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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宠物-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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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宠物邂逅(1)
不到两个小时,余小敏便从省城回到了家乡西贝镇。

  如今在省城与小镇间频频往来,已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差不多每隔一两周时间,余小敏就要回一趟西贝。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她是带着一种令人自豪的成就感回来的,大有荣归故里的喜悦心情。因为再过一个星期,她就是省电视台的一名主持人了。这可是一个漂亮姑娘非常向往的职业,这也是一个名人辈出的行业。她觉得空气是那么新鲜、阳光是那么明媚,一切都在向她微笑。她无法按捺心中的喜悦和幸福。幸福同样也使人产生思乡之情;喜悦也会成为一种重压,她需要卸下一部分心中喜悦,拿出来与自己最亲密的人分享。此时此刻,她越发地想念肖勇了。

  当余小敏踏上小镇的土地时,美丽、时尚的光芒,仿佛辉映了整个世界。

  眼下内地的小镇上,几乎见不到既年轻又漂亮的姑娘了。她们向往大城市,向往钢筋水泥筑起的森林。那辉煌的霓虹灯、艳丽的服饰、多彩多姿的生活以及城市人的虚荣与莫名的高傲,强烈地诱惑着一颗颗淳朴的心。于是,她们便走南闯北,不畏屈辱艰辛,梦想在人满为患的大都市争得立锥之地。大凡年轻漂亮的姑娘,在城里找到一个谋生的事并不难,这一来城里的漂亮姑娘自然就多了起来,小镇便因此失去了光彩。然而,余小敏去城里并非仅仅为了谋生或者虚荣。除了年轻漂亮,她还聪明好学,有比在城里随便找份职业更高的追求,有漂亮和智慧唤起的所有梦想。大学毕业后,她和两个同学合租一间房子,一边学习职场知识一边找工作。当时很流行这样一句话:推销自我。她很热衷于这句话,同时她要的是自己喜欢并适合自己的职业,并有所发展,不要仅凭了漂亮脸蛋吃饭;她把这点看得很重要。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她的努力即将得到回报。在近百名应试者中,她顺利通过了笔试、面试,通过了为期二个月的实习。无论自己的表现,还是主考官对她的评价,从当时的情形看,她认为自己最有胜出的希望。在剩下的最后一个月的实习中,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只要她有信心面对摄像机,她所渴求的人生也就开始了,她的前程无疑也将是极其美好的。

  可以这么说,余小敏是那种来自小地方而又像模像样的新潮女孩。她们雄心勃勃,天真无邪而又热情大胆,走到哪里都光彩夺目。

  天已渐渐热起来,蝉鸣声此起彼落,一阵比一阵悦耳。时逢农忙,也不逢场,街上的人不多。毕竟是小镇,远不及都市繁华和热闹,但却使余小敏倍感亲切。其实,西贝镇虽然历史悠久,但早已不是那种古老闭塞的小镇,破旧不堪的建筑物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幢比一幢建得更好的楼房;差不多每一次回来,她都能感觉到它那日新月异的变化;它正在一步一步地城市化,吃的用的玩的应有尽有,大城市风行的事物很快也会波及到西贝,只是比大城市规模小些、档次低些罢了。没走几步,便有人向余小敏打招呼,那份亲切和热情,一点没有做作的成分;这可是大城市少有的礼遇了,她微笑着点头向对方致意,心里感到特别愉快。她身着一件高腰的黑色上衣和一条牛仔裤,既得体又线条分明,充满了活力,加上那甜美的微笑,招呼她的人也忍不住要多瞧她两眼。

  她喜欢笑。她那紧闭的双唇在微微启开的时候,嘴角两旁就会呈现出一对迷人的浅窝;微笑使她更加妩媚动人。

  肖勇的家离车站很近,也很顺路,余小敏便决定先去肖勇家。

  在余小敏心里,婚姻或是家庭,仿佛是非常非常遥远的事,完全用不着现在来考虑;恋爱与婚姻之间,似乎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只不过她就是喜欢他,离开的时间久了就会想念他。这是她常在小镇与省城间往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心里念着他,和他在一起,她就感到轻松愉快,权当这就是爱情吧,如此而已。所谓爱情,不过是人生某一阶段的需要,之后才是婚姻和家庭生活。但这婚姻和家庭是否存在,是否真的需要,她并不知道。用一种“休闲”的姿态面对爱情,可说是当今青年的又一特点了;那种死去活来、忠贞不逾的爱情已经越来越少见,人们的胸怀则越来越宽阔,选择余地也越来越大,行为也更具随意性;他们已经不愿仅仅为了婚姻而爱了,或者已经不愿把爱情看得那么神圣不可犯了。生活已变得丰富多采,爱情的份量也因此缩水了。不过,人们也越发地爱得轻松愉快了。每当想起肖勇说的,“我们要不要结婚?好久结婚?”她就会在心里重温自己的爱情观,然后用一脸的茫然来回答他。聪明知趣的肖勇,也不再提这个傻傻也叫人傻傻的问题了。

  在去肖勇家的路上,她忽然改变了主意,拐进了一家发廓。她还想自己更漂亮些。女孩子的毛病就在这里,总嫌自己不够漂亮。

与宠物邂逅(2)
肖勇住在他们厂的生活区。不一会儿,余小敏进了生活区大门对面的楼房。这是一幢五层高的宿舍楼,外表旧旧的,楼梯连着走廓,走廊连着每家每户,这种能走廊结构的房子早已不准许建造了。经过一道无人看守的大门,余小敏迈着轻快的步子上了五楼,在离楼梯第三间屋子的房门口停了下来。她轻轻地敲了敲门,没有响动,她又敲、并增加了力度,仍没有动静。她忍不住喊了两声,还是没有动静。显然,家里没人。

  这小小的意外,使余小敏的眉头微微地一皱,不知如何是好了。昨天他们才通过电话,肖勇也知道她要回来,而且他这周上晚班,此时应该在家的。他哪去了?是故弄玄虚态还是有什么要紧事?故弄玄虚,不是肖勇的风格,那么他能有什么要紧事呢?一头雾水的余小敏,一时拿不准是否该等一会儿,或者该到什么地方去找肖勇。这多少使她有些不悦。正在犹豫,一条小狗摇着尾巴来到她跟前,并在肖勇家的门口坐下了。

  这是一条白色的小狮子狗,眼睛很大,身上的毛又多又长又白,没有一点杂色,尤其是耳边的毛特别长,颇象姑娘们搭在脸旁的耳发,样子非常可爱。一看便知,这是一条名贵的狗。它的脖子上还栓着一根鲜红色的绸条,使它身上的颜色更具一种鲜亮感。它认认真真地打量着余小敏,不时地偏动着扁平的脑袋,仿佛在认真研究余小敏似的。没见到肖勇,却遇上这么个可爱的小东西,余小敏心中那点不悦也没了。她忍不住蹲下,本能地想逗逗它。这小东西也善解人意,它立刻收起两只前爪站了起来,余小敏向它伸出手,它便将两只前爪放在她手上,又把黑色的小嘴伸向她的手,大有行吻手礼的样子,同时身后的尾巴摆弄得异常活泼,真可谓极尽亲切讨好之状。她一笑,那狗也似乎特别高兴起来,一个劲地蹦跳,分明要朝她的怀里钻。余小敏见状也就更加乐了。

  她平常也喜欢小动物,但此时在她看来,眼前这条小狗胜过她见过的所有动物。她突发奇想:难道这小东西与自己有何缘份不成?她完全被它吸引住了。她甚至想:这小东西是自己的该多好。但她立刻意识到,眼下这样的狗是非常昂贵的,说不定比自己的命还值钱,是她无法养得起的,甚至想都不敢这样想。而这贵重的小东西,它的主人可能就在这楼上,说不定马上就要来找它了。想到这里,她便梦也似地醒了过来,觉得自己该离开这里了。

  在这样一个通道上等男朋友,是件令姑娘们多少有点难堪的事,如果让小狗的主人碰见她逗那小狗,会更加使她感到难堪的。于是她无奈地望了望肖勇的门,便下楼了。

  那条小狗“汪汪”地叫了两声,也紧随她来到了楼梯口。它用企求的目光望着余小敏,好像也想下楼,但又像没胆量,腿也像是短了些,于是它座下来,稍稍偏着头,做出一幅依依不舍的模样。余小敏心里有些感激它的陪伴,便对它甜甜一笑,调皮地向它做了个飞吻,有些不情愿地离去了。

  余小敏再次走在街上时,脚后便尾随着一条白色的小狮子狗,但她似乎全然不知。她挺着少女诱人的胸,平视着前方,走路也有姿有色,心里却猜想着肖勇的去向。

  美好的东西往往又是极其脆弱的。命运多舛,根据利害对等的原则,美好的东西也是危险的。她不知道,那条小狗在身后跟着她,将给她带来多大的麻烦,甚至影响了她的整个人生,毁掉了她那即将开始的美好生活。

高贵的欢欢(1)
每一天,李春梅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迫不急待地呼唤她的“欢欢”。只有当欢欢出现在她面前,她才能安心地做其它事情。欢欢便是刚才出现在肖勇门口那条白色的狮子狗。多数时候,它一听见开门声,就迅速奔向门口,活泼欢快地迎接主人的归来。若不见它,李春梅便会心里一紧,继而更加高声呼唤起来。

  据称,欢欢是条正宗的北京狗。关于北京狗,有本介绍名犬的书上有如下文字:北京犬是古代中国培育的一种玩赏狗,最初饲养于皇宫,1860年英军掠夺北京皇宫后,由海军司令海&;#8226;约翰勋爵于1869年带入英国,后传遍西方各国。在东西方,此犬被称为“狮子狗”,可能由于其外貌或胆量像狮。这种狗身高15-23 厘米,体重可达公斤。著名的“袖筒狗”,是一种极受宠爱的小型北京犬,旧时中国皇族常将其置于长袍的袖筒之中而得名,此狗特征毛长丰满、头宽而扁、耳悬垂、面部通常为黑色、如戴了面罩一样,它生性聪明、爱撒娇、气质高贵、个性强且易翻脸发皮气,是一种特别受人宠爱的玩赏狗。据此看来,在这两种著名的北京犬中,“欢欢”便是那种被称作“袖筒狗”的小型北京犬了。

  李春梅所在的厂里,有个叫黄平的小伙子最先养这种狗,一两年的功夫,发了点狗财。李春梅见了有些心动,便随意向黄平打听狗的行情和养狗的经验。不料一说到狗这东西,黄平那双狡猾的小眼睛就发亮,那张油嘴就会滔滔不绝,狗文化狗经验狗经济一整套,说得天花乱坠。“袖筒狗,是世界上最有灵性、最有价值的狗……在中国,十年八年都有市场”。那本介绍狗的书,也是黄平送给李春梅的。她本想只是了解了解情况,并没有真打算养狗;但经黄平一阵神吹,凑巧的是那天晚上的电视节目播过一条有关北京犬的新闻,说是北京有条北京狗,有人出价二十万元主人也没卖;这一来,李春梅心动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养狗的打算也就更加地迫切了。想来也是,迟养不如早养;早养早发。于是她取出全部存款,又举债一大笔,在黄平的引导下,花掉三万八千元人民币买得了欢欢。

  那时的物价涨多跌少,好像什么东西都值钱,唯独钱不值钱。靠工资吃饭的人,物价稍有波动,就会给他们平添许多的忧患意识。想得远点有生老病死,面对现实有住房、有孩子上学就业乃至婚嫁,光靠工资你能顾哪头?更何况,企业的效益并不稳定,时好时坏,一个阶段里更是一年不如一年,时有破产企业见诸媒体,说不准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了,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李春梅两口子都在一个厂工作,也就更加缺乏安全感了。丈夫是个近于愚笨的老实人,除了对任何人都是一幅笑脸,再没有了其它本事;当初她就看上了他老实,可如今最没出息的就数老实人了,想靠他是没指望的。然而看看四周,做这样生意那样生意的人遍地都是,而在人们心中,好像做什么生意都比当工人强。就说厂里,早有不甘他后的人尽量广开财路,或者摆摊设店、或者饲养小动物,多少都能增加收入。说实在的,精明的李春梅有太多的理由买那条名贵的北京狗了。似乎所有的迹象,都在鼓励她搏上一搏。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txt小说上传分享

高贵的欢欢(2)
狗是买来了,可要养好一条娇贵的小狗,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早餐要喂它鸡蛋和牛奶,中午晚上离不开猪肝或心肺,就连洗澡都要用上等香波;光喂养就够麻烦了,而且费用比添个人更高。更恼人的是,这狗东西那么一点点大,却花去了如此多的钱,你就不能不担心它的健康状况和生命安全;并且也不得不将未来的希望寄托于它了。几个月下来,加上喂养和贵得离谱的各种疫苗和注射费用,李春梅花在欢欢身上的钱早已超过了四万元。这对于她来说,是一笔巨款,甚至超过了她和丈夫过去10年的全部收入。那情形,差不多成了一场漫长而又可怕的赌博;半生的积蓄,一家人的未来,全掌握在那么一条古代中国培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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