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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酸-饶雪漫-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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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讨厌他这么评价他。就算周楚暮真的是个流氓,关他丁力申什么事呢?

    “林枳!”我听见他在我身后不服气地喊,“我会比他对你好,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

    “我看出来了,可是很抱歉,”我回头对他妩媚地一笑,“我却永远不可能对你像对他一样。”

    说完这句话,我就没有再回头。

    我完全能够想象得到身后的他会是怎样的表情,沮丧,伤心,难以置信,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以及一肚子的不服气。

    其实说真的,如果我没有遇见周楚暮,说真的,未必不会为丁力申这样的男生动心。我并不是铁石心肠,这段时间他为我做的一切足以证明他的善良和体贴,我甚至能想象他会是一个不错的结婚对象,能有足够的温柔和耐心让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只可惜,相比周楚暮,他少了一点点让女生心跳加速的感觉,微酸的恋爱的感觉。

    只差了那么一点点,而我只能对他说抱歉。甚至,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连抱歉都不必说。

    女生在一个暗恋她的男生面前,永远都有这一点优势。不讲理的永远都可以是她,先离开的是她,不回头的是她。

    可惜的是,在周楚暮面前,我的这一点优势荡然无存。

    当我再次出现在周楚暮面前的时候,我已经忘掉了内心所有的仇恨。我发誓,那一刻我的心里除了对他的爱恋,真的什么都没有。我只希望他不要不理我,不要装做不认识我,不要再次把我赶离他的身边。不要再说“不认识”这三个字。

    哦,谢天谢地的是。他没有。

    他走到我面前,温柔地说:“林林,好久不见。”

    我不能点头,因为点头就会流下眼泪。瞧,我变得多么傻,比田丁丁还要痴情,还要没脑子。

    一把拉住我说,“来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

    我跟着他一直进了包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递给我。我屏住呼吸,那是一条非常美丽的挂坠,透明的一只小蝴蝶,小标签上的数字是:280。

    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早买了。”他说,“你今天不来,我明天就会送去给你。”

    “太贵了。”我说。

    “为你,买什么都不贵。”他说着,把挂坠取出来,细心地替我挂上,笑着说:“美丽的挂坠配美丽的人。这就叫门当户对。”

    我想批评他用词不当,可是我却忽然脑子短路提起了那件千不该万不该提的事,我问他:“你还有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是吗?”

    “是吗?”他装做很努力地思考。

    “田丁丁都看见了。”我提醒他。

    他又笑了,然后无厘头地来了这么一句:“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早该知道,不是吗?”

    “你到底爱没爱过我?”我问他。

    他看了我半天答:“你自己想。”

    “你答应过我,有我,没她们,有她们,没我,现在算什么呢?”

    他的脸色变了:“你今天来,就是来质问我这一切的吗?”

    “不……”

    “好吧,”他打断我:“我确实还在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林林,你早就该离开我,不然,你就是个蠢货。”

    我定定地看了他一秒钟,转身就走。

    他说得对,我是个蠢货。

    只是,我蠢得心甘情愿,当我流着泪在“算了”门外那条幽黑的小巷越走越深的时候,对周楚暮,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恨。

    我痛恨的,只是这样一个,失去了所有骄傲的自己。

    可是,他最终还是追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别耍你的小姐脾气!”他狠狠地命令我。

    我用力甩脱他,他的手却轻轻伸到我脸上来,柔声说:“别哭。”

    我哭得更厉害,却强撑着,没有靠近他。

    他忽然说:“你是不是从心底里觉得,我其实配不上你,你是千金小姐高材生,前途大大的有,我只是一个小流氓,将来死的时候有副棺材板就不错?”他一边说一边用力地攥住我的手腕,“说,你是不是一直这么想?”

    “是,我一直这么想。”我说。

    四周很寂静。我听到心被谎言击碎的声音。一切在瞬间,被毁得片甲不留。

    上帝作证。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

    我从不觉得我有何高贵,在我内心里,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来。而且,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个疯狂的女孩。没有谁,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疯狂。

    疯狂的头脑,常常让我有说不出多诡异的疯狂想法。

    这些想法通常都和让我自己受伤有关。比如,我想一个人走到这座诚城市最雄伟的建筑——高达48层的莲花大厦楼顶,一直爬到高高的电视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后脱掉我的袜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纵身一跃,就这样草草结束生命。我想在红灯亮起的那一瞬间,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它必须是红色的才够带劲,尖叫着从市中心最繁华的那个十字路口跑过——只是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声和那些汽车的尖叫声相比,哪一个更惨烈。

    当然,这些想法,只是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从未付诸实践。我还不想死,但这不代表,我不喜欢刺激。

    对我来说,最刺激的游戏就是:给自己一刀。简单的说,就是:自残。

    我第一次自残,是初三毕业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刚洗完澡,穿着吊带睡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把我错看成他的女人。他一坐上沙发就过来搂我,满身酒气地搂着我,亲我的脖子。我一把推开他的同时尖声惊叫,妈妈正端着水果盆从里屋出来,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条癞皮狗一样瘫在了地上。我只是跳起来,飞快跑进我自己的屋子里。

    我奋力打开我房间的一扇小窗户,想换口气。可是没过一分钟,我房间的门却被打开了,走进来的人是我妈。

    她劈头盖脸给了我两巴掌。

    我该怎么描述当时的她呢?双眼发红,头发散乱,还带着围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个刚刚强暴过她的流氓。

    她用无比冷漠的声音对我说:“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

    我什么也没说。她转身走出门的时候,用力带上了房门。

    我的脸还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然后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圆规,我对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扎了下去。我不知自己轧了多少下,也不觉得疼痛,仿佛是在扎一个软和的瓶塞,过了许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给一个胀满了气的皮球放掉气似的,说不出的舒服。

    那一晚,我是带着一身粘湿的汗水和肿的快要抬不起来的右胳膊醒来的。

    但是,我受伤的心却已经完全好了。

    妈妈在日积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经变成一个敌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其实我早该明白的,自从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该指望她一丁点。她是那个死去在她肚子里的幼小男婴的妈妈,而不是我的。

    我唯一该做的,就是拍拍尘土,自己上路。

    我这样告诉自己的同时,又有些怀疑——其实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没有发现于根海对我做了什么。但是我还是说服不了我自己的偏执。我就是坚定的认为,她是个敌人,她压根没有把我当女儿看待。

    自残对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药。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后,我用我的水果刀割伤了我的胳膊。

    我剜得并不算狠,灵巧的避开了血管,所以皮肤上只是有些血痕。半夜,我在卫生间蹲下,用凉水冲自己凝固的血液,有丝丝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战,却觉得畅快无比。我就这样冲刷干净了自己的伤口,把那些细微的刀口都冲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纸盖上,心满意足的回到我的床上,继续睡觉。

    半夜,我听到田丁丁呓语:林枳……别,别伤害自己。

    我吓得魂飞魄散,待确定她确实是睡着了,我才把头重重的搁在枕头上,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然后我按着自己疯狂的心跳,伤口抽搐般疼痛起来。

    可是我的心里却又说不出的好过。

    我好过我终于报复了自己,好过我报复了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陪酒卖笑的自己,那个为了爱情可以欺瞒朋友,拿朋友的钱撒谎消灾的自己。

    第二天我穿一件长袖的厚外套去上课,忍着疼痛照常记笔记,没人发现我的异样。

    唯一有所察觉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从何处看到了我的伤口,他只是趁午休教室没人之时迅速地塞给我两包云南白药,压低声音快速地说:“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记得给伤口消毒。”

    然后他迅速地跑出了教室,甚至不留给我说“谢谢”的时间。

    我看着他的背影好一阵发愣,他嘱我擦药时凶巴巴的神情,没来由地让我想起周楚暮。

    周楚暮。

    只要我一刻未见他,心便一刻不得安宁。我伸出手,抚摸挂在掏前的白色蝴蝶,反反复复对自己说,他是爱我的,他是爱我的。

    我终于又回去找他。

    那个晚上,我口袋里放着于根海给我的500元钱,这笔钱多得超乎我的想象,在我回家拉开抽屉的时候,它们在里面好好地放着。我抓起它们,塞进口袋,往外冲。妈妈忽然问我说:“你去哪里?”

    “有事。”我说。

    “你坐下。”她唤我。

    我站着没动。

    “我有话跟你说。”她说。

    “说吧。”我的声音是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的冷漠。我们这对母女,竟然变成了这样。

    “不要相信男人。”她说,“不然,没有活路可以走。”

    她的表情让我害怕,害怕到了极点。我想,于根海一定又有什么地方伤害了她,但我不能安慰她,这是她的命运,我无能为力。

    “他说你要000块,我让他多给你放了我没反应她又说,“还有,我不欠周天义些什么,你不用想着替我还债。”

    她的这番话结结实实地吓了我一跳。

    她到底是浑然忘世万事不关心的仙女,还是躲在暗处看清了一切?

    “妈妈,”我终于悲伤地说,“我还的不是你的债,是我自己的。”

    她深深看我一眼,终于没再说什么,而是转身上楼。

    我又听见了木鱼单调的笃笃声。在那声音里我退到门边,背着手拉开门,一直退出了家门。然后,朝着周楚暮的家飞奔。

    月光很好的晚上,我喘着气敲他的窗。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敲他的窗而不是敲他的门,也许,我只是喜欢敲窗时发出的那种声音,低沉,有些脆弱又那么笃定,像我这些天对他的想念。等他打开窗,我要对他说的第一句就是:“不是的,我那天说的话不是真的。”

    就在我这样想着的时候,窗真的吱呀一下开了,我看到的却不是周楚暮本人,而是一个长发的女子。她穿了一件近乎透明的睡衣,睡眼惺松地看着我问:“找谁?”

    我逼自己冷静。

    三秒种后,我冷静地说:“周楚暮。”

    周楚暮的头终于从女人的后面伸了出来。他还是那么英俊,要命的英俊,要命的吸人眼球,我的眼睛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不愿意从他的脸上移开。

    可是,如我所料,他并不愿意理我。

    “你走吧。”他冷漠地说。说完这三个字,他伸长手臂,把窗户关上了。

    我当然不会走,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喊,而是在地上捡起一小块砖头,开始一下一下用力擂他的窗。窗户终于又开了,依然是那个女人,冲着我喊:“滚!”

    我拿着砖头朝她笑:“周楚暮出来我就滚!”

    她也笑:“见过*的,没见过比你更*的!走吧,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我手里的砖头朝着她的头就砸了过去。

    她尖叫,灵巧地闪过,砖头扔进屋子里,发出“咚”的声响。女人俯身,扔起砖头要砸回我。此时,有人握住了她的胳膊。

    “你先回吧。”他对她说,“我还有事。”

    女人脸上的表情很扭曲。

    我露出胜利者的甜美的微笑。

    两分钟后,我在大门口和那个女的擦肩而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好奇地看了一下彼此,她居然涂金色的眼影,皮肤很老,至少有二十五岁。

    她输得毫无悬念,她算什么,周楚暮爱的是我。我敢保证,就算我真的用砖头把她砸得头破血流,周楚暮要护着的,依然是我。

    我才是他的宝贝。

    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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