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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要走?”他再次重复了这个问题。
“不然呢?难道还要让我看着你和别的女人在我眼皮子底下寻欢。”
他抿了抿嘴,有些不情愿。最后,是我撞开他才出的那扇门。
“顾森默,你走了就别后悔!”
我迈出的脚步停顿了一下。
我不后悔,我唯一后悔的事就是爱上了你。
【拾肆】
离开北京的前一晚,我拒绝了吴世勋的陪伴,独自一人上了街。想想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说离开就离开,心里难免还是有些不舍。
路过城东的那家肯德基店的时候,肚子竟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我只好推开门,以此来安抚我的肚子让它安静些。
我记得上一次在这里吃东西是我的十八岁生日,鹿晗请的客。
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面前摆放着的是看似还算丰盛的点心。我拿起汉堡包自顾自的啃食起来,后桌时不时传来几声爽朗的笑声,这让我很是厌烦。那是一对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因为吃一个鸡腿在那里瞎腻歪。
现在的年轻人,唉。
一时间,昔日的浮光掠影突然在我眼前晃动。
不知不觉中,两年了。
“傻瓜,看看你吃的,满嘴都是。”鹿晗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我嘴边的残渣,我乐呵呵地朝他傻笑,递出了手中的鸡腿:“你要不要。”
他张大嘴巴,刚想咬下去,鸡腿就被我抽离了他面前。
“就不给你吃。”我朝他做了个鬼脸。
“那我还偏要吃了呢!”说着,他伸手过来就要抢。
……
我的眼眶又湿润了。抽出一张纸巾,很是矫情地抹了抹泪水,把脸别向马路边。
北京是个繁华的城市,无论是白天亦或是晚上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热闹非凡的景象。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原因,因为那样,哪怕无一人陪伴,也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马路对面涅槃的LED灯牌闪闪发亮,变换出五颜六色。
我想起了金钟仁,想起了当日的我们。
他说他是我的呼吸。
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
推开门,又是当日那副场景。吊顶依旧是昏暗的暖橘色灯光,房间的布局以及刺青工具的摆放仍然和几年前的没差。
“要刻什么图案?”
“这样吧,你给她纹个鹿的图案。”
……
“这位小姐,想要纹什么图案?小姐,小姐!”金钟仁伸手在我眼前挥了挥,我这才从回忆的牢笼中挣脱出来。
我朝他友好地致笑道:“我不纹身,我想……洗纹身。”
紧接着,我将肩膀上的衣服慢慢扯下,露出了光裸的后肩,然后指了指上面那个鹿的图案。
“帮我洗掉他,谢谢了。”
……
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荒唐,为什么走到哪里都有他与我的回忆:这条街,我跟他手拉手一起走过;这个CD店,我和他肩并肩一起听过歌;这个烧烤摊,我跟他笑着一起去吃过……
很多时候,我们说放下了,其实并没有真的放下,我们只是假装痊愈,假装幸福。
有人说时间是一剂良药,就算一年,三年,或者更久,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结果。
可对于我来说,时间是一种磨练,时间越长,心就越痛。
鹿晗,每一次我想你,才发现全世界都是你。
☆【15…16】
【拾伍】
十二月底吴世勋订了两张从北京飞往上海的机票,准备带我离开,我坐在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待。手机却不安分地在口袋里震动了起来,上面是一条短信:
等我,别走。
FROM:鹿晗
2009。12。30 8:20
我盯着屏幕看了好久,心里涌现一股暖流,我突然开始希望他会来。
耳旁响起了熟悉的女声:“请从北京飞往上海的旅客请注意,您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请赶快到登机口登机。”
“阿默,走吧。”吴世勋牵过我的手准备带我离开,我的脚却僵在原地,迟迟不肯移动。
我深知,我在等一个人。
吴世勋转过脸诧异地看着我,问道:“怎么了?”
“我……”我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目光却一直瞟向机场大厅的入口处。
鹿晗,你快来啊。
你要再不来,我就真的走了。
我始终没能等到他来,就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开了北京。
我和所有人断了联系,包括林希栀,包括鹿晗。
我要在上海重新开始,重新活一次。
这是我二十年以来第一次离开北京奔走他乡,在这个充满陌生与未知的城市中,除了吴世勋以外,别无依靠。
【拾陆】
时光一点一滴地在指缝中悄然流逝。
我偶然在一次逛商场的途中碰到了郁子安。而这时的我,已是一人。别问为什么,只能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无法忘怀那个人,所以我不能借着自己的私心来祸害另一个人。
况且,我欠吴世勋的已经够多的了。
他应该有属于他更好的生活,我不能太自私。
郁子安推着购物车在不远处朝我挥手,叫了一声我的名字,那种语气就好像久久未曾缝面的故友。
我和她从超市一路聊到咖啡厅,最后寻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她点了一杯拿铁,我点了一杯卡布奇诺。
十年未见,她早已褪去高中时的那一身戾气,取而代之的是当代女性成熟而又温婉的知性美。
我曾幻想过无数次与她再次见面的场景,我一直以为像她这种家世显赫、秉性高傲的千金大小姐遇到我这种下流无耻的小三定会是踩着她那十多厘米的高跟鞋,然后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紧接着就是向我喷上几口唾沫掴上几个耳光。
我从没想过我和她能够这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天。
晨曦透过薄薄的云彩投射在街对面那家面包坊的招牌上,映衬着店内的蛋糕分外显眼漂亮。郁子安别过脸盯着那家店看了很久,据我估计从十分钟以前我和她坐定在这里后就不曾见她转移过视线。
郁子安优雅地端起面前的咖啡轻泯了一口,却仍然没有想要正视我的意思。
“鹿晗,他一直在找你。”语毕,她轻轻放下手中的咖啡杯,瓷器与瓷器之间的摩擦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这是这十几分钟以来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惊,手中的咖啡杯险些要与地板来个亲密接触。那一瞬间,我只感觉心跳像是漏掉了一个节拍,内心深处仿佛有一根已根深蒂固的针被人狠狠地拔起。
“是吗?”我强装淡定,满不在乎地回答,眼神却在飘忽不定地闪躲,寻找安放之处。
我还记得,二〇〇九年的十月初,在我和鹿晗分手后的两个月,我收到了鹿晗的订婚请柬。
我嗤笑,同样也在感叹自己有多幸运,随手将请柬丢进了垃圾桶里。
可怜的鹿花花公子,终于要被婚姻所埋没。
我本是没有打算去参加这场婚礼的,可是好巧不巧新娘的父亲和吴世勋有着沾亲带故的关系,作为他的女朋友,陪他去参加也是我分内应尽的义务。
两个月后与他相见,他整个人显得无精打采许多。
宴会来了很多人,有各行各业的名媛,也有一些政府级别的官员,总而言之都是些有钱人。我听吴世勋说新娘的父亲是海淀有名的房地产公司的总裁,这其中还有不少的背景关系。这些人,大概都是来拍马屁的。
从我到这里将近一个多钟头的时间,都不曾见到过新娘一眼。由于刚刚喝了太多的果汁缘故,导致我腹部胀得很,我和吴世勋打了个招呼,踩着蹩脚的高跟鞋奔向厕所。
拧开水龙头,白色的水流汩汩流出。
“阿默,好久不见。”
背后响起一抹清亮的女声,一抹窈窕的身影朝着这边缓缓走来。我抬起头,从镜子里看了一眼身后的人,吓得倒退了几步,转过身,正对上她那张熟悉的脸庞:“郁子安。”
“我还以为你贵人多忘事,早就把我忘了。”她穿着一身雪白的抹胸礼服,花了淡淡的妆容,显得妩媚的很。
那天,我落荒而逃,丢下了吴世勋,丢下所有人。
一切又好像回到了最初的起点,鹿晗的身边有郁子安,郁子安的身边还有鹿晗。而我,只不过是她们这场爱情中的过客。
我是这座城市中最无言的第三者。
★【17…18】
【拾柒】
郁子安说鹿晗变了,他真的会真心对待一个人了。
郁子安还说,他和鹿晗的婚约在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天便取消了,只不过,我没有等他。
她见证了鹿晗人生中最消极的一段时光,她告诉我:“鹿晗天天在家里除了喝酒就是抽烟,他找不到你,就连林希栀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他还拨打了无数遍你的电话,可每次听到的都是无言的嘟嘟声……”
郁子安还告诉了我很多很多,关于鹿晗这些年我所不知道的事,我被她说的动了情,想起这几年在上海的拼搏却碌碌无为,不禁嚎啕大哭起来。
我想鹿晗了,真的想他了。
正如他所说的,他是我的呼吸,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彼此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在时隔两年后重新登陆新浪微博,因为郁子安对我说,“你去看看鹿晗的微博吧,那里面都是他这些年想对你说的话。”
鹿晗的微博账号是“M鹿M”。
我把关键词打入了词条,食指划过鼠标的滚轮翻动着页面:
M鹿M
2009…12…31 10:00
这是你第二次消失了,我的灰姑娘你的王子很快就会找到你的,一定要等我啊'加油'
M鹿M
2010…02…13 00:00
阿默,今天是除夕夜,北京又下雪了。这场雪和当年咱俩一起在屋顶看得那场一样,一样的大,一样的美。你别忘了,我们约定好的每年都要去屋顶看雪,你已经欠了我两次了哦'害羞'
M鹿M
2010…06…25 00:00
HAPPY BIRTHDAY 我的灰姑娘~你在我心中是最美!
M鹿M
2011…08…31 03:00
睡不去,想你'爱你'
M鹿M
2012…04…09 13:40
如果你们遇到一个叫顾森默的女孩,请一定要带她回家。告诉她,有个叫鹿晗的男人一直在等她。
……
我亲爱的鹿晗。
我最最亲爱的鹿晗。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真的不是故意想要离开你。
【拾捌】
二〇一二年的上海,多雨。
我撑着伞像个热锅上的蚂蚁般急匆匆地赶回家,我没想到这一生我与他还能再见面。
鹿晗站在破旧的出租屋门口,头发出油出得严重,他的身后是个灰黑色的旅行箱,看起来像个风尘仆仆地旅人。他大概是忘了带伞,所以蜷缩在矮小的屋檐下躲雨,雨水一点一点滴在他的西装上,留下淡淡的印子。
我和他对视了很久,却谁也没有先开口。
如果可以,我愿与他从白昼站到黑夜,只要他眼中有我,我眼中有他便可。
鹿晗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我跟前,一把将我拥入他的怀中,指尖抚过我柔软发丝,他说:
“阿默,我好想你。”
“我也是。”我紧紧抱住他,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那个怀抱,那个温暖的怀抱,那个只属于我顾森默的怀抱,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我想我再也不会放开了。
鹿晗低头吻上了我的唇,我看到了他眼中满满的笑意。他的吻甚是激烈,与其说是吻,倒不如说是他对我的一种惩罚。
我洒脱地丢掉了手中的雨伞,双手也渐渐的搭上了鹿晗的颈项,开始回应着鹿晗的吻。
顷刻间,天昏地暗。
☆【19…20】
【拾玖】
小俩口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我和鹿晗都很默契的闭口不提过往的事,心有灵犀地将那污点从我们的爱情史册上抹去。郁子安说得没错鹿晗真的变了很多,变得更加成熟、更加有担当。
可我,却开始害怕夜晚的来临,每当月亮从树梢间升起时我便会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并不是说我怕黑,谁叫我是个过夜生活的人。
年少时无知,拿一生中最该拼搏的年纪送给了爱情,荒废了一生,最终落得个什么都不会的下场。但我应该庆幸像我这种既没学历又没手艺的人还能找到一份工作,不用再为有没有吃的有没有住的而发愁,即使它并不光彩。
我心里明白这样的生活,与我当初憧憬着离开北京时的全然不符。
可是自己选的路,就是跪着也要走完。
如今的我过的是夜店里糜烂且肮脏的生活,每天靠出卖自己一般般的色相去换取还算丰厚的薪水。
然而这些,鹿晗并不知道。
我也不能让他知道我是这样的人,绝不。
“鹿晗,我在剧组帮演员化妆呢,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