霜。

    好在我还算幸运,遇上了一个不错的编辑烈手,给了我几个推荐,不至于周周裸奔。

    有时看着各大榜单上大神角逐激烈,自己表面上常常给他们恭喜道贺,其实内心的心酸苦楚,又有几人知晓?

    常常和父母因为这样、那样的事争吵起来,事后一个人拿着啤酒,站在阳台上看着各家灯火通明,心里真不是个滋味。

    我们悍记比起其他书来,一来没有死粉,二来没有土豪,三来没有成绩,但我从未想过放弃,曾经有人我叫去给他当枪手,千字35,我没去。曾经有人叫我去小站公司买断,千字25~300;我没去。曾经有人让我直接投出版;说我这文是冷门,我没去。

    因为有你们,也因为我不想放弃逐梦的脚步。

    因此,也希望大家不要再让我一人孤军奋战了好么?!

    悍匪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奔跑在路上!

    虽然我们人不多,我们不是土豪,但只要我们一起团结一心,一起发力,就能将这个江湖杀个通透。

    悍匪们,让我们爆掉刷子,爆掉土豪,横刀立马于江湖之巅,怎样?

    兄弟们,雄起!!

    ps:请在贴吧的哥们来起点支持一下,创个号要不了几分钟,一张推荐,一份收藏,一点打赏,都是对我莫大的支持。

    :29

    我是乡下人
第一章 有人拖血刀出城
    夕阳下,祖城外百里官道处,一位容貌生得极其俊逸的白衣公子哥骑马缓行,一柄白鞘长刀悬在腰间,双手懒洋洋搭在脑勺上,身体随着马背起伏不定,意态闲适。

    身后跟着两人,一个相貌不尽人意的猥琐老头,一个篷头垢面的黄脸丫头。

    “江湖多萧杀呐。”那白衣公子哥骤然停马,扯住缰绳,一双妖冶桃花眸子眯起望向远方。

    “不过杀来杀去多还是江湖人杀江湖人。”猥琐老头衣衫褴偻,咧了咧嘴,露出缺一个门牙的嘴,若仔细观察,似还能看到镶嵌在牙缝里的菜根,本就看着嗑噌人,这烂在牙缝的菜根无疑更让这老头的形象令人作呕几分。

    白衣公子哥如女子纤细白皙的十指轻轻敲打刀鞘,好似温柔安抚鞘中名刀,笑容迷人,啧啧道:“今天就去将这狗娘养的江湖杀个通透。”

    白衣公子哥双手松开刀鞘,刀鞘旋出一个大圆,以他这一人一骑为圆心,十丈之内黄沙都给碾碎得稀稀拉拉。

    猥琐老头望着漫天黄沙,一脸无奈。

    “少爷,到祖城了。”黄脸丫头仰起胭脂粉擦的极重的脸,对骑在马上的白衣公子哥眨了眨眼。

    白衣公子哥轻轻的“嗯”了一声,翻身下马,接过黄脸丫头手中的缰绳,似笑非笑道:“丫头,这祖城可是有大把的胭脂粉啊,只怕多的让你眼花喽。”

    黄脸丫头闻声,笑容灿烂如花,还没来得及说道些什么,就听见旁边那个牵马的猥琐老头嗤笑道:“就你长这丑模样,可别糟蹋胭脂粉了,祖城的胭脂粉啊,老贵着哩。”

    猥琐老头拍了拍瘦马头颅,调笑道:“乖马儿,那败家娘们是不是糟蹋胭脂粉啊?”

    先前尚还一副无精打采模样跛了脚的瘦马立刻昂起马头来放声嘶啸,撅着屁股扑腾跳跃。

    猥琐老头放肆大笑,黄脸丫头一脸怒容,刚欲反唇相讥,便见那白衣公子子哥笑着道:“好了,赶快入城。”

    说罢,也不看黄脸丫头和猥琐老头,独自牵着马前行。

    剩下那俩已经吵闹了一路对头也不在唧歪,互瞪一眼之后快步跟上。

    ………………

    ………………

    祖城巍峨,盘踞在大秦帝国南蛮和中原的割据线上,作为大秦先前的国都,气势恢弘,高大漆黑的城墙的犹如铁铸,远远一看,就使人令之震撼。

    走过入城的天心桥,来到闹市中心,白衣公子哥神色疲惫,三千里路三千烽火,这一路折腾的着实不轻。

    身后的黄脸丫头早就沉侵在胭脂粉的海洋里,时不时的都能听到她在后面的惊呼:“哎呀呀,这可是苏州锦澜坊的胭脂粉?”“哟,大娘,这是北凉特产的胭脂粉吧?怪不得有点狐媚味哩。”

    猥琐老头也没闲着,手里拿着块金丝绿豆糕,一双三角眼东瞅瞅西望望,在一群小娘子里穿来穿去,也不做什么,只是咧着嘴一个劲的盯着小娘子翘屁股,俏脸蛋。

    闹市深巷里头遥见一根齐眉棒儿挑着面杏黄酒帜,随风招摇。

    酒香淡淡传出来,白衣男子抽了抽了鼻子,享受的寻着酒香味进了客栈。

    黄脸丫头把缰绳交到店小二手里,说道:“牵到马厩,不许拴它,草料须燕麦五升、糯米半斗、甘草一合、米酒两斛,千万莫记错了。”

    当伙计的没点眼力劲怎么行,瞧这三人模样,可不像什么富贵人家,心中半信半疑道:“这马儿吃的比人还精细,晓得这群寒酸所带银子够不够。”

    白衣公子哥二人拣僻静处坐下,朗声唤小二过来,点齐菜肴,又要一壶烧酒。

    生意忙碌的店小二将抹布打在肩上,听着声音要附和一声“得嘞。”

    “客官,您几个是要打尖还是住店啊?”店小二弯腰谄媚道。

    “打尖。”白衣公子哥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掂在手中,问道:“小二哥,向你打听个事儿,你们掌柜的姓什么,是哪里人呐?”

    店小二目光随着白衣公子哥手中的银子不断起伏,魂不守舍道:“我只知道我家掌柜的姓付,据说是南边过来的。”

    白衣公子哥脸色一变,将银子放在八仙桌上,“小二哥,这锭银子赏你了,麻烦你去去跟你们家掌柜的说一声,就说有人从南蛮来,往长安去,姓付。”

    店小二脸上瞬间笑开了花,手脚麻利,那锭银子迅速被他收入袖中,正要说话,就看见旁边那猥琐老头扯着鸭公嗓子喊道:“付老二,你忒娘的赶快滚下来,少爷找你来了。”

    话音刚落,“嗵嗵嗵”,楼上便传来一阵急促有力脚步声,一个满头大汗,肥的看不见脖子,赘肉足足有几层厚的胖子便小跑到白衣公子哥的面前,他作富家翁打扮,刚见到付景年便一跪而下,夸张的用惶恐的音调道:“哎呀,是少爷来了,咋不早点通知奴才一声,奴才也好有所准备才是。”说完,也不起身,向前挪了挪,提手要给白衣公子哥揉脚捶腿。

    那白衣公子哥也不闪躲,面色复杂,任他给自己捶腿,半刻后才缓缓说道:“付虎儿啊付虎儿,你可知晓,你的人头已经不在你身上了。”

    那付虎儿没有接话,只是埋着头,继续给付景年捶腿,谁也看不见付虎儿的表情。

    突然,白衣公子哥抬腿狠狠踹在付虎儿的胸上,把他踹的直退几丈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然后继续一步直上,骤然弯膝跪在付虎儿的面前,两人相对而跪,“谁要你来当谍子了?你忒娘的太不够意思了。”

    白衣公子哥一把抓起他的衣领,怔怔的瞧着付虎儿。

    而付虎儿也收起夸张讨好的笑脸,苦涩的望着白衣公子哥。

    白衣公子哥望着这张熟悉而又的陌生,肉呼呼的脸,放开抓着衣领的手,缓缓的抚掉他脸上的热汗,轻声开口:“六哥,我已经长大,不需要你再为我劳碌了。”

    刹那,虎儿泪流满面……

    谁还记得谁的儿时十几年?

    ………………

    ………………

    就在这时,大地毫无征兆地轰鸣起来,酒桌摇晃,看热闹的酒客们瞪大眼睛看着酒水跟着木桌一起晃荡,都小心翼翼捧起来,四处张望。只见城门处冲出一群铁骑,绵延成两条黑线,仿佛没个尽头。

    尘土飞扬中,高头大马,俱是大秦帝国以一当百名动天下的重甲骁骑,看那为首扛旗将军手中所拿的王旗,鲜艳如血。

    顿时,酒客作鸟兽散,唯独留下付景年一行人和付虎儿。

    天下间,谁能与驰骋辗转过王朝南北九州的大秦铁骑争锋?

    两百精锐铁骑冲刺而出,浩浩荡荡,气势如虹。如横雷般驰奔而来,在客栈门口瞬间静止,动作如出一辙,这份娴熟,已经远远超出一般行伍悍卒百战之兵的范畴。

    正四品武将折冲都尉尉迟雄翻身下马,一眼看见白衣公子哥,走到酒肆前,目光逼视,冷声道:“你至南蛮来中土祖城,三千里路,十八城,蛮城杀甲十余,留下城杀甲二十余,淮阴城杀甲五十余,望京城杀甲六十余………上一城洛阳杀甲八十余”。尉迟雄目光森寒,扛起负于背后的大戟指向白衣公子哥,“南楚余孽,你倒是好大的胆子,死吧”

    白衣公子哥一笑置之,右手拔起那柄白鞘长刀。

    “我叫付景年,年及十九,祖城杀甲……两百有余。”

    刀,瞬间出鞘!

    锋芒必露!

    ……………

    十九年前,南楚亡了国。

    十九年后,有人拖血刀出城。

    ps:本书慢热,先侠后仙,希望大家静下心来慢慢看。

    希望收藏一下,谢谢。
第二章 你比刀好看,你比整座江湖都好看
    当付景年最后站到尉迟雄面前时,尉迟雄周围已经空无一人,尉迟雄犹如见鬼般看着付景年,迟疑半天,轻声开口:“已入金刚?”

    付景年笑着摇摇头,道:“还没那么大出息,半步金刚罢了。”话音刚落,付景年一刀斩下这名折冲都尉的人头。

    当刀光闪过时,尉迟雄仿佛看到了十九年前的自己,那时自已正值双十年华,只是一名伍长,还没做到折冲都尉的位置,自己年少得意,当大秦铁蹄轰碎皇城大门时,自己是第一个策马进去进行屠杀的,不管男女老少,老弱妇儒。乱杀一通在说,那是何等的煞气威风。

    隐隐约约间,尉迟雄似乎记得南楚皇殿门口种植着几棵木叶参天的梧桐树,当一阵微风吹过,那几颗参天的梧桐树会发出“沙沙”的声响,落下一地绯红的木叶,好不心旷神怡。

    模糊中,尉迟雄似乎看见榕树下有个刚出生的婴儿,婴儿没如其他同龄人那般爱哭泣,就算有森冷的箭矢从他耳边疾驰而过,他也没有发出过丝毫声响。

    渐渐的,这名怪异的婴儿与眼前这张俊俏的不像样子的脸吻合在了一起。

    尉迟雄本想在说些什么,一刀却已割喉。

    “咕咙咕咙”鲜血喷涌而出,无头尸体轰然倒下,扬起一地尘埃。

    付景年收刀而立,粗布制成的白袍沾染着点点红梅,突然胸口一阵起伏,咳出一口鲜血。

    付景年用袖口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朗声笑道:“六哥,回家了。”

    说完翻身上马,趴在那匹病唠子马上,就此昏睡过去。

    原名妄天的猥琐老头一口饮尽杯中的杏花酒,摇头晃尾的道:“回家喽回家喽”

    一直眨着大眼睛看戏的黄脸丫头自觉的牵起病唠子马的缰绳,一边走一边嘀咕:“唉,该死的大秦铁骑,把我买的胭脂粉都给毁了。”一脸丧气样。

    “前辈,景年用的这一刀可是……亡天?”付虎儿也是一步跟上,走到猥琐老头的身前,作揖低首的轻声道。

    猥琐老头只是笑笑,不说话。

    ………

    十九年前,南楚有人,一步登圣,那日,天地雷鸣化为绝响。

    “我有一刀,可亡天。”——南楚,妄天。

    。。。。。。。。。。。。。。。。。

    付景年在祖城还没来得及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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