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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会-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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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器作为改变了人类军事模式的武器,这种说法绝对不是夸大其词,冷兵器进化到热武器,这是一种质的飞跃。

    两种武器能带来的效果,一个天一个地,完全没有办法比。

    而热武器也将帮助人类成为宇宙之中的高等生物,这种改变不是因为身体、思想的进化,而是力量的强大,足以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也许现在大胡子唯一能扭转局势的做法,便是集合所有兵力冲出营地,破坏投石车,并与林修决一死战。

    但很可惜大胡子不在营地之内,而且就算他在,也没有这种勇气!

    他照样也是个原始人,怎么能理解这种高端的武器,所以肯定也会和现在营地里的那些人一样,跪地向上天祈祷,吓得魂不附体,完全没有了战意。

    林修此战就是为了立威,所以丝毫没有留情,投石车不断地装填着弹药,但已经改成了石弹、油爆弹轮用,这样是避免杀害太多的无辜民众。

    尽管如此,现在大胡子的营地已经彻底不能成为安家之所了,所有房屋都已经燃烧着熊熊大火,而护墙也炸开了几道口子。

    接下来,便轮到步兵进攻了!

    一袭黑色军服的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敌营,投石车也在这时暂停了攻击,以免误伤己方士兵。

    连续行军两天,士兵们都没有得到休息,但林修已经放话,只要攻下这个营地,便可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狂欢庆祝!

    士气再度被激发出来,面对这些已经意志崩溃的敌人简直如同大人欺负幼儿园的小孩。

    林修没有留在后方指挥,而是跟在队伍的后面,也不急不缓地参加到了攻城的行列之中,现在已经没有守兵在墙头抵抗,所以基本上是很安全的。

    况且,林修手中拿的可是正儿八经的火枪!

    这把火枪刚研制出来的时候,林修已经拿着去打猎练习和实验了,现在虽然说不上是个神枪手,但至少能完美控制后坐力,并且能时不时对目标造成伤害了。

    亚瑟对火枪可是眼馋不已,但由于出来得匆忙,所以没有得到这个福利。现在营地内制造一把火枪,需要两天左右的时间,这还是十小时制工作的结果,所以他暂时只能看着林修威风,自己还是拿着长矛。

    这火枪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后坐力的问题暂时没有解决,林修在地上开枪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坐在马上就不行了,连马儿都会因此受惊。

    由于兴奋过度,林修的第一枪没有命中目标,那个可怜的家伙算是躲过一劫,马上转身跑掉了!

    “靠,这么不给面子!”林修怒骂着装填弹药,同时也在寻找下一个可怜虫。

    终于一个已经胆子稍大的敌兵企图做最后反抗,林修双手举枪,瞄准了他的胸部,岂料砰的一声,却射中了他的大腿,这准度简直令人汗颜。

    “是距离的问题!”林修再次安慰自己,那离自己足有一百多米,能打中就不错了。

    第三次开枪,林修终于准确命中了目标,而且是正中心脏,对方立刻毙命。

    火枪这种武器,即使能量产,看来也必须经过长期训练才能真正地发挥其威力,否则浪费的弹药都不知道能否负担得起。

    硫磺、硝石这些火药的原料,虽然好找,但是可惜量不大,在实验的过程中,就浪费了大半。现在制作火枪,可以说是在用着最后的储备。

    为此,林修已经命令商人,有机会要多收集点这些东西,自己可以高价购买。本来不给钱也没事,但那样就过于霸道了,民众会闹不满。

    林修不知道自己其他方面做得好不好,但是在民心这一块,还是非常注意的。

    既要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威严,又要和他们显得很亲近,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真正的一家人。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在任何地方都应该是适用的。

    战士们对付这些已经丧失了信心的敌人,可谓是痛打落水狗,手下丝毫没有留情,除了老弱妇孺一概杀无赦!

    这是一曲胜利的奏鸣曲,在敌营的上空徘徊不去!

    两个小时过后,敌营之中已经血流成河,林修站在最中间,仍会感觉到反胃,不过比以前已经好多了。

    大胡子的战士很强,他们只是被高科技给吓傻了,打击了士气,否则绝不能如此快解决战斗。

    尽管如此,己方还是损失了十几名战士,那些负隅顽抗的死忠者发起狠来也十分难缠。

    留下人打扫战场之后,林修便走进了大胡子居住的屋子里,这个地方不算豪华,原始人首领都爱的珠宝首饰,这里偏偏没有。

    填满整个屋子的,是很多羊皮。

    这一般是记录重要信息的载体,林修对此并不陌生,不过上面的文字确实很难看懂。

    上次林德给自己看的那个,类似于象形文字,但这上面的,却是自成一体的某种文字,书写方法像拉丁文,但却极其有规律。来来回回总共才十几个字母,而且重复之处甚多。

    “你认识大胡子多久了?”林修抬起头问站在旁边,同样也研究着这些东西的亚瑟。

    “准确地说,我并不认识他,只见过几次面。”

    “那大胡子的部落存在于这个岛屿有多久了?”

    林修之所以这样问,因为这些羊皮纸的年代看上去十分久远,说有几百年也不夸张。亚瑟作为岛屿上的老住户,应该懂得一点对方的历史。

    “不久,他们是一个新兴的部落。听我母亲说,当时她都没有听说过对方,大胡子应该是在我刚成为首领那时候,才聚拢了一些族人,建造起这个营地。”

    原来如此,那这羊皮纸,记载的应该不是他们部落的事情,文字自然也不是他们的。

    大胡子莫非能看懂它们?否则他怎么会将其放在自己的屋子之内,这可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修呆在屋子里,就一直没有出来,直到亚瑟来通知,庆祝已经开始了。

    除了必须巡逻的战士,所有人都加入到了狂欢之中,整个营地点上了十几堆篝火,上面靠着各种食物,酒水和翩翩起舞的美女当然不会少。

    整个时代,人类还处于很愚昧无知,并且不懂得自我价值,及其人格尊严。

    就比如自己现在占领了大胡子的部落,他族内的女人现在来陪舞,竟然也是喜笑颜开的,这就是没有信仰及愚昧的表现。

    换句难听的话来说,有奶便是娘!

    只要不杀死他们,并且给一口饭吃,他们就不会思考其他的事情了。

    林修虽然觉得他们可怜,但也暗自庆幸,若非如此,那么每一个族群的安抚工作都是项大工程。

    而现在,只需要将他们转移到自己的营地,加以教化,给予信仰,便能彻底收服,使之成为自己的子民,相对来说简直没什么难度。

    也许乱世之中的人都是如此,生死已经难保,又何必在乎跟随的是谁?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作为普通人,所需要的,只是生存而已。

    既如此,就让我来结束他们的无知吧!

    林修喝了口酒,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快便融入到了欢快的气氛之中,这当然也是掌握民心的一部分,与民同乐。

 ;。。。 ; ;
第八十四章 林武受困
    第二天下午,林修便派遣那些刚刚酒醒的士兵遣送遗民离开,这里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了,建筑完全被毁,营地一片狼藉。

    现在再把这些平民送走,就算大胡子再来夺回这个营地,也对他没有任何帮助。

    况且,他也没有这个机会!

    现在他正忙着和拉曼一起攻打林武,哪里会想到自己的老巢已经被端了。

    不过大胡子敢于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攻打别人,自然不会是无的放矢。

    当林修带着士兵赶到原汉克营地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的战况异常激烈,这个激烈并不是因为死了多少人,而是因为他们全部都在肉搏!

    战争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双方的弓箭储备都已经用完,现在只有靠近战解决问题。

    而由于汉克的营寨护墙又矮又不结实,所以拉曼和大胡子的士兵很容易就能冲进营地之中,引发一场小规模的战斗。

    但林武也不会放松对这种薄弱部位的防守,所以双方损失都不大。

    现在的情况就是,大规模的正面战争不可能发生,但几人为一组的小战斗几乎没有断过。

    林修的部队来到城外后,便一直在寻找着进攻的时机,现在想要林武打开城门肯定是不可能的,而且营寨前后方都有敌军士兵,他们也会全力狙击自己合兵。

    负责攻打营寨前门的正是大胡子列农,他手下估计也有七百左右的士兵,个个如同虎狼,林修认为他们的战斗力不会比自己差到哪里去,如果正面对上必然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而拉曼虽然兵少,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负责攻打后门也是游刃有余。最要命的是,这座营寨的后门地形复杂,紧挨着密林,旁边却是一片开阔的平原,根本不好偷袭。

    投石车倒是可以利用一下,不过林修却怕引来大胡子的自杀性冲击,按照他的带兵水准,很有可能这么做,所以林修还是决定暂时忍耐和等待。

    到了晚上,大胡子和拉曼终于暂缓了攻势,不过却没有撤离,而是选择了原地休息。

    这可苦了林修,由于距离很近,即使躲到树林里生火,也会引起对方的注意,所以只能吃随身携带的干粮了,就是烤熟后的各种肉食。

    嚼着干巴巴的肉干,林修是一点胃口也没有,这么下去可不是办法,林武那里只有五百多士兵,现在起码也损失了一百人左右;而且随着人数越来越少,营地就越容易被攻破。

    没有了弓箭的远程打击,双方就是拼消耗,而林武的士兵数量本来就不如两家联合起来那么多,能支撑的时间也没剩多久了。

    战场上就是如此,局势瞬息万变,没有绝对的优势,也没有永远的劣势。

    林修庆幸自己来得还算及时,因为之前根本没有想到箭矢会用完这一茬!

    围城其实是很简单实用的兵法,能达到消耗对方物资的奇效,而且同时会让守军的意志一点点瓦解。在这个过程之中,机会随时可能出现,到时就可以大举进攻。

    想到这里后,林修便也知道了当前之计,便是等到敌军猛攻营寨,然后自己进行偷袭。

    这样做无疑会让林武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可当下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不过,战场的局势确实每一刻都在发生变化,翌日清晨,林修竟然发现,大胡子派出了小队士兵,正朝着树林而来!

    难道是被发现了?不可能,如果他发现了自己,派这点人来纯属送死。

    “后退!”在没有搞清楚情况之前,林修只能让部队先退到树林深处,不过还是留下了几个身手敏捷的战士爬到树上观察情况。

    过了两个小时,探子回来报告情况,那一队士兵,竟然是来打猎的。

    林修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大胡子的部队,已经没有食物了!

    这个事情是很合理的,因为拉曼的部落本来就穷得很,他甚至会为了食物和多年盟友汉克开战,所以自然就不能提供给大胡子什么军粮,或者是根本没有。

    而由于战争的时间越拖越久,大胡子带来的食物肯定也已经吃光,所以他们必须要临时打猎来补充。

    “哈哈,那只要等到他们食物耗光,自然就会撤退。”亚瑟在一旁兴奋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林修点点头,又摇摇头:“也不一定,我想大胡子现在肯定也已经派人回营地准备运食物过来,当他发现自己的营地已经空空如也,可能就会采取猛攻!”

    “猛攻?”

    “对,因为他已经没有了退路。”

    亚瑟皱起眉头问:“那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断绝他们最后的食物来源!”

    根据探子的情报,刚才那些士兵无精打采,似乎非常疲劳,所以只打了几头野猪,便匆匆地离去了。

    林修认为,这不仅和大胡子的部队接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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