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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不从夫》
正文 楔子
炮轰隆隆、弹如雨下,满天烟硝火雾中,墙倒城塌。
弦振矢飞,利箭如蝗,响响弩声震耳里,尸横遍野。
世人皆道:战争最残忍。
的确,没有任何一场战争是轻松的,也没有任何一场战争是不流血的,更没有任何一场战争是不伤人命的,可是没有任何一场战争能如同此刻这场战争那般教人惊惧、使人恐怖,令人思心。
你道原因为何?
不,并非因千军万马奔腾之势太过惊人,也非因厮杀对仗场面太过浩大,更非因死伤人数过於庞巨。
而是因为敌方阵亡士兵死状太残酷!
「即使他是我的弟弟,我还是忍不住要说……」统帅在战场最前线的抚远大将军贝子胤禵直著眼喃喃道。「他真是变态!」
「末将深有同感!」一旁的副将嘿著脸附议。
纵然是置身在黑压压偌大一片杀戮战场中,掺杂在千万短衣窄袖紧身袄裤的士兵们之间,那条晃掠如电的身形仍是十分显眼。
宛如行云流水般的闪挪飞掠是那样洒逸优雅,凌捷如风的飞刺横劈更是威猛无匹,几乎令人禁不住要脱口赞叹他那近乎完美的身手,可只要两眼往他身旁周遭稍微转上那么一圈,没有多少人能不呕出来的。
是他身旁的死人死状太凄惨?
不,是他身旁的活人活状太可怖!
在他剑下,绝没有死人,至少没有当场毙命的死人,而且,他通常一人仅只「赏赐」一剑。
若逃得脱,算你运气好,也不必担心他追在你後头缠著要再奉送你另一剑。
可若是逃不掉,这一剑必定使你誓言下辈子宁愿作鸡作猪让人一刀宰去吃了,也好过这样半死不活的。
因为这一剑,必然是拦腰一斩。
由於人主要的脏器都在上半身,故而被腰斩的人通常还会神志清醒,过好一段时间之後才会断气,所以,在他四周便「爬」满了半截活人。
传闻当年明成祖腰斩方孝孺时,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尚能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了十二又半个「篡」字才断气。这样估计下来,这些半截活人大约也要爬上那么多时间之後才能完全脱离痛苦。
而且,既然神志清醒,就免不了痛楚与恐惧,於是,只见一张张凄厉的面孔,五官全因过度的痛苦而扭曲得易了位,恐惧的双眼中溢满死亡阴影,自枯萎又乾裂的双唇中吐出的是一声声令人不忍听闻的惨嚎。
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死亡。
「痛啊!谁来帮帮我啊!」
「救救我啊!我不想死啊!」
半截半截的身子有的犹不死心地抓住自己的下半身抵住上半身,有的拖著一地殷红的血与花花绿绿的大小肠爬来爬去找人救他,有的拚命捡回自己洒落各处的肚肠五脏,一些塞回自己的上半身,剩下的塞回自己的下半身。
这种光景看起来说有多令人惊怖,就有多令人惊怖。
而造成这宛如修罗地狱般景象的人,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停下来恣意「欣赏」一下自己所制造出来的成果。
唇畔是冷冽邪恶的微笑,双眸闪烁著狂野残忍的血色光芒,神情更是狠毒寡绝,看得出来他很满意眼前所展现出来的活地狱,更享受这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凄厉景象。
「真後悔让他跟来。」见他转个身又自去制造一截截活人,胤禵不禁叹著气说。
「请他上岳将军或富宁安将军那儿『帮忙』如何?」副将赶紧提供建议。
「富宁安早就尝过他的滋味儿了,」胤禵苦笑。「这回也是岳锺琪把他送来这儿『帮』我的忙,所以,还是想想其他人吧!」
「延信将军?」
「延信嘛……嗯……」胤禵抚著下巴沉吟。「这倒是可以,只不过……咱们要用什么藉口将这位大爷请走呢?」
副将咽了口唾沫,盯著前方某截不长眼的上半身,竟然不知死活地攀上某人大腿哭嚎求救,而某人却仅是俯眸冷眼瞧著,既不踢开,也不觉得厌恶恶心,反倒像是看得很有趣似的。
「就说延信将军需要他过去帮忙嘛!」
「延信会恨死我的!可是……」
胤禵同样盯著某人笑吟吟地徐徐蹲下身,然後不顾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嗥声,探手从那半截身子里挖出一块内脏放到那半截身子的手上,那半截身子继续发出更悲厉的哀嚎。
「就这样吧!」他不禁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差一点点就吐出来了。
这还能叫打仗吗?
这根本是凌虐嘛!
战争仍然持续著,那条宛如皎龙般的身形依旧四处游走飞旋,只要他经过之处,便是一截截活人到处攀爬惨嚎……
正文 第一章
北京城西郊,出西直门过海淀,有一座占地五十多亩的御苑园林,名为畅春园,自康熙二十九年完工后,一年当中,除了元旦、祭天等大典须返回京城亲自主持之外,其他绝大部分时间,咱们的康熙皇帝老太爷都驻留于此园中。
而位于畅春园西北花园中的澹宁居,一栋倚山傍水的平房,绿荫密被、清幽静谧,即是康熙在园中每日的听政之所。
此刻,在澹宁居内,年已六十七高寿的康熙召见的是三十五个儿子(十五子已殇,唯剩二十子)中的十六阿哥──
“儿臣正待自格尔厄尔格进兵,皇阿玛为何突然诏儿臣回京?”
“记得三合会么?”
“当然记得,当年天地会的逆贼陈近南死了之后,吴天佑等五人亦相继去世,没想到见仅存的先锋苏洪光竟然病殁又复生,且自称为崇祯的宦官王承恩奉达摩祖师传喻借尸还阳,因之改名天佑洪,以最初汉留组织旧属为主,创立了三合会,仍以反清复明为口号,十几年下来,干得还满不错的。”
“什么干的还满不错的?”康熙听得火大。“当年天佑洪率领一干叛逆攻打南七省连战皆捷,屡克大城,倘若不是朕及时命你去剿灭了三合会,再继续下去还像话儿么?”
“三合会既是在八年前已被儿臣剿灭了,皇阿玛现下又提它作什么?”十六阿哥淡淡道。
“没错,天佑洪、苏洪宇,以及关玉英等三合会主脑人物,的确是全在你的设计之下战死了,三合会也因而冰消瓦解,但是三合会的余孽并没有死全!”康熙愈说愈愤慨。“他们分散各地,另立匕首会及双刀堂,数年来到处兴风作浪,情况愈来愈严重了你可知道?”
说到这儿,康熙突然垮下老脸,就差没滴上两滴心酸酸的泪水。
“想朕自亲政以来,不仅日夜勤于政事,而且爱民如子,时时以察吏安民为要务,刻刻以海内富庶为优先,他们却搞得朕几无宁日,夜里都睡不好觉,朕到底哪里做错了?”话说得悲惨,就连声音也可怜兮兮的,只有两眼贼兮兮地偷觑向案前直挺挺伫立的儿子。
是啊!当然睡不好,忙著“做人”嘛!
不意,某人根本不理会他那一套,他垮他的,某人始终面无表情,如果不是他张着眼,还会让人以为他就这么站着睡着了。
垮了半天没人捧场,没辙,康熙只好讪讪然地收回乞怜的面具,换将老父威严摆上脸。
“总之,朕要你再去剿灭它们!”
“皇阿玛,常宁王叔传授儿臣这身功夫是为了给您伴驾的,”十六阿哥仍是冷冷淡淡的。“可不是为了专干那档子无聊事儿。”
“错,他是要你如他一般,以兄弟的身分伴在继任皇帝身边保驾,现下让你跟在朕身边,只是暂时性的!”康熙皇帝端着老父的架子,以权威性的口吻大声说。“还有,朕叫你去就去,你敢说不?”
“儿臣宁愿继续征讨准喀尔,”不肖子十六阿哥依然不为所动,且话说着,他的神情更形冷峻,眉宇间甚至隐现一股残酷嗜血之气。“不需要花那多心思去与那些个叛逆周旋斗智,只需闷着头儿一股劲儿的杀、杀、杀,这才够爽快!”
康熙听得白眼一翻,“你杀那么多人干嘛?准喀尔交给胤、年羹尧、富宁安与岳钟琪去平定就行了,”他不耐烦地说。“而且那些个什么会的人个个武功高强,你去不正好。”
“不好,儿臣没兴致做那般温吞吞的事。”十六阿哥断然否决,“儿臣喜欢的是打仗,喜欢见到鲜血在面前喷洒,喜欢欣赏敌人的肠脏流泄满地……”说到这儿,他眼中的血腥之色已浓稠得几欲滴出血来了。
“老天,你可真教人搓火儿!”康熙猛然一拍额头,满面沮丧。“为什么你就跟常宁一个样儿,老喜欢跟朕唱反调儿呢?可至少常宁的性子开朗温和,不似你这般阴阳怪气又嗜血,你就不怕朕一恼火,将你贬为庶人么?”
刹时间,十六阿哥又回复一派漠然。“无所谓,因为儿臣一无所图。”
康熙不由沉默片刻。
“或许这就是常宁之所以会挑中你的原因吧?算了,横竖你也不会无缘无故乱杀人。”他低喃。“好吧!那朕答应你,不再逼你娶那蒙古科尔沁达尔汗巴图鲁的小公主了,朕让二十阿哥娶去,他该有二十岁了吧?哼!朕就不信他……”
“十五。”
“呃?”
“二十弟才十五岁。”
“咦?他才十五岁么?”康熙皱皱眉,“呃……不过,十五岁也差不多了,他们那几个不也都在十五、六岁时就自个儿先行置了两、三个庶福晋。总之,朕不信二十阿哥也敢违逆朕的旨意,所以……”顿了顿。“这,总行了吧?”
十六阿哥皱眉。“为什么一定要挑上儿臣?”
康熙两道灰眉下的眼眸蓦然浮现一抹诙谐,“那还用问吗?”连声音也带着浓浓的调侃意味儿。
十六阿哥冷漠的脸容立刻抹上一片浓浓的厌恶。“就为了这个?”
“没错,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康熙好似快忍俊不住了。“你不仅是大内第一高手,又拥有其他人所没有的特殊条件,所以,这个人选非你莫属。”
十六阿哥恨恨地咬了咬牙。
“那请皇阿玛给个旨,往后皇家任何人都不许再替儿臣指配婚事了。”
“不许?到底你是阿玛,还是我是阿玛?”康熙直叹气。“真是的,常宁的武功你学全了,连他那一套也给学去了!好好好,随便你爱娶谁就娶谁,就算你一辈子不娶朕都由着你了,朕会下道旨给你,这总成了吧?真是,都快上三十的人了,连个女人都没有,也不想想这是朕关心你呀!”
“儿臣今年才二十六,而且……”眼中倏忽掠过一丝嘲讽,“儿臣也不想作皇阿玛的棋子儿。”十六阿哥讥讪道。
康熙窒了窒,随即又摆手挥了挥。“行行行,那你就快去吧!把你的本事全抖搂出来,将那些个什么会的全都给朕灭了!”
自进入澹宁居后,十六阿哥终于给了康熙一次面子。
“儿臣遵旨。”
康熙五十九年六月,浙江金华郊区湖海塘畔的斗牛场再次涌入熙攘鼎沸的人群,在锣鼓喧天中,几十头身披红绸、头戴凤冠、背扛令旗的斗牛,宛如戏台上的武将般威风凛凛,昂首阔步地由牵引者执鞭,前呼后拥地登场亮相。
半晌,在英勇威武地接受过众人的欢呼之后,斗牛即卸下装扮开始捉对儿上场角逐,但见每头牛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架、挂、撞、抽、顶等各种战术,闭实击虚地顶来角去。
直至两斗牛一方出现败迹之际,伫候一旁,三大五粗的“拆牛士”们立刻勇敢地冲上前去,不要命地插入两牛之间,奋力将两牛分开……
不用问,必定是又有哪座祠堂庙宇要开光了,这是金华这地儿的习俗,本地人都知道,可外地人就不一定知情了。
譬如那位挤在人群中的十五、六岁少年,鹤立鸡群般个头儿挺高的,却有一张犹带天真气息的脸蛋与童稚未脱的五官,皮肤白里透红像个粉妆玉琢的小娃娃,柔和的眉毛下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更是圆溜溜地十分可爱,宛如扇子般的睫毛煽呀煽的好似在对人撒娇一般,端正挺秀的鼻梁配上一口姑娘家的樱桃小嘴,说有多甜蜜诱人就有多甜蜜诱人。
诱人去拍拍他苹果般的嫩红脸颊,再给他一支糖葫芦舔。
再加上他那一身月白长袍外罩绛紫马挂,华贵而气派的穿着,又是金、又是玉、又是宝石的琳琅挂了满身,猜都不用猜,一见就知道必定是某处豪门权贵的公子哥儿,或自小娇生惯养,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大少爷。
敢情他是头一回瞧见这种比赛,那双瞳眸睁得又大又圆,眼神中流露出那种很单纯的兴奋光芒,一副稀奇得要死的模样。
直至斗牛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