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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为卿狂-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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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过来五年了,第一次有了一种归属于震撼。

    是的,她毫不怀疑,如果某一天有危险,风云阁的人一定会冲在自己前面。一如,当年的父亲,明明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女儿了,还是那般对待自己。

    “春儿,不管你到底是谁。如今既然占着我女儿的身子,就是我女儿!”慕容无言豪情万丈,却又温和慈爱,“所以,我希望你幸福。”

    他将温热的手掌抵在她的后心:“这一世,有我这个爹爹,就再没有人可以欺负你。不管以后你有没有再真心微笑的一天,却永远不会再有被人欺负的一天。”

    忆及那晚,慕容春的泪也不自觉掉了下来。

    那,是自己在这个世界感受到的“真”与“爱”啊。就连回想都依然心神动荡的“真”与“爱”啊。

    “你也觉得他们很感动,是么?”

    看着慕容春脸上的泪水,唐蜜蜜以为对方也是跟自己一样为那些自杀的人感动。

    从怀中抽出一块手绢,替她拭泪。

    如一个妻子。唐蜜蜜这么想着,不自觉心中漾上一股难言的甜蜜与温馨。

    毕竟,别人再多的苦,都如隔靴搔痒,远不及自己的甜蜜实在。唐蜜蜜还是个少女,此刻春思荡漾,哪里还记得什么自杀的管家,只心里“扑通扑通”乱跳了。

    慕容春此刻却完全没有那个心思,只是问:“那我风云阁的人呢?”

    “当然也去追杀东方玉去啦。”唐蜜蜜继续给慕容春拭。

    “什么!”

    “是啊,现在江湖各大门派一起联手,发誓要找到魔教老巢,灭魔教、杀东方玉!风云阁是天下第一阁,自然不会置身事外,再说你也失踪了,而且东方玉不止跟你翻脸还要去找剑杀你,怎么着你们阁都要跟东方玉算账吧。”

    唐蜜蜜继续拭。

    慕容春有些不耐地拂开唐蜜蜜的手:“所以他们现在去了哪里?”

    “归一山。听说东方玉和他的魔教就在那里。”

    “走!”

    “去哪?”

    “归一山。”一沓银票甩向唐蜜蜜,“一万两,你做我保镖!”

    “啥?!”    物以稀为贵。

    在大家都只会写古传奇小说的年代,慕容春的现代版很自然受到了青睐。更何况,这还是一本百合小说!而这百合小说的主人公,更是江湖上所有男人垂涎的绝品娇花!

    所以,所有男人都疯狂了。

    而“寻玉”这个名字,也一炮而红。

    慕容春眨巴着眼。

    在现代如此平凡如此苦逼的劳碌女**丝,居然在古代彻底实现了人生价值——从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完成了到炙手可热写手的完美蜕变!

    慕容春瞬间觉得背也挺了,脖子也直了,走起路来都有劲了。

    就连圈起钱来,也有资本了。

    “总之,没有这个数,我是不会把版权再给你的。”她伸了伸手指,比了个自己比较理想的价位。

    书店老板将眼睛瞪得老大:“寻姑娘啊,您这样狮子大开口,我们连本都收不回来啊!现在世道不好,书不好卖啊。”

    慕容春一囧。貌似自古文人都穷困呃,可能书从来就不怎么好卖吧。

    但!既然从不学无术的二世祖踏入了自主创业的第一步,慕容春就不允许自己低头。咩,大不了换个出版社再降价好了~~~~(>;_<;)~~~~

    所以,她大义凛然:“反正我就这个数,你看能出就出,不能出我就只能找别家了啊。反正最近也很多出书社在找我。我的新书写的可是幕清幽和唐门大小姐的故事,后面还准备出一个系列,一共八部呢。”

    头可断,血可流,价不可降!这是作为一个作者的尊严~~~~(>;_<;)~~~~咳咳,尤其是当红作者。

    好吧,果然是当红作者。

    书社老板终于咬牙切齿点了点头:“你算是我们书社给出的最高价位了。”

    没想到老板真的会答应,慕容春心情大好。

    稿费啊!最高啊!那是对自己的肯定啊!不止因为她是风云阁阁主,而只因为她的故事啊!

    一瞬间,她突然有种内牛满面的冲动。

    都是两世为人的人,做事极为爽快。

    很快,便将《清蜜》的手稿交了,并将稿费兑换成全国通用银票,然后心情很高亢地买来更多纸笔,继续奋斗下一篇。

    作为一个从来只吃喝玩乐的人,第一次找到一个喜欢并擅长还能赚钱的事,其欣喜不是旁人能理解的。

    自重生来,慕容春还没这么认真拼过。

    不再吸取上辈子劳碌短命的教训,严格作息养生,而是点灯熬夜奋斗,如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只想着将自己肚里的故事全部掏出来……

    直到——

    “慕容春,给我出来!”随着一声娇斥,一个女子踹门闯了进来。

    奋斗了一晚的某作家揉揉肿胀的眼睛:“大姐,你哪位啊?”

    “我唐蜜蜜!”来人嘟嘴、呼气、撅嘴,一气呵成。

    “啊。”熬了一个通宵有点迟钝的某作家在脑中搜寻了半天,终于找到含有“唐蜜蜜”的文件名,“你是唐蜜蜜啊!蜜蜜,怎么有空来找我玩哈?”

    “找你玩?我是找你来报仇的!”唐蜜蜜柳眉倒竖。

    “我跟你有仇?”

    “有。”

    “什么仇?”

    “你乱写……哼,总之,你毁坏了我的清誉!”

    “哦。”

    哦。

    这就完了?

    唐蜜蜜柳眉再度倒竖:“喂!你毁坏了我的清誉!”

    “哦。”

    “喂!我是来报仇的!你严肃一点行不行?”

    “哦。”慕容春放下手中的笔,认真坐好,“那我很严肃的问你,你准备怎么报仇?对我下毒?”

    “切,你当我傻么?你百毒不侵好不。”

    “哦,那怎么办呢?”慕容春认真陷入了沉思,“要不你对我动剑?”

    “你当我瓜嗦!”唐蜜蜜一激动,四川话都飚出来了,“你是风云阁阁主哎!武功那么高!我跟你动剑,不是自己找死嗦!”

    “啊,这样……”慕容春眨巴着眼睛。

    “哼,武功高了不起么。”唐蜜蜜忍不住嘟囔抱怨,“仗着武功高就随便欺负人。”

    “这个真没有。”慕容春委屈。

    唐蜜蜜再度“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慕容春眨巴着眼睛,问:“那你要爪子?”

    慕容春也学着飚了句川话。“爪子”在川话里是“干啥子”的意思,这还是她当年在21世纪看四川方言版《猫和老鼠》学的呢。

    “我要你对我负责。”唐蜜蜜迅速说了一句话,然后低下头去。

    慕容春沉默了一下,说:“我没听清。”

    “我要你对我负责!”这一次,唐蜜蜜认真说了一遍,且带注解,“就是说,我想跟你好。”

    “不行,我有玉儿了。”

    慕容春回答的迅速让唐蜜蜜很不爽,但她随即撅嘴:“无所谓,我不介意跟别人共事一夫。”

    “大姐,我是女的他是男的。”慕容春觉得有必要提醒这位性别盲小姐。

    “那我也不介意跟人共事一妻!”唐蜜蜜梗着脖子争辩。

    “……”慕容春动了动嘴唇,最终无力吐槽一句,“可我是攻的一方,谢谢。”

    因为她写的两本都是百合小说,所以作为一个21世纪的资深腐女,还是将腐知识在小说里科普了一下。

    所以,作为读者的唐蜜蜜,居然能听懂“攻”的含义。

    唐蜜蜜脸红了,却还是固执:“我不管,反正你这样一写,是没有人愿意娶我了,所以你必须对我负责任,跟我在一起!”

    “拉倒吧,就你唐门大小姐的身份一亮,多的是想高攀的男的愿意娶你。”

    “那种人又不是真心喜欢我!我能要么?”唐蜜蜜委屈。

    “那我也不是真心喜欢你呀。”慕容春也委屈。

    “哼。”

    “你是猪么?”

    “你骂人!”

    “没骂你,就见你老学它哼哼,还以为你也是……”

    “哼!”

    于是,熬了一个通宵的苦逼古代码字人就这样被纠缠了一个白天。

    最后,她撑不住了,求饶:“你放过我吧大小姐,大不了我以后不写女女小说了行不?我要睡觉啊啊啊。”

    “不行!女女小说那么好看,你怎么能不写!”唐蜜蜜瞪大眼睛。

    要知道,自从看了以自己为主角的百合文后,她完全将自己代入了角色中,深深体会到了同性之爱的美好。于是,一颗直直的少女心,瞬间被掰弯,从此化身无敌粉。

    “你要继续写下去!”唐蜜蜜握拳,“然后娶我。”

    “妹啊我不能娶你啊!”

    原谅一个通宵赶稿人的暴躁。

    “为什么不能?你爹不是娶了你娘么?你爹是风云阁阁主,你娘是唐门圣女。他们的爱情故事可一直是我的楷模!我从小就向往嫁给风云阁主的。”

    “可我是个女的啊!”

    “是啊,我本来也以为你是女的我这辈子就没戏了。可是自从看了你的小说,我发现,女人跟女人,也可以在一起!”

    “……”作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人,还是考虑去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吧。

    在抓耳挠腮扯头发后,慕容春摊手:“可是我有玉儿了啊,你看他那么好,你就舍得伤害他一个无辜的人么?”

    “他好?无辜?”听到这句话,唐蜜蜜眼里的情意被冷笑代替,“他现在是全江湖的敌人!是我们整个江湖都在通缉的坏人!”    在通讯极端不发达的古代,想“站在最显眼处”是很难的。

    尤其,还不能被风云阁的老少奶妈团发现。

    最终,慕容春想到了一个方法:写文!

    是的,写文。

    写小说。

    既然是穿越过来的,就要利用自己的优势。既然赵爽能把以办杂志和狗仔的姿态在这里开班《江湖在线》,还兼职卖消息、办比武相亲会,那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写小说呢?

    别说,以前在21世纪慕容春就是个书迷,从古典文学诸子百家,看到金庸武侠,再到琼瑶言情,然后到郭小四的四十五度明媚忧伤风,再到饶雪漫的永远十八岁风……乃至后来的起点小说,她基本把所有风格都看遍了。

    如今想编个故事,也算信手拈来。

    向来鄙视抄袭,所以也不准备向其他穿越女主那样把现代看过的小说翻抄过去,而是准备认真自己写。

    当然,写小说不是目的。目的是吸引东方玉的注意。

    所以,首先,她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寻玉”。追寻的寻,东方玉的玉,她应该懂吧?

    然后,她决定写一些能耸动江湖的故事,这样才好广为流传。比如说,搞个基同个恋什么的。

    最后,成功需要桥梁,成名也一样。与其重新写故事冲名气,不如在已有出名的氛围里写同人呢。

    比如……武林第一美人幕清幽和八大女侠的断袖情史什么的。

    唔,就这么干!

    买来一本刊载了那条消息的《江东在线》,慕容春点点头:她有信心把这简单百余字的秘闻,扩散成八段悲喜交织爱恨纠结上天入地□□的故事!

    八大女侠里,她只认识两个,一个是唐门大小姐唐蜜蜜,还有一个是名剑山庄大小姐明潇潇。

    唔,那个唐蜜蜜还是比较刻字。至于明潇潇么……慕容春想起那日相遇,她居然叫东方玉为“东方哥哥”,好像一副很亲热的样子,忍不住心里就泛起一股醋意。

    于是拍板:先写幕清幽和明潇潇的故事。

    三日后,街头巷尾就流传着一本小说集子,写的是武林第一美人和名剑山庄大小姐明潇潇的爱情狗血史!

    据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不止感情描写很细致,就连具体那啥的细节都描写得很到位!

    一时间,洛阳纸贵!无数人捧着新买的小说看得鼻血直喷。

    而某个幽林里,一位白衣男子也在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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