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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家随笔精选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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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但把养鸟和教鸟唱歌的秘密都告诉我,并且连云飞汽车公司的全部秘密都说了出来,他们所有车辆的数目,他们所得到的酒资,他整个童年时代的历史,以及他可结婚的理由。

    现在我晓得了,假使我有一天须现身在群气激昂的公众之前,想要消除了一群恨我入骨欲得我而甘心的中国民众的怒气的时候,应该怎样办了。我只须提个鸟笼出来,把一只美丽的玉燕,或是一只善唱的云雀给他们看。你瞧罢!这比救火水龙管或是流泪弹效力还要神速,比德谟上但尼斯(DeBmosthenes)的一篇演说神通还要广大,而且结果我们都可以大家结拜把兄弟。



………【第十一章 衣裳】………

    梁治华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显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衣裳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可是我不记得是谁了,他曾说过更彻底的话:我们平常以为英雄豪杰之士,其仪表堂堂确是与众不同,其实,那多半是衣裳装扮起来的,我们在画像中见到的华盛顿和拿破仑,固然是养奕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里遇见二公,*条一丝不挂,我们会要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得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中国旧式士子出而问世必需具备四个条件:一团和气,两句歪诗,三斤黄酒,四季衣裳;可见衣裳是要紧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罗”一些,曾随着一伙人在上海最华贵的饭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后来走出饭店,便再也不得进去,司阁的巡捕不准他进去,理由是此处不施舍。无论怎样解释也不得要领,结果是巡捕引他从后门进去,穿过厨房,到账房内去理论。这不能怪那巡捕,我们几曾看见过看家的狗咬过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适,煞费周章,所以内政部礼俗司虽然绘定了各种服装的式样,也并不曾推行,幸而没有推行!自从我们剪了小辫儿以来,衣裳就没有了体制,绝对自由,中西合壁的服装也不算违警,这时候若再推行“国装”,只是于错杂纷歧之中更加重些纷扰罢了。

    李鸿章出使外国的时候,袍褂顶戴,完全是“满大人”的服装。我虽无爱于满清章制,但对于他不穿西装,确实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装的势力毕竟太大了,到如今理发匠都是穿西装的居多。我忆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装的一幕。那时候西装还是一件比较新奇的事物,总觉得是有点“机械化”,其构成必相当复杂。一班几十人要出洋,于是西装逼人而来。试穿之日,适值严冬,或缺皮带,或无领结,或衬衣未备,或外套未成,但零件虽然不齐,吉期不可延误,所以一阵骚动,胡乱穿起,有的宽衣博带如稻草人,有的细腰窄袖如马戏丑,大体是赤着身体穿一层薄薄的西装裤,冻得涕泗交流,双膝打战,那时的情景足当得起“冰猴而冠”四个字。当然后来技术渐渐精进,有的把裤脚管烫得笔直,视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里插一块和领结花色相同的手绢,俨然像是一个绅士,猛然一看,国籍都要发生问题。

    西装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譬如,做裤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见过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装裤,光线透穿,真是骇人!衣服的颜色要朴素沉重,可是我见过著名自记诩讲究穿衣裳的男子们,他们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宽格大条的材料,颜色惊人的衬衣,如火如荼的领结,那样子只有在外国杂耍场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见!大概西装破烂,固然不雅,但若崭新而俗恶则更不可当。所谓洋场恶少,其气味最下。

    中国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装更麻烦些。固然西装讲究起来也是不得了的。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装比较的花样要多些,虽然终年一两件长袍也能度日。中装有一件好处,舒适。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不像西装,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宽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裤子里面有的是“生存空间”;而且冷暖平匀,不像西装咽喉下面一块只是一层簿衬衣,容易着凉,裤子两边插手袋处却又厚至三层,特别郁热!中国长袍还有一点妙处,马彬和先生(英国人入我国籍)曾为文论之。他说这种形长袍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一律的遮掩了贫富贤愚。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蓝长袍,他简直崇拜长袍。据他看,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抱。中装固然比较随便,但亦不可太随便,例如脖子底下的钮扣,在西装可以不扣,长袍便非扣不可,否则便不合于“新生活”。再例如虽然在蚊虫甚多的地方,裤脚管亦不可放进袜筒里去,做绍兴师爷状。

    男女服装之最大不同处,便是男装之遮盖身体无微不至,仅仅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线,女装的趋势,则求遮盖愈少愈好。现在所谓旗袍,实际上只是大坎肩,因为两臂已经齐根划出。两腿尽管细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双双的摆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从前在某处都曾息为厉禁,在某一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惋惜。还有一点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经若干年的演化,已达到一个固定的阶段,式样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种人一定穿某一种衣服,身体丑也好,美也好,总是要罩上那么一套。女子的衣裳则颇多个人的差异,仍保留大量的装饰的动机,其间大有自由创造的余地。既是创造,便有失败,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体的优点表彰出来,把劣点遮盖起来;失败者便是把劣点显示出来,优点根本没有。我每次从街上走回来,就感觉得我们除了优生学外,还缺乏妇女服装杂志。不要以为妇女服装是琐细小事,法朗士说得好:“如果我死后还能在无数书籍当中有所选择,你想我将选什么呢?……在这未来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选小说,亦不选历史,历史若有兴味亦无非小说。我的朋友,我仅要选一本时装杂志,看我死后一世纪中妇女如何装束。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于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所以**运动除了在必要的时候之外(如洗澡等等),我总不大赞成。



………【第十二章 梦后】………

    何其芳

    知是夜,又景物清晰如昼,由于园子里一角白色的花所照耀吗,还是——我留心的倒是面前的女伴凝睇不语,在她远嫁的前夕。是远远的如古代异域的远嫁啊!长长的赤栏桥高跨白水;去处有丛林茂草,蜜蜂闪耀的翅,圆坟丰碑,历历酋长之墓;水从青青的浅草根暗流着寒冷……

    谁又在三月的夜晚,曾梦过穿灰翅色衣衫的女子来入梦,知是燕子所化?

    这两个梦萦绕我的想象很久,交缠成一个梦了。后来我见到一幅画,《年轻的殉道女》。轻衫与柔波一色,交叠在胸向的两手被带子缠了又缠,丝发象已化作海藻流了。一圈金环照着她垂闭的眼皮,又滑射到蓝波上。这倒似替我画了昔日的辽远的想象,而我自己的文章反而不能写了。

    现在我梦里是一片荒林,木叶尽脱。或是在巫峡旅途问,暗色的天,暗色的水,不知往何处去。醒来,一城暮色恰象我梦里的天地。

    把钥匙放进锁穴里,旋起一声轻响,我象打开了自己的狱门,迟疑着,无力去摸索一室之黑暗。我甘愿是一个流浪者,不休止地奔波,在半途倒毙。那倒是轻轻一掷,无从有温柔的回顾了。

    开了灯看啊,四壁徒立如墓扩。墓中人不是有时还享有一个精致的石室吗?

    从前我爱搬家,每当郁郁时遂欲有新的迁移。我渴望有一个帐幕,逐水草而居,黑夜来时在树林里燃起火光。不知何时起世上的事都使我厌倦,遂欲苟简了之了。

    “Mandelightdnoe;no;nor。26ddaneither”《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场原句,意思是:“人不能使我喜欢,不,女也不能。”,哈姆雷特王子,你笑吗?我在学习着爱自己。对自己我们常感到厌恶。对人,爱更是一种学习,一种极艰难极易失败的学习。

    也许寂寞使我变坏了。但它教会我如何思索。

    我尝窥域、揣测许多热爱世界的人,他们心里也有时感到寒冷吗?历史伸向无穷象根线,其间我们占有的是很小的一点。这看法是悲观的,但也许从之出发然后世上有可为的事吧。因为,以我的解释,他们都是理想主义者。

    唉,“你不曾带着祝福的心想念我吗?”是谁曾向我吐露过这怨语呢,还是我向谁?是的,当我们只想念自己时,世界遂狭小了。

    我常半夜失眠,熟悉了许多夜里的声音,近来更增多一种乌啼。当它的同类都已在巢里梦稳,它却在黑天上飞鸣,有什么不平呢?

    我又常恨人一点不会歌啸,象大江之岸的芦苇,空对东去的怒涛。因之遂羡慕天颓。从前有人隔壁听姑妇二人围棋,精绝,次晨叩之,乃口谈而已。这故事引起我一个寂寞的黑夜的感觉。又有一位古代的隐遁者,常独自围棋,两手分运黑白子相攻伐。有时,唉,有时我真欲向自己作一次滔滔的雄辩了,而出语又欲低泣。

    春夏之交多风沙日,冥坐室内,想四壁以外都是荒漠。在万念灰灭时偏又远远地有所神往,仿佛天涯地角尚有一个牵系。古人云,“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使我老的倒是这北方岁月,偶有所思,遂愈觉迟暮了。

    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用一个热心惊赞。



………【第十三章 烟】………

    吴组缃

    自从物价高涨,最先受到威胁的,在我,是吸烟。每日三餐,孩子们捧起碗来,向桌上一瞪眼,就撅起了小嘴巴,没有肉吃。“爸爸每天吸一包烟,一包烟就是一斤多肉!”我分明听见那些乌溜溜的眼睛这样抱怨着。干脆把烟戒了吧;但已往我有过多少次经验的:十天半个月不吸,原很容易办到,可是易戒难守,要想从此戒绝,我觉得比旧时代妇女守节难得多。活到今天,还要吃这个苦?心里觉得不甘愿。

    我开始吸劣等烟卷,就是像磁器口街头制造的那等货色,吸一口,喉管里一阵辣,不停地咳呛,口发涩,脸发红,鼻子里直冒火;有一等的一上嘴,卷纸就裂开了肚皮;有一等的叭他半天,不冒一丝烟星儿。我被折顿得心烦意躁,每天无缘无故要多发几次不小的脾气。

    内人赶场回来,笑嘻嘻的对我说:“我买了个好的东西赠你,你试试行不行。”她为我买来一把竹子做的水烟袋,还有一包上等的水烟丝,那叫做麻油烟。我是乡村里长大的,最初吸烟,并且吸上了所谓瘾,就正是这水烟。这是我的老朋友,它被我遗弃了大约二十年了。如今处此困境,看见它那副派头,不禁勾起我种种旧情,我不能不感觉欣喜。于是约略配备起来,布拉布拉吸着,并且看着那缭绕的青烟,凝着神,想。

    并非出于“酸葡萄”的心理,我是认真以为,要谈浓厚的趣味,要谈佳妙的情调,当然是吸这个水烟。这完全是一种生活的艺术,这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结晶。

    最先,你得会上水,微微多上了一点,会喝一口辣汤;上少了,不会发出那舒畅的声音,使你得着奇异的愉悦之感。其次,你得会装烟丝,掐这么一个小球球,不多不少,在拇指食指之间一团一揉,不轻不重;而后放入烟杯子,恰如其分的捺它一下——否则,你别想吸出烟来。接着,你要吹纸捻儿,“卜陀”一口,吹着了那点火星儿,百发百中,这比变戏法还要有趣。当然,这吹的工夫,和搓纸捻儿的艺术有着关系,那纸,必须裁得不宽不窄;搓时必须不紧不松。从这全部过程上,一个人可以发挥他的天才,并且从而表现他的个性和风格。有胡子的老伯伯,慢腾腾的掐着烟丝,团着揉着,用他的拇指轻轻按进杯子,而后迟迟地吹着纸捻,吸出舒和的声响:这就表现了一种神韵,淳厚,圆润,老拙,有点像刘石庵的书法。年轻美貌的婶子,拈起纸捻,微微掀开口,“甫得”,舌头轻轻探出牙齿,或是低头调整着纸捻的松紧,那手腕上的饰物颤动着:这风姿韵味自有一种禾农纤柔媚之致,使你仿佛读到一章南唐词。风流儒雅的先生,漫不经意的装着烟丝,或是闲闲的顿着纸捻上灰烬,而两眼却看着别处:这飘逸淡远的境界,岂不是有些近乎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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