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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你都如何回忆我
作者:周老公
文案
*年轻时候的那个男生,你爱过他,那从此之后你再爱上的任何人,多多少少都有那个人的影子。
*你还爱他?当然。为什么不把他找回来?不能的,我不够好。
*如果你见到他,就说,如果有来生,我们能做彼此第一个交付真心的人,我不会让他多等一分一秒,我承诺永远爱他。
#从英国回来的阮莞,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隐秘,兜兜转转爱过的人之中,谁才是她最后的幸福,请期待!#
ps:前3章高能,喜欢看剧情的可以直接从第4章开始看,作者还在码字中,欢迎剧情推荐,欢迎评论骚扰……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莞,唐简 ┃ 配角:查尔斯,唐闵,易菲,谢媛 ┃ 其它:宋青川,赵乾
☆、冬日归
我可能不喜欢冬天。
伦敦的冬天和这里一点也不一样。天晴的时候总有阳光破云而出,四周泛着光与影交叠,却感觉不到多一点的暖。这种感觉是舒服的。下雪后的伦敦塔每一层都是白色的洋装,笼罩在雾气之中。此刻的英式建筑比平时更添一份庄严与肃穆,这时候的我一般会裹着大衣和毛线帽,先去附近的电影院看场电影,再找一家最近的pub喝点小酒打发时间,因为这里往往是我能见到最多人的地方。
英国的男孩和这里的也不一样。他们有漂亮的蓝色眼睛和棕色的头发,他们往往举止绅士,衣着得体。街上常有黑压压的人群去往各处,美术馆,画廊或是游乐园,他们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而乐于享受什么。但是我却更加喜欢这里的男孩子。
我的男朋友叫查尔斯,是个英国人。
渐近冬天的时候,我发了Email给我英国的漂亮房东,上面写着,我不喜欢这里的冬天,但接我的男孩很不错,末尾处我又补了一句,替我向查尔斯问安。
………
人们总是说,英国人大方而绅士。
我在中央大街遇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是我刚到伦敦的第一个月。她有着学生模样的脸,咖色的低腰背带绒裤,和宽大的灰白太空棉卫衣,脚上穿了Clarks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洋气,只是右眼的地方,突兀的,多余了一道蚯蚓一般长的,猩红的疤痕。
女生几乎是请求的声音,说自己想要打车回家,只是还差一些零钱,拦住我问,可不可以借一些钱给她。我有些犹豫,她却只是不停的说自己一定会还回来。这钱的数目并不多,这样的场面倒显得是我小气了几分。我便打开手包,决定找一些给她。啪!
先是有疼痛的感觉从手上传来,我才木讷的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她抄起我的包疯了似得夺路而逃,只留下我还依然傻傻的站在原地。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追。如果你知道我此刻穿着Lily为我准备的
Dior的裸色小洋装,还有同色的10厘米高跟鞋,你可能更愿意在此刻掐住自己的脖子或者揉碎自己轻易就泛滥的心,也不愿意在街道上就此壮烈的脱掉鞋子,开始一场光脚的追逐。
尽管我知道那个包包的价钱,两个肾也不够我用了。
呐,现在谁还敢告诉我英国的人民总是大方而绅士,我保证打不死他。
………
世界上有很多为什么没有答案。
我端着香槟酒,俗气的蜷缩在角落里。
这样的场合,第一次觉得好奇而拘谨,但渐渐的便能应付自如,再到后来人就变得麻木。我早已经倦怠于逢场去作戏。又或许只有我一个人不够真诚而已。
Lily的粉色落地窗沿是我最爱的一处,周围全是蓝色的砌墙,泛着湖水一般澄澈的色泽,伴着深蓝色的花雕扶手,在壁灯的映照下异常的和谐。整所房子纯白的角落里,都被摆放了各色各异的盆栽,完全不像一个高级晚宴该有的样子,可这里确确实实正在举办着一场盛大的宴会。
每一个在场的男士都无一例外的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打着规整的领带,拥着自己可人的女伴,旋转在舞池里。那个人走过来的时候,我先是闻到了慢慢飘散而来的薰衣草味和丝丝薄荷的清香,才开始细细的打量他的模样。这个不打领带的的男人,领口的一颗扣子松开着,展示出自己细长的脖子。
他伸出右手微微弯着腰,温和的对我说,可以请你跳舞吗,我的小姐。我皱皱眉头,侧着脑袋,不解风情的问他,为什么要请我跳舞。他眨眨眼,就那样微笑着望向我的眼睛,对我说,因为吗,我猜你可能需要一个舞伴,而我,我虽然不需要舞伴,但我想我需要你。
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查尔斯。当时的我告诉自己,这个男人若是敢追求我,那我一定答应他,也不再问为什么。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是有太多的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走向她,而为什么对她好,为什么他爱的人不是我,为什么我不是自信勇敢,而如此的胆小卑微。可是世界上就是有如此多的为什么,才会让我们觉得如此不公,不甘,情愿孤注一掷的维系着自己渺小的尊严,或是穿上袍子,戴上假面,纵身一跃,落入这滚滚红尘。
……
我从没如此认真的想回去。
我告诉Lily我想回去的时候,她眼里满是不信,她甚至直白的问我,阮阮,你怎么会想回到那么让人伤心绝望的地方去。但我知道,我终究是要回去的。
Lily安排好了我要去的学校和接收我的导师,还包括了去机场接我的人。她说我还年轻,还是要继续读书的,说实话,我真的很感激她。
我留恋地离开了这个让我停留了一年之久的地方,绿色束腰的花瓣吊灯,粉色碎花的海绵沙发,被床幕围得严严实实的单人床,椭圆的落地镜子,桌上还放着几瓶苦涩却温和的啤酒,临摹的梵高的画作也依旧的挂在墙壁上,这个房间仿佛不会有人离去一般,和往常一样的宁静祥和,我转身,拿起挂在门后的白色百褶帽子,静静的关上门。
我总归还是知道我在留恋什么的。总不是房间给人以慰藉,还是人给房间以情怀。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构思了很久,觉得是值得写出来给大家看的,中间间杂了一些我从生活中得到的感悟,写出来和大家共勉,背景会一点点的慢慢交代,有建议的话尽管可以提出来,谢谢。
☆、人初见
下飞机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谁要来接我,Lily给了我他的电话,只是还没等我打,电话就已经响了起来,那头的声音清澈明亮,问我:到了吧。我放低自己的声音,让自己听上去不那么拘谨而刻意。他听起来很放松,说道:烟灰色的呢子大衣,衬衫和驼色裙子,那个姑娘是你吧。我有些慌乱,忙说是我,然后四处张望起来,之后,便见到了他。
高领的蓝色毛衣,一身休闲的装束,戴着墨镜,大步的向我走来。
他先给了我一个拥抱,才摘下墨镜,翘起嘴角,露出两个不深不浅的酒窝,他缓缓的说,你好,我叫唐闵。
我知道这世上所有的人和事都不如初见时的第一眼。我尽量的让自己看上去舒服而自然,然后轻声说,你好,我叫阮莞。
………
唐闵是开着车来的,我坐在后座,给查尔斯打了电话,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疲惫,但还是耐心的跟我说,让我照顾好自己,回去赶快休息,会来看我之类的话,我应和着,和往常一样平静的挂了电话。
唐闵从车内的后视镜看向我,随口问道:是男朋友吗。我微微的点头,没有想开口的意思,他不怒反笑,慢慢说:你干嘛这么紧张我,你看,我也已经是订了婚的人了。他伸出左手,在空中晃了晃,纤长的五指中间,简单的没有一丝装饰的婚戒,却独独晃了我的眼。
车窗外的街道对我来说如此陌生,就像我第一次去伦敦的时候。这些城市的唯一相似点是,他们都有着不同的面貌,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背景,这里面的人都在努力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这里没有真的人。
………
唐闵准备好的房间是我意料之外的满足。
白色的天花板,四周却全砌成了粉色,褐色的方桌和低靠背的圆脚凳子,房间不大却装饰的格外仔细,墙上有绿色的两只猫的壁纸,窗台上有白色杯子放着几朵红色带绒的花苞,樱花的抱枕散乱的搁置在窗边,角落的白色书架已经摆上了快一半的书,有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砸碎在复合的木质地板上,厨房的架子上挂着两层不同用途的杯子,回廊的墙壁上有方形的欧式静音挂钟。
我站在窗沿前,看着唐闵帮我把一切都安置的井井有条,窗外的云渐渐聚拢起来,挡住了窗户能透进的唯一的光,像拉上了一次巨大的帘幕。如同小时候的我每日独自醒来的那个画面,窗帘上印着斑竹与岩石,房门半掩,听的到厨房里细琐的做饭声,送牛奶的人骑着自行车叮铃铃的从楼下经过,挨家挨户的送牛奶。我从床上爬起来要洗漱的时候,热水早已经打好了在脸盆里,旁边放上了干净的毛巾和打开的肥皂盒,牙刷上挤好了牙膏,杯子里的水也刚刚温热。
现在的我比从前幸福吗。所有的人都觉得我是幸运的,到了此刻,连我自己也恍惚觉得是了。
………
唐闵是个很随意的人。
他不会常带我去一些高级的饭店,反而是街边各种各样风味的老店,我去哪里到他都愿意陪着,到后来他会随意的挽住我的胳膊,揽住我的肩膀,包括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出来时看到的总是他蹲在台阶上抽烟,无论他身上是多高级的订制,也无所谓身后到底是些什么地方。可我一点都不觉得这画面有多违和。
每个人的成长环境,金钱以及感情,从一出生就变成难以逾越的屏障,要做什么想成为什么都该是自己的事,更何况,这样的他让我没有丝毫的压抑。
那天他在咖啡馆打瞌睡,我俯下身来想吓唬他,阳光穿过窗棂照在桌子上,一道阴影掠过他的脸庞,他却突然睁开眼,一动不动的盯着我,那时候的我并不喜欢他,却十分想给他一个吻,这种从精神里泛滥出的莫名的情感,让我惶恐,他却开口说,阮莞,你不要吻醒我吗。
我承认,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就已经断了刚才的念头,只是不能不承认,此时的他,华丽诱惑的像个妖精。可即便是妖精,也是个让能我安心的妖精。
之后我说,唐闵,陪我回趟家吧。我想爷爷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在慢慢码字,哪里有疑问都可以提。。。
☆、从前慢
汽车在平缓的道路上行驶着,这里从前并没有这么繁华的。
四周全是黄土堆砌成的道路,路的两边是青黄的草和泥泞的石头,偶尔几处有挺立着的大柏树,住满了随时准备迁徙的虫蚁,道路蜿蜒着向四处散去,金黄的麦草堆得到处都是,家门前的葡萄架和院子里盛放的太阳花总招人的眼,两颗古松分开立在门庭的两旁,路边偶有几束野花从草里钻出来被贪玩小孩子的揪掉,遥远处的青山映衬着湛蓝的天,不知名的鸟儿从天边飞来,在房檐上站立成一排,停留又飞去,大黄狗摇晃着尾巴从街门口跑进院子来。
生活在这里的人,从来不会迷路。
……
爷爷还在屋里。
这时的天气仍是下午,竹帘半卷着垂下,挡住了屋里大半的光,昏黄的台灯影影绰绰的开着,花花草草堆了满架,老式的日历挂在一旁墙上,藤椅在角落。你看的到一个头发并不花白的老人,全身都是灰暗的格调,端坐在椅子上。一只粗糙而显松弛的手微微扶着鼻梁上有些松动的老花镜,侧着头,费力的读报,曾经深褐色的眼珠如今已深陷,两颊的颧骨突兀,嘴唇紧闭,依然用心的去看那早已与他无关的时政,丝毫没有觉察到早已安安静静走进来的两个人。
我们的再次重聚比我想象的要平静的多,没有发生多余的一件事,爷爷仍然固执的要呆在老家,他这样对我说:我没有多少年可够活了,我在这里还想多陪一陪你奶奶。
没有谁说过,人不在了,爱就该不在了。这事本就与生死无关。
……
爱情本来就该是这样。只想着认真去爱了,20岁的爱情和60岁的爱情根本没什么分别。
感情从来没有界限,不界定于人,也从不局限于男人和女人。喜欢就是喜欢,不用分他是谁,他是什么身份,不区别他是男人还是女人,甚至不愿去想他还是不是一个完好的人。人本该是这样。
只是这冰冷的牌位前,除了精心准备好的贡品,与不断被续上的香,萦绕在整个屋子。除此之外,我却再感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