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作文桥--高中生优秀作文一本全-第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六十七章 寻觅幸福】………

    他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下层社会的家庭了,母亲下岗在家,父亲在一个不怎么景气的工厂中工作,用那么一点可怜的工资维持着整个家庭。而他,他在学校中成绩并不怎么优秀,再加上自己古怪的性格,使他没有得到老师的亲赖和同学的友情……他认为自己很不幸,也曾一度诅咒自己的命运,他渴望幸福,可是,幸福究竟在哪呢?

    他一直想着这个问题,也因此一直被囚禁在自己的“不幸”当中。只到长大。

    有一天,他终于再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决定亲自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幸福。于是整理好行装,在父母连声的伤心劝阻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来到一座大城市,在一个小旅馆中落了脚,然后开始去寻找他想要的东西。时光飞逝,转眼就过去了好几天,他也徒劳了好几天。失望,正当他拖着行礼准备离开时,突然听见旅馆老板娘正高兴地自言自语道:

    “这一阵子可真幸福~”

    他突然眼睛一亮,凑到那个幸福的人面前,兴奋地问道:

    “您说,您很幸福?”

    “对啊。”老板娘仍呵呵地笑着。

    “为什么”他迫不及待地问。

    老板娘得意地掏出一叠钞票晃了晃:

    “最近生意好得不得了~我可赚了不少~当然幸福拉!”

    ……

    他再度失望了:金钱,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

    他还是离开了那儿,来到市郊,走在一条乡间小路上,路两旁的田野金黄金黄的,还不是漂来阵阵稻香。几个满头大汗的村姑一人捧着一大把麦子,脸上洋溢着遮不住的喜悦,一边走一边说笑。他看见她们,心中很是羡慕:她们应该很幸福,于是走上前,问:

    “你们很幸福吗?”

    “那当然!”她们笑着答道。

    “为什么?”

    “因为收成好!”“因为生活改善了!”“因为我家前天盖了座新房子”……她们抢着回答。

    而他,又一次失望地离开了:这,也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

    后来,他又到过很多地方,可结果都是失望。难道幸福不属于我?

    只到身上已身无分文,无力再向前时,他开始想家了——那个他曾经讨厌的地方。没办法,只能回家了。

    他垂着头往家走,发现父母老远就站在家门口等着他,家中已备好了美味的热饭热菜。一家人又围坐在一起吃饭了,在外漂泊那么就的他头一次发现家中是如此的温暖。看到一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坐在一起,他突然悟到,这,不就是一种幸福吗?原来幸福一直都在自己身边,只是一直没有发现罢了。



………【第六十八章 死亡舞曲】………

    爱与死永远是艺术上永恒的两大话题,所有艺术家都有许多传世真品涉及到死亡的色调。

    ——题记

    充满幽蓝色温柔的字眼——死亡,人们都本能地厌恶它,躲避它,以有谁能真正坦然、安详地接受它,理解它,所有人都把死亡当成永恒蝗绝离,把死亡看作残酷的结束,人们编造出天堂、地狱、西天当作灵魂的最后归所,但人们又有想过这下说明了死亡并不是最后的完结篇,它只是生活这条链子上普通的一个环子而已,只不过顔色太过昏暗,太过沉重了。链子是没有尽头的,它永远重复着从生到死再由死到生这样一个环节,那么死又有什么可怕呢,人们在亲人死后哭天喊地,指天骂地。又有谁会静静地为他(她)默默的祝愿,轻轻地向他(她)传递心中的悲哀和伤感呢?

    “咔……一声剌耳的尖响,一个绝美的身影横侧在了车轮下,血红色在地上淀开一朵血菊,血浸延到无边无际……”这是我所见识的死亡,画面是那样凄凉而美丽,或者说神圣,是啊!有什么比死亡更让人傎得瞻仰和崇敬的呢?我始终相信人是有灵魂的,古希腊的图画中,人被杀,直到有一口气从口中喷出,才算死亡,古埃级文化中灵魂是要通过船只送往远方的,而现在灵魂的束缚(生)与超脱(死)的桥梁就是“爱”,人们因为爱而努力坚持到现在,人们因为爱而无限留恋这世俗的一切一切,人们因为爱而不得不与死亡作争。爱使死亡给有些人带来无尽的苦,难以言喩的悲与绝望,但爱也可使死亡让有些人绕着浓浓的愉悦,难从言语的温馨和满足,试想,有什么能使人在弥留之际感受到如此如此呢?当然是世人无尽地关爱,亲人的理解与祝福,能在这样鲜花丛中静静地睡去,有谁不想呢?能带着所有人的爱褔的死亡,何尝不是件美事?

    我热爱生命,但崇敬死亡,带着丝丝的怖惧之情来观赏这生命中灿烂的时刻,如同观赏一朵花般的心境来观看这足得一生时光来琢磨的辉煌!



………【第六十九章 生活在别处】………

    这里有很多车,虽然人们在天上修了高架桥,在地下修了地铁,但仍然常常塞车,会浪费很多时间。这里太过喧哗,连个稍微清静一点的地方也没有。如果在周末上街,会看到人们像蜜蜂一样从各种高的、矮的、豪华的、简陋的巢里面蜂拥而出,发出巨大的噪音,让人头晕目眩。这儿的人很多,但人与人之间却很冷漠,即便在公共汽车上挤得身体贴着身体,人心的距离也相隔十万八千里。每次演唱会都会诞生无数的疯子,大家为一个歌星尖叫、流泪、晕倒,似乎他是上帝。每次在街上游荡晚了,警察还会检查身份证件。这里可以很方便地上网,过一种虚拟的生活,在线上热火朝天地聊天,谈恋爱,下线后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泣……我想离开这里,效仿古人过隐居山林的生活。B我生活在一个小县城。坦白地讲,我并不喜欢它,一点儿也不。这儿节奏缓慢、信息闭塞。没有帕格尼尼的磁带,没有跳蚤市场。《三重门》、《我为歌狂》等书在过了畅销期后才会在书店与读者见面。这里的车不多,但都是些简易的公路,而且指挥混乱,经常堵车。拖拉机、大客车、运输车每当从身边驶过,都会发出巨大的喇叭声,加上出租车、三轮车、摩托车的尖叫声,把小城吵得如一锅沸腾的汤。黄面包车车速特快,到处乱停,让人不得不时时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每到逢场天,从四面八方来的人就在城里游荡,地上就满是痰液、垃圾。

    县城里的孩子喜欢拉帮结派,于是在台球室、录像厅里经常有人打群架。

    因为城市小,所以大多数人都相互认识,因此想保有秘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种流言蜚语常常半天就传遍了每个角落。

    这儿没有什么高楼大厦,也没有什么树。

    这儿的人都没有什么大的梦想,只要午餐比较丰盛,晚上有好看的电视节目就满意了。

    这是一个没有奇迹的地方,像一潭死水……我想离开这里,去大城市寻求我的梦想。C我生活在农村。坦白地讲,我并不喜欢它,一点儿都不。这儿的人思想太保守,观念太陈旧。长辈的意志仍是最高的权威。

    这儿看不到现代化的痕迹,只有一两台电视机在稍微像样点的土坯房里闪烁,告诉山里娃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里的人全都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每天面对的只有蔬菜、水果与粮食。只知道花生是埋在地下的,丝瓜是挂在藤上的,樱桃是挂在枝上的,玉米是竖直长在地里的。这里的孩子很野,因为父母不知道怎样来教育他们,村里的小孩总是一群群地上山捉鸟,下河洗澡。长到十几岁就开始下地干活。这里的人不讲卫生,大部分人没有刷牙的习惯,村里到处都是鸡和狗的排泄物。这儿没有英特网,只有躲在阴暗角落里的蜘蛛网。贫穷在这儿像一座大山,压得人很卑微。

    ……我想离开这里,去城市品味生活。



………【第七十章 走过从前】………

    我从那个年代出生,在那个年代成长,不论多大的风霜,我都耐得住;因为,我回过头一看,前昔的路已经很长很长了。

    曲折不平的路我走的很少,在成长之际,并没有经历过什么,故然!我也不能体会出那条路的含义,好似所有的事也刚刚与我擦肩而过,至今也未能完全想起儿时的记忆与美梦。

    我走过从前,依稀是一片茫茫的世界,那儿的花儿很香,树木很高,鸟儿欢喜,猴头调皮。那股已经好久没有释放出的野劲儿,终于被那条路上的一切所被激活开来;因此,我爱上了这条路,爱上它曾给予我无穷的乐趣;爱上他曾授予我生活的方法;更是爱上他和我第一次见面所说的开场白,我乃是永生难忘的。

    我兴奋地翻阅过日记和照片,尤其是照片里,我背后的花花世界竟然是那般的美丽,给我的感觉,已经良久没有与它见面了,并非人走茶凉,只因历史也随时光流逝,无法恢复它最原始的相貌了。

    不光是回忆,就现实中来讲,我走过的每一条街面,我走过的每一条港,我都在心中不禁叹息一番,生怕没有给它留下什么,就算是无语地走过去,那地面上也留下了我真诚的印记。我走到头儿的时候,也忍不住回过头来望望,看看有没有人在某一处等待着我,或许是希望这条路能为我安排一场与某人的缘分,可我并没有抱多么大的期望,因为,我与路的相遇,就是一场经千年轮回修成的缘!

    我再次回味前昔,模模糊糊地望见一条通天大道,上面演绎着我曾美好的时光,印下了永不消失的历史情节。

    我的路啊!就算你在长,我也要坚持地把你走完,争取踏过每一寸土地,因为那条路上有很多的人在等着我哩!待我前去探望,再次回头望望,我所走过的路——走过从前。



………【第七十一章 何处是天堂】………

    在火星上疯狂地搜索了三天后,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也开始承认这个事实了:火星上是不可能有智能生物的。

    返航前,我驾驶的悬空磁浮车在一个陌生的火山群里转着,突然,身上的感应器急剧地震动,我猛然意识到了什么……

    ——引子

    天空渐渐地暗下来,我抬头,是一个模样颇恐怖的巨人正在瞪着我。他突然笑了,他的笑声动摇着大地,我也在不停的抖,不知是害怕还是别的什么。

    ——你这样子为我是否值得?你这样会成为千古罪人啊!

    ——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的,只要是为了你,就什么都值得。亲爱的,你好好休息一下吧!

    伟大的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而如今他又要毁灭它吗?地面上的人们心中充满了疑问与恐惧,瞪大了眼睛,看着天空。他们再也看不到天空了,他们想,因为天空已没有了颜色,不,准确地说,是黑压压的,一座山压了下来,而且是一座赤红的空山。

    ——阿亚,停手,好不好?我求求你……我这一辈子没求过人,我求求你了,停手吧!

    ——不,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曾经犯下了一个多大的错误!

    轰~一片片土地被淹没,满天的尘埃,是唯一能看见的,想不到,偌大的一个世界,就这么毁了。

    阿亚冷冷地看着这个劫后世界,哭倒在他身旁的是他的妻子——阿夏。阿夏捂着脸,泪水不断从手指间涌出来,她哭着嚎着:“阿亚!你是个畜生!你这个破坏者!你不得好死!”

    “阿夏,冷静点,你看,这个世界毁灭得多么干净,它现在睡着了,让它安静一些日子吧。现在,只剩下我们2个人了。对了,这个世界的名字就叫做‘玛尔斯’吧!”

    阿夏透过迷糊的泪眼看着这个世界,这个红色的荒废的世界。

    阿夏是一个环境保护学者,致力于环境的保护和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共存关系。可是,她由于空气的污染患上了呼吸系统综合症,没有医治的机会。

    阿亚是一个重力学机械系科学家与工程师,懂得一切关于力场的机械设计与制造。他非常爱阿夏。

    ——阿夏,别哭了,来,我们一起创造新的世界,怎么样?有兴趣吗?

    ——阿亚,我不认识你了,你变了,你变得太多了。好,我答应和你一起开创这个新的世界,但你要听我的安排。

    第一天,他们创造出来了水。

    第二天,他们创造出了空气。

    第三天,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培育出了单细胞动植物。

    第四天……

    可是,他们失败了,因为阿亚的灭世之举,完全破坏了大气层,任何物种都生活不下去,要重新创造大气层,却又不可能。

    于是,他们的眼光放向了远处。

    在距这里5576万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星球。他们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