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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香-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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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的风格。阳台地板上隔层玻璃里面是灰蓝色的水晶灯,白天照在屋顶上也如星星两颗。真是巧工匠心。

  他画得十分仔细,图片放大好几倍仍然可以看到栏杆上细碎繁复的图案。

  他会细致地对待每一位客户。

  我回复他的邮件:门德尔松站在这阳台上,能写出春之歌舞曲第九号。

  他立刻又有消息发过来:这样过奖让我同样不着边际,已经脚不沾地了。

  我轻笑。事实上,他的设计比期待中的更赏心悦目。

  我正继续敲键盘的时候,接到徐衍之的电话。

  “不知能不能即时施工?”

  “天才设计。”我大赞,“如同置身多瑙河畔的古堡,十分浪漫。尤其是那两粒灯光,实在妙。”

  “呵,”他说,“恐怕太亮太过繁华,看上去像东京银座。”

  “东京银座才不会有那样的蔓藤存活——我什么时候能看到成品?”我兴奋地问。

  “不出一个月。”

  “好,我立刻联系装修公司。”

  “恐怕用色太大胆。”他仍不放心地问一句。

  “但很有感觉。我妈妈找对人了。”

  “谢谢。总算第一单生意开门大吉。”他在电话那头笑了,声线温润。

  “呵,”我笑,“你的设计让我想起医生画家韦尔乔。”

  “世界之小!”他忽然惊叹,“墙壁的设计正是借鉴韦尔乔的《西方哲理漫画》。”

  我也十分惊异,我与他竟然这样默契。

  “原来你也看韦尔乔的画。”我忽然来了兴致,“但是那本《西方哲理漫画》,我走了好多个书店都没有买到,一直遗憾。你是在法国买到的这本书?” 

  “一次路过香港的时候买下的。我这里还有一本,可以送你。”他大方地说。

  “那真是太感激了。”我倒不客气。

  “我还是头一次遇见同样喜欢韦尔乔的人。”

  “内心孤独的人会喜欢韦尔乔的线条和用色。”我玩笑地说。

  他也笑起来,“没有经历过热闹,怎么会感到孤独。”

  这男人看淡一切事,热闹与孤独都不成为他的景致。而我已经至俗,所以佩服他。

  “我今晚就把书放到你的新居。”他说,“你方便的时候过来取就好。”

  他的声音让我想起听见里阳台上掠过蔓藤的阳光。

  我微微一震。

  “谢谢你。”我轻轻说。

  “客气。”

  挂断电话,我深深吸气。

  我又想起韦尔乔为陈染的小说所作的插画:两个人分别行走在地面和半空中,背景是豆油黄,楼房是灰褐色。只一盏高悬的路灯,并没有亮。我常常在熬夜赶稿的时候,在单位办公厅落地窗前出神的时候,甚至在与建峰约会的时候,都能想起这幅画,《离异的人》的封面。它像沙粒一样铺散在我的脑海中,让我觉得亲切而又无从理解。

  偶尔的梦境里,我还会梦到自己如那个走在半空中的人一样,仿佛镶嵌在豆油黄的背景中,远离人群,不得动弹。

  我想我该去看看男友建峰。我们已经三个星期没有见面。如果被母亲知道,她一定开我的批斗大会。


建峰的公司在市中心的一座大写字楼。他昼夜有忙不完的工作,赚不完的钱。所以我们长时间不见面,以至于我推脱他的约会,并没有多少不妥。

  傍晚,我到他办公室时,他正在与人通电话,深黑色西装与金丝边镜框在夕阳底下闪着光晕。

  他边看文件边讲电话,“方总,我们已经让利百分之五,剩余的利润很少,还希望您谅解……新公司上路,已经在各方面都作了退步,我想我们并不是只有这一次的合作……好的,好的,多谢。那这周末我请您吃饭。”

  他挂断电话抬起头来,才发现我正站在门口。

  “单伊,你来了。”他赶紧走过来,仿佛看到盼望已久的一个人,浓眉中透着点惊喜。

  我有一丝愧疚。

  “建峰,怎么还没下班?”我在沙发里坐下来。

  他招呼秘书给我泡一杯咖啡。他这里的饮料向来只有咖啡。

  “正准备打电话约你,没想到你过来了。”他说。

  “你总是这样忙,适当的时候也要有些放松,不然身体要垮掉。况且今天周末。”

  “我这个年纪不赶紧上进,到时候再上进就来不及了。”他仍是这句话。

  我低头喝咖啡。雀巢速溶,水并不太热。

  “你这里连饮水机都比别处要紧张。”我说。

  他诧异地看我一眼,“你总是拐弯抹角。”

  “水烧不开,当心喝坏肚子。”

  他于是会意,笑着说,“我这里可是难得有机会招待一次你。”

  “你今天约我有事?”我想起他刚才说“正准备打电话约我”。

  他取下眼镜,鼻梁上有两道浅浅的印痕。“打算找你帮忙写几个字。”

  “什么字?”我问。

  “刚找了广告公司,但他们的文案我并不满意。”

  “写广告语不是我的长处。恐怕会砸你的牌。”

  “单伊。”他看着我,“只需要你写一句话就行,并不一定采用。”

  “也好。”我点点头。

  “请你吃饭。”他很有兴致地站起来。

  “可是我已经吃过了。”

  “今天搞定大客户,理应去吃一顿。”他笑得春风得意。

  原来如此。只有“搞定大客户”的时候,他才会如此兴奋。

  我与他一起走出公司大门。

  我想吃火锅,但建峰坚持说不够情调。于是带我去一家西餐厅吃红酒牛排。然而还未发动车子,建峰便接到一个电话。他接完电话,对我歉意一笑,“单伊,真的对不起,客户临时找我,所以不能陪你吃饭。”

  “没关系。”我不意外也不失落。对他来说,客户永远很重要。

  “下次补上。”

  他临走时甚至吻了一下我的额头。但是他嘴唇的触觉让我感到陌生。

  我与建峰之间淡如白水,我与他的约会好像只是一个必须完成的惯性环节。就像不饿的时候吃饭会食不知味,困乏的时候打哈欠并不真正解决困意。我仿佛与建峰并肩走在一条路的两边,甚至有时令人觉得你不知我我不识你。而我依然与他走在路两边。母亲一向认为找个男人作依靠是必要的,但我已经二十六岁,没有多少力气去找下一个男友。所以我若是同巧姐一样单身至三十多岁,母亲一定心碎。

  从建峰那里出来,我步行穿过两条街回公寓。

  地下通道的路灯像极了韦尔乔笔下的那一盏,细长老旧,豆油黄的灯光悬在空气浑浊的路口,没有生气。这令我想起老板钟磊,他的声音思维眼神,处处都如这盏半新不旧古板生锈的灯。

  上周五我将剧本交给他。他翻开来看了两句文案便摆摆手,“忧郁症的精神科医生与乡村小学教师,无花果爱情?你以为我们要拍文艺片?我们的观众大多是年轻人,你处处要突出小资情调,否则谁看。”

  我立即觉得闷气郁结。

  老板点燃一支烟,敲敲桌子,“上次你给晚报生活版写的蒋欣一案专题,就是好题材。蒋欣法庭枪击丈夫然后自杀,你亲历过。我还可以帮你安排采访,蒋欣仍在康仁医院。”他吸一口烟又说,“现代人对家暴题材总是感兴趣的。要么你按我的意见修改本子,要么前功尽弃。”

  我更是气结,“我不想再挖人疮疤。”

  他瞪眼,“所以你写出来的本子总是清汤挂面曲高和寡,跟你的人一样。你的故事叫人打瞌睡。”

  “或者你才能写出油头粉面对人胃口的东西来。”我愤愤然。

  老板掐灭烟头,站起来冲我说,“单伊你会写专栏会无病呻吟又怎样?!我告诉你,电视文化就是俗文化,不俗谁会看!像你这样写本子你的字一钱不值!”

  我几乎气炸,“主任,你永远像超市赶趟打折,跳楼价甩卖廉价花生油,以为赚肥,结果顾客终于吃腻。”

  老板瞪住我,那张精瘦的脸孔正要爆发。巧姐却不知怎么的进门来挡在我面前,“不好意思,单伊火爆,还请你包涵。”

  碍于巧姐的面子,老板没有说出更难听的话来。

  事后巧姐狠狠训我,“他好歹是你老板,再大胆的员工也不该骂老板,简直拿饭碗砸自己额头。”

  是是,生活是大前提。我不知如何又泄下气来,“饭碗永远比额头重要。”

  “我那边正好在招人。广告部有适合你的空缺。”巧姐知道我近来不如意,所以想推我一推。

  我叹气,嘟哝一句,“台里的广告尽卖药。”

  “单伊你神经,逮谁咬谁!”她愤愤然转身走。

  我这才醒,只得下班后跟她陪不是。

  那以后老板再没给过我好脸色。现今人人都大爷,人人得罪不起,偏偏我爱得罪人。这个人还是老板。呵,我的饭碗已经与我的额头一般淤青发肿,欲裂未裂。

  管他。


不知不觉已走完长长的地下通道,通道的尽头有小孩子在卖玫瑰,流浪小摊摆一堆杂色围巾等待顾客,拐角处还有一对情侣在冷风中拥吻。我不禁打一个寒噤,北风中爱情瑟瑟发抖,他们很是英勇。

  我向年轻的摊主买了一条浅灰色格子围巾,棉质的摸上去令人温暖。摊主用很可爱的纸袋将围巾包好递给我。这时那对拥吻的情侣也走过来,男人为女人买了一条粉色的长围巾,一圈一圈替她围上,女人白皙的面颊被映得暖香四溢。然后他为她买了一支玫瑰,她欢喜地拿在手上,看着爱人眼光婉转。

  我忽然心里柔软下来。大概只有我这样的人不相信海誓山盟,看别人是矫情肉酸,其实是自己的爱情观早已生锈。

  心理老态如单伊。

  抬头看见夜雾中浓黑的天空,莫名又想起韦尔乔。一双睿智深邃的眼睛闪进脑海。我一怔。

  我什么时候开始竟忽然想到了徐衍之。

  此时手机在皮包里响起来。居然正是徐衍之。他给我一条短讯:《西方哲理漫画》我已经放在你新居客厅的书架中。

  顿时我脑中竟莫名像有一道流水淌过,微微地清亮。我在路边拦一辆计程车,朝新房子驶去。

  我在小区门口下车的时候,看到一辆车驶过来并朝我按喇叭。我顿住,让在路边。

  车子却在我身边停下,门打开来,是徐衍之。

  我诧异,“是你?”

  他从车里出来,头发被风吹得随意竖起,一身灰色风衣令他显得更加高大。

  “没想到你这么晚过来。”他看着我说,“你还有事?”

  我摇摇头,“没有,路过而已。”看到他,我便忘记那本《西方哲理漫画》。我心里微微一震。

  “你现在住哪里?我送你回去。”他一向绅士。

  “谢谢。”

  他绕过车子帮我打开车门。我坐进去,顿时感到暖香扑鼻。我辨不出车里是香水还是古龙水或是香皂沐浴乳的味道,但这样的空气分子会将人的每一个毛孔都包裹得温暖。

  我从未在建峰的清冷的车子里闻到过这样的气息。

  哪里知道,若这晚没有遇见他,或者一切还有转机。

  徐衍之发动车子,打开音响。是一首老爵士。

  “你果真喜欢King Cole。”我说。

  “听着这样沧桑的声音,会感觉自己尚还年轻。”他笑。

  “我自觉已经心理老态,没想到你比我厉害。”

  他诧异地攒眉,“你是写作的人,须得比旁人心理老态,否则看不见生活的一些褶子。至于我,非得要这么用力工作,否则会感到自己已经活够。”他笑了笑。

  我吓一跳,他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你不像是会‘活够’的人。”我说。

  “当年一无所成的时候,感觉人生有很多期待。后来做设计挣钱、花钱,反而没有了那时对生活的热情。”

  “但你仍然致力于工作,甚至十分敬业。”

  “人是惯性动物。我已经停不下来。”他答得随意。

  我由衷钦佩。他亦是天生工蜂性格。“你从不会让自己感觉‘活够’,”我叹,“你习惯给自己找茬。”

  他看我一眼,赞同地笑,“你说话很传神。我放弃巴黎回到这里,等于从半山腰跳下来重新开始。的确是给自己找茬。”

  “跟自己赛跑。活着的新鲜感是至要紧的。”我佩服他的生活态度。

  他看着我笑,“只有不断地跑,每天睁眼看见天光时,才会觉得自己足够活生生。否则死气一团。” 

  “但你并不是太贪婪的人,你易于满足。”我说。他是会看淡一些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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