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刚才的感觉怎么没有了?灵久!你到底在哪里?快回答我!
心中小鸽突然说道,“主,我感觉到了灵久的气息了!”
“在哪儿?”离歌有些激动,她没有想到鸽血红的器魂居然如此有灵敏感官。
“宋家。”小鸽思索了一下,确定了方向,说道。
离歌心里一惊,灵久怎么会在宋家?一边想着,红影闪过,向宋家疾驰而去。
------题外话------
【婚前小剧场】
韦索:爸,为啥我结婚,你要翻黄历呢?
韦爸:给你挑个好日子呗!
韦索:结婚非得挑个好日子么?
韦爸:那可不,婚后你就没好日子过了。
韦心:信不信我去投诉我妈?
……
不要认为离姐受点皮外伤就觉得离姐咋变弱了呢?亲回头看看,混混拿的是电棍,离歌赤手空拳干几十个拿着电棍,只是青紫一点已经算屌了,知了不想离姐这么快就成为无敌的哥斯拉,那就没有男主摸摸的机会了。这么一说,会不会觉得莲相比男主太弱了呢,no,知了只能告诉你,步生莲是从国外回来的,他在国内不咋地,不代表人家在国外混的不好。
☆、第四十三章 不想死就滚!
“哥,你抓绿毛狐狸狗有什么用啊?”十岁的宋艺歌好奇的问道。
宋轩冷哼一声,“这畜生是离歌身边的灵宠,用这畜生可以引来离歌!为二妹报仇!”
这说话的两人,宋轩是宋家的长孙,而宋艺歌是宋笑歌的妹妹,在家排行老幺。而宋笑歌和宋艺歌是宋家次子子女,自宋家长子次子在同一辆车内因车祸过世,这两个女儿就过继到了宋皇膝下。
一男二女,正是宋家殷切的希望。
宋轩这举动,自然是有原因的,前些日子,离歌毁了她二妹宋笑歌的名誉和手臂,二妹可是他最疼的妹妹,这仇不得不报!
宋轩这样想着,便在灵久身上放了一些药粉,顿时灵久惨叫起来,身上的皮肉也开始化作一股青烟。
宋艺歌看到空中吊着的灵久,哀叫连连,心里有些不忍,“哥,你别弄了,它会死的!”
宋轩狠绝的将药粉全撒了下去,说,“它本来就是死物,只是一只青狐鬼幻化成的!”
倒吊着的灵久一惊,身上已经疼得说不出话了。
这宋轩怎么知道她的身份是青狐鬼?难道,这宋轩和那个白发控魂男认识?
宋轩盯着灵久狐眼里的惊诧,呵呵笑了,“你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底细?不光是你的底细,你主人的底细我也清楚!”
他虽然不是名正言顺的控魂师,可好歹小时候在控魂师的山谷里呆过一阵子,皮毛学了倒是不少。
也是那个时候,宋家和白发控魂师相识结交。
“小家伙,我告诉你,今天你落在我手里了就别想走!”宋轩阴险的笑起来,眉眼越发的扭曲。
宋艺歌看向宋轩,这样的哥哥,她有些怕。
她向后退着自己的身体,退到门前,偷偷的跑了出去。
结果因为太紧张,一个绊子,不小心摔在了地上。
吃痛的抬头,宋艺歌却发现一张微怒的容颜撞进她的视线里。
“你是,”离歌皱眉,努力回想,“宋艺歌?”
宋艺歌呆呆的点了点头,面前的姐姐好漂亮,只是表情怎么这么可怕?
“那你哥哥呢?”离歌翻遍了整个宋家,也没见到灵久,还有宋家的长子宋轩。
“我哥哥?”宋艺歌害怕的看向身后走廊深处的门,低下了头,“我不知道。”
离歌却将视线放在了走廊深处的储藏室,哼,原来在这里面!
宋艺歌忽见眼前一阵风刮过,咦,漂亮姐姐呢?怎么不见了?
储藏室的门被哐当的一脚踢开,宋轩惊讶的看着破门而入的离歌。
不一会儿,宋轩哈哈大笑,“白言说的果真没错,灵久就是你身边的一只灵宠!离歌,我还真没想到你会为了只畜生,而跑到我们宋家来!”
离歌冷冷一笑,“你一个小三带来的野种,有什么好嘚瑟的?真是越屎的狗越爱叫唤!”
宋轩一听,怒从丹田升起,他最讨厌别人说他是小三带来的野种了,当他踏入宋家那一刻起,不论是仆佣还是外人,整天在他背后指三道四,就算他进了宋家旅游公司的最高领导层,这点还是没有任何改变!
而眼前这个离歌,就是他心头的一根眼中钉肉中刺!
“离歌,就算你在商界再厉害又怎样,也敌不过控魂师,白言一出现,你也只有躲的份儿”宋轩阴测测的笑着,他在想离歌现在不过是孤魂野鬼一个,只要有手中的烂魂粉,他就根本不把她的异能放在心上!
“哦?看来宋家果然和控魂师有联系,那你说的白言,他在吗?”离歌向周围环视了一番,那股空灵绝人的气势没有感觉到,她唇角不禁溢出了笑意。
“他不在又怎样,我照样不怕你!”宋轩将烂魂粉的盖子打开,趁离歌向周围望的时候,将整整一瓶泼了过去!
眼角余光看到烂魂粉铺天盖地的向她袭来,离歌冷眸一眯,胸前红光大现!
一个宽五丈长十丈的巨型幽红之盾凌空化成,牢牢的将离歌护在里面,使得烂魂粉一点也没有触碰到离歌的肉体。
宋轩被眼前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给惊倒,一屁股坐到地上,这是什么东西?他手中的瓶子已经空了!现在怎么办?
“你有再多的烂魂粉也没有用!”离歌淡淡收回幽红之盾,将宋轩眼里的惊恐收进眼底,“就算现在白言在这里,也救不了你,而至于你所倚仗的控魂师修炼谷,我迟早血洗整谷!”
听到离歌冷冷的话语,宋轩一个腿软支撑不住,跪倒地上,嘴唇哆嗦起来,哀求道,“我和白言不熟,对不起!我错了,你放过我好不好?”
离歌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匍匐卑微的宋轩,神情冷漠而狠绝,“宋轩!十年前你妈妈王晶晶策划那场暗杀,使我在玉山差点死于非命,从那时候起,我就不可能会放过你!”
她本打算琉璃稳固后,再找宋家麻烦的。可是这一拖,让暗处的敌人更加嚣张放肆。
要说她是什么时候知道十年前的暗杀是宋轩妈妈之手,也是在宋家绑架周通那次。
那个时候,宋皇看到她的时候,并没有惊讶,证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一次,但也有可能是假装的。
她后来问过灵久抓来的孙大爷,他指出,买她命的人,是宋家的少夫人,王晶晶,也就是从小三扶为正室夫人的王晶晶,也是宋轩的妈妈。
“你怎么知道的?”宋轩眼里现在不仅仅是惊恐,还有畏惧,畏惧眼前这个少女的聪明才华和深藏不露。
“你告诉宋皇,我离歌,势必会回到宋家,夺回一切,你,听明白了吗?”离歌蹲下身,抬起宋轩的下巴,唇边是无比冷寒的笑。
说完后,离歌抱起一旁奄奄一息的灵久,看也不看宋轩,向外走去。
待离歌走远,宋轩恶狠狠的从地上爬起来,心想,离歌,今日你放走我会后悔的!
想罢,宋轩正要向外走去,却脑袋一轰,向地上栽去。昏倒的前一刻,宋轩才意识到,尼玛离歌会放过他才怪!
门口宋艺歌偷偷将脑袋伸进来,看见哥哥昏倒在地上,这才想起刚才那个姐姐离开时对她说的话,“要是不想让你哥哥死的话,就去找王晶晶,也就是你后妈!”
------题外话------
【表白小剧场】
韦索:做我女朋友吧,我保证以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女神:好啊,只要你可以天天向上就行!
韦索:…臣妾做不到。
…
离姐本来没有把宋家放在眼里,可灵久这个导火索一出现,使离姐复仇提前(妈蛋,你这肥虫终于码到高潮!),有的读者说,离姐复仇为嘛这么复杂呢?直接灭掉不就行了么?那啥真正的公司是股份制,解决了最大股东,还有其他的杂碎,而且离姐要为自己的身份正名,脱去野种的身份,这在现代法治社会,一切都需要协议等等证据。如果知了写的是古代文,早就一挥手全灭了,还会这么蛋疼的设计谋斗局么?知了还是务实点,尽量符合现代社会吧…亲们想想这年代,生孩子还得办准生证呢,不然就是黑户呢…
☆、第四十四章 离歌强势回归宋家
“妈妈,”宋艺歌带着哭腔,拉住王晶晶的袖子,“哥哥晕倒了!”
正在试晚上宴会礼服的王晶晶,紧张的蹲下身,抱住宋艺歌,问道,“哥哥怎么了?怎么会晕倒呢?快带我去!”
王晶晶一路上心急如焚的向宋家后院走廊赶去,宋艺歌小声的说,“是个漂亮姐姐,是她把哥哥弄晕了的!”
“漂亮姐姐?”王晶晶被弄得头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宋家真是一天都不给她安生,老爷子前段时间突然受了惊吓,说什么今晚要举办宋家规模最大的家宴,她已经被家宴的事情忙的昏了头,现在冒出个什么漂亮姐姐?轩儿居然还晕倒了?
她真是觉得这个儿子不争气,别人的儿子到了二十多岁,都一门心思放在宋家的家业上,他倒好,总是在什么控魂师的修炼谷里呆着!这说出去,还不让人看宋家的长子笑话?
宋艺歌大气也不敢出,她感觉妈妈一直在抓她的手,她也不敢喊疼,只能默默的忍受。
推开门,王晶晶便见宋轩躺在地板上,脸上一片青灰之色,而旁边还有一团松开的绳子,和满地的像石灰一样的东西。
“轩儿!轩儿!你怎么了?醒醒啊!”王晶晶跪在地上,托着宋轩的头,心里十分紧张,不由得向外边大声喊,“来人啊,来人啊!”
不一会儿,进来了一堆保安和管家,见王晶晶在地上披头散发抱着轩少爷痛哭,连忙将他抬到车上,送到省医院去。
一时间,宋家人仰马翻,一些人是为晚宴而焦头烂额,原本筹备晚宴的王晶晶却在忙自己儿子的事情,管家马不停蹄的跑到宋皇面前。
宋皇神色有些明了,向管家吩咐道,“不论宋轩怎样,你去叫王晶晶回来!今天的晚宴,她必须在场!”
管家点头,朝外面奔去。
……
而这时候的离歌,却在玉山的老槐上悠闲的睡觉。
已经吞过还魂丹的灵久,也打了个哈欠,说道,“尊上,今天收到了什么宋家晚宴的请柬,我看您桌子上放着礼服,难不成您是要去?”
离歌轻笑了一声,跃下了老槐。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等那个老头子上钩了!
离歌手上拿着两张纸,一张是亲子鉴定,而另一张,是宋家的家宴请柬。
一是晚到亲情,二是冷落十年的复仇,闭眸沉思之间,离歌心中已经有了分寸和决心。
灵久在脚旁蹭了蹭离歌的脚踝,“尊上,今晚带我去吧,我想看那宋轩中了你的困梦之术会是个什么逼样!”
说着,低头看看自己正在还原的的青毛,原本漂亮顺滑油亮的皮毛,现在就像是被火撩了的一样,这里短一截儿那里长一撮儿的,她要是不报这仇,她就吞不下鸡了!
离歌皱了皱眉,“我也没有想到,宋轩会和控魂师修炼谷有密切的关系,让你受困,实在让你受苦,不过也多亏你,让我有机会将困梦之术施加在他身上,让接下来的布局更加容易。今晚你就跟我去,看宋家是怎么倾塌的吧!”
灵久听到尊上发自内心的抱歉,用没毛的肉爪爪蹭了蹭离歌,欢快的叫了起来。
今日终于到了自己重新冠名,抹去小学里人人皆传的野种之名,她虽然不在意这些,但她要为琉璃树立一个光芒万丈的形象,而野种、私生子实在要不得。
特别是在她踏入商界,她也需要将所有的敌意转化到庞大的宋家上去。
想到这里,离歌看了看夕阳渐沉山头,唇角泛起冷酷之极的鬼魅之笑。
杨千万的车如约而至,他从后视镜看向离歌,这才觉得,今天的她,一身长至拖地的逶迤红裙,妖冶放肆的红,包裹着她莹白如玉的身躯,就连平日里她一直垂落的长发也攀了起来,往常淡笑的眉目,隐隐露着世家的高贵和雍容。
宋家别墅在蜿蜒的山腰,这是富人集中的小区,于是很多邻里之间的老总和官家来捧场。
于是宋家门口,一排排的豪车和加长款恨不得停到山顶去。
杨千万的车并不出众,于是车停的时候,也没有服务员上前代停。
这让杨千万有些憋气,照他原先的财力和实力,早就有人殷勤的上前。
后头离歌见到杨千万黑脸,淡笑,“杨叔,过了今夜,他们就不会这么看我们的。”
杨千万听到这话,更加对离歌的身份好奇起来,他早知周通是在她三岁的时候收养她,所以并不知道离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