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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缘定今生-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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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可以听起来如此动人。

    也从来不知道,自己说起情话来,因抱着虔诚的态度,而丝毫不觉得扭捏、羞涩。

    苓儿回应着我的注视,全神贯注地,聆听着我的话语。

    他的目光越发柔和,眼波如水,温情脉脉地看着我,让我知道,他的心,此时和我一般——柔软,平静,安宁。

    他转过身子,面向我,松开被我拉着的手,胳膊圈住我的腰,头枕在我肩上,动作轻柔地抱住我,轻轻地道:

    “好……”

     
定终身 第二十三章 让我们去游山玩水吧!
    第二十三章让我们去游山玩水吧!我和苓儿婚后一个多月,早晚气候转凉,白日里阳光却依然炽烈。要说古代纯生态无污染的绿色环境有什么不好,就是夏天太长,云层薄空气好,恶毒的阳光得以直接荼毒渺小人类脆弱的皮肤。

    不要得皮肤癌才好……我痛恨暴烈的阳光!

    这种天气和热度,我以前最爱闷在屋里发霉,可是现在我不能只考虑自己了,我的伴侣在我心中,某种程度上已经比我自己还重要。

    需要安排处理的事情,都告一段落的时候,我和苓儿有了如下对谈。

    我说:“苓儿,这一个多月,我日日忙于工作,冷落了你,你有没有不高兴?”

    苓儿摇头微笑:“男子汉当重事业。你辛勤工作,我又怎会不喜?我该做的,是为你分忧解劳,而非增添烦恼。”

    在我的影响下,苓儿也逐渐会把心里话讲出来,不会不论感觉好坏都一味闷在肚里。

    我试探地问:“那,如果我懒于应付这些……不学无术呢?”

    苓儿笑了:“你爱工作,有成就,我为你骄傲,高高兴兴让你养着;你若是个懒散人,也没什么不好,我们两人过闲云野鹤的生活,不也自在?不过,这不学无术一词,我不喜欢……你耽于吃喝倒还好,难道你要嫖要赌我都赞成?”

    苓儿平时除了关心我生活起居,不爱主动说话,可是……一开口就很……

    我清清嗓子,不再迂回弯绕,直奔主题:“其实,苓儿,我是这么想的——咱们婚事办的很隆重,声势很大,因而关注的人也很多。咱们是新婚,外人还不来打扰,等过段时间,与我做生意有来往的那些人家的女眷,肯定要打着各种旗号来与你相交,不仅因为我,他们估计也很好奇你的来头、家世。谁不想多认识些有背景的人呢?无论是出于利益,还是单纯的好奇心,咱们往后的生活,都会大受打扰,麻烦多是非多,想着就让人头疼。”

    我停下来,看苓儿神色。他听得很专注,点点头,问我:“你看来是有主意了的,说来听听。”

    “我想,咱们不如离开镇子,到外面游山玩水逍遥一段日子,如果看到好的风景山水,留下来也不错。这样,当地人把咱们当作外乡来的,不知道咱们的根底,也省却了许多麻烦。如果没有合意的地方,这大好河山,玩儿个遍少说也要好几年呢。”

    苓儿皱眉看我:“你自从来到这里,就在镇上生活,六年来对这里的一切都已熟悉,生意做得也不错。难道好容易置办下的一番家业,就这么不要了么?”

    我不在意道:“这些我都想过。首先,就心理上而言,这里并不是我的故乡,只是我在此处第一个落脚的地方,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就是在此结识了你,与你相知相许成就了终身大事。在我来的地方,年轻人离开故乡到远方读书、工作,是很普遍的事情,他们中的很多人,就扎根在远方,很久才回家乡一次,看望亲人。所以,离开这儿,就感情而言我不会有很大不舍。”

    这和这个时代的故土观念有很大不同,苓儿需要消化一下。

    苓儿想了想,点点头,表示理解。

    我接着说:“至于家业,我做得都是些服务行业,酒楼茶楼小商铺,只要没有天灾人祸的意外,客流稳固,在这个可以称得上闭塞的小镇,进项不会有很大差别。我只需把生意托付给信得过的几个人,让他们互相监督,定期把收入存入全国连锁经营的钱庄,不管我们在哪儿,都可以查账取钱。若在旅行中,我有了新的主意想法,也可着人回来传达指示。这叫,远程遥控。”

    我紧赶慢赶处理事务这一个多月,苓儿一直在书房里陪着我,对我时不时冒出来的一些新鲜词汇,也略知其意。

    他似笑非笑地说:“你连我的部分,都想好了吧?”

    我讨好地倒了一杯茶,两手端给老婆大人,再给自己倒一杯,润润喉,笑呵呵道:“我哪有那么厉害,你是教主,要处理的事情才多才繁杂呢!我就是想,你手下的都是高人嘛,咱们出去,你要领导教众,总要时常派人传达信息吧?顺手叫你的高人手下,来帮我给我的管事们传达下指示,行不?当然,最好能让我手下的管事们,知道我找了个大靠山,不敢猫腻太多。”

    “还猫腻太多呢,萧一白你就这点出息么?我叫他们忘得了自己亲爹的名字,也忘不了好好给你办事。”苓儿眸中冷光一闪,微笑说道。

    我汗:“还是要让人家尝点甜头的嘛。打一棒子,给个甜枣,我也不吃亏。”

    苓儿发狠的样子,真的很帅气呢。我知道他无论如何不会伤害我,所以对他偶尔一闪而过的狠厉神色,只觉得崇拜仰望,却不会感到丝毫恐惧。

    有种,狐假虎威的虚荣感,果然有所倚仗的人,胆气就格外壮些。怪不得我总觉得自己最近胆儿肥了,有苓儿在,我都可以天不怕地不怕了,感觉真好啊。

    不过自己也要上进,不能落后爱人太多。否则就算苓儿不嫌弃我,我都要自我鄙视了。所以这段日子,我不仅花更多时间练内功,外功也学起来了。当然,最先学的就是轻功,这方面我基础好!四年前,我刚认识苓儿时,跑起来就能比好多轻功一般的人都强,如今跟苓儿学了上等的轻功步法,进境堪称一日千里,都能在苓儿放水的情况下,跟着他跑一段了。

    苓儿喝了那杯茶,神色一转,有些无奈地说:“本来,我是懒得处理那些教务的,这个教主爱谁做谁做,我早不稀罕了。不过,手下有些人办事,确实很方便,我也不用管太多事情,只需关键问题上拿个主意,指使一下手下人,就能挂着这教主的名头行使权力,也不错。”他狡黠一笑:“想要什么,钱也好物也好,或者办什么事情,都可倾全教之力——由这点来看,当这个教主,还是很有些好处的。”

    我大叹,苓儿变精明了!

    不,应该说,苓儿本来就很精明,不过他以前都从武林中人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现在却更像是以一个商人的角度看待事物,注重更加实际的利益。

    苓儿可是传说中武功心计都超一流的东方教主啊,如果他转而变得现实、客观且超然(对于武侠世界而言),那谁还能是他的敌手!哦哦,这样的苓儿,太可怕了!(星星眼)

    我怀着难以抑制的骄傲和激动,一把抱住苓儿,花痴地说:“苓儿你怎么这么厉害……这么出色呢!”

    苓儿被我一把抱住了腰,瞪我一眼,想绷住脸却最终宣告失败,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萧一白,叫我说你什么好?好罢,好罢,我会越来越厉害,好让你越来越没出息,是不是?”

    苓儿你越来越了解我了!当初要不是你突然离开,我哪儿来的化伤心为动力积极奋起啊!我诚恳地看着他,诚恳地说:“苓儿,其实,我的人生理想,就是成为一只米虫啊!”

    苓儿扬唇,并不意外地说:“所以,说了一大堆理由,其实就是你想要游山玩水,不务正业,对不对?”

    我含着两泡感动的热泪(此处用的是夸张修辞,热泪也不是这么容易酝酿出来的),猛点头:“我最大的两个人生爱好,除了睡觉,就是旅游啊!”

    苓儿大笑。

     
逍遥游 第二十四章 出发
    第二十四章出发决定了出游,接下来就是收拾行李,讨论出行路线。

    行李的事情交给苓儿了,他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情,而我……其实以前我也喜欢做,消磨时间嘛,不过我还是不要剥夺苓儿的乐趣了。

    出行路线——苓儿以前行走江湖,去的地方多了,只是那时候不是以旅行为目的,再美的景色也入不了眼,所以再到以前去过的地方,并不会觉得无趣。我们的目的地,没有限制……所以,就往南方走吧。

    我是北方人,一直没有机会去南方,对文艺作品里经常宣扬的江南美景,很好奇很有兴趣。

    暂定的路线,就是一路向南,途经山东,河南,直到浙江,第一阶段的目标,就是天下闻名的苏杭啦。

    本来我以为苓儿是要带一两个手下的,苓儿却横我一眼,道:“有我在,还要那些闲人做什么?有事我自有法子传唤他们。”

    听这意思,也不会叫他们在暗处跟着了。我倒是不在意有没有人隐在暗处看着啦,反正我一向粗心得很,也不介意这些,如果这样比较方便就无所谓。有苓儿在,隐私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只有我跟苓儿两个二人世界的话,当然就更好了。

    于是,在八月十五这个重要的节日,和陈大叔方刘氏母女一起吃过了丰盛的团圆饭,共度过一系列庆祝活动以后,八月十六这一天,我和苓儿就背上行囊,出发了……

    说得好像现代社会的驴友一样。

    其实要比那好多了,我之前早买了一辆很宽敞的马车,请老师傅帮忙加强了减震装置,再把车里布置得舒舒服服的,还现学了驾车,做好了比较全面的准备,才决定了出行的时间。

    车里铺着厚厚的褥子,角落处叠着一床缎面棉里子的薄被,一侧是些平时用惯了的生活用品、衣服鞋袜,一侧摆着张小几,搁着些糕点瓜子类的零食,几只水囊,两个小靠枕,和几本打发时间的书籍。

    东西不多,出远门么,总不可能都带齐的,开始一段日子有的用就行,每到一个大地方都可以再添补。关键是,要带够了银票,还要带上证明身份的户贴。我虽是外来人口,可当初在张大娘的帮助下,就办好了户贴了。如今想想,张大娘其实挺神秘的,不然户籍哪是那么好办的?不过她对我一直挺好,我没什么好怀疑她的。

    我把比较重要的东西,和大笔的银票,都交给苓儿保管,自己留点应急的零用,收好自己的名帖,就够了。虽然我现在五感比较强,但我个性迟钝,哪有苓儿可靠。

    苓儿上了车,对里面的布置挺满意,把他收拾出的两个包袱堆到被子旁边,自个儿倚在车窗边的小几上,掀开帘子看了看外头,再放下来,然后开始——嗑瓜子。

    我看着懒懒散散没骨头似的他,怎么看怎么想笑,又怕他恼我,忙放下车口的帘子,转过身,鞭子在空中甩出一声清响,马儿们就乖乖地走起来。

    轻松的旅行嘛,我不想太打眼,可是好马和普通马的差别很大,我不想委屈自己和苓儿,又一想,我们自然不会招惹是非,是非招惹上来,倒也没什么好怕的,所以就让苓儿找来两匹神骏的黑马——当然也不是很顶级的那种,驾车嘛,没有必要——我们车大,两匹马拉,更稳当些。

    这两匹马,纯黑的毛,有种不显山不露水、神勇内蕴的精神劲儿,配我们深色的车身,青色的布帘子,整体非常协调。

    我庆幸自己现在学东西很快,而且动手的活儿学起来比动脑的还快,还利落,教我的那个赶车多年的师傅,对我的进度啧啧称奇,让我……很美。

    从普通人变成天才,谁也会飘飘然吧。偷着乐一下,也是被允许的^^。

    我们走的是官道,中秋刚过,路上车马很少,我和苓儿也非常悠闲。

    出了镇子老远的时候,苓儿挪到了车口,掀开帘子从身后抱住我,头靠在我肩胛上,笑笑地说:“你注意没,昨儿方晓芸的脸色?”

    “嗯……没什么吧,我看她挺自然的啊。”

    她只是不怎么和我说话了,但目光对上的时候,仍然会对我大方地笑一笑。

    我觉得,我们也不过是在那半年中,走近了点,我对方晓芸,既没有说过什么逾矩的话,更没有过任何逾矩的举止,她对我有好感我有感觉,也可以理解,毕竟她这样的女子,在明朝这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被人欣赏的几率很小。但这样的接触,无论如何也产生不了什么很深刻的感情吧?按照我对方晓芸的了解,她并非如此肤浅的女子。

    “你是真迟钝,还是真无情?”苓儿嗤笑一声,掐了我一下,又松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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