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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决不敢从水路走德州山东地境,山东地境太子寸步难行,必定从陆路进京,在这一带必定九死一生。”
“这……”
“如果他们成功,那就表示二十余年前的飞龙在天故事重演,必定天下大乱,刀兵四起,血流成河。曹兄,你知道会死掉多少人?”
永乐大帝谋夺乃侄建文帝的江山,所订的计划称为飞龙在天大计。
现在,汉王也谋夺乃侄的江山,所订的计划,仿照他老爹永乐大提高策略,把飞龙改为神龙大计。
计划目标本来是对付他老哥洪熙皇帝的,现在改为对付他的侄儿太子朱高炽(登基称宣德皇帝)。
“曹老弟,假使天下大乱,老弟能在天下各地逍遥吗?”张振邦及时晓以利害,“消弭这血流漂杵大灾祸,也是一场功德呀!如果成功,锦衣卫可以用秘密塘报,知会各地军方单位,暗中照料老弟台,把老弟台当成自己人,老弟在江湖行走,岂不方便多多?”
“开玩笑,你们不会是要我帮助你们,到山东向那个什么汉王,动什么手脚吧?”
“怎么会呢?老弟,那不是我们能管的事,也无此必要。任何一位藩王,反迹未露之前,锦衣卫都不能插手。因为锦衣卫的人,不会派至外地活动,那是东厂的事。”
“那……我能做什么?”
“我们共有五组人,帮助我们铲除神龙密谍首脑,把他们赶回山东,釜底抽薪,可以保持这条路平静,不至于影响太子的安全。”
“那个三郡主……”
“我们不能动她,也不敢动她,你能。”张振邦斩钉截铁地说,“她其实是指挥神龙密谍的三首脑之一,主要负责人是她的六哥朱瞻坪。东齐王不敢在封地外行走,她却可以在各地游荡。”
“我有条件。”曹世奇大声说。
“老弟请说。”
“我不受任何人拘束,不许你们干涉我的自由行动。”
“一言为定。”曹世奇也鼓掌三下。
王玉芝小姑娘的话颇有份量,引起他心中的波澜。
如果图自己活得平安快乐,何必下苦功练武技?乖乖种田做工,安分守已,与世无争,同样可以活得平安快乐。
再就是真的天下大乱,刀兵四起,血流漂杵,他还能独善其身不遭波及?
说一大堆理由废话,并不见得能发生作用,三言两句具有说服力的话,很可能令情势改观。王玉芝姑娘的几句话打动了他,愿意为他们尽一份心力。
他不能与官方的人一同行动,那会使他失去江湖豪杰的超然地位。
他需要绝对的行动自由,行动计划可以自由运用,随机应变不受拘束,他有自己的打算。
众人离开现场,在偏僻处了解双方目下的情势。
张振邦是主事人之一,对情势有深入的了解,上至山东汉府的大计,真定各军卫的部署,下迄妖女们深入民间的组织分布,均有颇为深入的了解。
不久,他与幻剑飞仙利用燕山三绝遗留下的坐骑,回头越野北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逃走引人来追,毕竟是胆怯的下策。
幻剑飞仙也不能随西山双剑行动,她也要保持江湖女英雄的形象。
曹世奇不再排斥她,但要求改扮男装一同进行,她有好几种面具,扮男装毫无困难。
出事的村落,把消息用音号传出,由于音号所传的消息简单,无法传递详情,在无极侯命出动的两组人马,盲目地向南赶。
除了替燕山三绝十二个人收尸之外,两组人马根本不知道行凶的五或六个人是何来路,发生打斗时村民已闭栅逃匿在房舍内,怎知搏斗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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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铲除哨所
天刚黑,南门外的广济桥,渡船已经停开,大官道南行的交通断绝,桥南的人,无法过河在南门外投宿了,必须等天亮之后,大小渡船才会开航。
滹沱河是真定府城南面的屏障。
春夏水涨期间,把广济桥拆掉,用十余艘大小型渡船往来,秋冬水枯,重新架桥,车马畅通。
南门(广济门)外至河边桥头,这里余河岸筑了一堤,形成热闹的市街,恒山驿就建在桥头附近,附近有不旅社安顿南北往来旅客。
桥南,也形成厢市街,从南面来的旅客如果赶不及过渡,就在这里投宿,市况比北岸稍差,但也相当繁荣,夜间甚至比北岸热闹,通宵皆有人活动,没有讹夜禁,旅客在夜间也往来络驿不绝。
南岸街南端,路右的一栋大宅内,这几天住进不少豪客,其中有真定卫的几名军官,最高阶的可能是副千户。
但所有的人,皆改穿了便衣。
他们是城南的最大一处秘密检查站,白天留意乘船过来的旅客,对可疑的人,摆出霸王面孔,严加搜查盘诘,真正可疑的人立即押走,从此下落不明。
夜间没有旅客过河,渡船停开,这三名留守人员乐得清闲,仅派一个人到渡头,监视是否有人偷渡。
其实天未黑渡船便停开,所有的篙桨全部取走保管,即使能偷到船,也无法航驶。
大宅中,本来有五十余名骄兵悍将,改穿便衣图谋不轨,再加上十余名不三不四的男女,执行封锁盘查绰绰有余,实力极为坚强。
但渡船停开之前,北上的最后一班渡船,带走了一半人手回城,夜间这里用不着留太多的人。
滹沱河上游五至十里,还有三处渡口,通常仅供东乡一带市镇的人往来,仅有小型渡船,不能载运车马,同样天没黑就停渡了。
掌起灯,三十余名男女在大厅中晚膳,灯火辉煌,酒菜香扑鼻。
上首一桌八个人,是这处大哨站的首脑人物,其中有三男一女,一看便知不是有军职的人。
酒至半酣,上首那位狮鼻海口、相貌威严的中年人,虎目炯炯盯着右首那位英俊的年轻人。“无极方面传来的消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中年人脸色不怎么友好,“你们汉府所发生的事故,似乎不想让敝部的人全盘吧?”
“江总爷请别误会。”年轻人口中客气,态度却相当傲岸,“贵部汛地以外的追逐拦截,由我方的人担任,行踪飘忽,消息的传递难免因争取时效,而不够详尽。
无极方面,的确发现那个叫曹世奇的人,抄间道偷偷南下,所以三郡主暂时丢下这里的事,前往亲自处理。”
“你们不是说,曹世奇与钦差无关吗?”江总爷喝一口酒,脸上冷笑更冷,“我们在新乐附近,损失了不少,必定是先遣保护钦差的人所为。钦差早晚会从这条路南下,届时有所发现,三郡主能及时赶回吗?”
“应该可以。”年轻人口气显得信心十足,“就算三郡主来不及赶回,咱们与贵部的人都应会得了,每一哨站都有独当一面的实力,是吗?”
“这……”
“保护钦差的人,先遣的几批人马,我们皆掌握他们的动静,三郡主曾经向他们示过威。
明派的人马,不可能超过一百人,哪些亲军十二卫的官兵耽于逸乐,那禁得咱们一击?可虑的是他们秘密出京,化整为零改装南下,官道旅客络绎于途,咱们怎能断绝交通,拦住成千上万个旅客彻底盘查,真烦人。”
“我们的困难也够多。”中年人又猛喝了一杯酒,喝多了的闲聊,变质成牢骚,“即不能明目张胆封锁戒严,哨站太多人力又太过分散。又不能撕破脸,把京师派来的几批人逐走或消灭,能公然压制他们的人,只须三郡主可以办得到。三郡主不在,我们哪敢公然和他们反脸动刀?老天爷!再拖几天钦差不来,咱们不但要累死,卫所有也走漏消息的顾虑,还能撑多少天?我才真烦呢。”
闭了的三座厅门,突然中门在轰隆隆巨响中倒下了。
“有人破门。”有人急叫。
这些人进食时,有一半仍带着兵刃,立即有人拔刀剑向外冲,灯火摇摇。
天一黑,大官道旅客绝迹。
这几天风声鹤唳,往来的旅客饱受惊吓,经常受到骚扰,因此旅客不敢再在夜间赶路,以免遭到不测。
两匹健马从南面来,在岸外驰入路旁的树林,藏妥坐骑,越野接近河南,绕至大宅前,轻灵地越墙而入。
事先有人供给正确的消息,行动方便多了,省去侦察探路的麻烦,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袭击大计。
强敌是不能用仁义道德赶走的,要赶必须凭强大的武力,而且得用雷手段。
两人是曹世奇和幻剑飞仙,毫不迟疑长驱直入。
这批人占据这座大宅,人数最多有六十余人,宅内食厅容不下这许多人,因此毫不客气,占用大厅当食堂,宅主人怎敢抗议?
厅门被踢倒,携有兵刃的人首先涌出,有人点燃了备用的火把,接着冲出院子。
前面的大院子相当宽广,正是拼搏的好地方。十余人首先列阵,居然不敢冒失地冲上。
两个一高一矮的男骑士,两把剑映着火光似有火焰跳动,并肩屹立不言不动像鬼魂,等候这些人冲上。
人群一涌,半弧围住了黑衣骑士。
江总爷与年轻人,也并肩上前。
江总爷手中的军刀亮晶晶,属于宝刀级的利器。年轻人的剑光华闪烁,也是品质超等的宝剑。
“什么人?”江总爷声如洪钏,气势慑人。
“曹世奇。”
“幻剑飞仙尚绿云。”
曹世奇要幻剑飞仙扮男装,便于活动,姑娘目下穿的就是男骑装,大胆地亮名号,不怕日后受这些人报复,有恃无恐。
“咦!你就是曹世奇?你好大的狗胆。”江总爷愤怒地叫吼,军刀向前一伸。
“你们出动无数人马,杀得我落荒而逃,再亡命逃遁,早晚会遭殃,所以我送上门来,和你们了断。”曹世奇冷静地迈步上前。
“你是来送死的,你应该早些送命……”
“不久自可分晓,看谁死。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如果你们的神龙大计成功,我不但要逃一世,甚至要逃三世五世,我宁可现在就和你们拼死。”
“新乐哨站我那些兄弟,是你这狗东西杀害他们的?”江总爷厉声问。
“是我杀的。”幻剑飞仙像男子汉一样,用左手拍拍胸膛。
“你得死!”江总爷怒吼,火杂杂狂冲而上,军刀发似雷霆。
“不可鲁莽……”年轻人急叫,奔上伸手意图拦阻。
来不及了,一冲便已近身接触。
幻剑飞仙身形微动,剑光也微动,然后从雷霆似的刀光中锲入、中的、逸出,人影倏然中分。
江总爷叫了声,直冲出两丈外,脚下大乱,左手掩住了小腹,当一声军刀坠地,双手掩腹晃了两晃,一头栽倒,猛烈地抽搐。
“杀……”怒吼声雷动,人群呐喊着狂冲而上。
首脑被杀,这些骄兵悍将本能的反应,就是呐喊如雷,一拥而上替首脑报仇。
蓦地剑气飞腾,剑光电闪,两支剑切入、分张、锲合、回旋……
虎入羊群,如汤泼雪。
曹世奇曾经向燕山三绝说,他不敢用剑。
他用剑不是用来强身的舞剑,而是剑一出有我无敌,不出剑则已,剑出必定饮血。
有些人用手中的利器自卫,自卫并不代表杀掉对方,本质上是防御性的,能吓阻对方便达到目的了。
有些人却相反,攻击企图极为强盛,唯一的念头是杀死对方,气势与技巧皆以杀掉对手为目标。
所以利器在手,便浑忘一切,仁义道德抛到九霄云外,对手在他眼中已无人的形态和价值,只是他心中的目标物,理性有道在他心目中已不再存在了,行动是反射性的,也就是所谓失去理智,也有人称之为杀红了眼不由自主。
杀人毕竟是违反道德的事,但他所学的剑术,气势与技巧皆以杀掉对手为目标,剑一出便有我无敌,因此他不敢用剑。
现在,他非用剑不可,面对涌来的刀山剑林,他的野性与杀性发挥至最大限。
幻剑飞仙的剑称幻剑,概略可以配合得上他,以神奥的技巧,配合他的轰雷掣电强攻,相得益彰。
因为他俩事先已有默契,第一次配合,居然十分圆熟。
片刻间,血腥刺鼻,剑光所经过波开浪裂,惨嚎声惊心动魄,尸体撒了一地,刀剑也撤了一地。
大院子成了屠场,成了人间地狱。摆了二十八具尸体,逃掉了三四个人,说惨真惨,片刻间便收了二十八条人命。
唯一能站立的,是那位年轻人,右肩窝鲜血迸流,胸襟一片腥红,剑改握在左手,双脚发虚,但流露在外的气势,似乎有一拼的能力。
“留你替我带口信给三郡主。”曹世奇的剑已经归鞘,脸色冷森向年轻人说,“她出动无数狐群狗党,布下天罗地网截我的生路,我有权自卫,用杀来回报,我等她了断。站在她一边的人,我见一个杀一个,决不留情。你们这狐群狗党,我要你们尝尝,躲得了今天,躲不了明天的滋味。燕山三绝是我杀的,这笔帐他们可以一并记在我的帐下。再见。”
年轻人终于支持不住了,呻吟着栽倒。
惨烈的搏杀为期短暂,警讯传至对岸,没有人过河支援,即使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