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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会-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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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营寨内的原始人已经开始恐慌起来,除了那些经常捕猎的战士,他们的脸上到是古井无波,但也看不出有多大战意。

    艾尔已经开始四处奔走,带着那些老幼妇孺躲到营寨里最安全的后方,因为那里靠着小山,可以随时逃跑。

    该死,自己早就应该把弓箭给弄出来,现在起码还有一战之力,如果是近身搏斗,别说人的技巧和**都不如野兽,数量也是远远不及。

    虽然不是每只野兽都能跳上那些三米高的石墙,但林修还看到了一些不知名的飞禽,以及蜿蜒前行的蟒蛇!

    火把,现在必须依靠火焰的威力来阻敌,我们需要火把,越多越好!

    林修马上命令林武叫那些战士丢掉没用的武器,每人起码都要手持两只火把,首先站在最前线来震慑敌人。

    此法果然有效,尽管有些跑得快的野兽已经到了营寨门口,但却马上被堵在门口的火堆弄得不敢向前。

    而那些飞进来的肉食鸟类,却也一时奈何不了挥舞着火把的人类。

    权宜之计,林修深知这并不能阻挡兽潮,早已退到了后方,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随便被那嘴巴长长的鸟啄一下都可能掉块肉。

    既然是捕猎,那就注定了野兽是不会轻易撤退的,林修远远看到一只斑斓猛虎跳上了石墙,无视战士的火把扑到了他身上,只是几爪子、几口下去,战士的身体便变得血肉模糊。

    那貌似不是自己部落里的战士?林修觉得离自己部落的战士死亡也已经不远了,现在防守阵线已经被突破,那么无法阻止这头猛虎的话,接下来源源不断的野兽就会从这个缺口冲进来。

    不过林修低估了这些常年徘徊在生死边缘的原始人战士,很快林武便发现了这个情况,他抄起铜矛与另外两个同伴围了上去。

    正常情况下,三个人类要正面干死这么一大头老虎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这个世界似乎略有不同,人类的身体素质算是惊人。

    林修曾经问过林武,需要多少人才能杀死一头老虎,得到的回答是,如果体型只是和人差不多,他一个人就可以杀死!

    当时林修只是笑了笑没说话,以为对方是在吹牛,可现在却眼见为实了。

    这头老虎的体型,大约有一米高,一米五长,也就比人的体型稍微大了一点,而林武果然毫不畏惧地冲了上去。

    只见他一矛刺去,老虎便受了伤,其速度竟然比老虎更快!这也许是旁边有两个战士在吸引老虎注意力的原因,但纵然如此,也可以证实林武并没有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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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火之威
    “火,上天赐予我的力量!”林修开始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次装b,用手指天,一脸虔诚,还拿着火把在对方面前晃了晃。

    对方并不是不知道火是什么东西,他好奇的显然是这玩意怎么会可以控制,怎么可以随意被拿在手中!

    林修的故弄玄虚,让他有点吃惊了,他虽然没听懂林修说的语言,也却明白那个指天的手势,再加上火的神秘性,让他直接有了不同的想法。

    他直接站了起来,好家伙,足足有一米八五以上,这种身材显然在原始社会是不多见的,对林修也造成了足够的威慑力。

    林修就纳闷了,难道自己装b装砸了,他不会是想杀了自己吧?

    不过对方却没有直接扑上来,而且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试图去触碰火把上正在跳动的火焰。

    林修当然知道这会有什么后果,本来想劝阻,却又强行压下了这个念头,现在是谈判时间,必须不能示弱,得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强大才行!

    尽管这个营寨给林修的惊喜已经足够多了,但首领还是没有任何悬念地被火好好教训了一把,他的手刚接触到火焰半秒钟,便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叫声!

    德克今年已经四十岁了,杀过人,捕猎过几百斤重的老虎,身上伤痕无数,他很清楚,自己是部落里面最强大的战士!普通的两三个人,根本就无法近身!

    就算是那些人人闻之色变的猛兽,自己也是毫不畏惧!

    正是因为如此,自己才成为了部落的首领,并且在一个智者的帮助下,修建起了一个很不错的营地。

    本来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但今天却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他们手里拿着的那个,是什么?

    好像在上次神灵赐下惩罚的时候,就曾经见到了这种东西。

    天空中闪着一道又一道的亮光,甚至直接劈倒了大叔,烧焦了房屋,对,就是这几个人手中拿着的东西。

    为了确认自己心中的想法,不得不去碰碰看,这个东西到底有多么强大,谁知道!

    太厉害了!痛,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疼痛,即使是上次被猛虎咬下一块肉,都没有这么痛,以至于自己根本来不及反应,也忍受不住要用大喊来缓解。

    这就是神灵的力量?

    林修再一次笑了,火可是所有生物的天敌,就凭你这血肉之躯也敢来试火,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他可不知道对方首领心里有这么多念头,而是再一次虔诚地以手指天,嘴里念着:“以神灵之力,惩罚这些暴力之徒!”

    片刻之后,德克终于回过神来,这个东西真强大!如果可以用它来对抗猛兽,那绝对效果不错。

    而眼前的这个人,难道是神灵派来的吗,或许吧,自己要对他友善一点才行,以免遭到神灵的惩罚。

    德克脸上露出了好久没有出现过的笑容,说:“你很大,来这里,做什么?”

    “我希望拯救你们,以及所有愚昧的世人!”林修不介意继续装神弄鬼,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德克显然听不懂林修的语言,于是开始与莫顿交流,他们之间还是能简单沟通的。而林修,也慢慢地转达了自己的意思。

    林修现在的思路已经非常清晰了,虽然现在还没见到莫顿所说的矿山,但类似城堡却确实存在;那也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上,很有可能有其他强大的族群。

    如果自己决定要在这个世界有一番作为,那么争霸是必须要走的路,但无奈自己原来的部落不足以发展成强大的族群,所以就必须吞并,或者融合!

    就像当时自己刚到这个世界时一样,利用超前的知识,来获得地位,增强实力!眼前的这个营寨首领,便是很好的对象,他似乎头脑简单,而且有自己的基础。

    莫顿意外地对林修的想法没有什么表示,而是老实地和德克沟通起来。

    趁着这时间,林修没有吝啬,自己到市场去逛了逛,很轻松地便用一块叫不出名字的宝石,换来了上好的肉,估计是老虎肉?

    宝石在这个时代也许是值点钱,但绝对没有食物那么珍贵,因为人类还远远没有进化到可以来消耗奢侈品的地步,就算是已经懂得了宝石会让自己更加美丽,但如果只有食物和宝石的选择,大部分人还是宁愿获得更多的食物。

    林修找到的交易对象是个比较另类的家伙,其实在这个营地中,身上有着各种装饰物的人也不少,但这个人却特别地多,甚至他身上的各种饰品也许超出了自身体重。

    他一定是个商人,林修是这么想的。

    拿到肉之后,林修便让林武坐在德克的石屋门口来了个烧烤座谈会,不一会儿,香气便开始往四周飘散。

    食物的魅力果然巨大,很快,这一片地就围满了那些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的民众,而负责守卫的战士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满脸好奇地看着这散发出诱人香味的肉。

    “哈哈,熟了!”林修不慌不忙地撕下一块虎肉,放进嘴里,大声咀嚼,并不时发出啧啧声。

    这下可是直接把围观的人口水都馋出来了,就连里面还在和莫顿讨论合作事宜的德克都被吸引住了;这么一个大汉,不好吃是不科学的,他见到这种新奇的吃法,直接就走出来了。

    由于这里他最大,所以他并没有客气,直接从林修手中几乎是抢走了一块虎肉,直接塞进嘴里品尝起来。

    没吃几口,他便彻底石化了,这种美味!

    德克发誓,自己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那摆在地上的明明就是老虎肉,自己以前也不是没有吃过,但绝对没有现在在嘴里的那么香!

    原来神灵的力量,甚至可以改变食物的味道,德克现在嘴巴一刻都停不下来,只是不断地将肉塞进口中。

    林修见自己的目的达成,也不装模作样了,直接招呼那些垂涎三尺的围观者过来一起吃。

    这就是高等文明神奇的地方,只要体会过一次,就绝对会从心里被震撼,没看到现在的德克,已经完全没有了杀气么?

    只要他不是那么傻,就应该懂得,自己是不能得罪的,否则他就再也吃不上这么好吃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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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文化碰撞(下)
    第二天一早,林修不顾林德的反对,毅然踏上了征途。同行的,还有林武、莫顿、诺哈。

    林修和莫顿达成了口头的合作,就是让一部分他们的族人来到这边营地生活,但是取火之法暂时不能传授。

    等到确认了莫顿所说的一切,合作才能继续进行下去。

    林修这么做实在是出于无奈,一方面,现在的科技太落后,连个指南针也没有,而且也不知道城堡和矿山所处的方向,像只无头苍蝇乱闯肯定不是办法。

    二是考虑到逼急了莫顿,他们强行过来抢火种,那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与其走到那个地步不如坦诚合作。

    幸好,莫顿还算是个君子,即使只有林修和林武两个人跟随着他们的大部队前进,他们也没有作出杀人劫货的事情来。

    这就是莫顿聪明的地方,他明白杀鸡取卵这种事是做不得的,如果得不到取火之法,就算得到了火种也不是绝对保险。

    三天后,林修便看到了莫顿的营地,这个族群果然人数很多,随便数了下都有接近三四百人,而且还有出去打猎采集的没有回来。

    他们的营地也建立在一个傍水的地方,只不过附近没有山谷和密林,所以安全性相对来说比自己那里更高,因为视野开阔。但要遇上老虎、狮子这类速度与力量兼备的动物,只能自认倒霉了。

    事实上,在原始社会,就没有能保证安全的栖居之所,只能不断强化自身的实力,来增加活命的资本。

    如果莫顿所说的那个城堡,有一个领袖存在的话,在这点上,他的思维已经远远超前。

    莫顿的战士就在营地这停止前进了,只剩下他和诺哈继续上路,据他所说,这样是为了避免遭到攻击。带着那么多战士过去,显然不是什么友善的行为。

    人和许多大自然中的动物一样,具有强烈的领地意识,如果有外者进入,难免会有防备心思,甚至先下手为强。

    又继续往前走了几天,一路上都是靠着诺哈与林武捕杀一些小动物充饥,莫顿和林修一样,几乎没有战斗力。虽然他们也随身带着食物,但吃过熟肉之后,没有人再愿意去吃那血淋淋的生肉。

    林修该庆幸的是,这段时间一直没有下雨,或者说,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一直没有碰上下雨的天气。难道是因为天上有两个太阳?这种天文学里太高深的知识,林修是完全不懂,最多觉得有点奇怪,否则下起雨来连火种都难保住。

    当林修看到这座“城堡”之后,开心地笑了,自己果然还是太高估了原始人的智慧,这哪里是什么城堡,充其量只能说是个营寨。

    不过,这个部落仍然不能低估,可以看出,他们中起码有两个能人,一个是搞建筑的,一个善于军事。

    营寨用一些简单的石头围成墙,高度在三米左右,结实度还行,普通的野兽肯定是很难侵入。而寨门处也设置了入口,有战士把守着,不过他们极为懒散,只要没有野兽靠近,大多数时间都是坐在地上发呆。

    值得一提的是,在那石墙背后,有着一座哨塔!没错,那确实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产物,可以起到预警的作用,在上面负责警戒的战士就显得很专业了,不停地朝着四周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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