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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好了,你的丈夫叫做凌云霄!”凌云霄大气的说着。
“哼!对了,我叫之雨。”
“恩,我的女人叫之雨,好,记住了。”
“我们什么时候会再见?”
“怎么,舍不得我啊!放心,不会太久的。下次我们不再车上了,虽然是漂亮的法拉利。我们要在一张大大的床上!哈哈。。。”
之雨脸上又是一阵彩虹,然后没有说话,目送着凌云霄朝远处去。
8。第一次杀人
凌云霄大摇大摆的走向远处的黎婷和胡悦,他们两人那个好奇啊,赶紧问凌云霄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凌云霄看着黎婷绝美的脸庞,又想到刚才被自己玩弄的之雨,不禁又是一阵激动不已,想自己一个农村来的穷鬼竟然可以在一天之内摸过两个世间尤物的身体,我凌云霄真的是天子贵身!将来我凌云霄还要创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宁让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谁***挡路,我就让他死!
凌云霄望着一脸疑惑的黎婷,一把把她拉在自己的怀里,紧紧的抱着,吓得黎婷不知所措,还以为他被什么打击了呢!赶紧问道:“云霄,刚才你在车里发生什么事了?”
凌云霄当然不能告诉她他在里面和一个漂亮的女孩挑逗亲热,还摸了她的两腿之间的秘密东西,搞得人家洪水泛滥了。
“我干出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事,说了怕你伤心。走,我送你衣服。”说着搂着黎婷的纤腰就往“钱柜”走进。
黎婷和胡悦那个疑惑啊,怎么,他凌云霄哪里的钱!难道是抢了法拉利车主的钱?那车主也太人道了吧,看着面前贫民窟里走出来的穷鬼就主动把钱包扔出去,他家开银行的!
到了“钱柜”里,果然不是一般的奢靡,第一层原来是一个酒吧,那酒桌打造的极尽的豪华,泛着黄金的颜色,也许在桌子的边缘真的镀上了黄金。“那上面的黄色不会是真金吧?”胡悦感叹的问道,果然是从贫民窟里出来的乡巴佬,什么都好奇。
“是啊,就是的!”黎婷回答。
“我草!这家店主谁啊,真***疯了,连个酒桌也这么浪费。”凌云霄感慨的说着,似乎又在打着什么算盘。
“店主啊,那可不得了,是本市的首富黄忠华。”黎婷胸有成竹的回答,似乎和这个人很熟的样子。
“原来如此,不过。。。恩。。。”凌云霄心中盘算着,如果要创立天下,首要的就是资金问题,或许可以从这个黄忠华身上狠捞一笔呢。恩。。凌云霄想着,脸上浮现了一种难以量测的诡异之笑。
“怎么了,云霄?”黎婷见状,又关心的问道。
“奥。。。没事,在想事情,女人不要管那么多。。。”凌云霄说着,他认为女人在他的计划中只是个配角,是用来发泄娱乐的工具,是自己驾驶的风流机器。
而黎婷并没有因为凌云霄的话生气,她只是一个小女人,他凌云霄的小女人,什么都要听他的,谁叫她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就要为他付出一切的,她突然想起了哪位歌手唱过的歌词,觉得很有道理。
凌云霄看着坐在豪华酒桌上的男男女女,他们是社会上最高贵的阶层,但又觉得他们是那样的肮脏,在他们的社交圈子里,男女之间处处都可以射交,随便一个帅哥见到一个座位上的美女,搭个小讪,上前一站,两个不是处的浑浊肉体便恰和在一起,女的乱叫,男的倔强的打着飞机,尽情演绎着什么叫做下流无耻,奸夫淫妇。
“哼——”凌云霄又是一声冷哼,但这次他是朝旁边座位上的一对男女哼的。男的是个肌肉人,一看就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女的粉黛殷浓,很像只浓妆艳抹的鸡。
“我看你长的比较倒霉,所以想在你的女人面前打得你趴下,在打之前有什么遗言吗?因为我怕不小心把你打死耶!”凌云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对着肌肉男说着。
肌肉男见一个不怕死的小子向自己挑衅,还很有种的说出那翻大气的话,以为凌云霄又像以前遇到那些即将自杀的人一样,在死之前发发疯,以满足今生没有在强人面前耍摆。他把自己看的很强!
“我其实见过你这种看破红尘的人,挺能理解的,你可以出家当个秃驴,或者把自己阉割了,干嘛选择自杀呢,喔,可怜的孩子!但你找人发泄也不要找我啊,我会打你!”肌肉男这时把手指伸进他女人那红的快要流血的嘴里,疯狂的大笑。
周围几个黄金座位上的几对情侣也坐山观虎斗的观看一个年轻人在发疯,好像在欣赏一出即将上演的好戏,戏的名字叫做:肌肉男拳打脚踢瘦弱穷书生。
有一个收拾餐具的服务员,长得很漂亮,一看就是外向活泼的人,走到凌云霄身边,凑到他耳边说着:“喂,赶快离开这里,你打不过他的。”
凌云呼吸着服务员身上香草味道的香水气息,望着女孩雪白的脖子和滑嫩的香肩,一下子吻了过去,吓得女服务员赶紧的往后一闪。生气的看着凌云霄。
凌云霄直视着她,放出他那独家的邪魅眼神,瞬间想勾住女孩的魂魄。接着上前拍了一下她圆翘的小屁屁,“恩。。。身材不错,床上功夫应该可以欧!找个时间我们俩试试!”
那女服务员听到凌云霄的坏话,小脸顿时火辣的红透,眼睛瞪着凌云霄来了句:“打死你也活该”然后屁颠屁颠的走开,不时的回头望月,在担心着凌云霄有没有被打到。
凌云霄笑过之后,眼睛像一把刀子一样转在那肌肉男的头上,快步走到他面前,
“我让你***再笑!”凌云霄提起拳头,运足力气就朝肌肉男的头上挥去,这是他来到这个学校几天来第一次想真心实意的打一个人,所以用得力道很浑厚。
那肌肉男在挥拳之后便倒在了地上,瞬间嘴里吐着白色的泡沫,两只眼睛白白大大的睁着,死死的看着杀了他的凌云霄。死不瞑目的是他还不知道这个男孩不是想自杀,而是想他杀。
顿时全酒吧便沸腾起来,一个个狗急跳墙,跑的跑,溜的溜,连看一看死人一眼都不敢,不过还是有几个大胆的家伙还是偷看了几眼,因为他们实在想知道人死不瞑目是什么样子。
那肌肉男的女人惊得眼睛差点暴突出来,搞死她也不敢相信一个大学生就这样在自己的面前把自己的男人一拳打死,而且还站着不动。
黎婷和胡悦也吓得傻眼了,还以为他只是心情不好,想教训一下便算了,没想到把他打死了,而且还那么发指,硬生生的一拳。
胡悦想到以前在高中是时候,霄哥也没杀过一个人,顶多把他打残了,想不到今天。。。
凌云霄拿起桌上的一瓶威士忌,倒在自己打人的那只手上,冲洗着还残留在上面的血迹和几丝的人肉末,看了一眼死不瞑目的肌肉男,把酒瓶子摔在了他的眼睛上,威士忌流进了他还没来得及闭上的眼,像是眼睛里流出了血水,甚是恐怖。然后他甩了甩手,走到黎婷身边,低头亲吻了她的嘴唇,说了句:“善后的事交给你了!”
受了惊吓的黎婷站在原地,几秒钟后才想起凌云霄对她说的话,又是一个无尽的疑惑:云霄怎么知道自己的家世?确实,凭借着她爷爷的势力,解决这件事轻而易举。
谁会了解凌云霄?世上能够了解他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他自己!凌云霄当初第一眼看到黎婷的时候就知道她不是个简单的人物,那些流氓混蛋即使上了她,也一定会死的很难看。但他又感觉黎婷的气质不像出生在一个黑道的家庭,古今中来,江湖上斗得最凶最狠的无非两派:暴力与权利。所以她很肯定的认为黎婷的家世是属于权利的范畴,她的亲人必定是很高身份的人,在这里市里不能说是一手遮天,也可以翻云覆雨!
这时几个警卫的跑了过来。。。
9。第一次杀人
这时几个警卫的跑了过来,看到桌子旁边的惨不忍睹的尸体,一个胖子警察走到凌云霄面前严肃的问道:“是你杀的?”
黎婷赶紧跑出去。。。
凌云霄朝他冷看了一眼,随即摸着鼻子,轻蔑是回答:“是我!怎么样,想抓我吗?只怕你们没这个本事啊!”
那胖子看到凌云霄满脸的稚气,又看看地上的尸体,没发现有什么明显的伤口,问道:“用什么武器?”他应该是他们的领班了。
“武器!哼——您老也太落伍了吧。现在流行的是一拳打死知道吗,哈哈。。。”凌云霄大笑到,声音寒战的让所有人心头一跳。
几个警察脸上纷纷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怎么也不相信他凌云霄,一个二十左右的男孩会有那么大的力气,把一个如此强壮的大男人一拳打死,并且死不瞑目,这要有怎样的力道!太惊人了!
“知不知道杀人偿命?”胖子警察很惋惜的看着面前本来会有大好前程的男孩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还欠债还钱呢!这条规矩我并不反对,但那只适应于别人,到了我凌云霄这就不起作用了。我凌云霄杀人不需要偿命!”凌云霄还是一脸轻蔑的笑,手还在鼻梁上面,显得更加的帅气。
几个警察这时脸上露出了嘲讽之色,他们见过不要脸的,还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不知死活。胖子警察已经拿出了手铐了。
“拿回家给你的儿子女儿当玩具吧,哈哈。。。”凌云霄见他拿出了手铐,戏耍到。
“我今天不抓住你就不姓朱了!”胖子警察被凌云霄的话激怒了,上前要拷凌云霄,凌云霄伸出了双手,等着他来。当他靠近凌云霄的时候,凌云霄一个漂亮的翻转身踢腿一下子把他踢到在地上,而他正好倒在了肌肉男的尸体上,看见肌肉男两只睁大了的眼睛望着自己,吓得赶紧爬起来。
“一只猪!”凌云霄骂道。突然感觉自己的太阳穴上被什么东西指着,那是。。。枪!
“霄哥!”站在一边看着的胡悦不禁为凌云霄捏了把汗。他想伺机夺掉胖子手上的枪,但其他几个警察也纷纷架着枪,其中两支就指着他!
“***!找死!我看你的破脚厉害还是我的枪厉害!”胖子警察死死的拿着枪直顶在凌云霄的太阳穴上。
“别动,再动的话,我就开枪了!”
但凌云霄脸色依然自如,平淡无奇,水波不惊:“呵呵,枪不错啊,够快的!不过我便要动呢!”说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电般的夺取了胖子手上的左轮枪,这一整个过程,除了凌云霄自己,没一个看的清楚。
凌云霄把胖子挡住前面作掩护,朝着那些拿枪的傻逼警察命令道:“**,放下枪!”
一个个互相看着,最后乖乖的放下了枪。“胡悦,把所有的枪收好了!”
“什么?收警察的枪!”胡悦一时大脑没有转弯过来,但定格一想,霄哥要这些枪一定有用,他做得每一个决定都是对的。
“这是罪上加罪,你们知道吗?”胖子被凌云霄脖子握的喘不过气来,看着胡悦在捡着地上的一个个左轮枪,又想到自己今天的失败,“现在回头来得及,等一会我们的人来了,你们就真的完了。”
凌云霄根本没在听老胖子说什么,他感兴趣的是他手上拿着的左轮枪,对着胖子说:“我好像没开过真枪啊,不知道他的威力有多大,找个人肉靶子试一下!恩。。。就你吧!”
胖子警察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他再一次用眼睛看着面前的恶魔,嗅到了死亡的气息,裤裆处瞬间打湿一片。“别,我帮你求情,不会判你死罪。。。要不。。。今天的事到此结束,我们什么也没看见,就。。。就说杀人犯逃跑了。。。怎。。。怎么样!”胖子警察说出这话,知道自己的一世英名即将毁于一旦,因为他要保命。就像之前说过的,再清高的人在死亡面前都会低下高傲的头。
但他似乎想错了,凌云霄并不想饶过他,因为他并不需要他来救命,他并不是凌云霄的救命恩人,双方没有共同的利益,这笔生意就做不成,那结果是——撕票!
“砰——”一声清脆的响声之后,胖子警察慢慢的倒下在地上,他的头骨被凌云霄手里的左轮枪穿透了,血溅到了周围的一切。
其他几个警察看到这血腥的一幕,一个个赶紧的跪在凌云霄的面前,连哭喊着“饶命。。。饶命!”
凌云霄拿着那只开过火的枪,用手摸着还存留余热的枪管,“不错,威力还挺大的。恩,那个。。。胡悦,想不想试一试它的威力啊!”凌云霄转向满手是枪的胡悦。
此时胡悦还不知道凌云霄有后路可退,想到反正收警察枪的事都做了,而且还帮助凌云霄杀人,被抓住了也难逃一个死字,那就在死之前多抓几个垫背的,于是回答:“霄哥,我想试一试枪的威力!”
他说这话轻巧,但几个跪在地上的警察却吓得哆嗦着身子,望着被穿透脑袋的头头,声嘶力竭的喊着:“饶命——饶命——”而他们的大小便也被吓得失禁了,估计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