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后我们理所当然地进入了天安门,穿过天安门城楼大门进入故宫,也即是原来的紫禁城。故宫规模宏伟,布局严整,建筑精美,富丽华贵,收藏有许多的稀世文物,是我国古代建筑、文化、艺术的精华。我们花了三个多小时节游走了这个被红色城墙包围着各个大小宫殿。在庭园的另一个出口空地里,看到成群的老人们用大毛笔沾清水在地上练书法,一边写一边消失,或许也是他们锻炼身体的一种方式吧。
这一天是2月14日,也是我旅程的最后一天,我要回自己所住的旅馆收拾行理,在旅馆门前的小教堂外,我要求烨不要再送了。
烨:让我陪你最后一晚,今天是情人节。
我:这教堂见证了我们短暂的爱情,情人节也是分手的最好日子。
烨:你记下我的电话吧,以后我会去看你的。
我:不用了,其实在酒吧那一晚,我就见到它了,你没必要摘下来。我摸着他左手无名指白*痕的地方。
烨:对不起,我对你隐瞒了。
我:我并不把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女人也可以不停地谈恋爱,做的主人,生活不过是个过程,我宁愿活得精彩一点。
……
这一夜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唯一想到的是,我要回家了。
一场简单的恋爱(一)
到达中山的时候是晚上七点钟,丁来接我,这是我第一次到中山,只是为了换一个可以休假的地方,找一个可以聊天的人。
丁是大学时期的班长,毕业后一直没有再见过面,六年了,但我一眼就认出他来。薄薄的,脆弱的嘴唇,眼睛很小,但很明亮,并不帅,但骨子里流露着另一种气质。我们在艺术系里,每天拿着画笔面对五颜六色的颜料,我们都拥有敏锐的触角和感性的心。见面的时候,他给了我一个拥抱,温暖的,真实的。六年了,已经不记得怎么样就过来了,他现在经营一个摄影室。
我们去他的工作室,是一个三室一厅的首层房子,墙壁上挂满了他的摄影作品,清一色的美女。靠门的位置摆有茶具,有人在喝茶聊天。进门的时候,我跟他们打招呼,丁帮我把背包放到房里,然后为我介绍,这两个在喝茶的男人都是他的同学兼老乡,他们是潮州人,在中山定居了。
我说,我饿了。
我们也没吃饭,在等你,等笑来了就一起去吃吧。丁说。
笑是大学里最好的女同学,她在我们以外的另一个城市,我们约好了来中山见面。她比我迟到了半个小时,五个人的晚餐非常愉快。
返回工作室里,陆陆续续的,不断有朋友来访,都是丁的朋友。他们喝茶,聊天,翻看着杂志和相册,我窝在角落的沙发里点燃一支卡碧,是那种细长的,全身雪白的薄荷香烟,入口清凉,有淡淡的烟草香味。几个男人探过头来,一起分享着我的香烟。数了一下,一共十三个人,包括我。
这样的状态一直维持到凌晨两点多,笑早早就到里屋去睡了,来访的人陆续离去,客厅里最后只剩下我和丁。他去洗澡,我继续窝在角落的沙发里,气温下降得很利害,我把丁的外套盖在身上,赤着双脚,不停地抽烟。丁从浴室出来,坐到我旁边,用一张被单把我冻得发红的脚裹起来。他身上散发出沐浴后淡淡的清新气味,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么接近一个男子,这是一种独特的暧昧感觉。
每天都这样子吗?你的朋友们。我说。
是,每天都有人来坐,不同的人。丁说。
你朋友好多,累吗?
这样很累,好想安静地过。
你睡哪?我问他。
我睡这里,你到房里去吧。丁说。
不,我喜欢这沙发,很舒服,你到房里去吧。
我一进去就会让笑给踢出来了。丁说着,笑着,我也笑。工作室就是他的家。
我不困,喝点酒吧。我说,喝点酒会好睡点。
丁买回啤酒和宵夜,我们一起窝在沙发里,听他说了很多大学时候的故事,很多事情我不知道,甚至忘记了,听着他说,就象回到了六年前。
我没有酒力,两杯啤酒下肚就感觉脸蛋开始发热,胃里已经塞不下东西了,我抱着小枕头,慵懒地靠在边上,眯缝着眼睛,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丁手指轻轻地抚摸我的脸颊,轻轻的,爱怜的。
这两天当我的女朋友。丁说。
好的,就两天。我笑。
明年的今天,如果我未娶,你未嫁,我就们结婚吧。
好啊,明年一月一日的时候。我卷缩着身体,嘴里喃喃着,斜眼看他,不清晰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那个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
他抱起我,走进房间,把我放到笑的旁边,轻轻吻我的额,然后地退了出去。那个怀抱是温暖的,有沐浴后的清新气味,我象婴儿般沉沉睡去。
次日一早就被外面的喧嚣吵醒了,进进出出的门铃声音,脚步声和男人说话的声音,我翻了一个身,搂着笑,她也已经醒了,是每天早上一个定时打来的电话把她吵醒了,那是一个会想念她的已婚男人。
我说,笑,不要再理他了。
笑说,可以做朋友。
我说,恐怕他对自己的妻子也没有一天一个电话。
笑说,他过份了,我不知怎么办。
我说,或者你可以关机。
我们在床上又耗了一个小时,终于愿意起来了。工作室里的人在忙碌,丁带我们去逛街,同行的还有彬,是丁的死党。走在中山的步行街里,有点置身于民国时期的感觉,大部分建筑的檐上都镶着各种浮雕,白色的,粉红色的,还有淡淡的苍绿色。天空清澈明亮,有很漂亮的颜色,漂亮得让人心痛。举起手透过指间看着天,天空是那么遥远,那么大,远得令我望而生畏,大得令我无所适从,如果说白色和蓝色是天空最完美的配搭,那么小鸟飞在天上的时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一场简单的恋爱(二)
步行街的的另一头有一雕铜像,一辆黄包车,和穿着布衣唐装的黄包车夫,有一个西装夹履的人在一旁准备上车。我拿起相机把他记录下来,在睡行街里逗留了一个小时,充分感染到国父孙中山那个时是期的古朴气氛。
丁在电话里叫来了在附近居住的同学,觉得他们是很有心的,从顺德、广州和附近的镇里赶来了。我们在北区的公园里散步,一个很不错的公园。公园不大,却有很多个特色的景点,铁路,轮船,各种异型的建筑框架,工作中的工人雕塑,诡异的红墙……
有三对新人在外景婚纱拍摄,雪白的婚纱,庄重的礼服,幸福的微笑,含情默默的眼神,这一刻,他们以为爱情是永远的。我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是生命的结束还是灵魂的延续?因为他们,我感觉到快乐。
直到走累了,我们回到丁的工作室,男生们都热衷于打牌。我在把玩近搁置在门旁边的那套茶具,学着煮开水,泡工夫茶。在煮开水的时间里,我点燃了一支卡碧,深深地吸一口,感受着烟雾滑过喉咙漫延到肺部,那种辛涩的味道麻痹着我的大脑。眼前的暄嚣对我没有任何影响,我依然寂寞,觉得存在的只有自己一个人。
丁说要和我到外面拍一些相,我放下手中的茶具,熄了烟,叫上笑,一起到屋后面的山上去。经过一遍菜地,阳光跳跃在那油油的绿上,经过一遍篱笆,爬满了牵牛花,紫色的小花争先恐后地向着路边探伸着脑袋,这一种生命的气息感动着我。上山的时候,丁伸出手来向后摆一下,我快步走上去,把自己瘦骨如柴的手塞进他厚实的掌心里,我回头伸出另一只手把笑拉过来,一种很相亲相爱的感觉,这是很久没有的一种感觉。一路上,丁拿着相机不停地按着快门,后来看这辑相,是我喜欢的。
在山上深深呼吸着那远离市区喧嚣的清新空气,不自觉地就会昂头望天,天空淡淡的蓝,忧郁的颜色,一只鸟儿也没有,我们快乐地笑着,说着,但我知道,我们都是寂寞的孩子,我们不想挤身于人群之中,却又怕独处。如果可以和一个异性和平相处,那我们将永远是朋友,因为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总会彼此伤害,直到把对方折磨得遍体鳞伤才会罢手,转身的那一刻起就成了永远的陌路人。想起昨晚和丁一起,酒后许下的那个承诺,我问笑,你觉得丁怎么样。笑说,我们的观点是不会相同的,我不能作评论。不评论也罢,现在人的承诺都是单薄无力的,连承诺的人也不知道将来是否会实现,冥冥中安排好的事情,不是一个承诺就可以改变的,如果彼此的承诺变成了事实,那也只能是巧合。
晚饭后,我们去了酒吧。这种灯红酒绿的生活,在每一个城市里上演着,11个人挤在狭小的房间里,喜欢这种挤拥的气氛,他们玩游戏“007呯呯”,第一次玩这种游戏,输了得喝啤酒,我不断地喝,不知道喝了多少。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玫瑰般醺然的脸,用冷水来洗面,神情已经变得呆滞。
走出酒吧,已经是凌晨时候,街上安静得只剩下路灯在散发着昏暗的黄色灯光,裹紧外套,空气变得寒冷。步行回工作室只需要15分钟。
今晚到房里睡吧,外面太冷,三人一起睡。我对丁说。
待我们梳洗完毕,笑已经早早入梦,我和丁同盖一张被子,呼吸着彼此特有的气息。他轻吻我的额,然后说晚安。醒来的时候发觉整个人倦缩在丁的怀里,没有躲闪,看着对方的眼睛,淡淡地笑。他吻我的眼睛,薄薄的嘴唇滑过我的脸蛋,我闭上眼睛,感觉到唇边有潮湿的温暖,我们开始接吻,轻轻的,没有声音,像偷情一样。
翻过身去,看着睡眼朦胧的笑,我问她,那男人还打电话你吗?
我关机了。笑说。
对,没必要接那种电话,要是我就骂他了。
他还会找我的。
让他找吧,你可以不理他。
嗯……
今天是我在中山的最后一天,午饭后就要到车站去,下午3点半的车。和笑拥抱道别,丁送我到车站,候车室里我们始终紧扣着十指,就象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我对他说,如果我很想很想他,就会再来看他。最后的时间里我们吻别,在车上,我回头,透过车头布满灰尘的玻璃向他挥挥手,车开动了。六个小时的车程,丁的短信息一直陪着我。
一场简单的恋爱,一场短暂的温存 。 想看书来
亲切网人(一)
2月,这是一个下雪的季节,第一次去北京,听说零下的天气会把耳朵和鼻子冻掉,于是我提前一个星期,开始准备要带去的装备。
花了几天时间去逛街,走了很多商场都找不到羊毛袜子,只好买几对厚厚的绵袜,两套保暖内衣,一套绿色的帽子和围巾,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件羽绒外套,淡淡的粉色,想象在皑皑白雪中一朵粉粉的红,是那么的纯洁美丽,心里就愉快起来了。
把东西全放进包里的时候,不忘带上一瓶香薰,无论身在何处,最想伴陪在身边的是香薰,涂在身上,头发上,会闻到自己的气味,是自己喜欢的。喜欢带点诡异的香气,不能太过于单纯,忧郁、高雅、野性、颓废的混合体,用心就能感受得到。
提前一天来到广州,因为看望一个网上的朋友,他叫海,湖南人。
到广州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海来接我,第一次见面。满面帅气的阳光男子,拥有婴儿般的笑容,说流利的普通话。因为之前看过对方的照片,在等待的地方,一眼就能认出来,看着就笑了,没有语言,感觉是亲切的。他接过我的行理说,走吧。我说,去哪里?他说,跟着我走就是了。然后我毫不尤豫地就跟着他走了。
我们在喧嚣的马路上穿行,城市上空弥漫着混浊潮湿的空气,阳光透过路边的树木,音符般地在脸上跳跃。海回头对我笑,天真的,热情的,孤独的,这张笑脸在阳光下凝洁成一个斑斓的络樱我小跑着跟上去,和他并着肩,像一个怕迷失方向的孩子。
我们穿过几条长长的马路,穿过天桥,到省站去搭那一班叫做269路的公车。那是一个在城里的村庄,叫做棠下村,房子非常零乱,是典型的单身男人公寓,他说刚刚送走一批来渡假的朋友,还未来得及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