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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郡主脸上发白,终于不敢说话了。
杨淑妃忙上前微笑道:“皇上,且不要生气,这一大早的,还没用早膳吧,臣妾这里新熬了薏苡仁粥,还有几样新巧点心,先用了早膳再说。”
李世民怒犹未歇,哼了一声,才转身由杨淑妃挽着,步入厅中。
平阳郡主的脸色由白转青,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掉下,只那泪水后乌黑深邃的眸子,寒冰般瞪在络络身上,恨怒惊气,俱在其中。
见平阳给骂得惨了,络络居然有些愧疚似的,迟迟疑疑道:“你瞧我做什么?又不是我要去吐蕃的。”
我拍了拍络络的手,道:“我们也进去吃点东西吧。从此你也得学些东西了。未必要学礼仪谈吐,只须多学学修身立德,也就是了。”
平阳郡主站了起来,冲向我道:“你算是什么东西?什么叫修身立德?我何处失德了?”
眼看她攥起的拳头就要磕到我鼻子上来,恋花惊叫一声,络络已踏步过来,伸手挡住平阳郡主,道:“书儿只叫我修身修德,又不曾说你立德,你便敢如此无礼么?”
我因讨厌汉王,本就不喜欢平阳郡主,此时见她居然动起手来,不觉冷笑道:“书儿本是一介平民丫头,原不配指责郡主的不是。可皇上刚不是说了,女子之道,最重修养,要知书识礼,若不能做到,便是失德。郡主都挥起拳头来了,能算是有修养么?”
第四十四章 琵琶女(下)
平阳郡主怒道:“对一个贱民,也用讲修养么?”
我高声道:“郡主,不论你在大唐,还是在吐蕃,你要面对的,要尊重的,都应当是天下草民!自古万民为重,民乃立国之本,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么浅显的道理,郡主学了这么久,居然也不懂得么?”
平阳郡主一怔,屋中已传来李世民沉声下旨道:“传,即刻令汉王李元昌进宫,领回平阳郡主!”
平阳郡主泪珠终于蔌蔌掉下来,那恨毒之极的眼神,已不仅对着络络了。如果可能,只怕她真会跳起来,拿把刀子来,把我们两人一齐砍死。
络络皱眉。我却淡淡笑道:“我们且去吃早饭去。我早饿了。”平阳郡主再恨再毒,可络络会去吐蕃,她不会有机会报复到络络。至于我,我离我的二十一世纪越来越近了,才不担心这女子会赶到千年之外去伤我分毫。
算来平阳郡主虽是嚣张了一些,原先倒也不曾得罪过我。可我这个人,对我不喜欢的人实在不那么厚道。从贱民扯到君民关系,以及御下之道,我的确是在刻意挑动李世民对她的不满。
用了早膳,李世民又跟来拜见母亲的吴王李恪,到风华院左近的一处亭子里喝着茶谈论起什么来。
我们身子虽是倦了些,但皇帝既然在,倒也不敢便到房里歇息去,只在左近跟着,只恐一时有事召唤。
果然,不久,随侍李世民身畔的杨淑妃又向我们招手,忙去问时,却是李世民想起昨日我的琵琶和恋花的箫,见今日天气甚是凉爽,便叫我们再去弹上一曲。
我估料着李世民多半心情不佳,要散散心来着。便叫了恋花,一起奏了一曲《秋水》,很是绵邈悠远,宁神静气的。
李世民的神色果然日趋平静,慢慢立起身来,微笑着看向太极殿那高耸的翘檐,在慢慢从云层透出的日光里,渐渐闪出金色的光芒。
可惜一曲未终,汉王来了。
拜倒在李世民跟前,李元昌的身形更显痴肥,真怀疑唐史是否记错了。“有勇力,善骑射”,会是形容这头猪的么?但这头猪偏还具备着豺狼般的恶毒贪淫,实在是我避之唯恐不及的。
虽然知道在皇宫里李元昌绝不可能拿我怎样,可想起那日在太子别院的遭遇,我还是下意识地悄悄用琵琶尽量挡住自己面容,怕给他认出来。
可李元昌在立起身的一霎,偏又看见了我,居然不顾李世民在前,贪婪地向我直直盯来。
我心里头仿佛有毛毛虫爬过,抱紧琵琶的手忽然就沁出了许多汗来,一种很不妙的预感,蓦地冒了出来。
而且新唐史列传上的关于李元昌的另一个记载,也窜到了我的脑中。
李元昌对支持太子所提出的唯一要求是:帝侧有宫人善琵琶,“事成幸赐我”。
而我,现在正坐在李世民身侧,怀抱琵琶,面对着李元昌豺狼般的眼睛!
第四十五章 凌霄花(上)
李世民也注意到了李元昌的目光,轻咳了一声,道:“皇弟,听说你府上的美人极多,色字头上一把刀,皇弟为自己身体计,还是多多保重为好。”
李元昌忙收回目光,笑道:“皇兄,自从上次给皇兄训戒之后,臣弟一直闭门反思,绝不敢在外惹事,也不曾再纳姬娶妾。女人虽多,却都是原来的那些。皇兄若是觉得多了,臣弟赶走她们便是。”
李世民叹道:“那倒也不必。人家既然跟了你,你只好好待她们便是了。寻常没事时,多教教子女们,让他们多读些圣贤之书,多解些为人之道,才算尽了一家之主的责任。”
李元昌无奈似的道:“是不是平阳那丫头做了逾矩之事?她既在杨妃娘娘身边,便得请杨妃娘娘多多费心,不好时,尽可打得骂得。”
李世民看着自己异母的弟弟,拍了拍他的肩,道:“平阳的性子素来骄傲,这朕也知道,可惜朕却不知她是教训不得的。你且将她带回去,好好教导教导吧。”
李元昌迟疑道:“那册封吐蕃王后之事……”
李世民断然道:“平阳性情太傲,远嫁异地于她未必合适。吐蕃使者已自己选了江夏王之女为他们的国母,即日朕会下旨,定下此事。”
李元昌肥硕的脑袋上滴下汗来,强笑道:“既然此事已订,臣弟即刻将那不肖女带回府中,好生教训。”
李世民面色略和,道:“这些日子平阳吃苦不少,朕也知道了。改日便给她指个好夫婿,多多赏些嫁妆,便胜过到那异族受累了。”
李元昌忙叩谢皇恩,见李世端起茶来,忙道:“臣弟这便去领回小女。”
李世民点了点头,道:“去吧。”
一时李元昌离去,走了老远,又回头看了我一眼。
贪婪里,居然有丝凶狠的神色,似乎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疯狂。
我心头一跳,只怕汉王真的是对我动了邪念了。
只是想不通,我明明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异世之人,又怎会是史上记载的那个李元昌看上的琵琶宫人?
也许,李元昌也会看上别的弹琵琶的宫人吧。毕竟,皇宫里最多的,就是有才有貌的女人。
平阳郡主离开时,我和络络、恋花都有意回避了开去。
我不想面对平阳郡主恨毒的眼神;而络络却觉得对不住人家。
平阳郡主册封之事,拖了足有数月之久;而络络在平阳郡主离宫的第二日,便接到旨意,册封为文成公主,赐婚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并于当月十八,正式在武德殿接受了册封仪式。
足可见英明的唐太宗李世民,本就对平阳郡主入藏之事心有犹豫,而络络意外被吐蕃人看中,正好给了他推翻自己原来想法的绝好借口。
有我在一旁撺掇,络络可能还没辨明自己的真实想法,便如在梦中一般接受了这一切;她的父亲江夏王李道宗,本就是柔懦谨慎之人,就是心里不愿意爱女远嫁,也绝不会公然反对。
只有恋花非常不解,悄悄问我:“书儿,你为什么这么放心让络络到那么遥远的地方去?她过得不快乐怎么办?”
我想着络络的善良侠义,又想着历史上那个为民分忧深得百姓受戴的文成公主,两个形象渐渐重合。我微笑,捏着恋花细致柔白的耳垂,道:“络络是一个到那里都会茁壮成长的野花;但到了吐蕃,她会成为一位万民景仰的花神,独自撑成一片绝美的风景。她会幸福。”
恋花似懂非懂,叹着气道:“可我还是不放心。那么人生地不熟,叫络络怎么去适应?你看到了么?她连吐蕃话都不肯学。”
我笑道:“学语言么,有什么难的?不论是谁,只要不聋不哑,扔到全是说某种语言的异国环境,不下三月,一定能听能说,不用操心。便是不懂,也是不妨的,反正我会跟她一起去。她适应不了,我便一直陪着她!”
恋花张大了嘴巴,精致小巧的脸上全然是不可思议。她喃喃道:“书儿,你不会说真的吧!你真跟她到吐蕃去?那东方大哥呢?”
第四十五章 凌霄花(下)
东方清遥的确快成为我的一块心病了。本以为他只是景谦的一个替代,可这些日子以来,午夜梦回,不知怎的,我想清遥的时候,居然比想景谦的时候还多。
所以我只得苦笑,苦笑着把话叉开了去。
不管东方清遥在我心里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终究要回到我的世界去。这里不属于我。
我这样安慰着自己,敷衍着和恋花谈笑晏晏,心里却越来越沉痛,痛得呼吸都有些困难。
东方清遥!
难道,就在许多不经意的温柔亲呢中,我竟也陷进去了?陷进了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深情款款的眸光之中?
离吐蕃预定迎回国母的日子已没多长时间了,李世民找人来教络络关于吐蕃的风土人情和风俗礼仪,络络草草学了,居然回答老师一句:“我有什么不懂不会的,自然可以问吐蕃人,还怕他们不告诉我?吐蕃那么远,你这时教了我许多,不怕到时候我全忘光了?”
然后便是天天磨缠着杨淑妃,想要回家去再住一阵子,再享受一段时间的天伦之乐。
我也想东方清遥了。得快乐时且快乐,纵有一天我们终将无缘,可既然现在能在一起,那便抓住机会吧,也算是稍稍补偿一下他的深情。
恋花倒是不想家,和我们在一起,她才不去想她那个没有父母没有温暖的冰冰冷的家。可她见不得我们难过,便也帮我们说话。
我不知道杨淑妃给我们三人缠得是不是很难受,但最终她还是答应了帮我们求一求皇上。
但私底下,杨淑妃却趁我独自一人时,挽了我的手,漫步在开遍凌霄花的竹架旁,看那火花金黄的凌霄花,如烈日般灿烂地明媚着,然后问我:“这花儿,是不是很美?”
我不解其意,顺其话音道:“自然很美,天生百花,各有各的好处。凌霄虽不如牡丹艳丽,不如芙蓉娇美,也不如秋菊高洁,不如冬梅清雅,却也自有一番秀媚气度,又能做药用。医书上不是说,凌霄能行血去瘀,凉血祛风呢!”
杨淑妃点头道:“不错,只要有所攀援,凌霄花可以爬得很高,开得很美,连香味都可以传得很远。你看这竹架并不甚高,这花再漂亮,也便只得如此了。如果是棵参天大树,你猜,这花得攀到多高?”
我猛然悟了过来,微笑道:“那么,就可能攀到娘娘这么高了。”
杨淑妃也微笑着,雪白的肌肤灿过淡淡的红霞,道:“皇上的确是一棵参天大树。可想要攀住他,就必须趁那树尚未长成之时。一旦真到至高至顶处,就未必容得一株小小的凌霄花去攀援了。”
我看着这美丽却始终贯穿着忧伤气质的女人,没来由地同情起她来,居然很冲地答了一句:“便是随他到了至高至顶处又如何?终究是寄生于他物。如果是我,我宁愿做木槿,哪怕花好无几时,哪怕朝开暮落,却终究自己灿烂过。”
我说这句话时,杨淑妃正用手去采一串凌霄,金黄的凌霄在傍晚的日光下有着璀璨可爱的光泽,娇媚而惹人怜爱。
杨淑妃听着我的话,默默看着手中的花朵儿,许久才道:“你认为,自己能够不做凌霄?”
如果我是真正的容书儿,作为一个在绝对的男权社会成长的大家闺秀,我自然不得不做一株凌霄;可惜我不是。我依旧保有着我云溪月的灵魂。我要做木槿,灿烂地开着属于我的花,哪怕朝开,暮落。
我仰起头,笑容皎洁得连杨淑妃都有些嫉妒之色。我道:“如果我是凌霄,那我就要找一样的凌霄为伴,终生缠绕,至死方休;如果我是树,我也要找和我一样的树,每日并着头,等日出,看日落。”
第四十六章 离情(上)
杨淑妃没有再说什么,悄悄走开了。
那串金黄妩媚的凌霄,已被她揉作一团,弃在脚下,绣鞋踏过,已零落成泥。
李世民是她的参天大树,吴王李恪自然是她心目里未来的参天大树。杨淑妃是指望着我成为攀援李恪的那株凌霄,为她的恪儿增添属于我的秀妍光彩。
我叹气,看着日影西斜,凌霄的花色渐渐黯淡,才想着该回风华院了。
一抬头,吴王李恪,正从另一个方向走来。
避之已是不及,我索性大大方方走过去,淡淡行了一礼,问了好,正要走开时,李恪突然叫住我。
“我的母妃娘娘,是不是跟你说了什么?”他的面容年轻俊美,眸子漆黑,带着点杨淑妃的那种隐约忧伤,如深井一般,想来必有过不少女子为之沉醉。
我微笑道:“杨妃娘娘,只是拉我欣赏欣赏凌霄花,并没有说什么。”
李恪嘴角也泛出微笑,却颇有些自负的神气,悠然道:“母亲么,很喜欢凌霄花。可给凌霄花攀着的滋味也不好过。如果是我,我喜欢自在的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