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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特的预言-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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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的租客各行各业的都有,常因为各种缘由吵架,气氛杂乱而浮躁。
  几个月后,徐徐姐出差回来找我,看到我那副狼狈样子实在不忍心,让我搬去和她一起住。
  她本身是和同学合租两室一厅,一人一间卧室,根本没有我的地方,她却让我和她一起住一间。我当时拒绝,不想打扰她们。可徐徐姐又说,她常常出差,所以回来以后我们同住,她出差的时候我可以霸占一个房间,多好,又不影响学习。
  最终,我还是搬去和她一起。
  所以,这次徐徐姐让我搬过去照顾她,义不容辞。
  但向何致远汇报却成为一大问题。
  “徐徐姐动手术,我得搬去她家照顾她。”
  “动手术?”他皱皱眉。
  “开眼角的手术。”
  “开眼角?”
  “就是把这个地方割开一点点,让眼睛变大。”我指指自己的眼角位置。
  他的眉头皱得更紧。
  “你可以让她搬过来,这里这么多房间。”
  “……”我惊愕,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不太好吧。”我只好说。
  “怎么?”他的表情渗出几分寒意。
  “没怎么,我担心她不习惯。而且,当时……当时准备考研的时候,她一直很照顾我,所以……“我看着脚尖,不敢再看他。
  “我让阿姨去照顾她,你白天可以去,但是晚上必须回家。”他已经下达指示,不容置疑。
  我把这个安排告诉徐徐姐时,她一边听一边翻白眼。
  “切,你家这个何致远,简直是资本家作风,好像我会欺负你似的。有什么了不起,阿姨来了更好。”
  我开始了白天去徐徐姐家陪她消磨时间晚上准时八点回到别墅的生活,持续三周。
  每天清晨,何致远都一副欲求不满的表情,不知是谁欠了他一笔巨款。
  我的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三)
  我用手指轻轻抚平把他皱起的眉头:“别皱了,容易长皱纹。”
  他像个小孩子一样赌气,背着我睡觉,不再理会。
  我小心翼翼地贴着他的背,从后面抱着他:“生气啦?”
  他不说话。
  我再蹭一蹭,这个方法屡试不爽,当然这次也毫无意外。
  吃干抹净之后,何致远又恢复神清气爽的大好心情,抱着我睡去。
  (四)
  夏天转眼即到。
  论文被卡住,一点头绪也没有。每到这个时候,韩剧就成为最大的救星。
  晚上八点,何致远还在书房,我则窝在床上用笔记本看韩剧,正看得兴起,突然电脑屏幕蓝屏,三秒过后,自动关机。
  吓傻了,论文底稿还在里面存着,怎么可以……
  我推门闯进他的书房,正巧看到他鼻子上架着一副无边眼睛,一边看电脑屏幕,一边移动鼠标。
  他抬头,皱着眉头,等待我说话。
  还是第一次看到他戴眼镜,文质彬彬满腹诗书的模样,我不由得想笑。
  “看到我,忘记要说什么”他疑惑地问。
  “电脑蓝屏,然后自动关机,怎么办?”我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博取同情。
  “电脑也在抗议你韩剧看太多。”他把眼镜摘下来,捏捏鼻梁,“我明天拿走找人修,应该是硬盘坏了。”
  “哇,电脑你也懂啊……”我立刻变得狗腿,“那……能不能先借我一台?”
  他的办公桌上每次至少放两台笔记本,真令人羡慕。
  他看看我,露出无可奈何的笑:“这台,拿去。”
  (五)
  小伙儿很有钱,苹果欸,可是有密码。
  我又一次出现在他的书房,抱着电脑,这次记得敲敲门:“密码……”
  “自己猜。”
  我坐在他的对面,开始猜密码。他的生日、我的生日,他的名字,我的名字,都不对。
  他走到我的背后,俯下身,轻轻点点键盘,第一个是H,第二个是J。
  “这么简单?!”我一回头,正好撞进他的胸膛。太有弹性了吧,我摸摸自己的鼻子。
  “鼻子撞塌了没“他总是看似好心,其实衣冠禽兽。
  他的一张俊脸凑过来,嘴唇也跟着凑上来,下一刻我已经无法呼吸。
  当然,今晚韩剧注定是看不成。
  三天后,电脑修好,但是他的苹果也已归我所有。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三章
  (一)
  自从我住进来,他仅去过英国一次,时间一周左右。
  他说他要去英国的时候,我突然又想起那名叫做韩歆悦的女子的话:为了救出伯父,何家不惜把致远的前妻赵语菡和他们的孩子一并送去英国。
  虽然有些时候我会忘记如此种种,但大多数时间里,心里就像跟着一只鬼。
  我的生活,某些部分已经被乌云遮住,这辈子注定是雨天。
  然而,既然已经选择,既然我爱他,那么只能走下去,闭着眼睛。
  其实,偶尔也想旁敲侧击地问他,为什么排除出差剩下的时间都在陪着我;为什么这几个月,只去英国一次;为什么他的身上、这幢房子一点也没有别的女人的痕迹。
  可是,我知道自己很笨,不会讲话。
  不管怎么问、问什么,他一定会识破。而我们之间最隐秘的默契也会就此瞬间断裂。
  我害怕,所以,我不能。
  (二)
  我把那盆玛格丽特移栽到这幢房屋前面的院子里,有时候他也会帮我浇水。
  偶尔他会不知从哪儿带回来一些有机土壤,一点点把玛格丽特根系的土壤和有机土壤混合在一起。
  他一直都是细心专注的男人。
  (三)
  小京要结婚,给我打电话,让我做她的伴娘。
  婚礼前两天小京硬拉我去做指甲。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郑重其事地修饰指甲,粉色的,上面贴着细碎的白色水晶。
  我说,你漂漂亮亮地嫁人就好,何必让我也跟着受罪。
  她狠狠地冲我一瞪:“受罪?!这才叫时尚,这才有气场。”
  我笑。
  (四)
  小京就要结婚,乐乐也在准备,可是,阿南却不知道在哪里,过得可好。
  她早已与我们断了联络。
  我们都已经掩埋曾经躺在大学宿舍里每晚天马行空聊到凌晨的回忆。
  彼时的青涩单纯,渐渐地褪去光彩。
  女孩儿,终究要变成女人。
  看到小京穿着婚纱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美得不可方物。
  我俩相视的两双眼睛里,都聚满了眼泪。
  我承认,自己打心底羡慕小京。
  也许希望自己漂漂亮亮的嫁出去,是每个女人的梦想。
  (五)
  晚上回家,我靠着床头,伸出手指,在何致远眼前晃一晃,再晃一晃。
  “好看么?”
  他轻轻阖起腿上放着的电脑,然后抬起头,随意扫一眼,摇摇头,漫不经心地说:”明天还原。”
  起身去浴室。
  我心头一涩。
  此刻,看着漂亮的闪着光芒的水晶,眼睛渐渐地湿润。
  我呢,应该就是这样了吧。
  我没有资格,奢求那样的生活。
  (六)
  婚礼前一天,小京告诉我,伴郎明天才能过来,好像那人工作比较忙,不过据说还是我们S大的校友。
  她拉着我的手,红了眼睛:“澄儿,还好你不是他们那种不靠谱,一直陪着我。我明天就要嫁给他,心里怎么这么不是滋味。”
  我擦去她的眼泪:“还记得大二你过生日的时候,大家坐在一起聊天,猜测谁最早嫁出去,当时都说你肯定是第一个,果然你就是第一个。多幸福呀,新生活从此开始,应该高兴,不许哭,把妆哭花了。”
  她带着微笑,用力地点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四章
  序
  这世界很小,小到我一转身,就发现,你还在我身后。
  (一)
  第二天,终于见到那位传说中繁忙的伴郎。
  居然是孟哲。
  我才知道,原来新郎也就读于英国巴斯,是孟哲的师兄。
  大病初愈的他,脸颊还是消瘦的模样,肤色也不似从前的小麦色。
  他穿着一身深蓝色西装,粉色衬衫,变得文质彬彬,好像要把新郎的风头也抢去。
  孟哲看到我,似乎并没有十分惊讶,冲我礼貌地点点头,只是眼神却不知道落在哪里。
  我的指头绞在一起,心里泛出酸楚。
  我以为,去医院看他的那天之后,我们会成为陌路人。
  但是,这世界真小。
  来来回回,兜兜转转,又一次相遇。
  (二)
  我们一直无话,直到停在坐满同学的那桌敬酒时,有人起哄,让伴郎伴娘替一对新人喝交杯酒。
  “伴郎伴娘,郎才女貌,不能兑水,喝这杯喝这杯。”
  不知是谁的笑语声一落,便有酒杯递过来。
  我变得十分尴尬,犹豫着要不要接过酒杯。
  但是,孟哲却大大方方地接在手中,直直地看向我。
  所有的焦点全部被吸引过来,哄闹的声音更大。
  交杯,交杯……大家喊着。
  我抿抿嘴唇,心里想,只不过是走过场,大家开玩笑罢了。
  然后,接过酒杯。
  他伸出手臂,弯出一个角度,示意我将手臂伸进去,我避开他的目光,在一片热闹的哄吵中,仰头喝下了杯中的白酒。
  很热,两颊烧起来,烧得心疼。
  (三)
  就在刚才错身喝下去的那一刻,我听到他对我说,真真切切的声音萦绕在耳畔。
  他说:“我要你亲口告诉我,你现在过得很幸福。”
  (四)
  当婚礼结束,新人已经被送回新房,我们相继离开。
  我始终都没有回应孟哲。
  我站在路边,伸手拦车,却是一辆黑色的路虎停在面前。
  是孟哲的车,他打开车门,只是不再似从前那样总带着笑意,冷冰冰地说:“上车。”
  我后退一步,但是他的手却拉住了我的手臂。
  我抬起头来看他,眼睛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如何面对他。
  “我送你回学校。”他说,口吻强硬。
  我努力地摇着头,拒绝。
  “那么,你告诉我,为什么不是我?”
  我无言以对。
  我们彼此僵持,似乎谁都不愿后退一步。
  (五)
  “因为你值得更好的,因为我心里只有一个人。”
  眼泪又一次不争气的落下,我有什么资格落泪呢,我并不无辜,我罪有应得。
  他放开了手,也许是刚才太过用力,他的指节泛出惨白的颜色。
  而我的手臂,渐渐地恢复了知觉,只是痛。
  “我要走了。”他说。
  时光穿越过漫漫五年,停留在彼时的那一刻。
  他带着有些凄惶的微笑,也是这么对我说,景澄,我要走了。
  “去哪里?”
  轮回,我们总是重复相似的情节,好像这中间的所有时光只是转瞬即逝就消失在过往里。
  我又一次问他,要去哪里。
  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冷冷地看着我。
  时间变得漫长,好像过了很久,他才转身,只是未曾回头,决绝地上车,启动,然后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夏日傍晚的天空,兀地昏暗,太阳落下,只剩一丝血红色的晚霞像一弯绝美的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五章

  第四十五章
  (一)
  我浑浑噩噩地回到家,胡乱褪去身上的衣服,关掉空调,缩在被子里。
  生病的前奏,我冷得要命。
  我拼命阖上眼睛,想快点睡着,但是脑海中却是今日一幕幕的回放。
  有人开门,然后是衣服摩挲的声音,之后就感受到何致远的体温,他把我箍进了怀里。
  我微微睁开眼睛,试图看清什么,但是眼睛很痛。
  他没有说话,漫长的安静之后,他毫无波澜的声线在耳边响起。
  他说,你们又见面了。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我没有回答,因为害怕他周身弥散的寒意。
  “最好是最后一次。”他强硬的口吻,然后用力把我扳向反面,我们四目相对,“告诉我,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没有躲开他的眼睛,可是委屈的泪水不受控制地迷蒙了双眼,我感到恐惧,恐惧于他眼睛里那寒冷得要把人冻伤的冰棱。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说。
  我没有后悔,没有。
  只是伤害了太多的人,亏欠了太多人,没有谁可以救赎我,就像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黑洞。
  我摇头,泪水落在我们的身体上,潮湿冰凉,却讲不出话来。
  对不起,我说。
  何致远的眼睛变得暗沉,怔怔地看着我,然后用力地吻住我的嘴唇,开始拼命撕咬。
  很痛,可是,痛才是对的。
  “不许说对不起,永远不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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