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回原始社会-第4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硫磺、硝石各少许,研成粉末,放在锅或砂罐子里。掘一地坑,放锅子在坑里和地平,四面都用土填实。

    把没有被虫蛀过的皂角逐一点着,然后夹入锅里,把硫磺和硝石起烧焰火。等到烧不起焰火了,再拿木炭来炒,炒到木碳消去三分之一,就退火,趁还没冷却,取入混合物,这就伏火了。

    经过五天的心惊胆跳,林修终于研制火药成功。

    而为此付出的代价,相当于打了一场仗!

    尽管已经吩咐过这些人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但原始人的脑袋瓜子,始终对于生死一事不是那么看重,或者说不懂死亡的可怕。

    所以,事故频频发生,爆炸声几乎每过几小时就会发生一次。

    最大的一次爆炸,差点连整个屋子都炸上了天,林修当时正好在睡午觉,才躲过此劫。

    在通往文明的道路上,牺牲自然无可避免,林修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没有过多的想法,只是在心中暗暗祈祷,这种事最好少发生一点。

    鼓捣出了火药之后,林修第一个想到的武器,便是手榴弹。

 ;。。。 ; ;
第八十二章 火器诞生
    当然它可以叫**!林修认为叫手榴弹是有点卖弄了,那玩意自己现在是绝对弄不出来的。

    这种手抛炸弹体型粗口子小,里面装满了火药,外壳以生铁包裹,上面安装了引信,使用时根据目标远近,决定引线的长短。

    引爆后能将生铁外壳炸成碎片,并打穿铁甲。这武器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用火点燃,用时由投石机发射,射至远处爆炸;另一种是用火点燃,就地爆炸,比如守城时从城墙上向下面投掷,效果相当于手榴弹。

    这个灵感,是林修看某个电影大片得到的,说是那手雷炸开了却不产生火药,主要利用里面的刺针来伤人。

    第二种武器,毒药烟球。

    莫顿当然不会错过这种出点子的机会,所以看到林修弄出了**之后,他便悄悄地进行自己的研究去了。

    这是一个用纸和麻皮裹成的圆球,外表还涂有沥青和黄蜡,此球落入野兽群中,只听轰然一声巨响,随后一道火光腾空而起,并喷发出一股呛人的烟雾。

    被巨响和火光惊呆的野兽惊魂未定,又受到有毒烟雾的袭击,顿时口鼻流血,昏倒在地,其余的野兽则四散奔逃,乱了阵脚。

    “我突然发现你很像一个人!”林修目瞪口呆地看着莫顿,说了这么一句话。

    莫顿沾沾自喜地问:“像谁?”

    “贾诩!”

    “呃,那是谁?”

    第三种武器,便是重中之重,火枪!

    火枪只是一个笼统的称呼,它可以简称为枪,也可以叫火铳,甚至火筒。

    火枪以火药发射石弹、铅弹和铁弹,采用青铜铸造管身,能耐较大膛压,可以填较多的火药和较重的弹丸,因而大为提高了火器的威力。

    火枪使用寿命长,能反复装填使用发射,这是一支常胜军队必不可少的重要装备。

    由于没有经验,所以林修最开始,只是研制出了一支突火枪。

    以粗竹筒为枪身,内部装填火药与铁砂、碎木片、石子、火药等的混合物,其实就是反射弹药,突火枪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是散弹枪。

    突火枪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胀的部分是火药室,外壁上有一点火小孔;后段是手持的木棍。发射时以木棍拄地,一手手扶管身,一手点火,发出一声巨响,射出碎石或者弹丸,未燃尽的火药气体喷出枪口达两三米。

    因技术上的限制所用火药的推力相当有限,射程也就百米左右,它的射击精度和射程较难控制,再因为其枪管为天然竹管,在射击了几次之后,枪管末段的竹质就会因为火药燃烧时的灼烧而变得十分脆弱,甚至直接导致炸膛,所以突火枪的真正实战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林修拿着这突火枪,兴致勃勃地去后山打猎,结果玩了半天,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果然如同刚开始时想的差不多,这个东西的实用性远远低于其名气。

    不过突火枪的制作和应用原理,是将火药装填在管形金属器具内,利用火药点燃后产生的气体爆炸力射击弹丸,照样具有比以往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杀伤力,实际上正是枪械的最初形态。

    不过林修想要的效果,远远不止于此。

    只要改进这种管形火器的结构和性能,就能使之成为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大,且更便于携带使用的新式火枪。

    于是第二支火枪很快便被改造了出来。

    这支火枪比较粗短,重量估计有十几斤。前为枪管,中为火药室,后为枪尾。枪管呈直筒状,长半个手臂左右,近枪口处外张成大侈口喇叭形。

    火药室比枪膛要粗,室壁向外弧凸。枪尾较短,有向后的銎孔。

    尾部两侧各有一个约二厘米长的方孔,方孔的中心位置,正好和铳身轴线在同一平面上;可以用金属的栓从二孔中穿连,然后固定在木架上。

    这个金属栓还能够起耳轴的作用,使火枪在木架上可调节高低俯仰,以调整射击角度。

    再次试用过后,林修大为惊喜,这把火枪很强!虽然操作略微繁琐,但以目前的科学程度来说,已经是绝对超时代的武器。

    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使用这种火枪,都能轻易地干掉野兽。如果利用好地形,安排合理的战术,林修丝毫不会怀疑两百支火枪便能抵御兽潮。

    但林修还是不甚满意,因为这种火枪,实际上还不能称之为枪,它还需要木架支撑,相当于炮的一种,不能游动作战。

    不过理念已经对了,林修决定投入生产,以作守城之用。

    到时大部队全部出击,即使留守少量的士兵,也可以无惧兽群的攻击。那些妇孺掌握了射击技术后,照样可以成为守城力量之一。

    继续改进后,林修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火枪,枪口不再向外斜侈而是呈弧曲状,枪管更粗,火药室明显增大。

    虽然形状大致相同,唯有口径更大,接近十五厘米。口径增大,枪筒加粗且火药室加大,使这种火枪装药量更大,装弹量和射程也相应增大,因此威力也更强了。

    最重要的是,这把火枪下面特意安装了金属把手,可以手持,这就满足了游击作战的需求。

    这两种不同的火枪,其实可以细分为枪和炮。

    第一类是安装在架座上发射的口径和形体都很大的火炮,多数筒内装填石、铅、铁等物,少数则装填爆炸性的球丸,射程可以达到数百步至二三里距离,主要用于守寨和攻城,也用于水战和海战。

    第二类是用手持点放的火枪,其形体和口径都较小,一般筒内装填铅弹和铁弹等物,其射程仅一两百米左右,优点是机动性强。

    有了这两样武器,林修已经完全肯定,自己的军队已经在这个岛屿上无敌了!

    只要将其量产化,统一只是迟早之事。

    林修顿时有了一种天下在手的豪情,某位伟人说得很对,科学才是第一生产力!

 ;。。。 ; ;
第八十三章 游击首战告捷
    林武那边果然已经没事了,探子来报,兽潮过去之后,尽管拉曼和大胡子仍在进攻营地,但收效不大,没有造成多大伤亡。

    就是现在!林修认为现在大胡子他们经过连日作战,必定疲劳不堪,是自己这只黄雀出动的时候了。

    虽然火枪只造好了几支,但林修认为暂时还不需要这种高级武器,有**已经足够。

    由于炸弹的工序并不复杂,所以这玩意已经造了一堆出来,有百数个之多,威力强度足以炸崩任何营寨的护墙。

    不过在这段时间研制火器的过程中,林修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自己部落的工人严重不足,生产效率低下。

    虽然士兵职业化让部队的战斗力更强,但经济与科技发展同样需要青壮男丁,大家都去当兵了,因为工资高,还能立功。没人愿意当工人,就难以让部落的生产力提高。

    比如现在,自己要带兵出去打仗,部落里就剩下几十个商人,几十个工人是青壮男人,其他都是做不了事的老者,火枪的制作进度就会大大下降。

    但这个也是目前很难解决的问题,因为部落现在处于战斗不断的非常时期,没有能让他们安居乐业的资本,否则情况可能会稍微好一点。

    医学的不发达,也会导致工人数量更少,那些在战场上受伤的士兵,其实完全可以回家更换职业;但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所以往往是稍微重点的伤情,便只能等死。

    所以林修没有了亚瑟的阻碍之后,便下令马丁开设医馆,专门教授医学知识,希望在这一方面能够尽快取得突破。

    一千两百名战士整装待发,此行,意义重大!

    和林妻告别之后,林修头也不回地领着人走了,赶到那边需要差不多两天时间,希望不要出现什么变故才好。

    打仗的过程中,林修最怕的不是失败,而是行军,这种耗体力而又无聊的过程实在是令人想死。

    虽然身体素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好了不少,但是坐在马上连续奔袭,还是有点受不了;不光是自己,那些强悍的原始人也累得不行,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难道你有什么更快的办法?”亚瑟听到林修诉苦,顿时来了好奇心。

    林修发明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再多一点亚瑟也不会觉得奇怪,所以他还以为林修又有了什么新的想法。

    “办法倒是有,不过暂时很难实现。”汽车这个玩意,林修还真是一窍不通,最多能说出蒸汽机之类的术语,具体要怎么研制完全不懂。

    其实如果坐马车就可以解决行路难的问题,但林修认为那有些做作,虽然自己也认为这个领袖的位置坐得很稳,但出于以前的吊丝心态,没有厚起脸皮来。

    这一次,林修没有绕道而行,而是直奔大胡子的营地,听说他出动了不少士兵,那么营地防守必定空虚,说不定有偷袭的机会。

    再加上这次出来,不仅带上了十架投石车,还有**这种高端武器,就算他留有士兵把守,也可以强攻试试看。

    大胡子果然是个狡猾的角色,他的营地之内,竟然还有几百士兵!

    派出卧底进城查探之后,亚瑟面色凝重地说:“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战士?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实力如此强大,我甚至认为他只是个不大不小的部落首领而已。”

    这个营地发展得很不错,里面人丁兴旺,自给自足,防御工事也很齐全,可见大胡子不但有军事才能,在内政方面也不错。

    可是,他的敌人是自己,一个掌握了超时代科技的人!

    亚瑟带着人入城之后,便在护墙的角落全部安放了炸弹,这只是引爆用的,所以不用专人来点燃。

    而真正开启大战的还是投石机,林修已经专门准备了油爆弹,这种代替了巨石的玩意一旦爆炸,方圆十米之内草木无存,曾经吓得莫顿和亚瑟脸都白了。

    大军集结到营地前方五百米处就被发现了,他们立刻关闭城门,殊不知这根本是无用之举。

    守株待兔?老子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高科技!

    林修得意洋洋地命令部队继续前进,以达到投石车的射程,他们不敢出城迎战更好,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调整角度和距离。

    林修现在还没有要冲锋的意思,这一战,就是要实验新型武器的威力!

    十颗带着黑色浓烟的油爆弹从天空划过,瞬间掉入了敌营之中,接着,一幕本不该在这个时代出现的场面,震惊了整个岛屿!

    巨响如同雷鸣般震耳欲聋,油爆弹本身的爆炸场面就够大了,还引爆了那些**,敌营瞬间变成了火海,被炸死炸残的更不在少数。

    守城战士已经完全蒙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心里唯一的想法便是,这难道是受到了神灵的惩罚?

    同样惊讶的还有亚瑟,他连说话都不连贯了:“这……这……真是厉害啊!”

    火器作为改变了人类军事模式的武器,这种说法绝对不是夸大其词,冷兵器进化到热武器,这是一种质的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