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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的发展史。
当蕾琳真正正的呆在矮人核心地带,觉得当时长湖人民少说了一个矮人特征,他们吹捧的的种种光荣,要是她能有口早就吐了!就是完全不打草稿!
比方说当年他们成功地与龙干了架,但事实上是他们一家子被龙给灭了两三三,全族的话不计其数……
再比方说,据说当年他们祖父宫殿无比豪华奢侈,当年的城堡宫殿修建的无比坚固,黄金铺的地面堆放无数盔甲、珠宝、雕刻品以及艺术品。
河谷镇的市场成为了大陆北方的一大奇观,他们在北方拥有无比繁荣的市场!
但是看着他们现在住的,是房子不是砖瓦结构是木质结构,几根大梁加起,充分与自然融为一体的的土坯房!一到下雨就是泥巴混合物,不要问她怎么知道,她就被放在那张传说做出无数精品的料理桌,请允许她这么称呼。
蕾琳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称呼来命名这个桌子,满是疮痍,那些令蕾琳崩溃的液体时不时砸到到桌面,再看着周围钳子锉刀刻刀环绕着她,蕾琳就是这中心被料理。
尤其是那群矮人看着她露出如饥似渴,恨不得剥了她的表情,好吧想着她自己都没这么细致看过,反而全给别人从头到脚都给摸个遍,光是到这里前前后后被看彻底的次数,霍德华小姐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要知道当时矮人拿着锉子要给蕾琳来上几下的那种架势,蕾琳恨不得立马晕过去,但是越紧张越是昏不过去。
然后据说是矮人领头的索什么说,宝石整体成型十分完美,不需要再进行雕琢。在一番商讨后用所剩不多的秘银给这颗白宝石做了戒托,毕竟长湖居民对于矮人安家生活给予巨大帮助,两分各取所需,度过了最为艰难的日子,作为双方友谊的纪念,矮人们超常水平发挥,做出了一枚这枚代表巅峰工艺的戒指。
于是这枚成品送到长湖镇长手中时,镇长征用了镇上最为华丽的绒布做礼盒。
欢欢喜喜给精灵送去了。
精灵这一个词蕾琳呆在矮人那里听了一个月,打一锤子嘴里就嘟囔一句精灵的坏话。“这戒指的颜色怎么看怎么不爽,总是让我想到那群娘娘腔!”短胡子矮人操着锤子狠狠的砸在案板上。
“就是,尤其是那个金头发的,带着一群娘娘腔。”长胡子矮人一嘴唾沫星子喷飞,“头发长了不起,还一身金闪闪,你看我的胡子比他那个好看多了吧。”
“这才是男人的味道!”灰胡子的矮人接道。
这群矮人的相貌蕾琳真是分不出,全是胡子毛发遮住了脸,除了那个领头毛发稀疏依稀能看出个轮廓,就以矮人的审美来说十分的悬。
而且蕾琳当初呆在那里十分好奇,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看见过一个女性,就是女性的矮人,到认为这个地方可能没有女性同胞。
后来她才发现不能够以自己过往的常识来进行分别辨认,因为他们的女性同胞也是长胡子的。而且长的胡子和男性矮人没有区别都是络腮胡,这就是为什么蕾琳在这里十几天愣是没有看出女性的原因。
所以蕾琳对于自己日后的戒指造型不抱有期待,要知道他们人都是这个样子,所能做出来那会是什么样子。蕾琳想到不日后长湖镇人要来取走她,不要抱太大期望,也许还不如长湖镇他们自己动手捣拾两下都比这个好!
然后听着八卦的蕾琳,觉得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感到了深深的绝望,好吧也许是她真的见识少了,没有趁着年轻多多历练看看世界,就窝在家里那间小黑屋弄得天昏地暗。
不然怎么听他们说的拆一个个开可以理解,但合在一起她就完全不明白!
比如树人,是树,是人还是妖,还是人妖,还是人妖的树!还是树妖的人,还是一种叫树人的妖!
文化差异巨大根本无法好的交流沟通。
事实上,就算霍德华小姐想与之沟通,但是她现在是颗宝石,没口没手没脚!
有那个心却根本无力,根本就没有办法一起好好的交流好好的沟通!
霍德华小姐的脾气上来了十头牛都拉不住,但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霍德华小姐,觉得自己,唔……就现在这副摸样的霍德华小姐别说是一头牛就是一个弹指就能把她弄得天旋地转,人在屋檐不得不低头。
霍德华小姐觉得现在这番,连屋檐都没有简直是不能再糟心!
事实的残酷性往往是有对比才能更有发现性,在矮人孤山被迫居住的霍德华小姐,觉得自己的十多年所被要求礼仪以及贵族式教育以及其他受到了深深洗礼。
他们饭前不洗手,睡觉打呼噜,吃饭不擦嘴,好吧这些她觉得她可以接受,但是最让蕾琳无法忍受的是他们竟然不洗澡!
从她被送过来这一个月,她就没看见这群人碰过水,好吧除了喝的水除外,他们还不洗脸。蕾琳十分庆幸自己变成宝石没有了嗅觉,不然就这空气中弥漫的味道,应该就像当初她把某液体与某石块组合产生的那种气味浓郁二十倍,哦不一百倍!
每日蕾琳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被架子支着悬空的白宝石蕾琳置于桌子上。
上午看矮人骂一堆娘娘腔抄起锤子叮叮当,他们吃个午饭,下午接着骂着一堆娘娘腔抄着锤子叮叮当当,然后吃个晚饭,偶尔加个班,当然顺带又问候了一群娘娘腔……
生活十分有规律。
然后蕾琳就被这群人放进一个丝绒盒子,打开再关上,于是她就见到了一张不是人的脸。
对方十分坦然的把蕾琳从丝绒盒子拿了出来,十分理所当然套在了拇指上,作为一枚有思想的戒指,深受英格兰淑女教导的霍德华女士,都没有人来问下她愿不愿意!就这样随随便便说送就送!
即使对方长得不是人的脸,看着面前长湖的人一脸谄媚的夸赞这枚是如何如何衬托气质,又如何如何相称色彩,再又如何如何完美。
好吧她就做一枚安安静静的的戒指,如果有那么一天她能够变回去,她一定好好跟他们说说什么真真正正的炼金美学!
chapter3
作为一枚精灵王钟爱的戒指,蕾琳无非是受到极高的待遇。
虽然蕾琳不是什么只注重看样貌的姑娘,但是在如此高水准的洗礼下,霍德华小姐不得不说精灵王的样貌真特么高水准。就那头成色极高铂金色,这种完美的堪比金属般的折射光泽度,蕾琳只有在炼金代表著作中见过描绘。
作为炼金狂热爱好分子的蕾琳,觊觎这么一头色泽是必然的。并且时不时还与之亲密接触,也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这种长及脚踝的长度简直是……唔就是那群人说的娘娘腔。
一个大男人头发比她最长的时候还长两倍,还喜欢那些所谓绚丽的珠宝以及华丽的衣服,一个男人有这样的爱好真的好么!每次出门还要骑鹿!没错就是骑鹿!还是那种全身雪白雪白的大麋鹿!放着好好地白马拉车么!好吧,作为一名爱展现他风姿卓越的的精灵王,一国之主的伟大精灵从来都不会把自己给遮住的,即使有车,精灵王绝对是在车上站着!站着!
还要变换按照季节换衣服和配饰,从当初的震惊到现在麻痹,蕾琳觉得自己以前过的日子根本不叫日子,来自精灵王衣帽间的深深刺激。
蕾琳觉得自己要从对方身上找到一个平衡点,不就是后来拥有一片森林的皇家守林人,顶多就是林子大的装得下一个国家,有什么了不起。而且这林子不就是这群林子长得样子奇怪些,颜色偏深一些,还有些特产,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后来随着精灵王去树林巡视,蕾琳收回之前皇家守林人这一称谓,这片森林简直是吃了药啊!
长出来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尽管见多识广的霍德华小姐,还是震惊的嘴巴可以塞下苹果。如果她能化成人形的话,那蜘蛛手脚长度都是她的身高了,那嘴巴肚子什么的……比她当初买的昆虫图鉴还要清晰。
于是乎如果有人能看透霍德华小姐的本质,就可以看见蕾琳此刻是紧紧的扒在精灵王的手指头上,即使她现在不是人样,但仍不能阻挡她对这个世界生物忽略不计。
这片林子有着自己的名字被称为大密林,作为大密林的森林之王,即精灵王,对待他的子民是十分尽责并且尽心的。
作为见证精灵王多次搬家在搬家的蕾琳,觉得自己对方确实很尽心的在搬家。
听说隔壁那片地的精灵,对于这种举措所持有态度,倒没说什么,最多就是寄信一次比一次远。
那位精灵蕾琳倒是见过几次,是一个黑褐色头发的精灵,据说这两位精灵的关系交情十分不错。但是这两位精灵属性却十分不爱走动,据说数十年能见上一面都算得上是十分了得。
明明看起精灵们都是十分热爱热闹,而且动不动就隔三差五办几场聚会,也许是因为搬家越搬越远不好找并且一次比一次路途遥远吧。
作为一枚戒指,蕾琳觉得自己目前的日子算十分不错,每日能出来看看风景,不用担心三餐,抛去走不上四处这一点,蕾琳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不要隔三差五出去看看大密林特色产物,蕾琳会觉得自己更加开心。
也是得益于自己是枚戒指,蕾琳学习了精灵语,原本蕾琳觉得自己十分具有语言天赋。但是当蕾琳偶尔一次听到精灵王在读史典,第一次了解到语言的魅力,远胜于文字的魅力但是完全听不懂后,蕾琳觉得自己当初的基础几乎全作废。
当自己不再是以往正常作息时间后,时间对于蕾琳来说不再像当初那样,蕾琳是十分欣慰,如果她要是能用这样的时间去研究祖上所传的炼金典籍那必定是极好的,但是现在这番摸样,没手没脚。
不过每天看着这一颜色,霍德华小姐觉得也还是能弥补自己受伤脆弱的心灵。
但是好景不长,据说是北边的战役打响了,作为一国之主的王当然要出场。由于成为了戒指蕾琳自己已经模糊了时间的概念,所以蕾琳说的这个好景不长,已经是她成为戒指过去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为此长湖的镇长都换了好几代,所以蕾琳每次见面都十分感慨,这变化都十分大这一次和上一次感觉都不像同一个人。
由于战火的纷争,周围的几族互相结盟对抗来自北方的暗势力,精灵王也响应盟军的号召,加入该队伍响应号召。
作为精灵王最喜爱的戒指,霍德华小姐她上战场了。
这一份深深的厚爱,让蕾琳饱受摧残,当初蕾琳见到了脸大如盆的蜘蛛就该知道,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按照她以前的常识进行衡量和判断。
比如现在蕾琳看着精灵王拿着宝剑在与龙进行决斗,就是以前童话书说的骑士与恶龙斗争,拯救公主。但蕾琳看眼前这个,她觉得胜利的奖品不会是公主,而且这龙的体型与以往童话中说的差别,也许童话书说的还是有些依据,只不过流传的都是浓缩版本。
不过书中都没有描绘,龙的样子,只是说有些能够喷火,有些能够飞,但是面前这个又能飞又能喷火还无比巨大的龙还会说人话的这种,蕾琳表示书中绝对没有提及过。而面前这条龙它全部做到了,并且对方把握的语调比她还好,蕾琳觉得自己无话可说。
即使不明武力的蕾琳也看出来,精灵王在这个巨龙的攻势下渐渐处于劣势,而且听这条龙说道一些私密的事情。
曾经的战事,使得精灵王损失了大量同族,而他的父亲战死在那一场战役,被刺激的精灵王虽然看起来攻势凛冽了几分,但并没有有给对方造成几分实质性的伤害。而且对方拥有一层厚厚的鳞片覆盖,曾经砍兽人蜘蛛石头怪跟收菜的剑,在这条龙身上只是像她以前划玻璃那样,没什么印子但是声音着重。
作为精灵王喜爱的戒指,蕾琳觉得自己虽然没有上升到对方是必不可少,但是作为相知相伴多年的互相依靠,蕾琳觉得自己有必要能够做什么。
但事实上,蕾琳如果能做上些什么,这些年也就不会这样了。但是蕾琳想做什么,但这个样子着实什么都做不出来,所能做的也就是颗宝石最基本的,闪瞎到对方的眼睛……唔……对方的眼睛好像比自己大上很多倍啊。
蕾琳还是要尽可能晃到对方的大眼睛,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而对方是能上天还能蹿地喷火的龙,而且这还是一条十分聒噪的龙,精灵王吃不消是必然。但是对方却能够支撑如此之久,让蕾琳不得不佩服,但是十分想发挥自己作用的蕾琳仍是没有让对方能够注意到自己够闪够引人瞩目。
西方黑暗文学中描述过,龙这种生物十分阴险狡诈,所以前前后后挑战龙的骑士无数,最后能成功的只有一个,营救公主拯救公主。蕾琳觉得精灵王这么顶好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