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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显然是撞到墙上了,有一股激流变成了一个扇面,还是汹涌而来,然后撞在这堵墙上,纷纷跌落。士兵打击力很强,平时的训练这会得到了体现,这个扇面再往前延伸,无疑是一层层的尸体堆了过来,让人吃惊的是,这些敌人好明不畏死一般,跳过尸体,还是往前冲,然后又被射落。
也有跳到近前的,只要有一身影,马上弓箭招呼了上去,而且投枪兵这会手捏着枪都出汗,他们不敢扔,对方只一个影子,太快了,这种情景之下,准头不好,还不如,等到更近了,枪直接扎过去。
敌骑地还在冲,能听到怪物被打中射中后地叫声,枪真慢了下来,这批虽然是燧枪,但没有无烟火药,打了一阵后,什么都看不清了。好在的点火光,敌骑地势头没这么猛,也没这么集中。
师大强握着千里眼,但没用,还是看不大清,“吩咐下去,不得出击”
敌骑突然改变了方向,又退回到了盆地里,而盆地里的火光渐渐的近了,越来越亮,这仗打的不错,番人合围了过来,这边只要顶住就行了。
果然,一会,大队的敌骑又折返回来,看来长弓部落的战斗力很哟。
敌人已经失去了反击的能力,只知逃跑,根本不知反击,这边士兵虽然心里有点害怕。但枪一响,人就麻木了。只知射,只知杀敌,别的都不想了。
有了第一回的经验,士兵胆子也大了,敢放到近点再打,这会敌骑还是笨笨的冲撞过来,撞到这大网上,纷纷倒下。形势是一边倒,这仗很好打。
半个时辰之后。静了下来,好象没什么动静了,番人地火把也过来了。
士兵们从草丛里站了起来,四周弥漫的是血腥味,这仗打地太怪了。
等大家打扫战场的时候才现,没有看到敌人的尸体,全是这种怪怪的动物。老鼠不象老鼠,兔子不象兔子,不是两只脚,而是有四只。只不过而面两只非常粗壮,还有个大尾巴。
“袋鼠”师大强嘴里喃喃,这是东家说过的一种东西,不会跑不会走,只会跳。肚子上有个袋。尾巴大,后腿有力,会踢人。想到这,听得“啊”的一声,有个士兵飞起,一个灰影跳了起来,住一边飞窜,“”两声枪响。那灰影又落了下来。
大羊很高兴。笑到嘴合不上了,不只是他。所有的番人都很高兴,这次他们是来围猎的,对象就是康格鲁,这是他们主要的食物。每年到这个时节,在这个盆地,都是他们地一个大猎场,部落里的猎手全都会过来参加围猎活动,部落接下来的时间会不会挨饿主要就是看这次围猎的成果。以往他们也就是能打上够一个月吃康格鲁,但这次不同。船上的人来帮忙之后,他们打到的康格鲁,比以前多了很多,多了多少,他还不知,因为他不会数数,不过吃两三个月应该没问题。
本来请船上的人一起过来打猎,其实是一种答谢,感谢上次他们请自己部落里的人吃东西,他们可没这么多食物送给船上的人,只能请他们一起过来打猎,船上的人能打到地可以拿去,这已经算是他们最大范围内的让步了。
这种进入自己领地腹部打猎,要是别的部落,即使是北边和南边的部落,他们也是不同意的,只是这个大猎场,在这个时候,会有大量地康格鲁,自己地部落也只能猎取一小部分,不如行个方便,让船上的人一起来打猎。
师大强总算是弄清楚了,大羊嘴里的“康格鲁”不是部落番人的名字,而是这种动物的名字,这次是过来打猎的,番人的战绩不说,自己这边打死打伤的康格鲁就有五千多只。
如同在伊利安岛看到地一样,康格鲁肚子里是有个袋,看来就是东家说地袋鼠,这个袋里是小康格鲁窝。
战报上来了,总计杀死康格鲁四千三百二十六只,打伤四千六百五十九只,活捉两千七百四十六只。按着长弓部落的习惯,大家要平分,这下子,死地活的是偶数,伤的是个单数,大羊让人用刀一分为二,一人一半。
师大强可不要这么多康格鲁,就算是要,弄个一千只左右就行了,哪要这么多,上回在伊里安岛,打鳄鱼吃鳄鱼猛吃几天,可是吃的有点恶心。东家可是说了,袋鼠是这大陆上最多的动物,怕是以后少不得要吃这东西,刚开始就吃腻了,以后日子怎么过。
这一大队人,花了有三个多时辰来清扫战场,死的被绑在了一起,本来两人抬一只,这会太多了,根本没办法全弄走,伤的都被捆了起来。活的大多是小的,也全都被绑了起来。
因为大羊是与船上的人负责接触的,他非常的开心,本来只是让船上的人猎点康格鲁,没想到反靠着船上的人帮忙,这次打了这么多,自己部落反占了船上的人的便宜,多分了好多。当天晚上,在盆地里,大部队就地休息。番人是睡下了,师大强这边一帮人没有入睡,这次行动,番人的实力师大强看的清清楚楚了,别说对方两千人,就这种战斗力,自己五百人能灭了对方五万人。
“差人回去报个信,把这事说声。让吴将军派人过来收拾这些东西,我等就不回了,在这四周看看,让方大人和清虚道长带人过来吧。”
吴朝干得了消息后,马上派别出另一支五百人的队伍过来接应,王陈的船队本来准定南下了,因师大强出战,而多等了几天,得了这个消息,也十分高兴,毕竟食物一下子准备齐了。几天之后,王陈的船队南下,而吴朝干坐镇此处,师大强领着八百人,在长弓部落的向导帮助之下,在他们的领地里巡察。
………【第四十节 澳大利亚 五】………
师大强所带的部队共八百人,跟着他有一个团长,此人名毛成刚,先前是明军工的百户,副团长沈桩,此人来自几暹罗,是早早就在暹罗从军的,是阮靖推荐过来的。陆战丛林一团共有三个营,不过这会留下了一个营在多拉克岛。这会吴朝干又留下了两个连,所以他这两个营本来有十个连的这会只有八个连。一营长丁志刚,毛成刚手下的总旗,这会提成了营长,二营长史克强,这人原先是漕帮的,在夷州时脱离了回国忠跑到军队里,被刘鹰看好,提了起来。
师大强的队伍由大羊一族人领着,在长弓部落的领地里探查,他们计划往北,而往北正是大羊族的传统领地。于是大羊一族人就得了这个任务,陪着他们,不要让那些蛇和猛兽为难船上的人。
长弓部落的领地其实很大,东到海边西到澳大利亚最大的盆地,不过,长弓部落通常只是这片领地中的山地中生活,而不会到海上,或是到盆地平原沼泽去打猎。按澳大利亚的地图来看,他们主要生活在大分水岭一带。
本来师大强以为在山谷里看到的已经是长弓部落的全部了,这一路往北行才知,原来山谷里的只是他们部落里最强大的几个家族,一路往北居然还能碰到不少部落,不过这些部落的人口就少了很多,少的几才几百人,多的也只六七千人左右的规模,而山谷里,师大强估计有五万人左右,加上派在四处打猎和巡察的。也就是说长弓部落本部大致有六万人左右。
与那些固定居住范围的部落不一样。大羊所属地基本上算是本部,本部有自己地巡游的路线,经过那些固定居住领地的部落时,可以自由打猎,而那些固定居住的部落,按规定要向本部进贡些食物。大羊显然是长弓部落里负责北方这一片的长老之类的人物,师大强的部队跟着他北上,遇到的番人对他们都极为热情,都争着进献食物,一路便是很方便。
大羊从酋长那领的任务是。陪船上人到处走走,他们不知船上的人要干什么。但知道船上地人不坏,打到食物还分给自己的部落。抓到地鱼也分给自己的部落,而且他们总是呆在木屋里不出来,虽然有一队一队地在外面走,好象只是砍树挖石头,从这点上看。他们觉得,船上的人只是路过这里,所以他们有义务好好招待远方的朋友。
大羊很怕船上的人手上的木棍,船上人地木棒不会飞,但会很大的声音,会出烟,会有光。船上人也有弓箭。很小。不过能飞很远,射猎物时。射的更深。船上人用的刀很重很利,船上人用的长矛头上有块更硬的石头。而且,船上人会用黑石头锅煮东西吃,他们自己部落只会吃火烤的东西。跟着船上人一起不用为食物担心,船上人地力量真是太强了。
这一路往北行,路上有不少动物,这些动物都是师大强没有见过地,晚上还有狼,可惜王动不在,王动这会要是在了,一定会兴奋不已,师大强的士兵晚上打死了只袋狼,这可是后世早早就绝种了地动物。
在哨兵眼里,袋狼就是狼,既然碰上了,自然不会放过,且得了那狼皮还是不错的东西。往西行一直是山路,大羊的族人习惯在露天石头处睡觉,可师大强这支队伍可是丛林部队,他们在林子里更习惯,可一入林子,湿气又重,有些动物的毛皮做个毯子自然好的很。
而真正让师大强在意的东西,是考拉,这种懒洋洋的小熊,一路上被强大强的士兵杀了不少,剥皮下肉,著食极为鲜美。
与大羊的族人一起行军真是件妙不可言的事情,他的族人随行的也有五百多,这五百多人里有老有小,真要让师大强折腾这些老少,他一定受不了,不过人家每天井井有条。
这些人每天一停下来,就会分工去采集食物,而留下的人,马上就会利用天然的石洞,山谷或是大树,搭建成休息的场所,要是实在找不到洞**之类,他们又会用树枝搭盖的窝棚。而且一些重要的地方,比如放食品的地方,还有族里祭祀的地方,又会有人站岗。这些站岗的人都是披树叶、腰系葛麻流苏、手执长矛的土著青壮。那祭祀的场所师大强也去过,其实里面只有几张桌台,桌台上放着他们捕猎用的石刀、石斧、骨制匕、弓箭、木头削成的一种带镞的长矛和防御用的盾牌,其中最奇巧的一种工具是用硬木削成像弯棒子,那个能飞来飞去的木棒。这些都是他们用来捕食的器具,这些器具带给他们部落里食物,因此得到供奉。
到于那个飞来飞去的木棒,师大强也试了好几回,但总是掌握不住要领。扔起来,不只是要考虑风向,再判断猎物的距离,用巧力投扔过去,一般的只是在击不中时划个圆圈飞回。但师大强看过他们族里最厉害的一个小伙子,他的木棒两边都削的很尖,能飞过猎物时,正好割伤猎物,然后还能飞回,角度和力道掌握的非常的好。师大强苦练了多日,目前只能保证保出后能收回,几乎打不中任何目标,相比之下,他的亲卫,现任连长的师二,倒是手艺高的很,能打飞鸟了。师大强可不要以这水平,他只要能回去吓吓人的就行了。
虽然是往北,沿着山地在走,但时不时的,大羊的族人还是会折向东面,到海边去捕鱼,开始师大强没明白怎么回事,方郎中告诉师大强,这样一来,他们的食物就会有很多海鱼虾蟹之类,这样对他们身体好,师大强还是不懂。方郎中又继续扬他诲人不倦的精神,比如蒙古人晚上眼睛不大好使。因为他们很少吃青菜。
司马双龙的连队倒是与大羊部落混的很熟悉了。而司马双龙本人倒是和大羊地族人学会了一个本事,那就是抓鱼。在海水退潮时,番人就会去捕鱼,他们持着细长地矛并排站在浅水滩上,用尖矛一边探路一边前行。当他们看准目标,用劲一掷,长矛**泥中,一条大鱼便扑楞朴楞地蹦了出来,一个个眼疾手快,几乎是百百中。这本事。第一个是要眼力好,能看到鱼。因为海水是一浪一浪过来的,而鱼在海底有时是随着浪起伏的。加上很多鱼都有些保护鱼,不容易看出来。不过时间长了,就现还是有窍门,因为海水起伏是植物、沙和小鱼也是随浪,但相对位置变化不大。也就是说是随着浪前扣左右,但大点的鱼就不一样了,周围在动,它动的慢。第二就是水有折射,司马双龙可不是渔民出生,但他在军队里投枪也是十投九中的,他开始投出的总是差一点点。后来才知投的近前几分才可。
土著抓螃蟹也是好本事。他们手持一根前端绕成一个圆圈的竹竿,**一个正在冒泡的小坑中搅动片刻。便从洞中扯出一个拳头般大小地泥蟹。
不过同样的,他们也很佩服司马双龙等人抓鱼地本事,他司马双龙等人是斥候,他们会使用的器具非常之多,这次八百人行军,有大羊地族人相伴,他们更是拿了不少网出来,有捕鱼的网有捕鸟的网,而这些就是土人没见过的东西了。斥候只要找到几处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