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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莫尔斯怀着极大的兴趣望着自己的下属,“我想你最好慢点说,刘易斯。恐怕我完全没有跟上你的想法。”
刘易斯咧嘴一笑,带着些许满足。莫尔斯通常不会跟不上——其实正好相反:他总是比自己的固定拍档快三四个节拍。“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种可能,长官,是劳森让这位流浪汉杀了约瑟夫斯——可能是雇凶杀人。”
“但是劳森为什么要杀死约瑟夫斯?”
“约瑟夫斯肯定有他的什么把柄。”
“而劳森手上肯定有这个流浪汉的什么把柄。”
“您说得真是太对了,长官。”
“是吗?”莫尔斯有点迷惑地望着自己的警探。他想起中学入学考试的时候,自己坐在一个众所周知的白痴旁边,而就是这个男孩,在莫尔斯还没弄明白第三道字谜题的时候,已经做完了第十题。
“我觉得。”刘易斯继续说道,“劳森肯定一直都在各方面都照顾他:衣食住行,所有事情。”
“你是说就像他的兄弟一样?”
刘易斯好奇地看着莫尔斯,“比那还要多一点吧,长官?”
“什么?”
“我是说,比像他的兄弟还要多一点。他就是他的兄弟,肯定是。”
“你可不能轻信任何道听途说的东西。”
“但是您也不能想当然地毫不置信。”
“除非我们再有一点证据,刘易斯!”然后,如同往常一样,真相突然呈现在他面前,内容极为简单。他和刘易斯去过斯坦福之后,他需要的加强证据就在眼皮底下了,最后找出来的时候,他的头皮不禁激动地一颤。“斯万普尔”在贝尔的卷宗里出现过好几次,这可能是莱昂内尔·劳森牧师那个朋友的名字,这个人在约瑟夫斯遇害之后就离奇地消失了。然而,如果这些传言都是真的,这个人的真名就是菲利普·爱德华·劳森,不管你是参加中学入学考试的害羞的小家伙,还是坐在巡逻车里的坏脾气的中年探员,“斯万普尔”
都是“P。E。 劳森”的换序词 1。
“我觉得这就是咱们要找的那对母子。”刘易斯低声说道。没错,这位身怀六甲、打扮庸俗、牵着一个两岁儿童走在人行道上的年轻妇女表示自己就是霍姆巷三号现在的房客,这个孩子是她的女儿伊芙。是的,她说,既然房东不反对,他们可以进来查看一下房子。非常乐意。
莫尔斯谢绝了用茶的邀请,走到后院里面。
显然某人最近很忙,整个院子最近才被彻底挖掘过;放在小花房里的钢叉的尖齿和铲子的下半部分都被打磨得平滑发亮。
1 换序词(anagram),指构成字母相同,但是字母排列顺序不同的单词。
“我能看出您的丈夫喜欢自己种点蔬菜。”
莫尔斯轻声说道,然后在后门的垫子上蹭了蹭自己的鞋。
她点了点头。“我们来之前这里都是荒草,但是,您知道,现在的物价——”
“好像他还施了点肥料。”
“没错。他花了不少工夫,不过他说只能这么做。”
莫尔斯连香豌豆和蚕豆都分不清,可是他睿智地点了点头,欣慰地决定忘掉后院。
“我们可以上楼看看吗?”
“当然可以。请便。我们只用了两间卧室——就像以前的房客一样。不过——好吧,你永远不知道以后……”莫尔斯低头扫了一眼她隆起的腹部,不知道她分娩之后需要多少间卧室。
小伊芙的婴儿房是卧室中最小的一间,里面充斥着尿液的味道,莫尔斯厌恶地捏着鼻子,弯下腰草草地看了看没铺地毯的地板。新近装饰的墙上画着的几个唐老鸭好像在嘲笑着他这种毫无目的的搜寻,他很快离开房间,关上了身后的门。
“其他两个房间里也没有什么东西,长官。”
刘易斯说道,然后和莫尔斯一起站在狭窄的平台上,那里的墙被涂上了波特兰式的淡米色,木制家具都上了白色的亮光漆。莫尔斯觉得这种配色很相宜,然后抬头看了看天花板——轻快地吹了声口哨。他的头顶正上方有一扇很小的方形暗门,大约三英尺长,二点五英尺宽,粉刷得和其他木制家具一样漂亮。
“你们家有梯子吗?”莫尔斯朝着楼下喊道。
两分钟之后,刘易斯伸头探过布满灰尘的房梁,用电筒照着四周的房椽。下午的阳光透过墙砖之间参差不齐的缝隙,到处都是淡淡的光束,但是令人吃惊的是,刘易斯用手腕撑起身体,慢慢地爬到阁楼上面,小心地踩在房梁上走动的时候,硕大的屋顶空间好像仍然显得昏暗沉寂。暗门与烟囱之间是一个巨大的衣箱,刘易斯打开箱盖,用电筒照向里面有些发霉的书籍封面的时候,一只黑色的大肚子蜘蛛夺路而逃。不过刘易斯没有蜘蛛恐惧症,很快就认定箱子里只有书,然后四处拨弄剩下的碎片:一根长长的废弃蓝色旗杆,颜色掉得差不多了,上面卷着一面英国国旗;一张老式行军床,可能是贝登堡 1 时代的旧物;一个崭新的抽水马桶,上面令人费解地贴着几条棕色胶带;一个过时的地毯吸尘器;两卷黄色的绝缘布;还有一大卷什么东西紧紧塞在房梁和屋顶角之间。
刘易斯尽量向前弯腰,在身前摸索,终于够到了,他的指尖碰到了什么柔软的东西,他用电筒照了1 贝登堡男爵(Baron BadenPowell,18571941),英国将军,一九〇八年创建男童子军运动。
照,发现那是这团东西一端伸出的一只黑色鞋子,鞋头上面有一层灰。
“那儿有什么?”刘易斯听到下面传来平静而急迫的声音,但是他没有回答。他用力拉动捆着这团东西的线,线立刻就断了,一堆质地不错的衣服散落在他面前:长裤、衬衫、内衣、袜子、鞋子,还有十几条领带——其中的一条是浅色的剑桥蓝。
刘易斯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出现在黑乎乎的暗门口,“您最好上来看看,长官。”
他们又找到了一捆衣服,里面的东西和刚才那捆差不多。但是裤子更小,其他衣服也都更小,两双鞋子好像是十一二岁的男孩穿的。那里也有一条领带。只有一条。一条崭新的领带,上面是红灰相间的条纹:罗哲·培根综合学校的学生戴的领带。
23渐渐聚集起来的教民里有很多是五六十岁、满脸尖酸的老处女,她们中的几个人好奇地回头望着坐在后排长椅上的两个陌生人,他们身旁的空座位现在明确标明了“教堂管理员”。刘易斯看上去非常不安,同时也极度不适,莫尔斯显得沉稳冷静,他给刘易斯使了个眼色。
“别人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懂吗?”莫尔斯耳语道,五分钟悠长而单调的钟声停止了响动,唱诗班列队从祭衣室里走了出来,下到主走廊里,他们后面是持香者、儿童侍祭、侍祭、火炬手、典礼主持和三位显要人物,这三个人衣着相仿,但是并不完全一样,最后的那一位身上套着白麻布圣职衣和十字褡,还戴了一顶四角帽——莫尔斯现在已经了解了这些教会的基本装备。祭坛上面,剧情人物熟练而迅速地散开,站好自己的位置,突然一切又恢复了秩序。鲁思·罗林森戴着一顶黑色的方形礼帽,站在一只石刻天使的下面,集合完毕的唱诗班现在开始做弥撒。这段时间里,教堂管理员悄无声息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递给莫尔斯一张纸片:“背景,《那个忏悔者》——帕莱斯特里纳。”莫尔斯睿智地点了点头,然后递给了刘易斯。
仪式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一个显要人物脱掉了自己的十字褡,沿着环形的阶梯登上讲坛,开始训诫自己的教民,警告他们私通是危险而荒唐的。但是莫尔斯始终坐在那里,仿佛这种训诫与自己毫不相干。刚才有一两次,他和鲁思目光相触,但是现在唱诗班的所有女性成员都被一根粗大的八边形柱子挡住了,于是他靠在座位上,凝视着菱形的彩色玻璃窗——深红色、烟蓝色、艳绿色——他的思绪飘回自己的童年,当时他也是唱诗班的一员……刘易斯很快也对这种训诫彻底失去了兴趣,尽管原因不尽相同。他是个很少会用色迷迷的眼睛偷看邻居妻子的人,现在他正在静静地考虑这件案子,并且再次怀疑是不是真的像莫尔斯坚持的那样,再来教堂参加一次礼拜肯定能激起联想的火花,“把钩住的原子晃一晃”,他是这样说的——无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牧师花了二十多分钟才结束了自己反对邪淫的演讲,然后从讲坛上走下来,穿过圣母堂旁边的屏风,消失在众人的目光里,接着又穿上十字褡,站在祭坛上面。这一信号提示三人团中的另外两人站起身,大步走向祭台,然后和他站在一起。
唱诗班又开始吟唱帕莱斯特里纳的乐曲,在一片下跪、画十字、拥抱的礼仪之中,弥撒达到了高潮。
“拿着,吃吧,这是我的身体。”司仪说道,他的两位助手突然朝祭坛躬身行礼,动作和姿态呈现完美的同步——就像合二为一。是的,就像合二为一……莫尔斯的脑海中浮现出他还是孩子的时候,父母带他去看音乐剧的场景。其中一幕里,一个女人在大镜子前面翩翩起舞,刚开始看的时候他完全不能理解。这位女性的舞姿不算十分灵动,但是观众却被她的表演迷住了。突然他恍然大悟:舞者的面前根本没有镜子!所谓的镜像其实是另一个女人,跳着同样的步伐,穿着同样的衣服,做着同样的动作。有两个女人——不是一个。
所以?如果有两位舞者,那么约瑟夫斯遇害当晚,会不会也有两位牧师?
三趾鸥又翱翔了起来……最后的赐福仪式结束五分钟之后,教堂已经空了。一个身着法衣的年轻人最后熄掉了那堆蜡烛,就连虔诚的沃尔什 阿特金斯夫人也离开了。
弥撒到此结束。
莫尔斯站起身,把《礼拜流程》的红色薄册子放进雨衣口袋里,和刘易斯一起走到圣母堂门口,然后站在那里,读起南墙上面钉着的一块黄铜饰板上的字:下面的墓穴里安葬着约翰·鲍德温骑士的遗体,他是本教区受人尊敬的施主和忠实的仆人。逝于一七三二年,享年六十八岁。愿他安息。
米克尔约翰走向他们,脸上带着淡漠的微笑,左臂上搭着白色法衣。“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先生们?”
“我们想要一套备用钥匙。”莫尔斯说。
“好吧,有一套备用的。”米克尔约翰轻轻皱起眉头,说道,“您能告诉我为什么——”
“我们只是想在教堂上锁的时候也能进来,就是这样。”
“是的,我明白。”他忧愁地摇了摇头,“最近有很多愚蠢的人破坏公物——恐怕大部分都是小学生。我有时候想……”
“我们就用几天。”
米克尔约翰把他们带进祭衣室,登上一把椅子,然后从窗帘顶端后面的钩子上摘下一串钥匙。
“请您尽快还给我。现在只有四套了,有些人一直需要它们——比如敲钟之类的事情。”
莫尔斯把这串钥匙放到口袋里之前,看了看它们:老式钥匙,一把大的,另外三把很小,锻造得奇异而精妙。
“我们要把门锁上吗?”莫尔斯问道。他本想开个小玩笑,但是结果是让自己显得滑稽而无礼。
“不用,谢谢。”牧师平静地回答道,“星期天我们的访客比较多,他们喜欢到这里来,安静地待着,思索人生——甚至可能会祈祷。”
刚才做礼拜的时候,莫尔斯和刘易斯都没有下跪,至少刘易斯离开教堂的时候感到一丝内疚,一丝卑微,好像他对神圣的祭品视而不见一样。
“快点儿。”莫尔斯说,“我们在浪费喝酒的时间。”
当天中午十二点二十五分,基德灵顿的泰晤士河谷警察局总部接到了什鲁斯伯里警察局的一个电话,值班警探认真记下了口信。他并不觉得这个名字让他想到了什么,但是他会把这条口信交给适当的渠道。直到他放下电话,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清楚“适当的渠道”是什么。
24莫尔斯磨蹭的时间比平常久,先喝完的是刘易斯。
“您感觉好吗,长官?”
莫尔斯把《礼拜流程》放回口袋里,几大口喝完了啤酒。“再好不过了,刘易斯。满上。”
“我想该您买酒了,长官。”
“哦。”
莫尔斯朝着重新斟满的啤酒微微扬起眉毛,继续说道:“是谁杀了哈里·约瑟夫斯?这才是真正的关键问题,对吗?”
刘易斯点了点头。“做礼拜的时候,我有点想法——”
“不要有更多的想法,拜托!我已经有太多的想法了。听着!首要嫌疑人就是贝尔曾经追踪过的那个家伙。同意吗?这个家伙在劳森家里住过好几次,约瑟夫斯遇害时他就在教堂,然后失踪了。同意吗?我们并不十分肯定,但是这个家伙很可能就是莱昂内尔·劳森的弟弟,菲利普·劳森。他一贫如洗,而且嗜酒如命。他看到圣餐盘上有些现金,就决定把它偷走。约瑟夫斯试图阻止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