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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帝不争宠:我的老婆是神偷-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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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静宇不禁笑了,把当初如何得到凤离的事,讲给他听。他的一颗心才不着痕迹的落了地,是真的担心。

    “义父,和你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她从未与人相谈甚欢过,她和北木凉总是聚少离多,呆在一起也总是在做的事情,像如此深入谈心的机会,少之又少。她总是会不经意间便想到北木凉,他的所有无所不在的刻在她的血液里。




过往腥风(2)

“晚了,早点歇息吧。”天枢拍拍她的脑袋,“一定要记住,清心静神,是你在驾驭它们,不是它们掌握着你。”他依旧是不忘记叮嘱。


    “义父,我想最后问你一件事。可否如实告知。”连静宇敛了敛神色,眼神变得严肃。

    天枢看着她,低垂下眼,轻叹了口气,低声说,“该来的总会来。我以为我引开了你的注意力,你便不会再问了。”


    “既然义父不想说,我便不要知道了吧。”连静宇并非强人所难之人。

    “我还何须瞒你?只是有些记忆太过深刻,每每回忆一次,便如同剜骨割肉般疼,罢了。”他的眼神不经意间瞟向木屋,凤十七依旧熟睡。他的生活作息十分良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十七,是冰血族的孩子。”他淡淡的语气,仿佛这件事情已经久远到亘古时期。


    “冰血族?我从未听说过。”连静宇拧了眉。这是什么古怪族系,她只说过非洲有食人族。

    “那是一个海外的岛屿,冰血岛。岛上的居民莫不是绝色之姿。只是,他们全部童颜白发。”他的眼神闪过一丝痛苦。


    “白色的发,白色的瞳仁。男的俊美无俦,女的沉鱼落雁。他们的生活很安稳,很富足。只是有一天,这个岛上的一位居民,在岸边发现了一位昏迷不醒的男子。他很害怕,因为这个男子长得同他们不一样。黑发黑眼,他把他当妖怪一样捉了起来。交给了官府。这件事惊动了当时岛上的王和圣女。”天枢的眼神迷蒙的望着前方暗黑的天色,“后来的后来,这个奇怪的男子,和圣女相爱了。后来的后来,他们生了一个孩子。圣女被凌迟处死。这个男子,带着孩子拼命逃回到了中原。躲了起来,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他一笔带过,个中的惊心动魄没有对外人道。可是连静宇知道,这所有的完整的故事,并非这三言两语便可带过。




终须一别(1)

“这个孩子是凤十七。”她如此肯定。凤十七遗传了冰血族的特征。童颜白发,那么,那个中原男子。她不敢继续往下想。

      只是定定的看着天枢,她的手指抓住老人的手,他甚至在颤抖。

     她低语出声,“义父,一切都过去了。”


     他居然在害怕,那些让人不寒而栗的往事,涌在心头,冲撞着他心脏的每一滴血液。

    他眼神甚于出现迷茫,哪里还有平时睿智的模样,他此刻只是一个暮年老人,“没有过去,这一切冰血族是不会让它成为历史的。他们有一天是会寻来的。到时候我的小十七该怎么办?我看淡了尘世,生或死,对于我而言,已经无关重要。只是我的小十七,。。。”他的眼神又瞟上凤十七所住的房间,他终是放他不下啊!

    “我来替义父保护他!”不假思索的话,冲出口。不知道为什么,她不希望有人伤害到天枢和凤十七。


    “我来保护。”她一字一顿的重复。字字重如千斤,眼神坚定如岩石。


    天枢一怔,这个女子,这个女子,她在说她不是一株柔弱的菟丝花,她的背后不仅仅有她,还有北木凉和整个北木国。她在说,她有能力,可以保护任何人,只是对象只是他和十七。


    “天枢在此谢过太子妃。”天枢老人行了一个参拜礼。如此大礼,着实折煞了连静宇。“义父,客套话就免了吧。只是我未曾想到,义父居然知道我的身份。却还是不动声色了如此之久。”


    天枢呵呵的笑起来,这世上事,能瞒过他眼睛的,着实不多。


    第二日凌晨,连静宇背了几本书,和一些药草,顺便捉了几条迟鼓鱼。这鱼着实是个好东西。她又找来一个瓦罐,装了些水,把迟鼓鱼装进去。


     不能让这鱼半路死了,那就是枉费她一番心思了。这鱼回头给北木凉吃了,他的功力肯定会增长的。

    望一眼小木屋,凤十七还在沉睡着。




终须一别(2)

天枢不在,不知道去哪里了。

    她掉转头,朝前方走去。她选择了不告而别。以凤十七的性格,肯定是不会让她走的,到时候不是哭便是闹。她应付不了这种情况,她害怕自己会因为可怜他,而耽搁自己的脚步。

    她必须要离开,回到属于她的地方。

    凤十七和她所在的小木屋处,是山谷最深处,她用的是罗袜生尘的轻功,走了大概有半个时辰,拐了十多个弯,才寻到走出山谷的出口。

    出口像一个巨大的鸟嘴,只见静立一位老者,是天枢。

    难道他一早便不见了人影,为的是在这里等她?他果然天机妙算,知道她今晨便要走。

    出口处风很大,刮得他的衣衫猎猎作响,他的一头白发有些凌乱。

    “怕你找不到出去的路。”他微微一笑,手指一伸,指着前方的一个三岔路口道,“走正中间的那个,大约有半个时辰,便会再有一个三岔路口,一直走正中间的,不要改变方向。”

    连静宇心中一暖,“义父,谢谢你。”

    “你叫我一声义父,我也未曾给你什么见面礼,想来是有些寒碜的。这个东西权当是咱们父女一场的纪念吧!”今日一别,他日再见,想来也不知是何年何日了。


    那是一枚鸳鸯紫玉。此枚玉通体发亮,呈现淡紫色泽,丝丝纹理晶莹剔透。


    连静宇怔住,从袖袋里掏出她的那枚,对在一起,是一对。“义父。”她轻轻的叫出声。


    天枢不可置信的看着她,“天意,天意。”这个女娃着实给他太多惊异。


    “师傅,这鸳鸯紫玉可有玄机?”自从她莫名其妙带着此玉穿越,她便觉得此玉是灵透之物,只是接二连三的发生诸多事件,让她来不及深究这玉究竟有何特别。


    “时机到了,你自会明白其中的奥妙。”天枢抚须而笑,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高深莫测。“快些走吧,小十七若是醒了,找不到你,是会追出来的。”




军营生活(1)

连静宇跪下,连叩三个响头,“就此别过义父,后会有期。”

    她没有回头,直直的朝前走去。一直走,一直走下去。


    按着天枢老人为她指的路,接近晌午的时候,她终于在一处山坡下,看到了一处酒家。


    简陋的搭了个帐篷,几桌不算新的四方桌子,一对年轻夫妇,摆的小酒摊。


    刚好连静宇也走累了,轻功用起来看似方便,却着实挺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运用得不太熟练的原因。她挑了最边上的桌子坐下,“老板,来一斤牛肉,二两酒。有面的话,再给我下碗面吧。”饿坏了,天天喝凤十七炖的鱼汤,虽然他手艺不错,可是还是有吃腻味的一天,她本就喜欢吃面食,出了那山谷,最想吃的便是一碗热乎乎的面。


    “好的,客官请稍等。”那老板娘答应着,先切了一斤牛肉和称了二两酒,端给连静宇。


    其中两张桌子上,坐了几个看起来像是江湖人士的大汉。


    他们边喝酒边高谈阔论,谁也没有注意到毫不起眼的连静宇。


    “北木快坚持不了几天了。”一个穿灰衣衫的男的,大口咬了一口牛肉道。


    “咦,你怎么知道?那北木太子北木凉可是出了名的用兵如神。”另外一个大胡子,为他倒了一杯酒。

    灰衣男子脸上闪过一丝骄傲,“我大堂兄在东雪军营里当差的,他说的,北木离投降不远了。北木凉已经弹尽粮绝了。”


    连静宇的心轻轻扯过一丝疼,这场仗,他是不是打得很辛苦?

    “真的吗?听说自从北木太子妃死后,北木起先打了两场胜仗之后,就因为寡不敌众,一直兵败。”另外一张桌子上的一个人接话,然后也端着自己的面凑了那二人的桌上,边吃边讨论。


    “可惜了,听说北木太子妃是个美人,就这样活生生被东雪和南风逼死了。这世道,啥时候才能安生啊。”那位男老板接话道,也加入了讨论。




军营生活(2)

“多话,若是被官府的人听见了,是要掉脑袋的。”老板娘小声斥责男老板,然后笑着端了一碗阳春面给连静宇,“客官久等了。”


    连静宇不言不语,只轻轻点了点头,默然吃面。

    老板娘笑容凝在唇边,好冷的客官。

    抬眸瞅那个灰衫男子,连静宇也端着面碗挪了过去,“这位大哥,小弟想去参军,为东雪尽一分力。可否请大哥向贵大堂兄引荐引荐。”

    她此时着的是白色男装,偷凤十七的衣裳,因为有些宽大,早被她改好了,放在一边,所以今日出谷,她便穿上了。这几人自然以为她是个男子。那大胡子上下左右打量一下她,说,“小兄弟,上战场打仗不是闹着玩的。你这瘦弱的身子,去了只怕也是给人垫背的。你还是不要去了。”


    嘴角不着痕迹的抽了抽,连静宇脸上堆上献媚的笑,“这位大哥可别小看我,我虽然瘦,但是我还是有力气的啊!”


    那灰衫男子也说,“小兄弟还是在家娶一房媳妇,生个儿子过平常日子的好。”

    “男儿志在四方,有国才有家,咱们东雪国有难,我定当也要尽自己的一分力。”连静宇说得慷慨激昂,这几个大汉倒被他说得也激情澎湃。

    那凑过来搭桌的男子,一下子站起身来,“我们怎么能连这个小兄弟也比不上?”大掌重重的拍在连静宇肩膀上,“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征战沙场的梦,我们做不了将军,做个小兵还是可以的。我也要去参军。”


    “我也去。”


    “好,我们快点吃。吃完了一起去军营找我大堂哥。”

    大胡子和灰衣男子开始狼吞虎咽,连静宇看一眼他们三人,只觉得心里暗生一阵悲催,自己怎地又替林倾绝招了几个侍卫?


    他们三人骑了马,于是连静宇便与那个灰衣男子共乘一骑。


    在路上,分别进行了自我介绍。




军营生活(3)

原来灰衣男子叫,李明堂。那个大胡子叫张二虎。那个猛拍连静宇肩膀的叫王大超。非常普通的三个菜市场名字。

    问到连静宇,她想了想说,她叫连木宇。他们几人连连称赞。连兄弟人长得白净,名字也好听。害她的嘴角又狂抽了一阵。

    大约骑马有一个时辰的光景,他们几人齐齐来到了东雪军营。

    通报了之后,他们几人齐齐在营外等候。

    连静宇眼神扫视四周,看到不远处有一堆炭渣垃圾,忙跑了过去,伸手朝那堆炭渣上一抹,然后朝自己脸上揉了两下。

    王大超有些不解的看着她,“连兄弟你这是做什么。”

    她道,“我生得白净,呆会儿若是人家不肯收我怎么办?”她是怕在这营中遇见林倾绝。

    “连兄弟你真聪明,你那张脸是有些太白了,你应该多晒晒太阳。”李明堂接着说,“不过既然我大堂兄在这里,我们有熟人,肯定能够顺利当兵的。”

    他们正说着,只见营中小跑出来一个穿着盔甲的男人,眼睛四下张望着,在看到他们几个时,便咧开了笑,“明堂,你怎么来了。”

    “堂兄,我们几个兄弟也要来参军,为国尽力。”李明堂朝那个男人说。

    “好吧,跟我过来吧。这几个兄弟都是哪的人啊。”李明堂的堂兄打量了他们几眼。

    “我是东一城的。”王大超最先说。

    “我是国都的。”张二虎也报上家门。

    轮到连静宇了,她想了想说,“东一的。”简单的三个字,她一惯的讲话作风。

    李明堂的堂兄将他们领了征兵处,跟一个好像是管事的人说,“我家乡几个兄弟,也非要当兵,便来投奔我了。”

    那人便什么也不曾问,执了笔说,“报一下名字。”

    他们分别报了名字,那人命人给他们发了洗漱用具和一套普通兵服




军营生活(4)

将王大超他们三人分在了十三骑营帐内。唯独连静宇被分到了炊伙营。连静宇有些不服,“这位大哥,为何唯独我不能上战场?”


    那人瞅一眼连静宇,道,“你这小身板,只适合在家烧水做饭,怕是你连一柄大刀也扛不起来的吧。”

    众人一阵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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