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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记忆也会有错失的时候,他就是证明。像细致而令人盲目的雷射光,他越走越近,所有老的影像,像灰沙一样,全吹走了。
我再次打开警报器,为我的凡人关紧了门,又用钥匙把门锁好。刹那间,我想我再也支持不下去了,而这是开端呢!假使他在这里,只离我数步之远;那麽无疑的,别的小鬼也会来,他们将会倾巢而出。
我转身迎向他。在静默的那一刻,我在玻璃透过来的蓝光下,细细打量他。当我开口说话时,声音情不自禁绷紧了。
「那些黑披风,精工订制的黑外套,丝领带跟其他蠢玩意儿,都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我们痴痴凝视对望。
他终於打破寂静,无声的大笑起来。他持续端详着我,脸上带着神魂颠倒的表情,使我情不自禁暗暗高兴。以一种孩子气的鲁莽,他伸出手,手指在我灰天鹅绒外套的翻领,轻抚下去。
「不可能总是一位传奇英雄呀!」他说着,声音呢喃而不似呢喃,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的法国腔,虽然我对自己的腔调毫无感觉。
我几乎无法忍受那种音节语调,那种完全熟悉的韵致。
我忘记想说的所有严厉话语,只是伸开手,把他拥入怀里。
我们拥抱的方式与往昔截然不同,我们的拥抱倒像是卡布瑞与我的亲密无间。我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於脸庞,让我真正感觉到他的存在,好像他属於我一样,他对我的动作也差相仿佛。我们似交谈又未交谈,不必藉由语言而作了真正的心电交流,偶尔默契的双双点头。我可以感到他的深情款款与心满意足,正如同我对他一样的强烈。
但是他骤然安静下来,眉宇微微蹙。
「你知道,我以为你已经撒手人寰了。」他轻轻说着,语音低微几不可闻。
「你怎麽知道得到我在这里?」我问道。
「你要我来嘛!」他回答说。脸上呈现天真的迷惘表情,慢慢的耸耸肩。
他的每一个动作,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纵然时光飞越一个世纪,也依然毫无改变。他的手这麽强壮有力,手指头又这麽纤长细致。
「你让我看见你,让我跟随着你——」他说:「你开车一路沿着迪维萨街来找我。」
「你仍然住在那里?」
「这是世界上对我最安全的地方呀!」他说:「我从没离开过。他们来找过我,没找到後就离开了。现在我只要愿意,仍常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根本认不出我,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长得什麽个样子。」
「他们一旦知道,将会设法毁灭你。」我说。
「是的——」他回答道:「自从吸血鬼剧场以及事发过後,他们就已经试过;当然《夜访吸血鬼》又给他们增加了新理由。他们也确实需要找些藉口来玩玩小游戏,他们需要刺激,需要兴奋的动力,他们需要这些正如他们需要吸血一样。」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点费力。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口气谈完这些话挺不容易。我很想伸出手揽住他,但是仍然放弃了。
「此刻,我猜他们最想毁的是你——」他说:「而去他们知道你长成什麽模样。」他淡淡一笑。「现在谁都知道你的长相了,黎斯特摇滚巨星先生。」
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於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麽可以阻止我呢?」
「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
「你为什麽想阻止我呢?」
「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麽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後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麽。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麽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麽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叁个字,一如他那麽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麽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
「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麽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
「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
「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後,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後,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麽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
「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麽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麽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
「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
「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於口!
「不管发生什麽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於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
「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麽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
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
「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後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见到你。」
「你怎麽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
「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
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
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麽?」
「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
「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麽样子?」
「它们都充满了吸血鬼装饰,吸血鬼电影的大海报贴满墙上;电影则乾脆就放映在高高的银幕上。上门的凡人顾客,多是那种剧场型的怪物,年轻庞克族啦,艺术家啦,有的还穿上黑披风,戴着塑胶獠牙。他们根本很少注意我们,比起他们来,我们太沈闷单调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不管是不是穿丝戴银,我们几乎是看不到的。当然,没有谁会猎杀这些凡人顾客,我们去吸血鬼酒吧乃为了打听消息。吸血鬼酒吧乃是基督教地区内,对凡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你在吸血鬼酒吧,绝不能杀人的。」
「奇怪从前有没有人这样想过——」我说道。
「他们想过的——」他说:「在巴黎,在吸血鬼剧场就有这种规矩。」
「不错。」我同意了。他又絮絮叨叨不绝:「一个月之前,在吸血鬼联谊中心,传出你还魂复出的话,那时传的还只是老消息,他们说你在纽?良猎杀,然後;他们知道你的打算,他们有你自传的最先版本,他们还没完没了的谈论着这些录影带。」
「为什麽我从没在纽?良看过他们?」我问道。
「因为近半世纪以来,纽?良就是阿曼德管区,没有谁敢在那里横行。他们是从洛衫矶和纽约的凡人消息来源中,打听到你的。」
「我也没在纽?良看到阿曼德——」我说着。
「我知道。」他回答着,看上去有片刻的惶惑於困扰。
我感到内心深处稍稍紧缩了起来。
「没有谁知道阿曼德在哪里。」他的口气有些迟缓:「但只要他在,他就会杀害年轻雏儿,他们为了他只好离开纽?良,他们说许多老家夥会杀年轻的,他们也这麽说我。不过,我不干这种事,我在旧金山四处作祟,除了不幸的受害凡人外,我不去找任何同类的麻烦。」
这些消息倒很少令我感到意外。
「我们太多啦,」他说:「一向就有不少;纷争战争自然也很多,城里的每一个集会,也只有叁五个较强有力的家夥,同意不互相残杀罢了,反正根据法则,彼此要同甘共苦嘛。」
「法则?说来说去就是法则。」我说着。
「现在的法则大不相同,而且严格多了。像任何杀戮绝不可留下蛛丝马迹,绝不可以留下任何体,让凡人有调查的可能。」
「这是当然。」
「在世界上绝不可暴露自己的身份,严禁照相特写镜头啦,重复凝焦的录影带啦;反正绝不可冒险,导致凡人世界的搜捕、监禁,以及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