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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的帮助才能够逐渐适应并在公司继续下去的。
哦……原来自己已经是局外人了,看着那份合约,李特第一个生出的倒是这个念头。好好的考虑了几星期,再到底要不要答应这个问题上李特挣扎了很久。最后他还是没有点头,或者他只是拉不下面子,从大名鼎鼎的SJ队长到默默无闻的李老师,其实他姓朴,李这个姓跟了他很多年,他没有想要抛弃过,如果要抛弃,便要彻底些,至少不是这样的结局。于是他没有答应,没有成为李老师,到成了街头随处可见的路人中的一个。短短的头发,黝黑的皮肤,不太出色的面孔,笑起来依旧眯成一条缝的眼睛。
没有急着找出路,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14岁就进公司做了练习生,除了唱歌跳舞主持节目什么都不会,现在不在圈子里了,李特才觉得自己贫乏的可笑。回去念书又不太现实。靠着先前的积蓄,李特自在的过了几个月悠闲的日子,后来在家里人的建议下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找了个店面,开了个小酒馆。酒馆的旁边有个工地,正在建造一幢新的商场。每天都会有下班的工人扯着嗓子在李特的店里划拳喝酒,喊着老板再来份五花肉。一点都不高贵,一点都不优雅,一点都不美。李特的店大部分时候都很吵闹,喧哗地一如当年的观众席。他喜欢安静又爱热闹,这点到和以前一样矛盾着。
安稳的日子过起来也没那么无趣,虽然平淡到也安心,没有什么动荡。他在网上注册一个账号,把以前自己一直一样不落地收集着的礼物,零零散散地挂上牌,如果有人喜欢价格也合适的话李特就会把东西转手。以前他喜欢收集所有的礼物,无论是什么只要他能收到,这些东西让他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而现在他觉得有点奢侈,一个人占着这么多的东西,用不到又舍不得扔,不如给需要的人。作为东西也会高兴的。
偶尔在李特的小店里会看见蒂凡尼的叉子,D&;G的手帕,不起眼的散在哪个角落里。如果你想要,又是真的喜欢的话,李特也会愿意送一些给需要的人。有人订货的时候,会邮寄包裹,在包裹让写上自己的名字,朴正洙,写好以后认真的检查有没有写错,和以前一样字还是不好看。
心急婚事的父母替李特安排了相亲,对象是友人的女儿,长得很平凡,很安静的幼儿园老师。看见李特的时候害羞的低着头。如果是以前,李特是一定不会被这样的女孩子吸引的。李特喜欢艳丽的女人。面容姣好、身材火辣,通俗的形容就是最好是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一点点娇俏,一点点风情。可是这次李特却觉得不同,她很认真地看着李特贴在店里的那唯一的一张电影海报。金希澈的呕心沥血之作,可惜海报上是男女主角熟识的面孔,而金希澈名字要在小小的角落里才能找到。后来她说,她喜欢看电影。最喜欢的是《罗马假日》还有《诺丁山》,最喜欢的女演员是英格丽褒曼。
李特问,那你最喜欢的男演员呢?
那个女孩先是有些微愕“不知道。现在没有。再过几年的话,或许会有。虽然现在他还很菜鸟的样子。”女孩的目光停在海报的一角,然后莞尔微笑“这真是部好电影呢~~~”
如果金希澈知道李特的红线是由金希澈牵的头,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讨媒人红包?会不会笑掉大牙?还是当耻辱不准任何人提起?
李特想把这个当做自己的秘密,意外的和那个女孩稳定地发展下去。连李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对这个平凡地毫不起眼的女人,慢慢地生出了眷恋,生出了别样的情愫,很安心,很沉静。如果就这么生活下去,应该会幸福的。他会和东海一样有一个温柔的妻子,可爱的儿女,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事业。以前的事就像过眼烟云一样,过了就过了。除了那只依旧没有扔掉的老旧手机,他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偶尔有从美国的电话打过来,只是李特已经很少接了,即便接了在太多时候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于是只能保持沉默。有时候李特会想,这些年一直在和自己通话的郑允浩,和一只听郑允浩唠叨的李特,到底是为了什么?或者这一切不过都只是余习而已。
李特决定和这个女孩子订婚,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事情进行的很顺利。父母知道的时候高兴的何不拢嘴,说这么多年总算听自己一回做件对的事。早知道这样,当年何必去当什么劳什子的明星,会唱歌跳舞有什么用,红了又怎么样?也没见赚多少钱回来。现在开个小酒馆,有份稳定的收入多好。现在总算要结婚了~~老天爷开眼啊~~~儿子终于懂事了。
两个老人家兴奋的好像没人要的压舱底的儿子终于可以脱销了,终于有人要了。李特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哭笑不得,但是大抵还是高兴的。曾几何时嫁给李特这种事也曾是多少少女的梦想,也曾被人幻想了无数次,也曾被写成数不清的版本的故事。李特在惦记,婚礼那天要邀请金希澈,要邀请李东海,要邀请队友们,那金在中要不要请呢?还有要不要邀请郑允浩呢?想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李特觉得自己的心脏开始有些莫名的疼痛。
把难过的事当做笑话漫不经心地讲给亲近的人听,通常会有博人一笑的满意结果。他经常做这样的事,有人大笑有人莞尔,如他所料的那样。除了金希澈所有的人都笑过,每次他都*地看见金希澈侧眼对自己挑着眉毛,不屑一顾的样子。她在洗碗,长长的头发披在身后像瀑布一样,一边听一边把洗好的碗放进柜子里。她不觉得他的笑话好笑,只是眼睛亮晶晶温温柔柔地看着自己。李特拿来毛巾将她的手擦干,再擦上乳霜轻轻的按摩,要按摩够5分钟;乳霜才会被皮肤完全吸收。以前韩庚经常做这样的事,如果希澈洗完澡了,他就会给他擦上护手霜,然后自动充当按摩师。她笑地有些羞涩,两只手握在一起的温度,暖暖的,很美好的感觉。
直到有一天,金希澈抱着他的猫,大大咧咧地占领了李特家的主卧,见面的第一句话是:“李特!!!!你居然背着我养女人!!!!”,李特有些难以消化金希澈独特的表示亲昵的方式,难道他千里迢迢从首尔跑到这里来的原因,就只是为了玩一个捉奸在床游戏?这个金希澈啊~~既然他说自己要花一个不短的时间来历数李特的种种罪行,以便施行惩罚措施。既然他觉得是个好理由,就由着他吧。反正金希澈不想说的事,无论做什么他都是不会说的,又何必自讨没趣。
只是这个“不短的时间”是多久?一周还是二周,一个月还是两个月?他那如同搬家般的行李,怎么看怎么像是要在自己这里生根发芽,巴着主卧室不放的模样,说是打算在这住上个三年五载也不为过了。如果真是逮着个机会开花结果,他倒真成了板上钉钉的花美男了!!二楼的书房里,放弃和金希澈争夺自己作为主人的权利的李特,把被褥铺仔细地铺在了地板上,然后开始思考难道就因为自己做了几年队长就注定要做人一辈子的老妈子?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把卧室让给金希澈?这算是哪门子顺理成章的逻辑。
想着这些的时候,李特居然是在笑的,一点点无奈,一点点平静。真是个奇怪的人。
那时候电视里铺天盖地的消息大都和金希澈没什么关系,偶尔有报道Sj的时候重点也放在哪个俨然成了人气王的韩庚,还有在日本混地不错的个个小分队上。韩国人对日本乐坛的瞩目程度倒是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强烈了。每天都有新鲜的面孔,还有李特完全记不住名字的漂亮女生出现在电视里,擦着桃红色的闪亮指甲油,白皙水嫩的皮肤,柔顺的长发,金希澈会很无耻地向李特提问“他们漂亮?还是我漂亮?”各种表情各种语调,真是不要脸,李特心想你都快成老妖怪了还和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比美。太无耻了。
于是每次李特都会答“金在中最漂亮。”自然是玩笑话,属于他和希澈之间的传统保留项目,从很久远的年代开始,埋汰金在中比女人还漂亮的脸,埋汰他细的可以装柔弱的腰,埋汰他可以独立作出四菜一汤,埋汰上课的时候总是迟到,埋汰比铁公鸡比李赫在还抠门,埋汰排个舞跳地像提线木偶,埋汰在每个宣传配对里都被定义成下面的那个。每次金希澈一脸不屑地把金在中比作春天柔嫩的粉色小花骨朵的时候,李特都会憋笑憋地肚子痛,他也不想想fan在形容他的时候都用上肤若凝脂、艳若桃花了,他还好意思硬说金在中像女人~~就因为他金希澈飚机车是块材料?那金在中开着兰博基尼在高速上踩油门的时候也man的一塌糊涂啊~~~
如果硬要说谁在那里混个脸熟的话,李特大概也不好意思说不是神起,毕竟当五个人一起微笑地站在戛纳的红地毯上的时候,李特是真的立马就关了电视机。就像只鸵鸟,不想知道的事情,不看见不听见就权当没有发生过。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他从来想也没有想过的事情,和昆西琼斯合作单曲。演唱主题曲的电影角逐戛纳,换到了自己身上,估计会先去庙里沐浴更衣烧香念佛念上了七天七夜感谢佛祖保佑吧。转头看见自己背后的金希澈一脸鄙视地冲自己摇头,顺带做起了鬼脸,李特开始漫无边际地开始担心过度曝光和审美疲劳之间的关系。会想起闪光灯频繁的光束,会不会让没有带墨镜的他们睁不开眼睛,然后发现自己属于瞎操心,这种时候谁会在意这种事,又哪里轮地到他来担心。
相对于那些喧嚣的事情,金希澈的乡间生活就安静地多了。
第一个星期,他早晨穿着素净的黑色运动服去晨练;吃完早饭后,抱着猫狗权利平等,狗要散步猫也要散步的原则,逼着爱窝在角落晒太阳的韩J希范去散步。李特进一步确认,韩J希饭是真的是韩庚在养的,金希澈也就是一名誉主人,他都分不清狗粮和猫粮的区别,纯粹是玩的。
第二个星期。金希澈扫荡了李特书房里的电脑游戏和电影光碟,从超级玛丽到黑暗破坏神,从欲望号街车到悬崖上的金鱼姬,晚上要活动筋骨所以和韩J希饭一起练瑜伽。用为李特做夜宵抵房租,那个夜宵是泡面加荷包蛋。多大的进步金希澈会自己煎荷包蛋了。第一次吃,李特差点没担心地把胃药给吃了。居然第二天自己还活着。
第三个星期。金希澈早晨和李特一起出门,一起去菜场买菜,一起开店,一起做老板,连李特约会他都厚脸皮的跟去。还睁着他的大眼睛纯洁地对他们说,没事你们就当我不存在就可以了。我不存在,我不存在,我不存在,我不存在,好了,我不存在了。
第四个星期。金希澈开始积极搭理起李特的网店生意来,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开心地捣鼓地他的电脑做起了临时老板兼客服。买东西要回答问题,回答不对,就不卖。心情不好了,出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题目刁难人,居然还真有人答出来了,于是慷慨地唰一下,一条阿玛尼的晚宴丝巾就以1万韩元的价格卖出去了。还不够李特买两瓶可乐的钱。
李特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好脾气呢?还是已经被金希澈折腾的没脾气了。
整整一个月过去了,没有人找过金希澈,金希澈也没有找别人。李特几乎是24小时和他在一起,但是从没见他接过一个电话,也没有打过任何一个电话给人。甚至连一向和他联系密切的韩庚都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说金希澈像是真的与世隔绝跑到他这里隐居来,倒不如说像是金希澈死了似的。别人也就算了,失踪这么久,经纪人连吭都不吭一声,这也太不寻常了,好歹他也有合约在身。
于是在李特终于忍不住打算好好问个清楚的时候,金希澈打算溜了,就像是早就算准了李特忍耐力的极限,在他打算开口提问的时候,他说“我买好机票了,明天就回首尔。”就和他来的时候一样,没有理由。金希澈离开也是不需要理由的。
第二天清晨已经习惯了睡觉睡到自然醒的金希澈,一大早就拎着他的行李箱等着出租车从李特家门前经过。临走前顺走了李特放在窗台上的小摆设,一对水晶的袖口。拿就拿吧还嫌弃李特是大资本家,把好好的施华洛世奇限量版水晶袖口当玻璃弹子随便扔。说他是典型的*,堕落的青年啊。
李特先是楞了下,他只记得那东西亮亮的,自己又用不着穿什么晚宴装,也没机会参加什么什么典礼,就是结婚也用不上这东西。也不记得谁给的,就放在窗台上做装饰了。随即金希澈就开始笑,说你是不是真的老了,连这都不记得了。那是韩庚带着东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