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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收敛了心思,逐题将听力问题看了一遍。李杨没看,他的目光停留在檀羽嫣身,她明显有些紧张,额头有着细细的汗珠,当然,也可能是蹬自行车太劳累了。
李杨有些内疚,他在想:“我是不是太懒了些,怎么说也是大男人一个,犯得着虐待女生吗?应该我坐前面,让她坐在后座才对的。”
听力开始,檀羽嫣只觉得心跳在加速,大洋彼岸的语言从一台音质极差的录音机里传出来,伴随着“嘶嘶”的杂音这是学校刻意安排的,以为这样更能煅炼学生的听力。
总共是三段对话,每段对话都有相对应的五道题目,每题是两分,总分是三十分,段与段之间的间隔是十几秒钟,基本是一边听一边答题,跟得会很轻松,跟不就会很狼狈。
檀羽嫣就很狼狈,三段对话下来,她只确定三个答案,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题目,她就凭感觉去选;完全不确定的那就太好办了,她就直接选“”,因为根据经验,这个答案的正确率要比其他选项高出6。67%——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算出来的,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她的数学成绩应该可以将英语的分数拉来。
所以她丝毫不比李杨慢,从答题速度来说,两人打成平手。
完成听力之后,后面的题目就不必急了,反正会做就做,不会做就猜。英语就这点好,选择题太多,所以很多学生采取“抓阄”的方式来应付英语考试,据说效果还不错。
李杨侧着身子而坐,斜眼看着试卷。坦白说,整张试卷里面就没碰到一个单词他不认识的,而所有认识的单词里面又没有一个是他不知道用法的。所以,他只需要扫一眼题目,就可以轻松地填正确答案。
他的腿伸得长长的,一晃一晃的,神情十分地轻松,这哪里是在考试,简直就跟在KV包房里唱歌一样畅快,而且更能享受到快感。
高三年级考试,监不监考都没问题,学生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必要去搞什么自欺欺人的花样,所以方老师乐得悠闲,她也在教室里一边晃悠一边答题,等她答完所有选择题目,正好走到了李杨身边。
李杨的表情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凑近一看,噢,卖嘎得!试卷已经整整齐齐地填满了答案,就连后面的写作题,都工工整整地写好了,速度比她还快。
诚然,这是意外,她根本没有跟人比试速度的心理,事实她可以更快地完成这份试卷,提前十分钟应该不成问题。但她最后的作文题没有写,短文改错题也没有做,满打满算下来,也就李杨这种速度。
她吃惊之余,便以为李杨在乱弹琴,如果学生都这么厉害,那老师早就下岗了。
她瞪了他一眼,然后拿起他的试卷,一题一题的看下去,越看越是心惊,越看眼睛睁得越大,竟然没有看到错的……呃,总算看到一题跟她所选的答案不一样,呵呵~出错了?骄兵必败呀!
那是一道阅读理解题,等她重新阅读文章之后,发现错的竟然是自己,她忍不住汗了一个先。
放下李杨的试卷,她轻声地问:“你以前答过这份试卷吗?”
李杨摆出异常诚实的面孔,说:“。”
“RELLY?”
“YE!”
方尔雅老师只好若有所思地走开了,这个新来的学生有些恐怖。
相对于李杨的轻松,后面的题目,使得檀羽嫣就跟难产似的。她一边答题一边不停地流汗,她也想胡乱填写,可是又不甘心,煎熬呀!
先甭管对不对,选择题总算答完了,改错也改了,轮到写作了,这才叫头痛呀。她斜眼看了一眼李杨,发现李杨正在睡大觉,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她长腿一抬,踢在他大腿,将他吵醒。
李杨还以为交卷时间到了,直楞楞地站起来,等他站起来后才发现,考试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只好又无奈地坐下去,没事打个眈儿。
“唉,没进心的家伙!”
檀羽嫣恨铁不成钢地嘀咕着,不过,她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都难保,哪里还管得着别人,要管也只能以后好好监督他刻苦一点,眼下不是时候,继续答题,时间不多了。
跟李杨的畅通无阻不同,何碧薇是凭借着娴熟的技巧完成了这份试卷,尽管有些生词她不认识,不过没关系,她猜也能猜个**不离十。好在生词不多,所以,她答完之后,非常地满意。尽管荒废了两个月,但是并没有什么大碍。
交卷,大家都舒了一口气,管它哩!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什么大不了的!
方尔雅老师整理好试卷,就准备走人。一些性子急的学生缠着她要标准答案,方老师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将自己答的试卷留下。很多人围去,对比那些自己没什么把握的题目,对过之后,往往伴随着一阵尖叫:天呐,怎么这么衰呀!二选一都选错了!
“考得怎么样呀?”
何碧薇对这边的情况没少留意,她关怀地询问檀羽嫣,檀羽嫣十分为难地说:“唉,太难啦!这回要去洗男厕所了。”
何碧薇笑着说:“你难别人也难,没关系的!我也觉得有那么几道题挺难的!”
檀羽嫣听她说只有几道题挺难,更是佩服,看来自己的英语已经烂到极点了,整张试卷里就没发现一道容易的。还好,比不足,比下有余,比不过班长大人,比李杨总是绰绰有余。
两人海聊了一阵,何碧薇发现她的脸色跟昨天大大不同,正向着美丽的方向挥军前进,问:“你的脸怎么比昨天好看了很多?”
终于说到这个话题了,李杨急忙将耳朵竖起来,他知道她肯定会公布答案的。果然,檀羽嫣说:“那天我到山看山花,没想到被马蜂给蛰了一口,痛得我半死。”
何碧薇流露出关切之情,说:“马蜂有毒的,被蛰的地方就会高高地肿起来,你有没有用氨水涂抹呀?”
檀羽嫣说:“哪有氨水呀?幸好姥姥将蜂针取了出来,用洋葱捣碎敷在面,现在已经不疼了。”
“呵呵~那就好,不过至少要四五天才会消肿。”
檀羽嫣说:“是呀,所以我拖了两天才来学校报到,这已经是第四天了,那两天很难受,而且很难看……现在也很难看。”
何碧薇正想答话,李杨抢着说:“不难看!不难看!一点都不难看!”
一双白眼瞪着他,不用说便是旁边的何碧薇,檀羽嫣略显羞涩地说:“人家还没全好呢,有什么好看的。”
李杨暗自感叹,还没全好就已经这般动人了,等她全好了,那还得了!
………【第026章 讨债鬼】………
午只有一堂考试,下午也只有一堂:理科综合,总共三百分哦。
英语考完之后,大部分同学都在教室里温,祝小彤顾婉心莫不如此,因为那三百分实在太重要了。
综合科目牵涉到的概念性东西比较多,这时候温习一下,很有好处的。
何碧薇本想叫她们去后操场打球的,说是要劳逸结合。她们可是明白人,知道自己的成绩比不何碧薇,每次都给她垫背,所以不想奉陪,还是抓紧复习比较明智。
何碧薇无奈得很,想找个“舍命陪美女”的人真的很难。
檀羽嫣也是个厉害的角色,最难的英语已经过去,接下来的考试对她来说只是形式而已。加她长这么大还没有碰过篮球呢,有心想跟何碧薇去见识见识,她便自告奋勇地冲了去,两人一拍即和。
李杨也想跟着去,可是被何碧薇的眼神给堵了回来。太阳很大,很毒,他李杨也不想受这种罪,不去也罢。
他想好好地睡一觉,便跟着阮明浩去了男生宿舍。
132班共有三个男生宿舍,阮明浩所在的房间是“409”号。
里面共十二张床,却只住着九个男生。李杨一走进去,就看到正中间搁着一张做工粗糙的枞木桌子,面搁着些生活用品,同时闻到一股只属于男生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之中,他挥手在鼻边扇了两下,眉头微皱,他决定:以后再也不来了。
他找了一张干净通风而且床头没有挂三角内裤的床位,坐着。阮明浩的床位在他的方,房里暂时只有两个人,很安静。从窗口可以看到后操场的情景,阳光太猛烈了,何碧薇跟檀羽嫣在打篮球。
“哈哈!”
李杨靠在窗边看了一眼。忍不住笑起来。因为他看到檀羽嫣站在三分线地地方投球。一投。那球竟然从篮板面飞过去了!害得何碧薇跑了差不多一里地。才将篮球捡回来。
何碧薇地球技还真不赖。很多篮动作都有着B球星地影子。看来她平时比较注意这方面地修养。算是厚积薄发。
李杨心想:“没事在教室呆着。多好呀。跑去衬托人家。真是笨!”
他当然是在替檀羽嫣感慨。可是。他不知道她现在正享受着极大地乐趣。因为。她总算迈出第一步了。只要假以时日。她就会掌握这项运动!练到何碧薇那种水平。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李杨不再看。睡他地觉。
睡着睡着,李杨被一个声音吵响了,这倒不是他的警觉性高,而是那人的声音太过古怪了。
“怎么样?还不还?”
声音很短促,充满雄性的力量,而且一听这声音,就知道罪恶的事情正在进行之中。
却没有回音,前面的声音只得重复一遍。
李杨惊醒过来,扭头一看,原来宿舍里又聚了八个人。这些人当中,李杨只认识一位,就是学习委员常思我,常思我正坐在旁边的床位,脸不停地变幻着色彩。
另外七个人显然是一伙,说话之人也就是领头的,是名身材瘦小的学生,不知道是哪个班的。他最惹眼的标志就是脸有颗黑痣,从李杨的角度看过去,还以为有只苍蝇停在那里,还有他的鼻子很红,鼻梁长满了黑头,像是一棵草莓。
原来这就是美容常说的“草莓鼻”呀。李杨暗笑着,也该用点“男士碧柔”“海底泥”美化美化了。
面对这些人的围攻,常思我始终一言不发地坐在床,低着头不敢看他们,就像挨了霜的茄子。
突然,那瘦小男生凶相毕露,一个耳刮子甩过去,“啪”地一声巨响,常思我的脸蛋红肿起来。常思我抬起头,怒视着对方,却一声也没敢吭。
李杨懒洋洋地爬起来,指着那瘦小男生问:“喂喂喂,你是谁?为什么打人呀?”
那男生正想发难,门口又闪进来一人,这个人李杨倒是认识,他便是高一新生,17班的胡小林。胡小林对李杨有些印象,知道他跟何碧薇走得很近表面现象。
胡小林不敢得罪李杨其实是有些怕何碧薇,指着常思我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个人欠了我们华仔两千块,怎么啦?你替他还呀?”
胡小林是新生不假,可他流里流气的本色,很快就吸引了批量的追随者。他所说的“华仔”就是前面的瘦小男生,名字倒也挺文雅的,叫陶之华,那是因为他有一位中文教授的老爸。
李杨问:“是不是这回事?”
常思我说:“开学那天我借了这个鸟人指陶之华八百块,第二天我还了六百块,现在只欠他两百块,哪有两千块那么多。”
陶之华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挖了挖鼻孔,然后将支出来的鼻毛又塞进鼻孔里去,不以为然地说:“拜托!你是不是读读傻了?你以为我是以银行利率借钱给你呀?借八百还八百?去你娘的蛋!”
他说到最后那个“蛋”字的时候,在常思我的脸不轻不重地拍了两下,“啪啪”地响。
常思我体内的怒火,火山一样喷发出来,兔子急了都会咬人,何况是人!他一脚就踹了过去,“世界大战”便爆发了。
常思我很羸弱的一个人,平时不锻炼,又没干过什么重活,属于典型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生形象。他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成绩优异,表现良好,说到打架,那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对方就不同了,都是打算将来混黑道的主,每天不是沙袋就是臂力棒,偶尔还跑去搏击班里看看瞧瞧。
他们动作凌厉,模样凶悍,人数又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所以,常思我很吃亏。
而且,他采取的是“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策略,也就是说他只打一个人,那就是陶之华。尽管其他的人对他拳打脚踢,他都不躲不闪,只是忍着。陶之华往左,他就往左;陶之华往右,他就往右。他的目标是陶之华,每一拳打出去,目标都是陶之华,只有陶之华的拳头打过来,他才会防守。
描述这样的打斗场面的确很考验作者的能力。总之,两分钟之后,常思我就伤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