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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孑民先生的字,也是瘦骨嶙峋,和一般人点翰林时所写的以黑大圆光著名的墨卷迥异其趣,胡先生曾问过他,以他那样的字何以能点翰林,蔡先生答说:“也许是因为当时最流行的是黄山谷的字体罢!”
胡先生最爱写的对联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认真的做事,严肃的做人。”我常惋惜,大家都注意上联,而不注意下联。这一联有如双翼,上联教人求学,下联教人做人,我不知道胡先生这一联发生了多少效果。这一联教训的意味很浓,胡先生自己亦不讳言他喜欢用教训的口吻。他常说:“说话而教人相信,必须斩钉截铁,咬牙切齿,翻来覆去的说。圣经里便是时常使用Verily;Verily以及Thoushalt等等的字样。”胡先生说话并不武断,但是语气永远是非常非常坚定的。
赵瓯北的一首诗“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也是胡先生所爱好的,显然是因为这首诗的见解颇合于提倡新文学者的口味。胡先生到台湾后,有一天我请他到师大讲演,讲的是《中国文学的演变》,以六十八高龄的人犹能谈上两个钟头而无倦色。在休息的时间,《中国语文》一月刊请他题字,他题了三十多年前的旧句:“山风吹散了窗纸上的松影,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胡先生毕生服膺科学,但是他对于中医问题的看法并不趋于极端,和傅斯年先生一遇到孔庚先生便脸红脖子粗的情形大不相同。(傅斯年先生反对中医,有一次和提倡中医的孔庚先生在国民参政会席上相对大骂几乎要挥老拳。)胡先生笃信西医,但也接受中医治疗。
十四年二月孙中山先生病危,从医院迁出,住进行馆,改试中医,由适之先生偕名医陆仲安诊视。这一段经过是大家知道的。陆仲安,徽州人,一度落魄,住在绩溪会馆所以才认识胡先生,偶然为胡先生看病,竟奏奇效,故胡先生为他揄扬,名医之名不胫而走。事实上陆先生亦有其不平凡处,盛名固非幸致。十五六年之际,我家里有人患病即常延陆来诊。陆先生诊病,无模棱两可语,而且处方下药分量之重令人惊异。药必须要到同仁堂去抓,否则不悦。每服药必定是大大的一包,小一点的药锅便放不进去。贵重的药更要大量使用。他的理论是:看准了病便要投以重剂猛攻。后来在上海有一次胡先生请吃花酒,我发现陆先生亦为席上客,那时候他已是大腹便便、仆仆京沪道上专为要人治病的名医了。
胡先生左手背上有一肉瘤隆起,医师劝他割除,他就在北平协和医院接受手术,他告诉我医师们动手术的时候,动用一切应有的设备,郑重其事的为他解除这一小患,那份慎重将事的态度使他感动。又有一次乘船到美国去开会,医师劝他先割掉盲肠再作海上旅行,以免途中万一遭遇病发而难以处治,他欣然接受了外科手术。
我没看见过胡先生请教中医或服中药,可是也不曾听他说过反对中医中药的话。
胡先生从来不在人背后说人的坏话,而且也不喜欢听人在他面前说别人的坏话。有一次他听了许多不相干的闲话之后喟然而叹曰:“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相反的,人有一善,胡先生辄津津乐道,真是口角春风。徐志摩给我的一封信里有“胡圣潘仙”一语,是因为胡先生向有“圣人”之称,潘光旦只有一条腿可跻身八仙之列,并不完全是戏谑。
但是誉之所至,谤亦随之。胡先生到台湾来,不久就出现了《胡适与国运》匿名小册(后来匿名者显露了真姓名),胡先生夷然处之,不予理会。胡先生兴奋的说,大陆上印出了三百万字清算胡适思想,言外之意《胡适与国运》太不成比例了。胡先生返台定居,本来是落叶归根非常明智之举,但也不是没有顾虑。首先台湾气候并不适宜。四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给陈之藩先生的信就说,“请*大夫检查两次光照片都显示肺部有弱点(旧的、新的)。此君很不赞成我到台湾的“潮冷”又“潮热”的气候去久住。”但是四十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给赵元任夫妇的信早就说过:“我现在的计划是要在台中或台北……为久居之计。不管别人欢迎不欢迎,讨厌不讨厌,我在台湾是要住下去的。(我也知道一定有人不欢迎我长住下去。)”可见胡先生决意来台定居,医生的意见也不能左右他,不欢迎他的人只好写写《胡适与国运》罢了。
四十九年七月十日胡先生在西雅图举行“中美文化合作会议”发表的一篇讲演,是很重要的文献,是英文的,同年七有廿一、廿二、廿三,中央日报有中文译稿。在这篇讲演里胡先生历述中国文化之演进的大纲,结论是“我相信人道主义及理性主义的中国传统,并未被毁灭,且在所有情形下不能被毁灭!”大声疾呼,为中国文化传统作狮子吼,在座的中美听众一致起立欢呼鼓掌久久不停,情况是非常动人,事后有一位美国学者称道这篇演讲具有“邱吉尔作风”。我觉得像这样的言论才算得是弘扬中国文化。当晚,在旅舍中胡先生取出一封复印信给我看,是当地主人华盛顿大学校长欧地嘉德先生特意复印给胡先生的。这封信是英文的,是中国人写的英文,起草的人是谁不问可知,是写给欧地嘉德的,具名连署的人不下十余人之多,其中有“委员”、有“教授”,有男有女。信的主旨大概是说:胡适是中国文化的叛徒,不能代表中国文化,此番出席会议未经合法推选程序,不能具有代表资格,特予郑重否认云云。我看过之后交还了胡先生,问他怎样处理,胡先生微笑着说:“不要理他!”我不禁想起《胡适与国运》。
胡先生在师大讲演中国文学的变迁,弹的还是他的老调。我给他录了音,音带藏师大文学院英语系。他在讲词中提到律诗及评剧,斥为“*”。听众中喜爱律诗及评剧的人士大为惊愕,当时面面相觑,事后议论纷纷。我告诉他们这是胡先生数十年一贯的看法,可惊的是他几十年后一点也没有改变。中国律诗的艺术之美,评剧的韵味,都与胡先生始终无缘。八股、小脚、鸦片,是胡先生所最深恶痛绝的,我们可以理解。律诗与评剧似乎应该属于另一范畴。
胡先生对于禅宗的历史下过很多功夫,颇有心得,但是对于禅宗本身那一套奥义并无好感。有一次朋友宴会饭后要大家题字,我偶然的写了“无门关”的一偈,胡先生看了很吃一惊,因此谈起禅宗,我提到日本铃木大拙所写的几部书,胡先生正色说:“那是骗人的,你不可信他。”
………【第五十章 徐志摩先生的耳朵】………
刘复
近来正是窘极,要想在声东范围之内,找些有趣的题目研究,竟是左也找不着,右也找不着。
多谢启明,将《语丝》首七期寄给我看。看到第三期,我不禁心花怒放,喜得跳起来说:
好!题目有了,徐志摩先生的耳朵!
先模仿徐先生的文笔说一句话:我虽不是音乐家,我可爱研究理论的音乐。
就我一知半解的程度去推测,或者是根据了我读过的三本半破书去推测,我总是模糊到一万〇一分。我的耳朵,当然只配听听救世军的大鼓,和“你们夫人的披霞娜”;但那三本半破书的作者,或者比我高明些,或者也能听听“害世军”的大鼓,和你们丈夫的披霞娜。
然而徐先生竟是那么说而且是很正式,很郑重的宣布了。
我们研究这问题,第一要考察这现象是否真实。
“乡下”的看鬼婆婆(或称作看香头的),自说能看见鬼,而且说得有声有色:东是一个大的,西是一个小的,床顶上一个青面獠牙的,马桶角里落一个小白脸!但我若是个光学家,我就决不睬她,因为她只是看鬼婆婆罢了!
现在却不然。徐先生是哲学家,是诗人,他学问上与文艺创作上的威权,已可使我们相信到万分,而况他是很正式,很郑重的宣布的。
因此现象真实与否的一个问题,可以不成问题。若然有人对于徐先生的话,尤其是对于徐先生这样正式,这样郑重的话,还要怀疑,那么,此人真该“送进疯人院去”,此人一定不能“数一二三四”,因为他不知道徐先生与乡下看鬼婆婆之间,有多大的区别。
次一问题是:在徐先生能听我们所听不到的这一件事实上,或者说在这一个真确的现象上,我们应当推测,有几种可能,可以使这真确的现象成立?
于是我就我的一知半解来推测了:
第一推测:徐先生所能听的音,或者是极微弱的音,是常人听不见的,这个假定如果对,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具自然的microphone。
第二推测:亦许徐先生听到的是极远的音,是常人听不到的。那么,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一具自然的无线电受音器。
第三推测:亦许徐先生能听一秒钟一颤动的低音,以至于一秒钟一百万颤动的高音。那么,徐先生的耳鼓膜,一定比常人特别sensible。我们可以说,这是双料道地的耳鼓膜。
第四推测:亦许徐先生的耳朵不但能听音而且能发音,发了之后还是自己听。这样,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一具——有一具什么呢?啊,惭愧,这个名词还没有发明呢!
这几个推测当然是不完备的。“天地大着”,幼禾犀的科学,何能仰测高深于万一呢?幸而我不久就回国。到北京后,我要用性命担保我的诚意,请徐先生给我试验试验。屈徐先生为当然万分对他不起;但为探求真理起见,徐先生即不像上海新世界卖野人头的一样胡诌,我想他当然一定可以俯允我的要求。
徐先生!我们试验时,在未入本题之前,可先作两个附带试验(便这附带试验,也就重要得可以了):
第一,我知道听音是耳鼓膜,而你却说是耳轮。
第二,你说皮厚皮粗不能听音,我就不知道那一部分的皮是有听觉的。还是人体皮肤的全部呢?这只是某一局部(例如脸皮)?
至于归到问题本身,那自然尤其重要了。惟其重要,所以更难。最难的是徐先生的耳朵,不能割下观察与试验。但我总想尽我能力,打破难关。
万一竟是无法,我要与徐先生协商,定一个极辽远的预约:
到徐先生同泰戈尔一样高名高寿之后,万万一一且不讳,而彼时我刘复幸而尚在,我要请他预先在遗嘱上附添一笔,将两耳送给我解剖研究,至少也须是两个耳轮,能连同他的细皮,自然更好。
我研究完了,决不将他丢到荒野中去喂鸟(因为这不是一件鸟事),一定像德国人处置康德的头颅一样,将他金镶银嵌起来,供在博物院里。
若然不幸,我死在徐先生之前,我当然就没这样的好福分去研究。但我想“天地大着”,此间总有许多同我一样的好事者;我们总有一天能将这“甘脆的mystic”研究出个究竟来,只拜望徐先生能多多赐助罢了。
(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巴黎)附录:
徐先生中之两节
我自己更是一个乡下人,他的原诗我只能涌而不能懂;但真音乐原只要你听:水边的虫叫,梁间的燕语,山壑里的水响,松林里的涛籁——都只要你有耳朵听,你真能听时,这“听”便是“懂”。那虫叫,那燕语,那水响,那涛声,都是有意义的;但他们各个的意义却只与你“爱人”*上的香味一样——都在你自己的想象里;你不信你去捉住一个秋虫,一支长尾巴的燕,掬一把泉水,或是攀下一段松枝,你去问他们说的是什么话——他们只能对你跳腿或是摇头;咒你真是乡下人!活该!
所以诗的真妙处不在他的字义里,却在他的不可捉摸的音节里;他刺戟着也不是你的皮肤(那本来就太粗太厚!)却是你自己一样不可捉摸的魂灵——像恋爱似的,两对唇皮的接触只是一个象征;真相接触的,真相结合的,是你们的魂灵。我虽则是乡下人,我可爱音乐,“真的”音乐——意思是除外救世军的那面怕人的大鼓与你们夫人的“披霞娜”。区区的猖狂还不止此哪:我不仅会听有音的乐,我也会听无音的乐(其实也有音就是你听不见)。我直认我是一个甘脆的mystic。为什么不?我深信宇宙的底质,人生的底质,一切有形的事物与无形的思想的底质——只是音乐,绝妙的音乐。天上的星,水里泅的乳白鸭,树林里冒的烟,朋友的信,战场上的炮,坟堆里的鬼,巷口只支石狮子,我昨夜的梦……无一不是音乐做成的,无一不是音乐。你就把我送进疯人院去,我还是咬定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