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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有人会对他忠心不二?冷漠残在心里冷笑,不置可否地道:“你给我盯着他们三个,有任何异动立刻向我回报。”
“是。门主。”
绮云从暗影门回到起云山庄己经过了两日,她的身体经过细心的调养,己无大碍,但她的心头却始终凝绕着一个让她无法释怀的郁结,残对她不感兴趣!夜己深,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索性起身穿上一袭素静的白衣便独自外出,走着走着,竟来到了五日前残撞见她沐浴的湖边,她手中轻抚着残被她的暗器打中时不慎遗落下的玉佩,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再仰头看向天边那一轮孤月,突然有感而发,轻启朱唇,吟道:
十里平湖霜满天,残玉暗暗惜华年。
对月孤影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个只羡鸳鸯不羡仙,真是好诗!”一名男子从湖中探出头,正好听见她所吟的诗句,一边游到岸边走上岸,一边开口赞道。
有人!她一时疏忽竟没发现,听这声音还满耳熟的,是他,瑞王赵仲御。绮云闻言依声源望去,不禁愣住了,只见他正赤身裸体地从湖中走出来,白皙结实的身躯上无一丝多余的赘肉,漆黑如缎的长发湿淋淋地搭在肩后,身上湿润的水珠迎着月的光华微微反光,整副身躯看来精瘦颀长,完美得无懈可击,再加上那张卓尔不凡的俊容,活脱脱就是诱死人不尝命的美男出浴图。
绮云看着看着感觉鼻间一股湿润流入唇间,她舔舔唇,腥腥的,赫!她猛地惊醒,她竟受不了美男的裸体刺激流鼻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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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涵的话:本章内的诗为别处摘录,被偶修改了几个字,原诗为: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正文:第二十一章 笛 (上)]
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冒失不妥,绮云脸色涩红,她转过身,收起手中的玉佩入怀,换成一方手绢将鼻血拭净便跨步离去。
“姑娘留步。”赵仲御迅速穿戴好衣物跟了过来,在她背后出声唤道。
“公子何事?”绮云顿住脚步,语气有丝不耐烦。这姓赵的叫她做啥?她跟他又不熟,第一次她看到他就流口水,第二次看到他便流鼻血,那第三次再见岂不是要衰死她?
“适才姑娘所作的诗真是妙极,在下想跟姑娘交个朋友。”赵仲御望着她纤瘦的背影有丝期待。先前他与她距离较远,她的五官他没看得太清晰,只依稀看到她白静的小脸上挂着醒目的两行鲜红,头一次有女子看到他的裸身流鼻血,他觉得甚是有趣。
绮云正烦着残对她没兴致的事,哪有心情理他,但转念一想,这是个接近瑞王打探他来此原由的好机会,到嘴的拒绝又吞了回去,转过身柔声地回道:“多谢公子谬赞,承蒙公子看得起,小女子荣幸之至。”她早就习惯了男装的随意,八百年都没说过这么文邹邹的话,一时间还真难以适应。
赵仲御微愣,眼里闪过一抹惊艳,只见面前的佳人肤如凝脂、淡扫娥眉,双目犹似一泓清水般纯澈黑明,美得令人屏息,仅一袭素雅的白衣便衬托出她绝尘典雅的气质,她清丽脱俗得不若人间所有,让人为之震摄,不敢亵渎,好个人间绝色!
绮云也是一愣,他漆黑的湿发随意披散在脑后,将他原本就英逸非凡的五官衬托得更为鲜明感性,如此近看他,发现他竟俊得让她移不开眼。看着他呆愣的神情,她这才发现自己竟忘了戴人皮面具,被他瞧见了真面目。罢了,反正他上次在醉云楼见过的她是易过容的,现在他应该认不出她,想想也无大碍,她抬起手在他眼前挥了挥,轻唤:“公子?”
“在下赵仲御,不知姑娘芳名?”赵仲御回过神。从没见过如此美绝尘寰的人儿,她是第一个仅凭外貌就让他失神的人。
“原来是赵公子。我叫云。”还好,他真认不出她,绮云没说全名,不想他猜出她的身份,亦不想撒谎,干脆只说了一个字。
“云,以后我便唤姑娘云。”赵仲御淡淡地道,云,很温和的字,的确适合她。
“随赵公子便,听赵公子的口音,似乎是京城人氏,不知到扬州是为何?”
“清理路上的‘荆棘’。”他略加思索便缓缓道出来此的真实目的,莫名地就是不想欺骗她。
“哦?赵公子真会说笑。看您的衣着言行,应该是非富则贵的有钱人家子弟,什么样的荆棘需要您亲自前来?”绮云装傻充愣,不解地问。只要他来此的目标与残无关,不是要把残给清了,她立码就走,才不要跟他多说一句废话。
“这些荆棘己足够威胁到某个人,赵某不得不清。”她与他素不相识,但她似乎对他来此的目的很感兴趣?赵仲御语毕不再多言,径自走到湖边,对着平静的湖水,从腰间拿起玉笛缓缓吹奏。
见他不愿多说,绮云也不好追问,不禁在心里暗忖:不得不清?能让他瑞王爷不能说不的人,只有一个——当今皇帝。以残现今的势力跟暗影门血腥的作风,是可以威胁到皇帝的宝座,但愿不是她想的这样,赵仲御,我本无心与你为敌。
她思绪间走到他身侧,静静地聆听他吹笛,笛声温柔清淡如和晌的晚风轻轻拂过,扣人心弦,领人忘却俗世凡尘,醉入一番尔雅的境界,笛声渐止,赵仲御看着她入迷的神情问道:“云觉得赵某这笛吹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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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二章 笛(下)]
“清淡如风,尔雅怡人,自有一番醉人的心境。”绮云回过神,毫不吝啬地赞美道:“赵公子所吹奏的笛声是迄今为止,我所听过最憾动人心的,赵公子是个真正懂笛的人。”
“云过奖了。”赵仲御一顿,想起了曾在醉云楼前听过的那首笛曲,那才是最憾动人心的吧,“云朴实的言辞道出了赵某笛声的真正意境,能说出此番话的一定是爱笛之人。不知赵某可否有幸听云吹奏一曲?”
“当然。能为懂笛之人吹曲,是我的荣幸。”绮云笑笑,“只可惜,我的笛子并没随身携带。”她没有固定的笛,想吹曲时才随便找来一支,但总是嫌其不够好,吹过就扔了。
“若云不嫌弃,赵某这支笛就赠与云如何?”赵仲御将手中的笛递到她面前。
绮云接过,开口道:“这笛通体莹白,色泽光鲜,触感温润,质地是极品的羊脂玉铸成,若将之换成银两,足够几户普通人家花销一辈子。如此贵重之礼,我不会轻易接受。”
“然,赵某相信云是惜笛之人,若非无耐决不会将它换成金钱。就当是赵某初识云赠与的见面礼如何?”她能一眼便瞧出笛的珍贵,却不贪婪,不失为一个品貌纯良的女子。
绮云并未回话,她以一方洁净的手绢擦过笛身,赵仲御见她如此举动眼里闪过一丝不悦,她这么做分明就是在嫌他适才吹奏时残留在笛上的口水。
不待他细想,她己收好绢帕开始吹奏,轻柔的笛声缓缓响起,幽婉动人的曲调如平湖上的凉风,淡淡地,轻柔地,带着一丝微凉吸引了他的全副心神,这笛声让他觉得好生熟悉,让他莫名地想起在醉云楼前听过的那首曲,他以为世上再无人能吹奏出如此动人的笛曲了,想不到她却能。
不对,这笛声如此相似,莫非是同一个人所奏?虽然曲调不同,但是这忧愁的韵律与宛如天簌般的动人笛声却是一致的,就是他,蓝起云。
只不过想不到他平凡的面孔竟是易过容的,不知他,不,应该是她,还有多少秘密是他没发现的?她跟他在此,是巧遇仰或是刻意的安排?不管如何,她己经彻底挑起了他的兴趣。
听着这忧柔的笛声,他竟深深地感受到她心底的那份轻愁,那么无助,那么惹人心疼。赵仲御心底的某一角被深深触动了,一曲终了,她嘴角轻扬,淡淡地望着他。赵仲御看着她绝美的笑魇,情不自禁地开口吟道:
绝代美佳人,幽立岸堤边。
黛眉宫妆浅,芳名自为云。
清风挽白裳,移步影绝尘。
笛韵轻愁绪,一笑倾国城。
“真是好诗!”绮云微愣,随即赞道。这首诗写的就是现下湖畔边的她,诗中不但点明了她的名字,亦说她是倾国倾城之姿,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美,但他竟当着她的面作诗夸赞,让她不禁脸色涩红。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听出了她吹笛时的愁绪,不失为一个细心的男子。想不到这瑞王爷不仅样貌非凡,连才华也是如此出众。她眼里多了一抹欣赏,“赵公子出口成章,真是好才华。只是我没有公子说的这么好。”
“你有,决对是过之而无不及,云才华惊世,所吹奏的笛声更是宛如天簌,赵某自愧拂如。这首诗是我为你而作,诗名为〈云〉。”赵仲御定定地望着她羞红的嫣容,轻柔地道。
“赵公子如此抬爱,小女子不甚感激,在此谢过公子所赠的诗。”绮云回望他,真心地道:“赵公子才貌过人,笛艺不在我之下,实属人中龙凤,不必自惭。”
是不用自惭,他是龙,她是凤,客套话己不需再多言,赵仲御转移话题:“别叫我赵公子,叫我御好吗?”他突然觉得赵公子这称呼太生疏,无形中拉远了她与他的距离,他不喜欢这种感觉。第一次,他准一个女人唤他的名,且是他自己要求的。
“如此唤甚是不妥。”绮云凝眉,她只告诉他自己名字中的一个字,他叫她云是无可厚非的,若她再叫他御,若外人知晓,会以为他们是亲密的情人。
“云肯为我吹曲,己经是把我当成朋友,再叫我赵公子未免生疏了,我们各退一步,云以后叫我仲御可好?”看着她皱起的眉头,赵仲御眼里闪过一抹心疼。
“好吧。”绮云点点头,反正她也不打算用真面目再见他,今后若相见,她只是易过容的蓝起云,他不会认出她的。将手中的笛递到他面前,她道:“仲御,这个还你。”
“云还是不肯收?”赵仲御并未接过,对于她叫出自己的名,就是默认了他们是朋友,他心里有些喜悦,只是单纯的朋友,他就觉得高兴,若是更深一层的关系,他岂不是要开心死?意识到这个想法,他有些震惊,但,她值得足够影响他思绪,不是么。
“是。我从不夺人所好。”绮云淡淡道。他能随身带着这笛,想必是心爱之物。
“我说了,这是赠你的见面礼。”他凝眉,这是他最爱的玉笛,他希望她能收下。
“你己经送过了,就是你刚才所作的那首诗,那诗,我喜欢。”见他没接过的打算,绮云拉起他的手,将笛直接塞入他手里。
在她触到他手的一瞬间,他的心神为之一震,不收便不收吧,以后她想要什么,他都会双手奉上。赵仲御将笛垂挂在腰间,迅速拥她入怀,唇印上她红润的朱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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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涵的话:本章内的这首诗〈云〉为小涵原创,绝无抄袭,如有雷同,实属巧合,若是亲们觉得这诗写得不好,请多多见谅,不才小涵只写得出这样的拙诗。
另外,小涵在此翻译一下诗〈云〉的意思:一名风华绝代的美丽俏佳人,幽静的站在湖边的堤岸边。她眉不点而黛,一袭轻巧的宫纱妆扮,脂粉未施,看上去是那么淡然,她说她的名叫云。凉凉的清风轻轻拂过她洁白的衣裳,她不管是静立或者莲步微移,身影都是那么飘然远离俗尘,她吹奏出的优美笛声韵含着淡淡的轻愁,笛声止后,那微微的一笑,足以倾国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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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三章 耳光]
没料到他突如其来的举动,绮云被他吻个正着,很快,她便略退一步,对着他的脸狠狠地甩了一巴掌。
暗藏在某棵大树上的冷漠残看着赵仲御突然轻溥绮云,直想冲下去将那个姓赵的王八蛋碎尸万段,他的眼神顿时变得森冷无比,再看到绮云毫不犹豫地甩了姓赵的一巴掌,她打他,定是讨厌那姓赵的,他的心如此想,又觉得好过了些。
“你打我!”赵仲御伸手抚着自己的脸,不敢置信地望着她。他贵为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从出生至今,除了皇帝亲叔,连敢对他大声说话的人都没有,她竟然甩他耳光,他的眼神立即充满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