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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对女主人公的评价,她们具有敢爱敢恨的品质,又当时最可贵的独立精神,通过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命运,这些品质都可以用“智慧”来包括。
“爱情”:几乎所有哥特小说的终极主题,无论是古堡里的阴森主人,还是美丽忧郁的女主人公,抑或蛰伏在黑夜的吸血鬼,他们的一切推动力都来自爱情,哥特就是神秘的爱情。
哥特小说真正吸引人的是浓郁的唯美主义色彩,最阴暗险恶的环境中,也会有最细腻的情感,最美好热烈的爱恋,任何黑暗都无法阻挡主人公对爱的追求,是“黑夜绽放的玫瑰”。同理,虽然产生于黑暗的中世纪,但哥特建筑、音乐、美术至今仍震撼人心。正是这种黑暗里的美,绝望中包含生命的希望,产生强烈的美学对比,这就是哥特式的唯美主义。
虽然相隔半个地球和一个世纪,但哥特精神永存于人们心底,并能跨越文化和时间的界限。哥特小说在西方流行百年,当今流行的悬疑小说和惊悚小说,追根溯源都是其细化的分支。而哥特小说的基本元素,神秘环境里的女*情,更是人类永不过时的题材。
当今流行的许多女性小说,无外乎灰姑娘情结和穿越言情,实在是单调又缺乏品位。青春小说更已沦落为一个没有内涵的空壳子,我们的少男少女们还要继续沉湎在这些无知中吗?
我们需要一种经典性的风格,就像所有普通女孩的偶像——简.爱,既温柔又勇敢,既独立又痴情,她是穿行在哥特古堡里永开不败的蓝色妖姬,希望看到一个中国的简·爱。
推出这本全新的《暗花》,目的只有三个——
第一:打造中国的哥特小说!
第二:打造中国的哥特小说!
第三:打造中国的哥特小说!
通过中国人的视角,写发生在当代中国的哥特式神秘与爱情故事。勃郎特姐妹在创作她们的作品时,也是写她们那个时代的风貌。所谓哥特并非脱离现实,而是要描写现实的另一面,在阳光背后的那一面,但同样是真实的。
当今世界的哥特精神是复兴而不失复活,哥特的精神从来都不曾“死”过,从《德古拉》到《夜访吸血鬼》,从电影《僵尸新娘》再到最新的《暮光之城》,这种骨子里的浪漫主义永远存留与人们的心底,并且如同那神秘而浪漫的永恒的存在一样,照耀着我们每个人青春时代的自由精神。
歌特!哥特!歌颂哥特!
蔡骏:袋子里的公主(1)
我是一个肉球。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东海边有一条吴淞江,江边有一个华亭谷,谷内有一对贫穷的夫妇,在他俩七十岁的时候生下了他们的第七个孩子——这就是我。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父母就被惊呆了,因为我有一个圆圆的身体,大大的脑袋,却没有双手,也没有双脚,就像一个大肉球上安装着一个小肉球。
没错,我是一个肉球。
但我的父母并没有恐惧也没有哭泣,因为我这个肉球虽然没有手脚,却天生一张可爱的脸,惹得任何人都想抱起我亲一个遍。我的第一声啼哭就是那么不同凡响,一连哭了哭七天七夜,直到第七天又开怀大笑起来。
于是,我被取名为七喜。
当别的孩子都还没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四处走动了——确切地说是滚动,肉球的身体能够滚到任何地方,去华亭谷里听蟋蟀唱歌,到吴淞江畔看鱼儿戏水,
所有人看到我都瞪大了眼睛,但很快就喜欢上了我的可爱,尤其当我唱起吴歌的时候,就连十六岁的小村姑也免不了要多看我两眼。
我还有一项特别的本领,那就是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无论是蜻蜓翅膀的颤抖,还是梁上老鼠的吵架,还是空中大雁的叹息,我都能明白它们的意思。而我也能模仿出各种动物的声音,从而可以和它们谈天说地。简而言之,我是一个语言天才。有人经常看到我站在河边自言自语,其实我是在对小龙虾们说笑话。也有人偶尔发现我跑到森林里发呆,其实我是在和猫头鹰们猜谜语。
直到某年某月某日,我见到了一只萤火虫。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我独自在田野中滚来滚去,突然一抹浅蓝色的幽光从我面前掠过,接着我便听到一个虫子打着呵欠说:“哎呀,我快没命拉!”
我这才看清是一只萤火虫,却与我见过的所有萤火虫都不同,它的身躯虽然像苍蝇那么小,但发出的光亮却如此美丽诱人,完全不是我们本地的萤火虫所能比拟的。
“欢迎你,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在稻田里滚了几圈,赶上萤火虫大声地喊道,当然我使用的是萤火虫语。
“啊,你怎么能对我说话?”
萤火虫飞到我的鼻子上,蓝色的幽光凉凉的,如细纱般铺满我圆圆的肉球脑袋。
我眨着大眼睛,微笑着回答:“朋友,我可以和所有的生命对话。”
“哎呀,你果然是个怪物啊。”萤火虫一惊一乍地飞起来,夏夜的田野里泛起蓝色幽光,围绕着我的肉球身体盘旋了一圈,随后又落在了我的鼻子上,“肉球!世界上居然还有你这样的肉球!你简直就是造物主的奇迹啊!我漂洋过海了几万里,什么人什么动物什么植物没有见过啊,却惟独没见过你这个肉球!”
它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却连个喘起都没有,让我实在是佩服:“你是从哪里来的啊?”
“黄金海岸!”
“在哪儿?”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在地球的另一边,大海的尽头,有一个地方叫黄金海岸!那里是个神奇的世界,有一万棵榕树组成的森林,我就出生在森林深处的一个山洞里,那里有无数像我这样的萤火虫——世界上其他地方的萤火虫都没有我们漂亮!不过最最漂亮的是一位公主,她有一双冷月般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覆盖着诱人的目光,整张脸的轮廓宛如被艺术大师雕刻过,简直可以用天仙来形容。而她的身材也是举世无双的,腰和身体的比例极其协调,呈现出花瓶似的形状。她长着一双修长的大腿,还有玲珑曼妙的双手,每一根手指都近乎透明,指甲嫩得几乎要滴出水来。若是你从远处看她真像画出来的,只有神话里的仙女才能与她媲美!”
蔡骏:袋子里的公主(2)
萤火虫果然有滔滔不绝的口才,说得我已经目瞪口呆,脑中浮现起完美公主的形象,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想象下去了,因为人类的想象力似乎也难以达到公主的美。
它又在我的肉球身体边飞了一圈说:“公主隐居在一棵树干当中,那一万棵榕树护卫着她。极少有人见过她的面貌,因为她实在是美得惊动了银河系,只有最幸运最勇敢的人才能穿越千山万水见到她一面!传说只要见到了这位公主,就能够改变你的生活,从此你的命运将有彻底的转折。”
“真的吗?”
萤火虫简直是个话唠,我如果不现在打断它,这只小虫子完全可以说到明天中午。
“喂,伙计,我说的话还能有假吗?我可是飞过了几万里,人称‘智多星’的见多识广的小帅哥呢。”
我鄙视地瞪了它一眼,滚动着圆圆的身体,跟随萤火虫飞舞的轨迹说:“你能带我去见公主吗?”
“你?”萤火虫又绕着我飞了一圈,接着投以蔑视的声音,“就凭你这个肉球?”
“肉球虽然不会走路,但会滚!”
“滚?”
我立刻在地上滚了一圈,转眼之间就出去了几丈远:“你瞧,我可以这样滚到黄金海岸去!”
萤火虫却放肆地大笑起来:“滚到黄金海岸?哈哈哈,你还是给我滚回老家去吧!你知道吗?我们要经过几万里的路途,尤其是要渡过茫茫的大海,一路上有许多拦路抢劫的杀手......”
“不要说了!”我又一次打断了它念经似的永不停歇的话,“我就算是滚,也要滚过大海去。”
“你——说真的?”萤火虫似乎被我这个肉球震撼住了,“我见到过许多想要见到公主的人,他们全都是身体健全容貌端正的年轻男子,但要么在路上命丧黄泉,要么被公主闭之门外,你一个小小的肉球,居然有这么大的勇气,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哩!”
“带我去黄金海岸!”
我滚到它的面前,用大大的眼睛瞪着这束幽暗的蓝光。
“好!我带你去,我正好可以回到故乡!”
三天之后。
我告别了七十多岁的父母,跟着萤火虫前往地球的另一边。
这是一个漫长的旅程。
虽然没有手和脚,但我滚起来的速度丝毫不亚于跑步好手,倒是萤火虫经常累得直喘气,连它夸夸其谈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们滚过了江南的稻田,却被钱塘江阻拦了去路。我把身体鼓成一个大球,里面充满了空气,就像个皮球漂浮在水面上,就这么渡过了汹涌的大江。就这样一个肉球和一个小虫子跋山涉水,任何崇山峻岭和大江大河都无法让我停下,短短几十天内,我们就走过了百越的群山,来到温暖如春的岭南大地。在南海边稍事休整之后,我又继续滚向西南方向,萤火虫实在飞累了就趴在我头上,任由我将它滚得天旋地转。
在秋天到来之时,我滚入了肥沃的红河平原。这里的秋天要比华亭谷炎热许多,萤火虫才告诉我已接近热带了。很快我们又滚入了神秘的湄公河,皮球般的我充满空气,渡河之后进入湄南河谷地。我们沿着河谷南下,虽然越来越接近冬天,一路上却越走越热,渐渐地进入一个巨大的半岛。
半岛的尽头有一座小岛,当我们滚到岛上时,萤火虫已经累得趴下了:“哎呀,没想到故乡是这么远啊,我的寿命总共不到一年,像这么滚已经去掉一小半的人生了。”
正当它为自己生命的短暂而哀叹时,海滩上走来一只奇怪的狮子,虽然看起来健壮威武,却长着一只鱼的尾巴。尽管我知道肉球正适合做狮子的早餐,我却丝毫都不惧怕地说:“朋友,你知道黄金海岸在哪里吗?” txt小说上传分享
蔡骏:袋子里的公主(3)
鱼尾狮看到肉球也很惊奇:“啊,怎么世上会有你这种生命?黄金海岸我也从未听说过,但我可以带你渡过这片海峡。”
原来海的那边还有更大的岛屿,于是我勇敢地滚到了狮背上,萤火虫也钻到了狮子的鬃毛里,正好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
狮子缓缓走入大海,它的鱼尾巴扑扇了几下,就像鲸鱼似的漂浮在了海面上。在蔚蓝色的热带大海中,鱼尾狮驮着一只肉球欢快地游着。我们在大海里游了三天三夜,每个夜晚萤火虫都看着天空的繁星,通过星星来辨别方向。
在清晨的太阳照耀下,我们在一个大岛上登陆,狮子甩着头说:“这里是爪哇岛,我要回我的鱼尾狮岛去了。”
还没等我和萤火虫反应过来,鱼尾狮已游入大海之中了。
这下连萤火虫都已经迷路了,我们只得慢慢地向前滚去,一路上遇到不少猛兽,但无论是老虎还是巨蜥,只要听到我开口和它们说话,便立刻成为了我们的好朋友。
走到爪哇岛的另一头,仍然是茫茫无边的大海,萤火虫绝望地流泪道:“哎呀,我再也不认识路了,我的寿命也没有几个月了,恐怕再也无法回故乡了。”
这时海面上浮起一只大海龟,身躯简直比大象还要庞大,头上已经布满了皱纹,我估计它有几万年的寿命了。
老海龟对着萤火虫笑着说:“你只有不到一岁的寿命,却拥有这么有趣的朋友;而我已经活了几万年,却永远在海底孤独地游着。其实你比我快乐许多,我真的非常羡慕你呢!”
我立刻滚到大海龟面前说:“老人家,能否带我们去黄金海岸?”
“黄金海岸?在我年轻的时候,也就是八千多年前,我曾经去过一次,但我不想再游那么远的路了,我可以带你们到距离那里最近的一座岛上。好吧,肉球和虫子,可以到我的乌龟壳上来。”
于是,我与萤火虫兴高采烈地来到海龟背上,它带着我们游入大海,巨大的龟背就像屋顶,我们就在屋顶上晒着赤道的太阳,把我这个白肉球晒成了黑肉球。
又过了十天十夜,我们来到一座大岛上,大海龟沉入海底,我和萤火虫却更加无助。岛上生活着许多食人部族,像我这样的肉球,正好是他们的美餐,这下我得拼命地往前滚,以避免被他们抓住烤成肉排。我提心吊胆地滚到岛的另一边,找来了海豚、信天翁、鲸鱼,它们都可以横渡大海,却再也不愿意带上我们。因为他们说那片海实在太危险了,再勇敢的动物都不敢过去。
萤火虫看着大海也傻了:“我,我可再也飞不动了。”
我却坚强地看着海说:“你忘了我们是怎么渡过江河的吗?”
说罢我深深地吸了几十口气,把身体鼓成了一个大气球,很快就滚到了大海里。
“你疯了吗?你会被鲨鱼吃掉的!”
“不,为了黄金海岸,我不会惧怕任何危险。”
萤火虫无奈地爬到我身上说:“反正我也活不了几天了,也陪你一起去死吧。”
海流迅速地带着我向南漂去,鼓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