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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纪念,我第一次看见你时,那瞬间的错觉。”
他的声音轻轻柔柔:“就好像,我们不是初次见面,而是分离了许久的爱人……在日日夜夜的别离和思念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你。”
“你坐在窗边,雨水划过玻璃,人来人往,你却仿佛与整个世界都不相干……你抓住了我的心,我的小姐。”
即便是在坦诚爱意,述说肉麻的爱语,他的眼睛,也是不可思议的干净。
“……世界那么大,而你偏偏来了英国,英国有那么多咖啡厅,你偏偏走进了我的……这不是偶遇,而是注定。”
路德维希:……尼玛这年头的英国人都这么要命么,抒起情来比法国人更坑爹啊。
还好,我们的路德维希小姐是属于夜场上,你狠她能比你更狠的典型。
“很好,我抓住了你的心,你抓住了我的胃,一拍即合。”
路德维希一口气喝了半杯,“你家还是宾馆?”
艾瑞西愣了一下,随即有些不知所措地说:“我没有这个意思……维希。”
路德维希又一口气灌下了剩下半杯,涂了一层唇彩的红色的嘴唇与绿色酒液碰撞,暗红色的灯光下,勾出无限暧昧。
接着就听路德维希冷冰冰地说:
“我也是真心的,但只限于这里。”
她用脚尖点了点脚下的土地:
“我不太懂英国人的规矩,但是,我曾和太多人虚与委蛇说着情话……不要露出这种不赞同的表情,艾瑞西,不要忘了,我也是法国人,你眼中,只会坐在男人大腿上的法国女人。”
她放下酒杯,露出一个萧索的笑容:“可是就在刚才,我累了,所以你来迟了,我不再和人玩酒吧的游戏了。”
“酒我喝完了,既然你不打算开。房间,我就要回去了。”
路德维希挥挥手,刚走了两步,忽然又回头。
艾瑞西站在原地,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
人影摇晃,音乐喧闹。
他遗世独立一般地站在那里,周围是嘈杂的,而他是寂静的。
就像很久以前的安和。
……深秋,沾在哀蛾翅膀上的白霜,落满一地的金黄叶子,枯木桥,溪溅旁。
石头的孔隙里流淌出泉水,沽沽地沾湿他的鞋子。
他微微笑着站在那里,秋蝉哀哀地鸣叫,就要死去,他的笑容仍然如春风,青翠得仿佛要滴下来,渗进脚下的土地里。
她闭上眼睛。
再睁开时,又是一贯不冷漠,也绝不亲近的模样。
艾瑞西仍是怔怔地看着她,他勉强地勾了勾嘴角,端起一旁他为她调的酒,喝了一口。
“如果我的话冒犯了你,那么抱歉,希望下次去你那里喝咖啡时,你不会把我赶出去。”
她朝艾瑞西一笑,转身离去。
——至于他的眼神里有些什么,抱歉,这不在她的深究范围之内。
“啊,还有玛德琳蛋糕,两份,记得打包哦。”
从来突然空降到法国开始,她从镜子里能看见的,就是一个空荡荡的大房间。
一双拖鞋,一把椅子,一份餐具。
没有火,没有食物,那么她不指望裹腹。
连座机电话都没有,那么她也不指望问候。
这具身体的父亲和母亲把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独自放在家里,甚至没有请一个保姆来照料她的生活。
每月只有一个叔叔往卡里打钱——而她直到来了一年以后才见到一直忙于考古,全世界范围东奔西走的米卡拉叔叔,一个荷西一样大胡子的的爽朗中年男人,脑子里就没有一个神经元是正常的。
再长大一些后,在她偶然发现,她墙壁上那副画,和《卢浮魅影》里女主墙壁上那副挂画一模一样后,就是旅行。
——抱歉,《福尔摩斯》尚能接受,毕竟每一条推理,都有其逻辑在里面,而《卢浮魅影》的剧情,已经超出她的理解能力了,木乃伊法老王什么的,她表示hold不住,妥妥只能学米卡拉叔叔,全世界范围东奔西走。
就像之前在罗马尼亚。
而更久之前,她已经走遍了东欧大部分国家。
妈妈,你说,这个世界是真是假,死去的人是否真的死去?
走了世界上许多地方,却从来不敢去中国看一看。
而比起希腊的房子和可能到来的金融危机,路德维希更想知道的是——
不知苏州平江路桥底下的奶酪店有没有换了位置?
不知狮子林附近那个常去卖桂花酿甜酒圆子的阿婆还在不在?
而那时常拎一只鸡翅木鸟笼子,像闲着无事去逛琉璃厂的老少爷一样踱着方步遍地摆小古董摊子的大叔,也还在执着于卖画着春。宫图的小杯子吗?
上一辈子的2003年,她几岁?她在干什么?
万一啊,那个世界里没有她,她该如何是好。
可万一,那个世界里还有另一个她。
她又该,如何是好。
从酒吧出来后,路德维希抱着手臂走在伦敦的街头,显得冷漠且不好亲近——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习惯。
习惯于不知道手放哪里,不知道那双生来就开始行走的腿该怎么行走。
这是,异乡人的手足无措。
幸好她初来时,没有人管她去不去上学的问题,她得以在她的房子里自学了一年的法文。
否则面对着学校里一大群各色头发与血统的熊孩子,她简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能干什么?无论是语言交流,还是心理上的认同,她都完全做不到好吗?
难道让她去拉一个法国姑娘的手Lucy and Lily are good friend吗?
……还是放过她吧orz。
远处传广场上,远远地传来街头乐队表演的音乐声,是老鹰乐队被改编的《the girl from yesterday》——
“她长久地在电话边等待,
对着一份永远不会回家的记忆述说过去,
她想着他会回来,想着他回来时会说的话,
但是,她已永远是那个,来自昔日的女孩……”
歌声消散在略微透着凉意的空气里,霓虹灯照亮乌云,远处的高楼,即便是晴朗的夜晚,也像是笼在雨雾里。
一对两鬓斑白的夫妇,一个拿着伞,一个牵着狗,手牵手穿过马路。
在伦敦,阳光永远穿不过雾气和云层,狗的毛永远带着湿气,月亮永远朦胧着一张脸。
而一辆黑色的加长轿车,正缓缓停在她身边,横在她即将转弯的小巷子路口上。
路德维希站在路口等了一会儿。
但是车子好像没有离开的打算,只是沉默地停在那里,一副明目张胆违规的样子。
她朝不远处看去,发现交通警察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岗位上空无一人。
大概是去其他地方巡岗了吧。
看那辆黑色轿车豪华且嚣张的样子,她撇了撇嘴,干脆转身,朝来时的道路走去。
反正她不急着回去。
她从来不急着回去。
紧接着,变故陡生。
一切仿佛只发生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
身后传来摇下车窗的声响。
然后,她的后背,被一个冰冰凉凉的管状物抵住了。
☆、从天而降的英国政府{壹}
她站的位置,是一个小巷子通往大马路的弯形道,旁边一丛用灌木的枝条修剪出的街头花艺盆栽,正巧从侧面挡住了车窗。
虽然说是一个僻静的地方,但也不时有三三两两的行人来来往往。
可是他们仿佛,对这个巷子口发生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像是压根没看到,这里正发生着一场明目张胆,有恃无恐的劫持。
她甚至看到,有一个穿粉红色半身裙的女郎,波澜不惊边打着电话边从她身边经过。
而远处的老人也只是朝她淡淡地瞥了一眼,便转过头去继续和自己的老伴说说笑笑了。
她半秒犹豫都没有,迅速作出了反应。
——果断扔下手里的小玛德琳蛋糕盒,很挫地,慢慢地,举起手。
命和狂帅酷霸拽比,哪个重要?
路德维希表示,救自己的命,让别人狂帅酷霸拽去吧。
“聪明的姑娘,现在,不要转身,朝前走,你左边正开来一辆黑色的保时捷。”
路德维希感到那柄枪依然抵在她背上。
说话人声音十分轻柔悠扬,好像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轻轻哼唱歌剧一般。
路德维希乖乖地举着手,顺从地朝停在她左前方的黑色保时捷走去。
但是走了两步,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轻轻地“啊”了一声。
然后她仿佛是犹豫了一下,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终于有一方占了上风,于是她停下来,试探地,向后挪了半步。
背后人并没有动作,也没有出声阻止,相反,来人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不合常理地动作,像一只逗弄着老鼠的猫。
察觉到举动被默许,于是她又向后,慢慢地挪了一点点。
但是,比前一次的步子大了一点点。
就这样,她小步小步地,像试探猫的老鼠一样,往回走了大约三四步的样子。
就在车上的人好奇她要做什么的时候。
只见她慢慢,慢慢地蹲下身,一只手还举在头顶,以示顺从。
而另外一只手,动如脱兔地伸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地上的小玛德琳蛋糕袋子,紧紧地用手臂圈住,笼进怀中。
——你知道,玛德琳蛋糕,有多么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吗?
她可是写出《追忆逝水年华》的普鲁斯特大人第一推荐的法国甜点!
身为普鲁斯特的死忠粉,坚决不能同意把玛德琳蛋糕随便扔在地上!
在从古到今都是黑暗料理NO。1的英国地界上,绝对不能容忍浪费美食。
而最重要的是——亲,你知道现在的朗姆酒有多贵吗?
那你知道,这种加了朗姆酒的蛋糕有多贵吗?
…………………………我的女主不可能这么小气的分界线…………………………………………………………
“……”这是车上黑色条纹西装皮鞋锃亮的来人。
“……”这是车上黑色条纹西装皮鞋锃亮的来人的严肃威武的手下们。
然后他们就看见,他们花了整整两个星期,增加了几乎一倍的工作量,还突破了许多足以致命的障碍才得以接近女人,像一只刚从洞穴里爬出来的兔子一样,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的蛋糕,就像护着她的生命。
她乖乖巧巧地,自觉地,毫无反抗地……坐进他们为她准备的车里了。
……
“……”
两车黑衣人此刻的心情大概是这样的——
前两周那么紧张地筹备,战战兢兢如临大敌特么都是搞笑么……
——哥觉得自己特么完败给一个蛋糕了怎么破!
再也不想和吃货打交道了!
债见!
而两边屋顶上全身肌肉紧绷架着高枪狙击手们则比较淡定,他们只是默默收起枪,然后为自己的头儿点个蜡……
就在路德维希上车后,街头被关闭了十分钟的电子眼,重新亮了起来。
一度不见踪影的交警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回到了岗位上,不经意地整理了一下袖口,遮住了藏在扣子上,隐蔽的麻醉枪。
不远处,那对遛狗的老人相视一笑,像一对真正的金婚老人那样,亲密地挽着手,听从隐形接收器里传来的指令,拐进了了另外一条小巷子里。
那是通过骨传声传递信息的声波翻译器,藏在他们花白的头发里,紧贴着头皮。
而方才路过的粉色女郎,镶嵌着铆钉的黑色哥特长指甲,轻轻地敲击在手机表面。
她微笑地对着手机另一头说:
“什么,你说保罗?……哦,不,他已经坐上车走了。”
……
另一头,两部车引擎发动,呼啸着从她身边经过,消失在道路尽头。
广场上的乐队,女主唱正唱着一首美国老民谣。
吉他,贝斯,手风琴。沙哑的爵士女声柔柔地拂过每一片泛青或者泛黄的树叶——
“……如果我可以把时光保存在一只瓶子里,
我想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保存每一件事,
直到永恒消逝……”
一上车,路德维希就被蒙起了眼睛。
但让她意外的是,蒙住她眼睛的不是什么臭袜子或者抹布,而是一条散发着馨香气息的眼罩。
真是跪了……哪个脑子正常的黑社会,会想到去给一条眼罩熏香啊……
一开始,路德维希还试图记住路径,但是鉴于她对伦敦完全不熟悉,而且司机明显故意放快放慢车速,甚至多次在直道上偏移车身来混淆她的判断。
所以,三分钟后,路德维希彻底失去了方向感。
其实我就是一个路痴……司机先