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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一品杀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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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出炉的江湖百晓生排名榜中,有人以黑马姿态杀入前十,引得无数英雄豪杰折腰,当夜就收拾包袱准备走人,免得成为这匹黑马的下手对象。

    天下第一刀,无间地狱傅红雪。

    天下第一暗器,小李探花李寻欢。

    天下第一掌,丐帮北乔峰。

    天下第一剑,万梅山庄西门吹雪。

    天下第一偷,盗帅楚留香。

    天下第一气,天下会雄霸。

    天下第一针,日月教东方不败。

    天下第一斧,神哭小斧顾惜朝。

    天下第一美人,移花宫邀月。

    天下第一杀手,无名客百里牧。

    ……

    说起百里牧,或许还没有多少人听说过他的名字,可是若是有人列举出江湖中等等有名侠客魔头为何一夜暴毙的事故,那么百里牧这个名字便不得不被提起。

    在过去的十年里,快活王手下色使被杀、蝙蝠岛大总管被杀、移花宫三花使被杀、魔教见义堂堂主被杀……零零总总,好几个国家里江湖上数得上号的一流势力都有地位不低之人一起被杀,而下手之人却无声无息,让不少江湖名流夜不能寐,免得早上起来就发现头和身子分离!

    最后,江湖中人联合起来找到了大智大通,百晓生,公子羽等等情报能人,才将这个杀手的名字给套了出来。

    百里牧三个字,一下子成为了江湖所有人头上的利剑。

    更有不少从事杀手行业的领头羊发话,愿意重金聘请此人来自己的地盘当个二把手。

    可惜,这位新出炉的天下第一杀手却没有任何动静,仿佛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在杀手界封神了一般。

    江湖传言,只要你出得起价钱,百里牧可以为你杀任何人。不管是男女老少,还是达官贵人,抑或是侠客魔头,没有他杀不了的。

    前提是,你找得到人。

    ————————————————————

    百里牧正在擦拭自己的手。

    他的手很漂亮,无论用多少形容词去赞美都绝对不过分。他此刻用来擦手的布,更是江湖中人万金难求的用来做金丝宝甲的天蚕丝,就这么小小一块布的价钱,就足够一个大型布庄一年的利润。

    就一个杀手而言,他的行为实在过于奢侈了些。

    天下第一杀手。

    啧。

    百里牧的手指划过纸上的这几个字,嘴角不由的弯了弯。

    他长的十分秀丽,说是美貌也绝不过分,都说杀手的脸要越平凡越好,但是这点在百里牧身上却拐了弯,绕了过去。

    即使长了一张绝对不适合成为杀手的脸,他依旧成为了天下第一杀手。

    “师父,您的要求,我做到了。”百里牧对着空无一人的椅子,轻声说道。

    要说百里牧的传奇故事,或许要从十五年前的一个雨夜说起。

    百里牧三岁死了娘,五岁死了爹。爹是一个家产颇丰的乡绅,母亲是附近百里驰名的花魁娘子。可惜这花魁自赎出来和乡绅也没有享受多少福,统共不过四年就抛下儿子丈夫去了。这乡绅也是个痴情种,娘子死后就无心经营,日夜嗜酒,百里牧长到五岁就撒手人寰,只给他留下了一个破屋子,一穷二白的连打秋风的亲戚都不上门!

    百里牧依靠着自己那张还算白嫩可爱的脸,半乞讨半蹭饭的过了大半年,终于遇见了一个很不像乞丐的乞丐。

    夏天的雷阵雨打在人身上,可是疼的不行。这种天气,百里牧也没有办法出去乞讨了,只能回到只有几片瓦的家找个角落猫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多出了一个人,正在吃着百里牧藏在茅草堆下面的肉包子!!!

    那可是他藏了好几天都舍不得吃的全肉包子!

    百里牧醒来,看见那乞丐眯着眼的样子,恨不得上前好好揍对方一顿,可是他不敢,对方明显是个成年大汉,他绝对讨不了任何便宜。

    这样的乞丐,说不定就是哪里的头头,百里牧吃过几次亏,这一下也只能咽着口水,暗道自己藏的不够严实。

    不过那大乞丐却偏偏不愿意就这么吃了,他转过头,三两步的上前,掐了掐百里牧的脸,又摸了摸他的骨头,眼里发出一阵精光来,“好好好,我龙傲天终于找到一个好苗子了!”

    无父无母,年龄还小,根骨比得上他开挂之前的水准,这样的人,可不就是自己的传人?

    龙傲天本来不叫龙傲天,叫李狗蛋。

    可是某一天他就得了个系统,让他体验各种开挂人生,成为人人羡慕嫉妒恨的人生赢家。龙傲天当过武林盟主,当过魔教教主,当过天下第一富商,当过九五之尊的皇帝,当过兵权在握的将军王爷,玩过无数美人,不分男女,不断轮回在各种世界,直到这一辈子,他厌倦了一切,主动脱离了系统,成为了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职业——乞丐。

    没有了江山美人,没有了风花雪月,龙傲天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毫无遗憾了,于是又改回了自己的名字李狗蛋。这样的乞丐生活足足过了十来年,李狗蛋突然想到自己的人生还是有缺陷的。

    他没有当过杀手和道士。

    他干过那么多职业,体会过那么多人生,但是如此拉风的行业却没有从事过,简直是对李狗蛋的侮辱!

    这下可就麻烦了啊!

    毕竟他这辈子只想要当乞丐,不可能转行去当杀手和道士来着。李狗蛋用自己开挂的脑袋想了想,决心收两个徒弟,一个去当杀手,一个去当道士。

    当道士的那个大徒弟现在已经成了国师,和不少男女都有点不清不楚,很好的贯彻了“衣冠禽兽”和“贼尼,敢和贫道抢方丈”的具体事宜,当道士,不要求你根骨多好,武功多高,会耍嘴皮子,有个不错的床上技巧去好好交流论道就足够了。

    李狗蛋在还是龙傲天之时,嘴炮功力十分强大,教自己的大徒弟如何骗人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是关于杀手徒弟,却是犯难了。

    想要教出天下第一的杀手,就得先找个有成为天下第一高手,起码要有成为天下第一轻功高手资质的孩童才行啊。

    好在,李狗蛋就算没有了系统外挂,运气也还是杠杠的。

    不到几年,他就找到了百里牧这么根好苗子。

    李狗蛋凭借着嘴炮功力将百里牧唬的不要不要的,没几个时辰就把杀手这一行业当做自己的人生追求,从此开始和狗蛋师父学武学杀人的操蛋生活。

    几年后,李狗蛋自认为自己教的足够,嘴边吃完鸡腿的油也没有来得及擦,负手而立,一派宗师风范的告诫自己的徒弟如何才能成为天下第一杀手。

    第一:要接地气。

    不要相信“杀手只能是高冷”的这一表面行为。而中原一点红就是李狗蛋口中的反面教材,一出现就人人都知道你是中原一点红,还怎么能愉快的杀人?当一个杀手的身份被人一看就知道,就证明这个杀手离退出杀手界不远了。

    不会有人相信一个逗比二货是天下第一杀手的,所以这一点是重中之重,不能忘记!

    当然,该装逼还是要装逼。

    披着高冷皮子的逗比会更加降低人们的警戒心的。

    所谓反差萌,就是这样了。

    第二:不要废话。

    反面教材是无数杀手界的前辈们,说的越多死的越快,就算下手对象已经是奇经八脉全断,只剩半口气了也绝对不要相信什么“我快死了,我只想在临死之前知道真相”之类的屁话。

    第三:不要和别人合作。

    杀手就该独来独往,和别人合作只会暴露自己,尤其是和女人合作。这个江湖人的行走生、殖、器已经太多,说不定哪一个合作伙伴就爱上了某个男人,把你给卖了,而且这年头不仅女人不可靠,男人也不可靠了,好在现在动物勉强还能靠得住,当然,如蛇、狮子、狗和猫这样的高频率会修炼成妖精的动物除外。

    最后,李狗蛋还给了百里牧一本小册子,名为《手把手教你分辨人生赢家》,告诫自己的徒弟,凡事符合小册子上面情形的人,不管现在是个什么倒霉模样,都要合理规避,定下一个高到离谱的价格躲开这笔生意。

    开挂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就算自己教出的小徒弟再厉害,也不一定躲得过主角效应。

    打出天下第一杀手的名声很容易,但是要维护就很难了啊。

    不出十年,百里牧勤勤恳恳的按照狗蛋师父的教导,故意泄露了自己的名字,成为了百晓生、公子羽、大智大通等情报三巨头公认的天下第一杀手。

    哦,这是私底下的身份。

    百里牧用来生活的名字是“李大力”,乃是桃源村赫赫有名的金龟婿,坐拥一个养着几百头猪牛山庄的大户!
第2章 天下第一刀
    六月的天气总是令人捉摸不透。

    这个还算富裕的村庄忽然迎来了一名黑衣少年。

    那名少年走的很慢,姿势也颇有些怪异。路边的一些村民不由的心起了阵阵遗憾,长相如此俊朗的少年却原来是个跛足,日后可不好娶媳妇儿啊。

    只是这遗憾的目光转移到黑衣少年腰间的刀上之时,一个个都将目光转移开来。就算对方是个残疾,江湖中人也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惹得起的。

    前些日子,据说王家村被一个魔头给烧了,可怜全村上下几十口人一个都没能活下来。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连忙捡起农具,回家关门,不敢在外停留。

    啪。

    碰。

    ……

    傅红雪已经接二连三的碰了好几次壁了,没有一户农家松口收留他过夜,即使他们看着银子十分动心,却也警惕的很,恋恋不舍的在银子上打了转儿,最后还是谨慎的说自己家里没有空地,还是请少侠去别的地方看看云云。

    傅红雪慢吞吞的收回银子,却也不恼。

    他既不愤怒,也不生气。他就如同一匹孤傲的狼,不会去在意他脚边的任何蝼蚁。他从不对手无寸铁之人动手,哪怕这些农户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愚昧无知的。

    傅红雪忽然想起了翠浓。

    那个明艳而俏丽的少女,也是他第一次心动的人。如果她只是生在农家,当个普通民女,或许他和她的未来可以更加期待一些。只是世界上终究没有如果。

    “少侠……少侠!”

    一个年迈的老婆婆对着他招招手,脸上的褶子几乎将眼睛都遮了去。她的目光和善又慈祥,看着傅红雪的眼神充满了怜爱,“少侠,你在我们这里找不到地方,我老婆子没有办法收留你。但是你可以往前走上一段路,那里有个大宅子,里面住着我们这里远近驰名的大财主,他为人乐善好施,家里也有些护卫,不怕你们江湖人。”

    傅红雪冲着这位老婆婆点了点头,将手里的碎银子往老婆婆手里一塞,“多谢。”

    老婆婆看着这位少年慢悠悠的拖着自己的跛足走路,好像什么也阻挡不了他一般。她年轻时也在一个大户人家当过侍女,可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或许,这就是以前主子们说的贵气。

    傅红雪走了大概不到一刻钟,就看见在山脚下的一座普普通通的青砖大瓦房。

    这瓦房比起城镇里的大户根本算不了什么,或许还没有一个客栈来得好,只是在这么个乡下地方,的确说得上是数一数二了。而那个老婆婆口中的护卫,也不过是几个年轻力壮的大汉,没有半点功底。

    傅红雪上前敲门,表明了自己想要投宿的来意。

    他说话有些慢,但是声音很好听。加上他年纪不过弱冠,就算带着刀也没什么威胁力。

    “你先在此等候,我去问问我家老爷。”开门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已婚妇人,长相很是普通,手上的茧子也很厚,一看便知平日里劳作的时间不短。

    过了不到一会儿,那妇人对着傅红雪微微点了点头,“这位少侠,我家老爷答应了,请进。”

    傅红雪跟着那个妇人绕过大厅,来到了一件客房前,里面格局不大不小,但是看得出来很是干净。傅红雪想给些银子,那妇人开始不收,后来推辞不过只得和傅红雪说了些宅子主人的事情,“我家老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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