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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斗(出版书)-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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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感觉泛起在心头,我们都会感谢对方,在那样的一段日子里,生命不是一口枯井。
  我不敢让我爸妈看到,自己躲到洗手间里面去擦眼泪。
  在等待中的人大部分都有很脆弱的神经,我想着想着就极端了,我从洗手间里面出来,回到书房,就把JP从我Skype上联系人的名单里面给删除了。
  按他的名字点删除的时候,我痛苦万分,一直在流眼泪,基本上就是武则天捏死自己的女儿的那种心境。
  之后的一天,我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到了第三天的早上,我躺在床上,躺着躺着忽然就觉得心里不平衡了:
  一,我一天不上网,社会这么乱,此人为什么不担心,不给我打电话?
  二,好的,他不能来中国当代表了,领导要他去瑞士,但是凭什么就得我给他的工作让路?我怎么就这么好打发?凭什么我做牺牲?现在不是清朝乾隆年间了,我也绝不可能当大明湖畔的夏雨荷!
  三,我都跟他睡觉觉了,我不能这么轻易地放过他。我得发挥我当老师的特长,我得跟他谈!谈人生,谈理想,谈生活,谈对他来讲我比他的工作、他赚的钱更重要!
  四,退一万步说,好的,我们就算要分手了,我也得让他觉得是欠着我的,我得让他当我“最好的朋友”,这样以后我儿子要是去法国留学我还能用得上他。
  于是我打定了主意,就又把他给加上了。
  没过多久,大哥上线。那边有时差,还是早上,他对着镜头捂着嘴巴打了一个隆重的呵欠,登时如同一只红眼睛的白熊一般。
  “怎么精神这么不好啊,JP?”我说。
  “昨天去洛桑工作,忙了一整天,很晚才回来睡觉。”他说,“你昨天等我很久吧?”
  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又白白纠结了,大哥昨天根本就没有上线。
  “……没有。”
  “……为什么你重新申请成为我的联络人?”他终于发现了一点异样。
  我想了一会儿,“因为我前天把你给删除了。然后我今天又把你给加上了。”
  他也想了一会儿,像是明白了些什么,托着腮在那里,没有说话。
  “那么你已经开始着手瑞士的工作了,是吗?”我说,“你已经接受董事长的安排了,是吗?”
  “那边的工作着急,不做的话会影响很大的生意。”
  我憋了半天,“Shit!”
  他抬头看我。
  “这可真狗屎,JP。”我说得斩钉截铁,“我们原来怎么说的?你说你要留在中国,你要跟我在一起,你现在在做什么?你是不是为了升职,为了多赚一些钱就不打算跟我在一起了?对不对?你是个利欲熏心的人……”
  “……我不是。”JP反驳,但是语气虚弱,显然早上起来,还没有彻底清醒就被我的气势如虹震慑到了。
  “我跟你讲,JP,如果我们两个不能在一起,那么我们之间的关系肯定无法继续下去。
  “前天,你说你不知道怎么做,等于你把你的难题推给了我:你是要升职加薪调到瑞士去,还是不要这个职位争取来中国。
  “你要我替你选择吗?JP。
  “那我告诉你,你不能要那个职位,你得回中国,你得跟我在一起。
  “你做个什么代表,多赚六分之一的薪水有什么用?这两样东西能够彻底改变你的生活境况吗?能让你买得起尼斯的豪宅或者过上007一样的日子吗?
  “不用算了,当然不能。
  “你充其量有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快一点的车子,多去几次餐馆,多买几打安全套。从本质上来讲,你仍然是一个悲摧的单身汉。赚得越多越悲摧!到四十五岁的时候也找不到真爱。然后像所有这个年纪的老Playboy一样,脑满肠肥,嘴上不说,一肚子下流主意。”
  他一声不响地听取我的分析或者说是诅咒。
  “所以你未来的幸福绝不是建立在这个上面的。”我说,“那么你的幸福是什么?”我说得很大声。
  “……”
  “我问你话呢。”
  “我的幸福是什么……”他喃喃重复。
  “你的幸福就是我!你跟我在一起才高兴。你跟我在一起才有幸福可言。你从前的日子都是在生存,你跟我在一起才是生活。问问你自己,难道不是这样吗?
  “你跟我在一起才知道自己下班之后去哪里,才知道好东西要跟谁分享,才敢抱怨一下领导或者下级甚至你爸妈,跟别人你敢吗?
  “你跟我在一起,可能到四十五岁的时候,你也是脑满肠肥,不过有我,我喜欢看电视的时候摸你的双下巴和胖肚子。
  “你不会是一个老Playboy,你会是一个善良宽厚而且负责任被尊敬的丈夫和父亲!
  “你听懂没有?归根结底,我才是你幸福的要义!而不是什么破升职。
  “想让我给它让路,不可能。
  “我告诉你,你离开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我的耐心逐渐达到极限。我不想再等了。你自己也知道,我比你好看比你活泼,我身边的朋友异性也比你多。
  “我给你一个底线,圣诞节,圣诞节我要跟朋友聚会开派对,派对之后准时做爱,不见得跟谁!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灵感和力量,这段法语让我说得简直是龙飞凤舞。我从来也没有对可爱的JP这么凶过,但是我觉得我要是再不凶一下,我的爱情,我到嘴的热乎幸福生活就很有可能又“不是每段感情都会有始有终了”。
  他显然被我吓到了,过了好一会儿,说话有点结巴,“我吃了早餐去上班,行吗?快到点了。”
  “……行。去吧……慢点开车。”
  我关了电脑,躺回自己的床上,抱着双臂气鼓鼓地想:我从小打针吃药就没让大人操过心,第一次上讲台、第一次做翻译、第一次相亲也没有怯过场,为什么?因为我这人就是不缺勇气。勇气不是跟人吵架时候的大嗓门,勇气也不是吵不过了就动手,勇气是对你认为正确的事情的捍卫。那些无疾而终的爱情有很多就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勇气,我要把我真正的想法告诉他,我要他知道我要什么。如果我连这个都做不到,那么我永远不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
  可是,我坚信的事情能够让他相信吗?
  在这方面,有两个杰出人物让我受益匪浅,一个是我高中时代的班主任,教授历史的关予老师,另一个就是我姐薇薇。
  这两个人在“强加意识”这个技术上,各有造诣,不分高低。
  高中的时候,历史的知识点繁多复杂难以记忆,关老师上课从来都是嗷嗷地喊着上的,每一个题点她都会大声怒喊三遍以上,以期加深同学们的印象:
  “李鸿章是洋务派啊!洋务派啊!洋务派啊!”
  “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美国工业发展迅速的重要因素是:机器零件的标准化生产啊!机器零件的标准化生产啊!机器零件的标准化生产啊!”
  “缪娟你上课不要再小声说话了!不要再小声说话了!不要再小声说话了!”
  大家看,关老师的话我铭刻在心,到现在都难以忘却。
  所以刚才教训JP的那些话,我反复强调了几个关键词:幸福,我,在一起。
  连起来就是:你想幸福就得跟我在一起!
  如果说关予老师“强加意识”的方式是正面的规劝式的,那么我姐姐薇薇的方式则是反面的诅咒式的了。
  话说我姐夫是个生意人,他们刚结婚的时候,发生过几次很有趣的巧合:两人相安无事,他的生意就一切正常;一旦两人吵架,他肯定就得大大小小有点损失。从此之后,这事儿就成了我姐的依仗,她总是隔三差五地用这件事儿敲打我那因为做买卖不时出去应酬的姐夫,“我告诉你,你可得听我的,你不听我的,或者你有什么歪门邪道的心思,都不用我报复你,老天爷就给你颜色看。”生意人讲究运道啊,结婚多年,他被她吃得死死的。
  所以刚才我也跟JP强调了另一点:你要是不跟我在一起,别管做什么位置,拿多少钱,你就是一个悲摧的单身汉。
  各位同学,写到这里,这一章发生的故事不知道我说得是不是足够明白了。
  因为你们知道我跟JP大哥后来在一起了,所以看这个故事的时候,大家的心情是愉快的放松的,故事的基调也是轻松活泼的。
  可是在当时,当事情不能像我们预见的那样发展,当他不能像我们想要的那样被派驻中国反而被派往别的国家的时候,可以说,我的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每一个情节都风声鹤唳。因为在电视上、生活中,我们见过那么多要好的男女朋友甚至夫妻,他们分离不是因为有了别人,不是遭遇了情变,也不是国难倾城,而很可能就是因为客观原因让他们不能厮守在一起。
  我的勇气和我挖门盗洞的技巧,让我渡过了这一个难关。
  现在我还是愿意不厌其烦地再重复一遍:
  当我确定了他是我要的那个人,当我知道我要些什么,我就要尽自己的全力去争取。
  他是我的幸福,我也是他的幸福。
  我们在一起比任何一个人独立的生活、发展、前程以及所有功名利禄都更为重要!
  我是希瑞!
  第二天,当大哥再次出现在镜头上的时候,已经完全不复之前的垂头丧气、委靡不振了。他笑嘻嘻地对我说:“圣诞节能不能不出去玩?”
  “你能在那之前回来吗?”
  “很抱歉,不能。”
  “那你还说什么……”
  “买不到那个时候的机票了。”他说。
  “……”
  “我只买到了一月十二号的机票。”他说。
  我半天没有说出话来,“……你已经买完了?”
  “是的。”他说,“一月十二号,下午三点到沈阳,你得去接我。”
  “那你的工作怎么办?”
  “反正怎样都是做不完,Claire你是对的,这样下去,我只能永远当一个悲摧的单身汉,所以我请了三个月的无薪假期。我回中国去,跟你在一起。之后的事情,咱们见了面再做安排。”
  我点点头,很明显,在关键的时刻我给他指点了迷津,“做得对!”
  他说:“那么你会去机场接我吗?”
  “还有别的事情比这个对我来说更重要吗?”
  他听了之后笑着晃晃脑袋,似乎很满意我的答案,“谢谢,不过有一件事情请你来做。”
  “你说吧。”
  “你说过的,我回去的话,我们就同居。所以你是不是应该找一个房子?”
  “记错了吧?我说的是如果你在一个星期之内回到中国的话我们就同居。你自己算一算,你已经离开多久了?”
  “那么我还要住在酒店是吗?饿的时候要去饭店或者麻烦你的妈妈?然后每天晚上你离开我,早晨你再来找我?是吗?”JP问。
  好小子,太会攻心了,太会谈条件了。不过,有什么事情能比他回到这里找我更重要呢?
  “……说吧,咱找个什么样的房子?”
  反正都得答应,不如就爽快一点。这个也是姿态。
  26关于未婚同居的问题
  未婚同居是问题吗?未婚同居不是问题吗?
  我拿出来说,我肯定觉得是问题了。
  原来我认识一个来沈阳做生意的台湾人,大叔五十多岁,女儿比我大,大叔工作之余最喜欢给人做生活辅导,婆婆妈妈的一点小事儿,他可以用台湾国语说上一宿。大叔说过的一件事儿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他说:“如果不试婚的话,我是不可能让我的女儿结婚的。一个男人,你知道他这个也好,那个也好,但是你怎么知道你自己能不能忍受他的脚臭、他打呼噜?你怎么知道他能不能忍受你做的不可口的饭菜?所以结婚登记之前,一定要在一起像夫妻那样地生活一段时间,看一看在爱情之外,在共同的生活中,你们是不是还能够忍受对方的小毛病与坏习惯,然后再决定是不是要跟这个人厮守终身。”
  对于他对未婚同居的事情的观点,我基本上是同意的。已然是这个社会,已然是这样的年代,除了家里管得特别严的,未婚同居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了吧。
  但是生活里面什么样的例子都有,有个朋友和她男友同居在一起,果然过着过着过不到一起去了,先是吵架,然后冷战,然后有人劈腿,然后分了手。事情过后女孩总结经验教训的时候,苦恼的,不情愿的,可依旧承认:“我就是太早跟他好了,太早让他得到我了,这样就让他对我不那么尊重了。要是当时住在一起的时候就登记,可能也就硬生生地被绑到一起了,就没有后面的问题了。”不过也许她忘了,就算结了婚,也是可以离婚的。
  新年聚会的时候,我闺蜜被气得够戗:办公室里的小伙子“十一”的时候结的婚,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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