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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着我,我爱着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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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在玫瑰花浴里的飞燕,整个人几乎都淹没在花瓣里,只露出脖子以上,水波潋滟中红花雪肌,,一笑,摄人魂魄,她不说话,但她的眼神在邀他共舞,一起沉沦吧。他坐在浴缸边上,撩起花瓣在手心,送到她身边,而手顺势向下,细腻的触感, 她调皮的笑,一伸手将他拉下来,跌入水中的一霎那,看到她胸前的风光,她的胸很挺,很丰满,也很软,他从水里爬起来,听到她放肆的笑声,也不气恼,吮吸住那一点嫣红,他的手指探入那一径密林中。她的皮肤泛起红晕,她星眸轻闭,双手在他周身游走。水柔柔的包裹住他们,一池风光旖旎。
  作者题外话:咳咳,中行与飞燕之间的情爱,很为难慕蓉呢。

  不过,还是要交代一下的,不交代,怎么知道飞燕是一个很有情调的女人呢?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27、孽情孽爱(2)
准备了红酒蛋糕的飞燕,身上披一件半透明的轻纱,影影绰绰,隐隐约约,那风景他早已看遍,此刻却有“云深不知处”之感,血液在沸腾,有扯掉轻纱,将她再看个清楚的冲动。高腰酒杯在她手里摇晃,琥珀色的液体荡起涟漪,他抱她在怀,她眼波流转,啜一口酒,吻他,她的舌尖如蛇,美人蛇,在他口里轻柔的窜逃,酒缓缓注入腹中,燥热感升起,欲望在周身浮腾。中行不饮酒,然暖玉温香美人在怀,禁忌已废。灯光幽幽暗暗,她的脸媚如春花,盛开在如此的深夜,只属于他的深夜。

  只穿了一件肚兜的飞燕,坐在他身上,将精油缓缓倒在他胸腹,指尖温柔的拂过他的肌肤,按摩,旋转,打圈。几缕发丝垂下,在他身上来回轻绕,她眉眼低垂,神情里都是专注,却有说不出的风情,说不出的诱惑。她是在认真给他做精油按摩,却也是在认真的诱惑他。轻笑出声,他抱她入怀,轻轻呢喃,“小妖精,小妖精,我早就是你的了,还用诱惑我吗?” 深深深深吻下去。她的泪轻轻落下来,他轻轻吻在红色肚兜上,那鸳鸯荷花栩栩如生。“前尘往事断肠诗,侬为君痴君不知。”若此生能都在一起厮守,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人生吧。

  从头到脚都裹得密密实实的飞燕,只露出一双媚眼,躺在床上静静望着他,他抱起她,伸手脱她的衣服,却是脱掉一层还有一层,一直脱下去,心里的燥热感也越来越炽烈。点点她的鼻子,“妖精,真会磨人啊”,在最后一层衣服落地时,他猛地进入她。她忍不住尖叫出声,狠狠捶打他,他笑,“让你捉弄我”,她媚眼一横,鼻子一皱,伸手将他紧紧抱住,“哼,我要让你明天下不来床,将你蹂躏致死。”他装出怕怕的样子,“呵,道行深了呵,我好怕啊。”说话是说话,他身体可没闲着,他可真没打算轻易饶了她,更加努力的动起来,夜就在他的喘息声和她的尖叫声中过去。

  抱着他说要给他讲个故事听的飞燕,脸上有前所未有的凝重,中行却知道,她不过是在逗他。于是,他也很配合的,装出很认真的样子听。于是,飞燕就讲了:

  “一男赶集卖猪,天黑遇雨,二十头猪未卖成,到一大型养猪场借宿。

  场主是一少妇。

  少妇说:家里只一人不便。

  男:求了大妹子,给猪一头。

  女:好吧,但家只有一床。

  男:我也到床上睡,再给猪一头。

  女:同意。

  半夜男与女商量,我到上面睡,女不肯。

  男:给猪两头。

  女允,要求上去不能动。

  少顷,男忍不住,央求动一下,女不肯。

  男:动一下给猪两头。女同意。

  男动了八次停下,女问为何不动

  男说没猪了。

  女小声说:要我给你猪……

  天亮后,男吹着口哨赶30头(含少妇家的10头)猪赶集去了……

  另一男得知此事,决意如法炮制,遂赶集卖猪,天黑遇雨,二十头猪未卖成,到一农家借宿

  少妇说:家里只一人不便。

  男:求了大妹子,给猪一头

  女:好吧,但家只有一床。

  男:我也到床上睡,再给猪一头。

  女:同意。

  半夜男商女,我到上面睡,女不肯。

  男:给猪两头。

  女允,要求上去不能动。

  少顷,男忍不住,央求动一下,女不肯。

  男:动一下给猪两头。

  女同意。

  男动了七次停下,女问为何不动

  男说:完事了~~~

  女:。。。。。。

  天亮后,男低著头赶2头猪赶集去了。。。。。。”

  飞燕声情并茂,神采飞扬的讲完这个故事,讲完了,忽然发现自己胸前凉凉的,她这边专心讲故事,那边中行也没闲着,不知不觉中就把她衣服纽扣全给解开了。

  “大色狼,你有没有听我讲故事?”飞燕大叫。

  中行不说话,直接把她衣服全脱掉,贼兮兮的笑:“来,试试是你给我猪还是我给你猪?!”

  “猪你个头,范中行,唔……”剩下的话全被堵在唇里。

  他的吻说不出的认真和缠绵,于是飞燕也闭上了眼,用心去感受他带来的欢愉。

  中行偷笑,对付一个喋喋不休的女人,其实很简单啊。
  作者题外话:蹂躏致死,慕蓉喜欢这个词。

  爱无对错,即使是孽情孽爱,因了那一份真心,也叫人不忍再说苛责的话。

  可怜的中行,可怜的飞燕。 。 想看书来

28、孽情孽爱(3)
安静下来后,飞燕躺在中行怀里,忽然,中行抱起她就往浴室走。“干嘛?”飞燕一惊。

  “一起洗个澡嘛。”

  中行嬉皮笑脸的。

  一起泡在浴缸里,飞燕看着中行,他正细心的帮她上沐浴露,真是个温柔英俊细心的男人啊,笑起来那么干净,那么温和,做事却又那么霸气果断。这么多年了,他好像没什么变化,可是,也只有她明白他内心的那些风霜波折吧。

  “中行……”她轻唤。

  “嗯,说。”中行头也不抬,他知道她有话要说。

  “中行,你要做自己的品牌,就要先去做市场调研,发现用户潜在需求,这样的前提下做一些投资,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满足用户需求,那些投资才能收回来,你也才能从中获利。但是要结合企业自身规模进行谨慎投资,谨防资金链的断裂问题,不能盲目乐观,尤其在创业的转型期和工厂的扩建期同时来临时,更要谨慎。要知道有些企业运转成功,从替别人加工到自己的品牌上市,可能只是特例,并不具有普遍性。”

  “小妖精,我就知道你不会白白的讲个荤段子给我听。”中行抱着她亲了一下。

  心里却很欣慰,又有些心酸。

  他怎么会不懂她的意思呢?

  她的关心,她的担忧,他都明白。

  这就是乔飞燕。

  年少时就与他两情相悦的乔飞燕;阴差阳错嫁给别人的乔飞燕;最懂他,最适合他却也让他家庭破碎,生活混乱的乔飞燕;兰心惠质、冰雪聪明,最具情调,最懂风情的乔飞燕。

  他怎么舍得她?

  纵然他的人生因为她而充满阴霾,纵然他的心因为她而孤独到破碎。

  她给了他太多,也让他失去太多。

  可是,得与失无法衡量,只要有她在生命里,怎样都好。

  他曾经是这样想的。

  她纤细的长腿缠住他的腰,随着他每一次的进入而忍不住颤抖,晶莹的汗珠从白皙,泛红的肌肤里渗出来,幽暗的灯光下,像一层细密的珍珠,说不出的诱人。她低低的在他耳边呢喃:“中行,你真好,真棒,我爱你,爱你。”

  他不说话,只是带领她迎接一轮又一轮的欢愉高潮。

  他们的爱是盛开在黑夜里的罂粟,妖艳迷幻,沉沦无休。

  只是,不由自主的,他总会想起身在范氏的沈蔓菁。

  会不由自主的拿乔飞燕和她比。

  如果说沈蔓菁是一朵栀子花,那乔飞燕就是一朵红蔷薇。

  栀子花守着自己的洁白,独立在枝头。红蔷薇却愿意尽情释放风情,随风扑入怀。

  范中行不是正人君子,他经历过欢场女子,经历过逢场作戏,他的感情已经退化到只要原始欲望得到满足就很快乐的地步。

  何况,他还有乔飞燕。

  乔飞燕给他爱情,更给他身体。

  所以,他疼爱她,更需要她。

  他对她是有感情的,但这感情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双方以身体互相取悦的基础上。

  如果与乔飞燕之间没有了性,那也就无所谓爱了吧。

  范中行是一个先性后爱的男人。他不是走正常渠道去拥有尘世爱情的男子。

  如果说有了乔飞燕之外,还对沈蔓菁有所想法,那也许是因为,乔飞燕给他的,到底不属于他的正常生活。

  他有自己的精神世界,更有自己的物质世界。

  在现实生活里,他是范氏的主人,更是父母的儿子,炫泽的爸爸。

  这些身份令他渴求一份温暖、正常的家庭幸福。他想要一个属于他,欣赏他,爱护他,也适合他的女人为妻。

  乔飞燕很好,但她做不了他的妻。

  因此,他的心依然空虚,里面有一个很大的洞,是乔飞燕弥补不了的,是任何人都弥补不了的。

  沈蔓菁出现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她吸引了他。

  只是,他不知道她是不是那个适合做他妻的人?

  她能接受他的一切,接受他的家庭,接受炫泽吗?

  沈蔓菁像一团谜,他能感觉到她主动靠近他的心意,却对她那晚的拒绝耿耿于怀,也因此对她兴味索然。

  一个不肯交托身体的女人,哪怕她值得拥有,对范中行来讲,也是食之乏味。

  他已经过了用心去对待一个女人,耐心等着她肯交托自己的年纪。

  这个时代如此浮躁,如此浅薄。他曾经也是心怀古典的男子,却在滚滚浊世里,为着一点虚薄的快乐,抛弃了内心最高洁的操守。

  那时,他以为,沈蔓菁只是他生命里的电光石火,而乔飞燕才是他生命里的山河岁月。

  后来,他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离谱。

  如果时光重回,范中行啊范中行,你愿不愿意为了一份真心的守护,一份澄澈的爱情,放弃你所有低俗的情欲,去做一个干净、忠诚的人?以此来得到她全心的信任与依赖,以此留她在生命里,永远永远?
  作者题外话:咳咳,也许每个男人生命里,都会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

  或者,一朵栀子花,一朵红蔷薇,咳咳,票票拿来,收藏拿来~~~~

29、蔓菁给中行的20封邮件(1)
范中行回到工厂,才发现,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沈蔓菁活的那是相当的精彩。

  话说她借了车间里几个男孩子的摩托车,车间每天晚上要到十点钟才下班,而苏芳芳她们几个小姑娘所在的办公间下午五点半就下班了,沈蔓菁每天下了班,就骑着借来的摩托车,带着苏芳芳去市区的江边上玩,据见者传,沈蔓菁骑摩托,那是飞一般的速度啊,苏芳芳初始坐她车提心吊胆,后来习惯了,还嚷着“快点,快点,再快点”。到车间快下班时,沈蔓菁就会带着苏芳芳再飞回来,还人家小伙的摩托车。

  再话说,某次厂里送货的师傅临时有急事不能出发,厂里会开那个小货车的人又不多,沈蔓菁自告奋勇帮忙,找了范中轩做向导坐副驾驶位子上,就去送货,范中轩后来跟范中行说,“弟,你知道不,她踩着油门倒车啊!差点没把我吓死。不过,她开车真过瘾呐,跟你有得一拼”

  范中行汗,我什么时候也没踩着油门倒车啊!

  再再话说,范中行的二哥范中明自己家没有房子,和老婆一起住在工厂的宿舍里,工厂在郊区,而两个女儿上学是在市区,到底不方便。因此两个女儿,13岁的炫菲和8岁的炫兰,都住在杨玲玲家里,炫菲今年初二,马上要升高中,英语成绩很差,邵明君不知怎么地打上了沈蔓菁的主意,请她给炫菲补英语,蔓菁反正也没什么事,就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每天下午,杨玲玲把炫菲带到厂里来,蔓菁就在办公间那个开集体会议的大圆桌上给她补课。

  结果,炫菲要来厂里,妹妹炫兰也跟着要来,然后,15岁的炫辉和9岁的炫安也要跟着一起来。

  A市的孩子,从小学起就要开始学英语了。结果蔓菁发现,范家的几个孩子,英语都没打好底,比如说,8岁的炫兰和9岁的炫安一个学英语一年了,一个学了两年了,居然连24个英文字母都认不齐。

  这下好了,索性炖一起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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